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结控项目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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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根据全省结控项目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东营市一九九二
至一九九八年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规划》,规划要求在结控项
目结束时,按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降低60%计算,涂阳肺结核病患病率将从
282/10万降至113/10万;测算预计可治疗初治涂阳病人6461人,复治涂阳病人
4424人。
1992年8月20日,按照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共同确立的总政策以及贷款和
地方政府项目配套资金1比1的比例及山东省财政厅、计划委、卫生厅制定的
世界银行贷款和地方项目配套1比1.06的比例,编制《东营市世界银行贷款结
核病控制项目所需市级配套经费请示报告》,报请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全
市总经费为531.648万元,贷款257.849万元,配套273.799万元。东营市需经
费133万元,其中贷款63万元,配套经费70万元;区县需经费398.65万元,其
中贷款需贷款193.3461万元,配套经费205.304万元。区县需经费包括3项内
容,即治疗经费224.46万元,按初治1名病人所需费用为188元、复治1名病人
所需费用为278元计算;附加费用131.63万元,按区县需要再加上35%的健康
教育、人员培训、设备采购、房屋改扩建、工作人员补贴和业务活动等计算;
不可预见费22.56万元,如物价上涨按6%计算。
1994年5月2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定《东营市执行世
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协议书》,要求各级政府把结控项目工作提到政
府工作职责的高度,协调好有关部门支持结控项目工作,促进各部门之间密
切协作;随后东营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和所辖区县卫生局分管局长签定目标责
任书,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把结控项目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1999年5月31日,东营市卫生局、东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世界
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以1998年度结控项目配套
资金为基数,将延期2年至2000年12月31日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
付到位,以确保结控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行。
2001年4月26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在东营宾馆召开全市结核病预防控制工
作会议, 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区县长、 卫生局长、财政局长、卫生防疫站
(结防所)站(所)长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下发《东营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东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结控项目工作,加大结核病预防控制工
作力度;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
效运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结核病防治
意识。重点是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
结核病预防控制经费的投入,将“十五”期间结核病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
预算。东营市财政每年列支10万元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区县财政要以辖区
人口每人每年0.3元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列入预算。
2002年6月30日,东营市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中心起草完成《东营市结
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报请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
2003年9月3日,东营市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中心制定《全市结核病防
治工作2003-2005年实施计划》,印发各区县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