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预防性卫生监督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东营市防疫站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0/article/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10/article/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0年,东营市卫生防疫站与东营市建设委员会联系,就全市建设项目 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就相关卫生部分审核、在建设项目审批书上加盖卫生防疫 部门公章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协商,当年审核建设项目2个。 1991年至1992年,东营市卫生防疫站审核建设项目23个。 1993年,东营市建设委员会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 事效率的要求,取消卫生防疫部门审核作为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前置条件 的规定,卫生防疫部门难以获得建设项目信息,预防性卫生监督(以下简称 预监)工作中止。 1995年8月3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东营市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 办法》和《东营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东营市预监工作有了可操作 的依据,当年审核验收建设项目2个。 1996年,东营市卫生防疫站开展预监工作,审核验收建设项目6个,其中 工业项目1个。 1998年4月11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 定,清理全市现行规范性文件,《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被废止,预监 工作再次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