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建市初期,市直和胜利油田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吸引外地施工队伍
纷纷涌进。
1985年, 胜利油田矿区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投资逾2亿元。当年有
250多家施工企业的6.8万人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分别来自七省(四川、江
苏、浙江、河南、黑龙江、辽宁和山东)、八部(建设部、化工部、石油部、
铁道部、航天部、核工业部、煤炭部和冶金部)和一市(天津)。
1986年, 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企业148家,共3.3万人。1987年为
163家,3.6万人。
1989年,东营市按照本市队伍“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坚持“鼓
励竞争,不保护落后”的方针,对建筑市场进行治理和整顿。当年注册的外
省施工企业为33家,6400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26.8%和22.7%;本省施工企
业145家,3.31万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16.7%和31.5%。
1990年,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202家,4.3万人。1991~1992年,
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均在180家以上,3.6万人。
1993年12月21日,市建委、市工商局、人行东营市分行、胜利石油管理
局基建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外省、市、中央各部门和军队系统的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再引进。1993~1996年,
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50家。1997年,又清理外地不合格
队伍10家。1998~2000年,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00家。
2001年7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放开全市建筑市场的通知》,
规定凡具有一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可持有效证件参加本
市工程投标,取消《投标许可证》制度。市外企业参与本市建设工程投标,
享受本市企业同等待遇。2001年,在东营市注册登记的外地队伍有126家。
2002年5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全市建筑市场
的通知》,规定凡具备二(乙)级以上资质的市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企业,均可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进鲁施工
许可证》(外省市企业)等有效证件参加东营市建设工程投标,享受本市企
业同等待遇。2002年10月,市建委实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在签定
工程合同一个月内,须到东营市建管办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是年,在东
营市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的外地施工队伍有160家。
河口区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
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河口区人民政府于1991年12月10日印发《河口区建
筑市场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市场准入行为的审查。规定“承包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必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
书或产品许可证、开户银行资金证明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外地施
工企业须同时出具承包工程证明。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前,向河口区城建委
提交《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申请书》,经批准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后,方准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节 市场准入
东营市建市初期,市直和胜利油田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吸引外地施工队伍
纷纷涌进。
1985年, 胜利油田矿区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投资逾2亿元。当年有
250多家施工企业的6.8万人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分别来自七省(四川、江
苏、浙江、河南、黑龙江、辽宁和山东)、八部(建设部、化工部、石油部、
铁道部、航天部、核工业部、煤炭部和冶金部)和一市(天津)。
1986年, 进入东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企业148家,共3.3万人。1987年为
163家,3.6万人。
1989年,东营市按照本市队伍“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坚持“鼓
励竞争,不保护落后”的方针,对建筑市场进行治理和整顿。当年注册的外
省施工企业为33家,6400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26.8%和22.7%;本省施工企
业145家,3.31万人,分别比1988年减少16.7%和31.5%。
1990年,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202家,4.3万人。1991~1992年,
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企业均在180家以上,3.6万人。
1993年12月21日,市建委、市工商局、人行东营市分行、胜利石油管理
局基建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外省、市、中央各部门和军队系统的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再引进。1993~1996年,
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50家。1997年,又清理外地不合格
队伍10家。1998~2000年,在东营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施工队伍减少到100家。
2001年7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放开全市建筑市场的通知》,
规定凡具有一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可持有效证件参加本
市工程投标,取消《投标许可证》制度。市外企业参与本市建设工程投标,
享受本市企业同等待遇。2001年,在东营市注册登记的外地队伍有126家。
2002年5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全市建筑市场
的通知》,规定凡具备二(乙)级以上资质的市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企业,均可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进鲁施工
许可证》(外省市企业)等有效证件参加东营市建设工程投标,享受本市企
业同等待遇。2002年10月,市建委实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在签定
工程合同一个月内,须到东营市建管办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是年,在东
营市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的外地施工队伍有160家。
河口区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
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河口区人民政府于1991年12月10日印发《河口区建
筑市场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市场准入行为的审查。规定“承包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必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
书或产品许可证、开户银行资金证明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外地施
工企业须同时出具承包工程证明。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前,向河口区城建委
提交《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申请书》,经批准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后,方准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