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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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列为该年度重点实施的十
大工程之一。
2003年2月16日,东营市人民政府成立东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国家环
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具体实施创建工作。东营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落实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9项指标中的6项指标,即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
传染病防治、除“四害”和健康教育。
2003年3月4日,东营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该
站副站长李玉莲任组长,副站长黄继东任副组长,成员为徐菊玲、张华、杨
增臣、王金奎、孙乐友、刘文祥、王希田、耿岩、刘旭业、徐文生、刘伟、
兰少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疾病控制和健
康教育4个业务小组,办公室设在该站招商引资办公室内。
2003年3月4日,东营市卫生防疫站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6项指标,将
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明确责任科室职责,督促调度,强化考核奖
惩措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站长亲自过问、副站长多次深入基层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内容,健全创建督查
制度,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003年10月9日至12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山东省爱国
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申请,考核鉴定东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为东营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建议全国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命名东营市为国家卫生城市。2003年12月24日,全国爱国
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东营市为国家卫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