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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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1983年,东营市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诞生。建市以来,全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在改革
开放中迅速发展。至1995年,东营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列山
东省17个地市的第1位和第2位。改革中崛起的新兴城市,是东营市一个显著特征。
东营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建市前的1978年,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1978年到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前
1978年春,利津县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店子公社戴家大队首先实行包产到户、联
产计酬责任制。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
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此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逐步深入。至1983年春,
境内7342个生产队、26.82万户农民基本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划等定级、作价发证到户等工作。在逐步推行和完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农村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户、重
点户和经济联合体发展较快。 至1984年底,专业户、重点户已发展到74358户,占农
户总数的27.2%;经济联合体达到2432个,参加农户10906户,占农户总数的4%。专
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的出现与发展,突破了农村单一经营和城乡分割的产业结
构,农业生产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1984年,为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
求,全市农村改社建乡,实行政社分开。至此,农村第一步改革完成。这一时期,城
市改革主要是围绕搞活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企业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制等多
方面的探索和试验,企业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经济活力明显提高。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前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东
营市同全国一样, 从1985年开始,全力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3
月, 东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成立。8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东营市经济体制改
革试行方案》。东营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进入有组织、有规划、系统推进的阶段。
1985~1992年初,东营市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这一改革的中心环节进行
一系列改革,取得明显效果。
在企业改革方面,改革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以及“铁
饭碗” 的体制和制度,进一步给企业扩权让利,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198
7年, 全市近70%的县区属以上企业,推行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为重点的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40%以上的国营小型商业企业中推行租赁经营和转、改、卖
改革。 1988年起,在全市企业中连续推行两轮为期6年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
配套推进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与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先后在企业中推行厂
长(经理)负责制、中层干部聘任制、劳动合同制、劳动优化组合、工效挂钩以及多种
内部分配方式。在农村改革方面,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市农村普遍推行口粮、承包
“两田制”。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了生产经营“统”的功能和综合服务
能力,全市农村基本确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
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1987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占当年
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2%。全市农村初步形成农工商综合发展的产业结构。在流通体制
改革方面,从放开商业批发经营入手,拓宽商品流通渠道,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培育健全市场体系与服务机制。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集中管理、独家经营、多环节、
封闭式的流通体制,出现国营、集体、个体、合资经营等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
式竞相发展的局面。社会保障方面,1986年始,先后建立起城镇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
度、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和固定职工退休养老社会统筹制度。1988年,市县
(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开始起步。宏观调控方面,陆续推出计划、价格、物资、金融、
财税等方面的改革新举措,加快了市场化进程。
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到1995年底
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和中共十四大召开后,东营市的经济体制改革由以
前的突破旧体制转向建立新体制。全市经济领域普遍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
制的目标要求进行改革。
企业改革在完成第二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和
组建企业集团等深层次改革试验, 当年组建8个集团。1993年,集团增加到18个,建
立6个股份有限公司和4个有限责任公司。至1995年底,企业集团已发展到36个,规模、
档次、 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股份制企业发展到
116个,股本总额15.8亿元,其中,有5个股份制企业进入东营市工业企业十强,成为
全市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部分。在全力推进股份制和企业集团的同时,市委、市政府
还积极推进兼并、破产、拍卖、国有民营等改革措施,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
配三项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在坚持和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实施农业产业化
发展战略。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路子,建设产业基地,下大力气培植龙头企
业。健全完善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家庭农场,探索并逐步推
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和农业综合开发股份制。农场系统推行以转变经营方式和深化
内部改革为重点的改革;利津县进行了综合改革试验。流通体制改革以培育“统一开
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目标,加快市场建设步伐。至1995年底,初步形成大中
小配套、专业综合协调、批发零售兼有的多层次、多类型市场网络。生产要素市场在
已有的人才、劳务市场上,又新设立技术信息、房地产和证券期货市场。社会保障制
度改革在不断完善原有城镇企业职工待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陆续推出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市直与各县区还先后进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1993年起, 市和3县先后进行住房制度改革,1994年,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以售房为重
点的房改新举措。1992年以来,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不断深入。 各级党政机关积极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企业的服务。
1994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财税、金融、投资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改革促进了东营市的经济发展,建市以来,全市经济始终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1983~1995年,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20.76亿元增长到
229.26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43倍,平均每年递增13.21%。改革使全市经济
的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
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逐步加大。一、二、三产业的构成比例,由
198 3年的19.1%、72.7%、8.2%变为1995年的12%、77.6%、10.4%,二、三
产业特别是三产比例明显加大,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工业内部,地方工业迅速发展,
特别是乡镇工业企业异军突起,其总产值已占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的50.36%;个体、
私营、股份制、“三资”等形式的工业企业迅速兴起和发展。农业内部,打破在计划
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种植业“一枝独秀”的局面,形成农林牧渔及乡镇企业全面发
展的新格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经济充
满活力。流通领域,物资和商品的流通渠道拓宽,价格放开、放活,多种经营方式竞
相发展,市场空前繁荣。改革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83~1995年,职工年人
均生活费收入由356元增加到5666.34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90元增加到1636元。
改革是一个渐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前进中也遇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盲目性,导致某些作物生产大起大落;土地承包经营
的方式还不够完善,社会化服务还有待加强;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企
业承包经营中存在着短期行为;流通领域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现抢购风和物价上涨
过快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经济领域内一定程度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腐败现
象等等。这些问题,有些已经得到解决或缓解,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1983~1995年东营市国内生产总值构成及增长速度
表6-1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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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生│ 其 中 │其中地 ┃
┃ 年 度│ ├────┬────┬────┤方中内 ┃
┃ │产总值│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生产总值┃
┃ │ │增加值 │增加值 │增加值 │ ┃
┠────┼───┼────┼────┼────┼────┨
┃ 1983 │20.76 │ 3.96 │ 15.10 │ 1.70 │ 7.99 ┃
┠────┼───┼────┼────┼────┼────┨
┃ 1984 │54.32 │ 4.52 │ 47.36 │ 2.44 │ 11.60 ┃
┠────┼───┼────┼────┼────┼────┨
┃ 1985 │61.92 │ 5.45 │ 53.92 │ 2.55 │ 13.34 ┃
┠────┼───┼────┼────┼────┼────┨
┃ 1986 │42.85 │ 4.52 │ 36.10 │ 2.23 │ 14.25 ┃
┠────┼───┼────┼────┼────┼────┨
┃ 1987 │66.07 │ 5.73 │ 57.04 │ 3.29 │ 17.25 ┃
┠────┼───┼────┼────┼────┼────┨
┃ 1988 │53.41 │ 6.96 │ 41.57 │ 4.88 │ 20.02 ┃
┠────┼───┼────┼────┼────┼────┨
┃ 1989 │58.60 │ 7.28 │ 46.38 │ 4.94 │ 24.13 ┃
┠────┼───┼────┼────┼────┼────┨
┃ 1990 │65.74 │ 8.39 │ 51.19 │ 6.16 │ 25.63 ┃
┠────┼───┼────┼────┼────┼────┨
┃ 1991 │75.32 │ 10.03 │ 58.66 │ 6.64 │ 29.48 ┃
┠────┼───┼────┼────┼────┼────┨
┃ 1992 │86.60 │ 8.20 │ 16.37 │ 9.03 │ 40.83 ┃
┠────┼───┼────┼────┼────┼────┨
┃ 1993 │125.72│ 12.52 │ 94.91 │ 18.29 │ 57.72 ┃
┠────┼───┼────┼────┼────┼────┨
┃ 1994 │191.50│ 20.75 │ 150.12 │ 20.63 │ 72.72 ┃
┠────┼───┼────┼────┼────┼────┨
┃ 1995 │229.26│ 27.43 │ 177.97 │ 23.86 │ 94.02 ┃
┠────┼───┼────┼────┼────┼────┨
┃年均递增│13.21 │ 5.38 │ 14.91 │ 16.76 │ 13.47 ┃
┃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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