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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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6日,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依据东营市市政建设局的申请报告,
下发东编发(85)033号文件,同意成立东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副县
级事业单位,暂定编100人,下设办公室(含财务管理),市容管理科,车
辆管理科, 业务科, 清扫队,粪便、垃圾处理场,隶属市政建设局领导。
1986年,市环卫处在东城北小区设立环卫站。1988年4月12日,东营市编委下
发东编发(1988)023号文件《关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所属机构及编制》
的通知,其中下设的机构中包括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在原环卫处的
基础上组建),副县级事业单位,同时取消原东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成立环卫站,归口市政处直接领导,环卫站为科级事业单位,设清扫保洁队、
垃圾粪便清运队、垃圾场和后勤管理机修组等,有职工120人,其中固定工40
人,合同制工人50人,临时工30人。1989年,市环卫处在东城南区设立环卫
站。同年12月,市政公用管理处撤销,环卫处归属东营市市政管理局领导。
1990年12月,恢复东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名称,同时将隶属关系划归东
营市市政管理局领导,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1年6月,该处移交给东营区
管理,称为东营区环卫处,但仍在市政局内保留东营市环卫处5人编制,挂
靠在市政局公用事业管理科。1991年10月5日,东营区编委根据《东营市人民
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把原东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东营区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内
设办公室、市容队、清扫队、清运队、袋装化管理办公室、维修队和业务科。
1993年5月12日,市政府在东营区召开关于加强中心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会议。会议决定分设环卫机构,理顺市区关系。1994年1月,重新组建东营市
环卫处,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东营市市政管理局领导,其人员由区环
卫处分离过来91人和原有的5人组成。2002年1月25日,因东营区机构改革,
成立东营区城市管理局,原区环卫处调整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归东营区城市
管理局管理。市区环卫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环卫处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实
行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道路、公共场所、市委、市
府、人大和政协的清扫保洁,组织开展各种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等。东营区环
卫处负责辖区内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至2002年底,中心城有环卫职工652
人,其中东营区环卫处239人(其中正式工56人,临时工183人),东营市环
卫处413人(其中正式职工53人,临时工360人)。
河口建区前,油田全面负责河口油田基地环境卫生。1988年区城建局组
建清洁队共8人,1989年移交给区机关事务局。1997年油田河口社区成立,由
河口社区绿化环卫公司管理环境卫生。1998~2000年,一部分街区路段环境卫
生又由区建设局管理。2002年3月,区政府决定道路绿化和环境卫生全部交给
区机关事务局管理,河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