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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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建市初期,市直和胜利油田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吸引外地施工队伍
纷纷涌进。
1985年, 胜利油田矿区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投资逾2亿元。当年有
250多家施工企业的6.8万人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分别来自七省(四川、江
苏、浙江、河南、黑龙江、辽宁和山东)、八部(建设部、化工部、石油部、
铁道部、航天部、核工业部、煤炭部和冶金部)和一市(天津)。
1986年, 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企业148家,共3.3万人。1987年为
163家,3.6万人。
1989年,东营市按照本市队伍“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坚持“鼓
励竞争,不保护落后”的方针,对建筑市场进行治理和整顿。当年注册的外
省施工企业为33家,6400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26.8%和22.7%;本省施工企
业145家,3.31万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16.7%和31.5%。
1990年,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202家,4.3万人。1991~1992年,
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均在180家以上,3.6万人。
1993年12月21日,市建委、市工商局、人行东营市分行、胜利石油管理
局基建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外省、市、中央各部门和军队系统的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再引进。1993~1996年,
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50家。1997年,又清理外地不合格
队伍10家。1998~2000年,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00家。
2001年7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放开全市建筑市场的通知》,
规定凡具有一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可持有效证件参加本
市工程投标,取消《投标许可证》制度。市外企业参与本市建设工程投标,
享受本市企业同等待遇。2001年,在东营市注册登记的外地队伍有126家。
2002年5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全市建筑市场
的通知》,规定凡具备二(乙)级以上资质的市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企业,均可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进鲁施工
许可证》(外省市企业)等有效证件参加东营市建设工程投标,享受本市企
业同等待遇。2002年10月,市建委实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在签定
工程合同一个月内,须到东营市建管办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是年,在东
营市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的外地施工队伍有160家。
河口区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
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河口区人民政府于1991年12月10日印发《河口区建
筑市场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市场准入行为的审查。规定“承包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必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
书或产品许可证、开户银行资金证明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外地施
工企业须同时出具承包工程证明。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前,向河口区城建委
提交《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申请书》,经批准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后,方准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