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程建设标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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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根据省建委统一安排,成立东营市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412个。
同时,还在部分建设工业产品中实施“准用证”管理制度,确保了原材料入
口质量关。2000年,对1998~1999年竣工和在建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
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全市共
自查工程建设项目412个,市和油田联合抽查工程建设项目89个,其中在建工
程4 1个,竣工项目48个,查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问题30条,下
发整改通知单48份。省检查小组抽查工程建设项目5个,反馈意见91条,其中
勘察21条、设计20条、施工42条、监理8条。全市核发和换发建设工业产品准
用证79家,向外地和外省市推荐使用建设工业产品30项。2001年,共核发建
设工业产品准用证110个,其中:钢材6家,水泥3家,预制构件50家,配电箱
10家,门窗类21家,防水材料21家,塑料管材5家,其它9家。2002年,建设
工业产品准用证制度取消,建设工业产品由全省统一实行登记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