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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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成立规划设计院档案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规划设计院,
编制15人,有机构,无人员。1989年,档案馆移交规划管理处,原编制、级
别不变,职工1人。1994年规划管理处档案馆更名为“东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隶属东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定编10人,时有职
工6人。1999年,档案馆加挂“东营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其性质、
规格、隶属关系均不变。到2002年,馆内干部职工达到9人。
东营区档案管理由委(局)办公室负责,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名。1989
年初,在区档案局的帮助下,正式建立档案室。档案室面积40平方米,档案
柜17套。1992年10月,晋升为省二级档案室。
河口区1984年建区后随着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逐步完善,城建档案的管
理工作不断得到拓展、规范。1998年前,城建档案管理职能由城乡建设股履
行。1998年10月,河口区建委在委办公室建立综合档案室,将原来收集和保
存的城建档案移交到委办公室档案室。2002年5月,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化,区
建设局成立档案室,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