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河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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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河堤

黄河东营段堤防工程已有百年历史,其间堤防位置、走向、名称等随河道变迁屡
有改变。晚清时期官修之堤称为长堤或遥堤,群众自发修筑的挡水土坝称为民埝或缕
堤;民国时期称官堤、民埝;人民治黄后称大堤、民坝。60年代以来,将四段以上大
堤命名为临黄堤,四段以下大堤命名为河口堤。
堤防沿革
临黄堤现防临黄堤在民埝基础上逐年培修而成。东营防守段左岸上起利津县南宋
乡宋集村接滨州段, 下至利津县傅窝乡四段村接河口堤,起止桩号为291+024~355+
263,总长64239米。右岸上起东营区龙居乡老于村接滨州段,下止渔洼接河口堤。起
止桩号为189+121~255+160,总长66039米。
黄河夺大清河道之初,两岸并无堤防工程。狭窄的大清河道,容不下丰沛的黄河
水,每至河水涨发,槽满漫溢,沿河村民自发筑埝自卫,官府乐观其成,劝民筑埝。
历经数十载,弯弯曲曲、一段一段的民埝,渐次首尾连接,初具规模。至清同治十二
年(1873年),埝尾已接修至铁门关(今利津县汀河乡前关村)附近。光绪九年(1883年),
山东巡抚陈士杰创修两岸遥堤(又称长堤) ,底宽八丈,高八尺,顶宽两丈,于次年五
月告竣。南岸遥堤起自邹平上界,止于利津三里庄(今垦利梅家庄);北岸遥堤起自惠
民上界,止于利津大马家。两岸民埝按底宽四丈、顶宽一丈、高八尺的标准,接修整
理至利津铁门关,亦于汛前完成。并将利津以下两岸民埝改为官守。形成遥堤和民埝
两道防线。
两岸官堤修成后,因距河较远,又无常设修防机构,而沿河村镇稠密,居民为保
禾稼愿守埝而不守堤。是故,山东巡抚张曜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奏准,将南岸历城
以下各州、县夹河以内村庄迁往堤外安置,弃埝守堤,展拓河身;北岸则将民埝培修
为堤,遥堤遂被废弃。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两岸堤防改修完竣后,官守堤防直
至利津罗家一带。其中,老董(右岸纪冯)以上两岸堤防除因堵复决口曾将局部堤线改
修外,大部堤线位置未加变动,堤身则经过民国时期及人民治黄以来四次大规模加培,
高度宽度成倍增加。老董以下两岸堤线因流路南迁北徙,方向、位置变化颇大。每次
流路改道之初,都曾修筑堤埝。废弃之堤因水毁或长年自然剥蚀、人为平耕等因素,
有的荡然无存,有的支离破碎。现存临黄堤系民国时期修筑而成,至1947年黄河归故
时,止点逐步由南岭下延到四段。人民治黄以来多次加培后,堤身亦成倍增大。
麻湾至王庄间堤防间距窄狭,泄洪排凌能力不足,为确保防洪防凌安全,1970年
冬至1971年春,又在右岸临黄堤外增修堤线一道,起自麻湾险工,止于章丘屋子,长
38.65公里,称为南展堤。
河口堤左岸四段以下,右岸渔洼以下的河口堤系1946年后分期修筑而成。堤线位
置随河口流路变化相机确定。1946~1948年,河口新修民坝36.1公里,其中:北岸自
四段至一千二长6.4公里,四段至弯子长15.3公里;南岸自渔洼至四合村长14.4公里。
1950年北岸民坝自一千二接修至小沙长15.86公里。 1952~1957年第一次大修堤,除
对原有民坝加高帮宽外, 南岸新修四合村至付合村民坝长10.5公里。1964年1月,黄
河改走刁口河入海后,四段至弯子民坝自六合改线至羊栏沟子,长5.15公里,四段至
羊栏沟子民坝总长20.4公里。1968年,为黄河改走清水沟作准备,对河口堤进行大整
修;渔洼至廿一户民坝长2.74公里,改称临黄堤,对廿一户至付合村堤段进行加帮,
自付合村至防潮堤接长改称南大堤,总长25.88公里;新修防洪堤(下段为生产堤) 长
29.9公里。 为保护孤岛油田, 1971年自防洪堤4+128处新修东大堤长21.95公里。 1
974年,又新修北大堤下段(东大堤交点以下)长19.58公里。1976年春,在原民坝基础
上, 又将北大堤向上接修16.24公里,至四段村与临黄堤相连,使北大堤总长度增加
到35.82公里。 同时对南岸防洪堤进行加帮、补残。改道清水沟后,为有利防守,19
77年,将防洪堤中段改线退修,长度减至27.8公里。1985年,为保护孤东油田,修筑
南围堤长6公里。 1987年,为保护一棵树、长堤等油田安全,胜利油田兴建六号路长
14.4公里,起点在北大堤30公里,止点与孤东南围堤相接。1989年,将六号路翻修改
建后,正式成为北大堤顺六号路延长工程。
至1995年底, 仍在担负清水沟流路河道防洪的河口堤线总长为114公里。其中北
大堤长44.5公里, 南防洪堤27.8公里为第一防线。南大堤长25.88公里及北大堤30公
里以下长5.82公里为第二防线。东大堤和四段至羊栏沟民坝因脱河失修而日趋残破,
但仍作为预备堤防由河务部门管理。
废弃堤东营境内黄河堤防除前述临黄堤、河口堤、民埝(坝)外,还有各重要险工
曾修建的套堤,自70年代开始黄河淤背固堤后,相继消失。近海之地,盐场颇多,清
末时期均有灶堤保护,后因黄河决溢频繁,盐池相继被毁,灶堤亦不复存。利津城之
护城堤,自清咸丰十一年(1865年)始修以来,屡筑屡废。目前尚存残迹是1921年所修,
随着城镇扩建亦近消失。 此外, 1951年修建小街溢洪堰时, 退水区曾修南顺堤长3
5.2公里,北顺堤15.7公里。自南展堤修筑后逐步废弃还耕,夷为平地。
大堤培修
解放战争时期复堤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堵复黄河花园口口门,导黄归山东
故道, 企图以水代兵,水淹解放区。当时故道堤防荒废9年,大堤残缺不全,各种隐
患防不胜防,如不修复,洪水到来必将泛溢成灾。为保护解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提出先复堤和迁移河床居民而后堵口的合理主张,与南京国民政府多次谈判达成
部分协议,但南京国民政府一再违反协议,决定提前堵口放水。为粉碎南京国民政府
水淹解放区的阴谋,中共渤海区党委、行署号召全区军民“一手拿枪、一手拿锨”,
开展反蒋治黄斗争, 在黄河归故前后,动员十余万民工复堤修险。1946年5月下旬,
蒲台(今博兴) 、广饶、利津、垦利出工3万余人,历时月余,将北岸李家呈子和南岸
西冯以上大堤普遍加高1米, 低矮堤段加高1.5~2米。接修南岸西冯至渔洼、北岸李
家呈子至一千二新堤长32公里。同时将1937年麻湾决口的3公里口门堵复,添修套堤,
开挖引河。
1947年3月15日, 花园口堵口合龙,黄河归故。汛期黄水骤涨,堤防新遇洪水,
险情迭生。 在县区领导干部指挥下,沿河人民抢险复堤,当年完成土方221.4万立方
米。
1948年,渤海区行署与山东河务局决定对两岸大堤继续加高培厚。春冬两季调集
数千乃至数万民工上堤,完成利津宫家套堤及东岸各险工帮修后戗,接修垦利渔洼以
下新堤, 培修麻湾以下皇坝11公里,新筑小杨家至李家套堤和引河开挖工程。至194
9年,两岸大堤普遍加高培厚,并接修新堤61.9公里,累计完成土方890.86万立方米,
形成南岸从麻湾以上皇坝起至垦利渔洼, 北岸从利津宋家集至四段总长127.4公里的
两岸临黄堤防。
建国后三次大修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确保防洪安全作为治黄的
重要任务,不惜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致力于堤防建设。根据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和不同
时期的防洪标准, 除正常年度岁修加培外,全河统一部署,进行过3次大规模堤防培
修。
第一次大修堤:始于1950年,止于1957年。黄委会确定1950年春修工程标准是高
于1949年洪水位1.5米。 1951年,山东河务局规定:保证泺口8600立方米每秒不发生
溃决。 培修标准:右岸高青、左岸滨县以下堤防按1949年最高洪水位超高1.5米,平
工顶宽7米, 险工顶宽7~10米,坝顶超高1949年最高洪水位1.4米。1955年,黄委会
又规定:左岸齐河南坦至利津四段,右岸历城田庄至垦利渔洼,堤顶超高1949年洪水
位2.1米, 顶宽平工7米,险工9米。临河边坡1∶2.5,背河边坡1∶3,后戗顶宽2~4
米, 边坡1∶5或按最高洪水浸润线1∶8~1∶10修做。土牛每公里平工1000立方米,
险工2000立方米。辅道一般顶宽6米,边坡1∶2,纵坡1∶10。防汛屋台每500米1个。
第一次大修堤: 历时8年,除对152.63公里堤防普遍加高、帮宽、加固外,新修
民坝10.5公里, 共计完成土方886.3万立方米。同时完成小街子减凌溢水堰及行洪区
南、 北顺堤土方747.81万立方米。两次凌汛决口堵复土方67.42万立方米。至此,东
营境内临黄堤均达到超高1949年最高洪水位2.1米的标准。
第二次大修堤: 始于1962年,止于1969年,加高帮宽大堤总长169公里,完成土
方777万立方米。大堤加培标准是:四段以上两岸堤顶超高1958年洪水位2.1米,顶宽
平工7米, 险工9米,临河堤坡1∶2.5,背河堤坡1∶3。四段以下民埝超高1米,
顶宽5米。 修堤质量按山东河务局制定的《修堤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并于1964
年开始推行拖拉机碾压。
第三次大修堤:始于1974年,止于1985年。按照1983年设计防洪标准,完成加帮
临黄堤、 河口堤共171.45公里,土方2419.19万立方米。第三次大修堤以防御花
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为目标,经东平湖分洪后,艾山以下按10000立方米每秒
控制。 堤防标准按1983年艾山下泄流量11000立方米每秒的水位为设计洪水位,堤顶
超高2.1米;顶宽平工7米,险工9米;临河堤坡1∶2.5,背河1∶3。分两期实施,
1974~1981年,完成超高1.1米;1981~1983年,再加高1米。修堤质量按黄委会《黄
河下游修堤工程质量的几项要求》执行。
大堤加固
新中国建立后,执行“宽河固堤”方针,一面对大堤加高培厚,一面采取多种措
施加固堤身,提高防洪性能。
锥探灌浆自1951年始,学习河南封丘和齐东修防段的经验,用钢丝或钢锥探索堤
身内部隐患,进行翻修或灌浆,增加堤身土层密实度,提高抗洪能力。经不断改进、
完善、提高,成为全河堤防加固的重要措施之一。初期以人力进锥,凭手感判断隐患
的位置和特征,在锥探同时,辅以吹烟、灌沙、灌水等办法,判断隐患范围。1953年
起,向锥孔内灌注泥浆,靠自重流入,效果有限。1958年,采取静压力灌浆,干么重
达到1.43~1.53吨/立方米。 1968年起,又将静压力灌浆改为动压力灌浆,实现灌浆
作业机械化,效果显著。1958~1995年底,共完成堤防灌浆长度342758米,823682眼,
灌入土方89715立方米。
淤背固堤1950年,山东河务局在利津綦家嘴兴建引黄放淤闸,进行引水放淤试验,
数年后淤区地面平均抬高2.5米。 1954~1959年,段内各虹吸工程引水沉沙,兼收淤
背固堤之效。60年代恢复引黄后,进入有计划大面积自流放淤阶段。先后用自流放淤、
高条渠放淤办法将背河近堤坑塘淤平加高,至1973年,利津、垦利两修防段用涵闸、
虹吸、扬水站实施淤背固堤,总长度44.71公里,放淤量909万立方米。
1970年,济南修防处试验简易吸泥船放淤成功后,山东黄河河务系统开始推广应
用。利津修防段在1973年建立造船厂,制成简易吸泥船,在东营黄河两岸临黄堤大规
模进行淤背固堤。根据黄委会及河务局1978~1983年期间规定的淤背标准,各段按照
分期、分段完成的方式,将左岸老董以上,右岸一号坝以上临黄堤背侧淤高3~5米,
淤宽50~100米。总长度80余公里,完成土方3200余万立方米。
加固工程40多年来,为解决堤基和堤身渗漏,提高大堤防洪能力,河务部门对两
岸大堤采取抽槽换土、打粘土斜墙、帮前后戗、填塘固基、抽水湮堤、翻修隐患等措
施,修做大量固堤工程,提高大堤抗洪性能,确保了大堤安全。
穿堤管线60年代以来,穿大堤的各种管线日益增多,成为黄河大堤的不安全因素。
黄河管理部门相继作出管理规定。1983年以前,在堤防上修建的油、气、水管线及通
信电缆、引水涵管等标准不一。根据建设单位设计要求审核,以不影响当时的防洪为
标准。黄河管理部门监督施工质量,并规定凡因防洪需要,必须改建、拆除、迁建者,
均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一切费用,恢复工程原貌。1984年起,黄委会规定,凡穿越黄河
堤防的涵洞、管线等,必须报送设计,严格审批手续。严禁任意破堤埋设临时穿堤涵
管等。现有穿堤建筑物,在防洪上有问题的,必须采取措施或拆除改建。1985年,黄
委会11号文重申管线越堤规定:(1)新建、改建管线,原则上以架空方法越堤;(2)必
须穿越时,管底高程均按1995年堤顶高程低1米设计;(3)必须呈报设计,经审查批准
后施工。至1995年底,东营市黄河两岸尚存的穿堤管线中,除胜利油田埋设的油、气、
水输送管道外, 还有扬水站输水管道及通信缆道,分布地点50多处,管道总数100余
条,均按规定施工,确保了大堤安全。

1955~1988年境内堤防加固情况表
表4-1

┏━━━┯━━━━━━━━━━━━━━┯━━━━━━━━━━━┯━━━━━━━━━┯━━━━━━━━━┯━━━━━━━┓
┃ │ 截 渗 工 程│ 前后创工程 │ 填 塘 固 基 │ 抽 水 湮 堤 │ 翻 修 隐 患┃
┃ 段 ├──────┬───────┼─┬───┬─────┼─┬───┬───┼─┬───┬───┼──┬────┨
┃ │ 抽 糟 换 土│ 粘 土 斜 墙│段│ 长度 │修 建 │ │长度 │土方(│ │ │工日 │ 处 │土方(立┃
┃ 别 ├─┬────┼──┬────┤ │(米)│ │处│(米)│万立 │处│长度 │ │ 数 │方米) ┃
┃ │处│长度 │ 处 │长度 │数│ │年 限 │数│ │方米)│数│(米)│(个)│ │ ┃
┃ │数│ (米) │数 │(米) │ │ │ │ │ │ │ │ │ │ │ ┃
┠───┼─┼────┼──┼────┼─┼───┼─────┼─┼───┼───┼─┼───┼───┼──┼────┨
┃ 利 津│14│ 13716 │ 14│ 13716 │10│ 25995│1995~1974│ 7│1400 │16.13 │ 3│6981 │12000 │2209│ 40315 ┃
┠───┼─┼────┼──┼────┼─┼───┼─────┼─┼───┼───┼─┼───┼───┼──┼────┨
┃ 河 口│ │ │ │ │1 │13321 │ 1981 │ │ │ │ 1│11000 │ 2285 │ │ ┃
┠───┼─┼────┼──┼────┼─┼───┼─────┼─┼───┼───┼─┼───┼───┼──┼────┨
┃ 东 营│ 6│ 2298 │ 3 │ 810 │6 │2890 │1995~1965│ 1│ 100 │0.30 │ 1│ 170 │ 170 │986 │ 2960 ┃
┠───┼─┼────┼──┼────┼─┼───┼─────┼─┼───┼───┼─┼───┼───┼──┼────┨
┃ 垦 利│ 2│ 460 │ 1 │ 1307 │12│38675 │1995~1972│10│ 6434 │66.5 │10│11665 │ 14959│664 │ 30892 ┃
┠───┼─┼────┼──┼────┼─┼───┼─────┼─┼───┼───┼─┼───┼───┼──┼────┨
┃ 合 计│22│ 16474 │ 18│ 15833 │29│80881 │ │15│ 7934 │82.93 │15│29816 │29414 │3859│ 7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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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管理
管理组织历代政府先后制定过许多法规、制度。建国前后堤防管理实行专管与群
管相结合的方法。1955年后,沿黄各县、区、乡相继建立护堤委员会。1960年后,各
修防段均按每5公里配1名专职堤防管理员。1978年后,沿黄县护堤委员会都改称工程
管理委员会。
管理制度堤防管理制度,自设置治黄机构以来即逐步建立。1948年,山东河务局
制订《关于平工管理的意见》;195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有关大堤管理的一号公
告;1980年,山东河务局制定《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1982年,黄委会颁发《黄
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1984年,山东河务局制定《山东黄河工程管理检查评比
办法》;198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东营市政府颁发
《东营市黄河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规定护堤地的范围根据黄河修防的需要划定。
护堤政策建国前后,堤防养护由沿黄群众义务负担。1954年后,护堤员由大队记
工,参加集体分配。1963年起,护堤员按工分分配。1972年,山东河务局规定“国有
队营,收益分成”的办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分配形式各村不尽相同,有的
每年发给护堤员40~250元, 有的每年给护堤员补助粮食300~500斤,有的就近拨给
土地1~2亩,由护堤员自种自收。1984年后,学习外地经验,根据所护堤防收入情况,
按照责、 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与所在村或护堤员签订堤防承包合同。此外,自195 0
年起,实行捕害和消灭隐患的奖励政策。
维修制度堤防维修包括堤顶整修、堤身补残、填垫水沟浪窝、翻修隐患等,每年
由国家在防汛岁修经费中安排专款。
堤防绿化黄河堤防植树是防护工程措施之一,有悠久的历史,宋代以来多有记载。
人民治黄开始后,大力提倡植树植草,绿化堤防。至1959年,黄河大堤两侧基本被树
草覆盖,但在1960~1962年间遭受严重破坏。1970年前后,再度组织大规模植树造林,
堤防绿化复见成效。1978年以来,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1985~1995年,团中
央、水利部、林业部先后组织实施两期青年黄河防护林绿化工程,成效显著。至1995
年底,黄河堤防树株总量超过100万株,堤身植草覆盖面积90%以上。

第二节 险工

险工设置
黄河夺大清河道后,河道不断展宽摆动,溜势游荡不定。靠岸临水堤段,受大溜
冲刷,堤身有塌入河中之险。河工部门采用临堤抛石,或用秸料下埽的办法,修做抗
御水流、导溜离岸的工程,成为“险工”。东营段内最早的险工小李险工始建于清光
绪九年(1883年)。百多年内,两岸大堤先后有43处成为险工,其中左岸宋家集、船王、
孙家、大马家、三步赶、东关、庄科、大李夹河、十四户、盐窝,右岸董家(圈董)、
小街、小王庄、梅家庄、大白、后彩、张家庄、前左、十八户、小口子、二十一户、
赵屋等险工,均因溜势改变、河道迁徙脱险废弃。目前仍在修守的23处险工 (包括河
口堤新设险工) ,除麻湾、南坝头、纪冯、义和庄及河口堤新设险工为人民治黄时期
修建外,其余各处皆为清末和民国时期所建。
左岸有险工10处:
宫家险工始建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先修秸埽数段,位于现桩号298+600~
298+800间。根据溜势变化和工程出险情况,至1995年底宫家险工共修做坝岸58段。
张家滩险工始建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 ,所修乱石坝位于现在的1~10号坝间。
由于溜势下延,至1995年底该险工共修做坝岸20段。
綦家嘴险工始建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出险时抢修秸埽10余段,位于现11号
坝以上,分布在大堤314+250~315+750间。由于汛期出险和溜势下延,至1995年底,
该险工共修做坝岸24段。
刘夹河险工宣统元年(1909年) 成险,始修秸埽9段,位于现12号坝左右。由于溜
势变化和河面展宽,至1995年底该险工共修做护岸工程17段。
小李险工光绪九年(1883年) 秋黄河在此决口,堵复后在此保留秸埽2段,位于现
22、23号处。由于溜势上提和下延,复又增加坝段,至1995年底共修做坝岸30段。
王家庄险工历史上著名大险工。始建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位于今24号坝以
上。民国期间仅有秸埽和乱石坝数段。1947年黄河归故后第一个汛期,险工埽坝接连
生险, 堤身坍塌殆尽,11月退修时堤线、埽坝位置后移,在险工上形成一处凹弯。1
949年汛期抢险时, 凹弯内回溜淘刷河底,采用柳淤枕排护底固根,坝身趋向稳固。
其后, 逐步实现秸改石坝,抗洪能力不断加强,至1995年底,已经修做坝垛、护岸8
0段。由于该险工座弯顶冲,溜势集中,易生重大险情。
二十二公里险工1987年9月始修,建成坝岸7段,位于北大堤22+348~22+900间。
三十公里险工1985年始修, 建成坝岸8段,位于北大堤29+671~30+735间。北大
堤顺六号路延长后,重新调整险工布局,增建2段坝岸。
三十八公里险工1993年5月修建坝岸2段, 位于北大堤38+300~38+700处,至199
5年底已有坝岸3段。
四十二公里险工1994年4月修建,坝岸4段,位于北大堤四十二公里附近。
右岸有险工13处:
南坝头险工1947年始建时原属麻湾险工,1953年,经山东河务局批准,独立编号,
命名南坝头险工。根据溜势和工程着溜情况的变化,至1995年底,共修做坝岸15段。
麻湾险工河势险要,座弯顶冲,是历年卡冰壅水的重点。1946年,续堵1937年正
觉寺(麻湾) 决口时加高帮宽成堤。1947年春,在南北坝头间修建人字坝基5道。因黄
河归故大溜直冲,当年冬至次年春完成人字坝的秸埽厢护工程。1965年以后,随着河
势变化,根据各个坝岸基础强弱和着溜急缓,先后整修改建为乱石、扣石干砌及浆砌
坝。至1995年底,该险工共有坝垛56段,已经全部石化。
打渔张险工始建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1995年底,有险工16段,全部改
建为石坝。
罗家险工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成险时,修做秸埽12段,3年后逐步脱险。黄河
归故时着溜, 恢复修守。至1965年,先后修做柳石堆8段。后又陆续加高,至1995年
底,有坝岸8段,全部为石坝。
卞家庄险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成险,修做秸埽5段,后经续建和改建,至19
95年底,共有坝岸18段,全部为石坝。
胜利险工原名佛头寺险工,1966年更名胜利险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始建,
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2号、4号、8~18号坝修有秸埽。至1995年底,共有坝岸28
段,全部石化。
王家院险工始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 ,修建秸埽3段。1957年后不断加高、整修
和改建,至1995年底,共修坝垛54段,全部石化。
常家险工原名二棚屋子险工,始建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修有秸埽6段,现
18~23号为原坝旧址。后经加修加固,至1995年底,有坝岸39段,全部石化。
路庄险工始建于光绪十年(1884年) ,现5~11号坝为原秸埽旧址。1948年后陆续
新修、改建,至1995年底,有坝岸55段,全部石化。
纪冯险工1949年新设险工,修做乱石坝3段,至1995年,共修做坝岸6段。
义和庄险工原为前左险工的一号坝,建于1949年春,1957年改为义和庄险工,至
1995年底,陆续修做坝岸71段。
护林险工位于防洪堤7+750~9+300间, 1977年,始修时筑成坝基6条,设置坝垛
23段。1988年后改称护滩工程。
十八公里险工1976年汛期始修, 陆续修做坝垛37段,由黄河河务部门防护。197
7年将防洪堤10+175~25+900段落改线退修后,工程防护改由胜利油田承担。
险工修建
东营河段险工,自清末民国初期修建埽坝工程,多用秸、苇、柳料修做而成。后
有少量石坝。
埽坝工程种类繁多,分别按修做方法、形状、作用、地位和使用料物的不同命名。
1946~1953年间,曾经大量修做秸埽,在黄河归故及以后的防汛抢险中发挥了显著作
用。常被采用的埽坝按形状分有:磨盘、月牙、鱼鳞、耳子、雁翅、人字、扇面护沿
等丁厢埽坝。因用料不同而称作柳埽或秸埽,又因作法不同而称为顺厢、丁厢、散厢
等。改石坝后又多以修做方法不同,称乱石坝、丁扣坝、浆砌坝、干砌坝等。建国后,
石料来源畅通,埽坝石化步伐加快,至1995年底,险工坝岸已全部石化,护岸功能与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在险工石化过程中,施工技术亦不断改进。50年代初,多以散抛乱石加固根石及
坝身。后来,主坝根石采用抛柳石枕、抛铅丝笼装石及大块石扣护,减少了根石走失。
60年代以来,加强根石排整,主要坝号采用扣、插、细排方法,提高根石抗冲能力。
在坝身的砌筑上,50年代初,多用散抛乱石或干插乱石,后对基础稳固的坝号改为干
丁扣、浆丁扣或平扣。60年代以后,推广粗料石干砌勾缝。

境内黄河险工建设情况表
表4-2

┏━━┯━━━━━┯━━┯━━━━━━━━┯━━━┯━━┯━━━━━━━━━━━━━━━━━━━━━━━━━━━━━┓
┃ │ │ │ │ 工程 │ │ 1947~1995年累计使用 ┃
┃所在│ 险 工 │兴建│大堤起止桩号 │ 长度 │埽坝├─────┬────┬────┬───┬────┬────┨
┃县区│ │年限│ │(米)│段数│石料(万立│土方(万│软料(万│铅丝 │人工 │投资 ┃
┃ │ │ │ │ │ │方米) │立方) │公斤) │(吨)│(万个)│(万元)┃
┠──┼─────┼──┼────────┼───┼──┼─────┼────┼────┼───┼────┼────┨
┃ │宫 家 │1989│299+070~301+150│2080 │ 58 │ 10.35 │ 17.0 │ 600│ 20.3│ 19.30│ 361.78 ┃
┃ ├─────┼──┼────────┼───┼──┼─────┼────┼────┼───┼────┼────┨
┃ │张家滩 │1891│307+083~307+775│692 │ 20 │ 5.24 │ 3.13 │ 273│ 5.6 │ 6.33 │ 116.51 ┃
┃ ├─────┼──┼────────┼───┼──┼─────┼────┼────┼───┼────┼────┨
┃ │綦家嘴 │1902│315+390~316+200│810 │ 24 │ 3.09 │ 2.26 │ 350│ 4.2 │ 7.25 │ 82.33 ┃
┃ ├─────┼──┼────────┼───┼──┼─────┼────┼────┼───┼────┼────┨
┃ │刘夹河 │1909│317+500~318+454│954 │ 17 │ 3.59 │ 2.65 │ 2 │ 2.0 │ 3.14 │ 142.77 ┃
┃ ├─────┼──┼────────┼───┼──┼─────┼────┼────┼───┼────┼────┨
┃ │小 李 │1883│320+250~321+534│1284 │ 30 │ 5.30 │ 6.82 │ 20 │ 2.1│ 6.31 │ 199.92 ┃
┃ ├─────┼──┼────────┼───┼──┼─────┼────┼────┼───┼────┼────┨
┃ │王家庄 │1898│326+774~329+300│2526 │ 80 │ 15.65 │ 9.17 │ 802│ 31.7│ 27.25│ 604.3 ┃
┃ ├─────┴──┴────────┼───┼──┼─────┼────┼────┼───┼────┼────┨
┃ │ 小 计 │8346 │ 229│ 43.22 │ 41.03 │ 2047│ 71.3│ 69.58│ 1507.61┃
┠──┼─────┬──┬────────┼───┼──┼─────┼────┼────┼───┼────┼────┨
┃ 东 │南坝头 │1947│191+357~191+994│637 │ 15 │ 2.47 │ 10.19 │ 96.46│ 0.44│ 9.77 │ 124.82 ┃
┃ ├─────┼──┼────────┼───┼──┼─────┼────┼────┼───┼────┼────┨
┃ 营 │麻 湾 │1947│192+695~195+042│2347 │ 56 │ 13.52 │ 40.58 │ 527.31│ 5.54│ 59.84│ 521.47 ┃
┃ ├─────┼──┼────────┼───┼──┼─────┼────┼────┼───┼────┼────┨
┃ 区 │打渔张 │1900│200+126~200+802│676 │ 16 │ 1.57 │ 4.13 │ 190.10│ 0.64│ 6.4 │ 77.44 ┃
┃ ├─────┴──┴────────┼───┼──┼─────┼────┼────┼───┼────┼────┨
┃ │ 小 计 │3660 │ 87 │ 17.56 │ 54.9 │ 813.87│ 6.62│ 76.01│ 723.73 ┃
┠──┼─────┬──┬────────┼───┼──┼─────┼────┼────┼───┼────┼────┨
┃ │ 罗家 │1895│201+460~202+245│785 │ 8 │ 416 │ 1.77 │ 279.8│ 0.44│ 7.33 │ 199.92 ┃
┃ ├─────┼──┼────────┼───┼──┼─────┼────┼────┼───┼────┼────┨
┃ │卞家庄 │1898│209+170~209+717│547 │ 18 │ 2.91 │ 4.81 │ 99.2│ 0.49│ 7.46 │ 103.96 ┃
┃ 垦 ├─────┼──┼────────┼───┼──┼─────┼────┼────┼───┼────┼────┨
┃ │胜 利 │1898│209+717210+726 │1009 │ 28 │ 7.82 │ 17.15│ 85.4│ 4.14│ 24.87│ 249.73 ┃
┃ ├─────┼──┼────────┼───┼──┼─────┼────┼────┼───┼────┼────┨
┃ 利 │王家院 │1910│211+256~213+075│1819 │ 54 │ 4.48 │ 9.32 │ 90.6│ 0.54│ 13.02│ 172.58 ┃
┃ ├─────┼──┼────────┼───┼──┼─────┼────┼────┼───┼────┼────┨
┃ │常 庄 │1898│214+187~215+790│1603 │ 39 │ 4.79 │ 6.83 │ 22.2│ 0.13│ 10.55│ 230.58 ┃
┃ 县 ├─────┼──┼────────┼───┼──┼─────┼────┼────┼───┼────┼────┨
┃ │路 庄 │1884│215+790~217+604│1814 │ 55 │ 6.80 │ 9.22 │ 50.9│ 1.2 │ 15.14│ 250.74 ┃
┃ ├─────┼──┼────────┼───┼──┼─────┼────┼────┼───┼────┼────┨
┃ │纪 冯 │1949│224+345~224+730│385 │ 6 │ 1.65 │ 2.47 │ 18.3 │ 0.64│ 3.20│ 65.66 ┃
┃ ├─────┼──┼────────┼───┼──┼─────┼────┼────┼───┼────┼────┨
┃ │义和庄 │1949│236+700~239+170│2470 │ 71 │ 9.85 │ 27.65│ 1255.4│ 8.5 │ 33.89│ 385.69 ┃
┃ ├─────┴──┴────────┼───┼──┼─────┼────┼────┼───┼────┼────┨
┃ │ 小 计 │10432 │ 279│ 42.46 │ 79.22│ 1901.8│ 16.8 │ 115.46│ 1658.86┃
┠──┼─────┬──┬────────┼───┼──┼─────┼────┼────┼───┼────┼────┨
┃ │二十二公里│1987│ 22+348~22+900 │552 │ 7 │ 2.13 │ 10.43 │ │ │ 1.53 │ 256.11┃
┃ 河 ├─────┼──┼────────┼───┼──┼─────┼────┼────┼───┼────┼────┨
┃ │ 三十公里 │1985│ 29+671~30+734 │1063 │ 9 │ 3.61 │ 31.89│ │ │ 1.41 │ 551.85┃
┃ 口 ├─────┼──┼────────┼───┼──┼─────┼────┼────┼───┼────┼────┨
┃ │三十八公里│1993│ 38+300~39+500 │1200 │ 3 │ 1.60 │ 21.01│ │ │ 0.75 │ 475.00┃
┃ 区 ├─────┼──┼────────┼───┼──┼─────┼────┼────┼───┼────┼────┨
┃ │四十二公里│1994│ │410 │ 4 │ 0.69 │ 7.60 │ │ │ 0.31 │ 230.00┃
┃ ├─────┴──┴────────┼───┼──┼─────┼────┼────┼───┼────┼────┨
┃ │ 小 计 │3225 │ 23 │ 8.03 │ 70.93│ │ │ 4.00 │ 1512.96┃
┠──┴─────────────────┼───┼──┼─────┼────┼────┼───┼────┼────┨
┃ 合 计 │25663 │618 │ 111.27 │ 246.08│ 4762.67│ 94│ 265.05│ 5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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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7月, 黄委会颁发《黄河下游险工坝岸加高改建意见》,按1983年防洪标
准, 对各险工石坝加高改建重新安排,主要标准是:坝顶高出1983年10000立方米每
秒设防水位1.1米。 需要拆改的坝段,拆到根石顶以下0.5~1.0米。拆改后的坝段尺
度为:主坝顶宽1.5米,次坝顶宽1.0米,外坡1∶1,内坡1∶0.8。不需拆改的坝段,
采取戴帽加高将坝身拆除到足够宽度后,再加高至标准高度,内外坡均为1∶1。根石
顶高度低于坝顶4.5米,高于枯水位2.0米,顶宽1~1.5米。
1978~1995年,累计完成险工加高改建549段。
险工管护
清末时期,黄河河防概由汛兵承担。专司防汛的兵勇扎营于重要险工,常年进行
巡查防护。每届汛期兵勇不足时,征调农夫协防,霜降之日裁撤。专司工防的兵勇平
时集中驻扎待命,遇有抢险修工事宜,随时调遣赴工。民国时期,基本沿袭清制,只
是改由工程汛兵与防守汛兵同驻一地,分别负责修工或防守事宜。
人民治黄以来,险工防守与修工由专职修防工人承担。汛期涨水或修工量大时,
调用民工协助。修防工人原分工班与防班,后亦合为一体。为掌握河势工情变化规律,
建国后曾在险工防守管理中推行定时观测、根石探摸、早晚巡查等制度。并在各处险
工设置守险房、仓库,常年准备防汛工具和料物,按照险要程度规定限额存量,用后
及时补充。1959年以前,埽工修做频繁,驻守各险工的人员根据险要程度和工量大小
而定,每处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1960年以来,险工逐步石化,工量渐少,驻守险工
的人员减至几人至十几人,采取大工集中、小工分散的办法,由工程队队部统一调度
使用。人员不足时,在沿河村庄选调民工。1977年起,建立班包险工、组包坝头的岗
位责任制,要求各险工达到如下管理标准:坝面平整无杂草,雨后无积水、浪窝;石
料归垛整齐无散乱;标牌醒目、准确无缺漏;坝身、根石完整无残缺,灰缝无脱落。
80年代以来,黄河防洪工程设施逐步走向规范化,山东河务局制定相应的险工管理标
准。至1995年底,黄河河口管理局所辖险工中已有12处被山东河务局评定为达标工程。

第三节 护滩

护滩设置
建国前,黄河河道不断展宽摆动,河岸坍塌,流势不定,经常发生险工脱险、平
工变险的情况, 防守极为被动。1950年6月,山东河务局在章历县姜庄试办护滩工程
(亦称控导工程)成功。从此,按照统一规划的治导线在沿河逐步修建护滩工程,用以
保护滩岸,并与险工配合,束水导流,限制河道横向摆动,固定中水位河槽。
黄河东营段自1951年始建护滩工程张家滩护滩。至1955年,相继修成张家滩、宫
家、 大白、后彩、宋庄、东关等6处护滩工程。后因河势下延,宫家、张家滩护滩工
程陆续接长。1956~1958年,又新修老于、宁海、纪冯、寿合(章丘屋子) 、丁家等5
处护滩工程。60年代后,由于河面展宽,溜势改变,有些护滩工程出现控制距离缩短、
坝前脱溜、河岸坍塌范围扩大等现象。1968年以后,相继增修五庄、东坝、中古店、
护林、 苇改闸、西河口等护滩工程。1989~1995年间,又增修八连、清3、崔家护滩
工程。至1995年底,东营河段仍在修守的护滩工程有16处 (老于、寿合等地已脱水成
滩,大白、后彩、纪冯等处与险工合并),基本控制了东营市河道。
张家滩1949~1950年, 张家滩险工以下坍塌,利城南关大堤即将临水成险。195
1年春至1952年,相继修做9段柳石堆,初步控制了坍塌岸段,1957年,由于溜势下延,
在9号柳石堆以下接修10~13号柳石堆。
宫家1952年, 在宫家险工46号与48号坝空当修做4段柳石堆,以防止滩岸坍塌并
掩护48号坝基。 为控制58号坝以下滩岸坍塌,1953年在58号坝以下接修5~12号柳石
堆8段。
宋庄为控制河道继续展宽,溜势下延,1955年,修做柳石堆4段,1964~1971年,
增修柳石堆14段,并逐步改建为乱石坝。
东关1953年, 由于张家滩险工溜势普遍左移,导致9号柳石堆以下至毕家庄村北
岸坍塌严重,为防止东关大堤成险,左岸小街、小王庄险工脱河,遂于1955年,在毕
家庄以上修做柳石堆8段,次年增修7段。经多次抢险维修后,趋向稳定。
宁海1957年,建1~4号柳石堆,1963年5月,将1~3号柳石堆改为乱石坝,4号为
砌石坝,1985年,在1号坝上续修乱石坝2段。
丁家为防止河道剧变导致五庄大口门引流成河, 1958年4月,在丁家村前修建柳
石堆17段。 7月大洪水期间,2~11段被淤没,1967年,17段被冲垮,其余6段吃溜不
重。
五庄为防止南坝头脱险而引起麻湾以下河势变化, 1968年6月,在五庄滩修做柳
石堆12段,1984~1986年,增设柳石堆6段,1989年增修柳石垛4段,现修守22段。
东坝位于王庄以下宽河道中。为稳定义和庄险工溜势,1971年5月,在滩桩135号
一带修做柳石堆5段。1975年,洪水漫顶,柳石堆毁坏,次年汛前修复。1979年9月,
又增修柳石堆3段。
中古庄该处滩岸连年坍塌,为稳定河道和保障十八户放淤闸的正常运用,1971年
5月,在滩桩148号以上修做6段柳石堆,次年又在其下修做4段柳石堆。
护林1977年5月, 始修时称为险工。现有坝基6条,坝垛23段,位于防洪堤7+750
~9+300之间。
十八户1990年始修,建坝垛6段,位于滩桩153+750~154+470之间。
苇改闸1986年6月始修,现在坝垛15段,位于滩桩161+800~163+500之间。
西河口1988年4月始修,建坝垛11段,位于滩桩164+700~166+200之间。
崔家1994年4月始修, 建坝垛7段,1995年5月,续建坝垛2段,现有9段,位于滩
桩161+000~161+936之间。
八连1989年始修10段, 1990年续建10段,1994年上延3段,现有坝垛23段,位于
滩桩170+594~172+950间。
清31993年修建柳石堆2段。
护滩修守
护滩工程始建时有透水柳坝、柳箔、柳淤枕、柳石枕等多种结构形式,其中柳石
枕护岸效果最好,采用较多。每处护滩有数段至十数段坝垛联结为一体,坝垛前加抛
乱石固根。工程着溜下蛰后,随时加抛乱石和柳石枕抢修加固,坝垛稳定后即成柳石
堆或乱石堆。每段坝垛围长七十米左右,土当距三十米左右,高度与滩唇平。
1970年前,护滩工程未有专人防守。每至汛期,根据水情由黄河修防职工1~2人
带领民工数人巡查,遇有险情,随时调派人员抢护。1971年以来,逐步在各护滩工程
修建守险房,由附近村庄1~2名护滩员驻守,负责日常工程维护和树株管理。汛期涨
水时,黄河修防职工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带领民技工进驻工程所在地,负责河势工
情观测、摸水巡查及抢险修工等事宜。80年代以来,对护滩工程提出规范化管理标准,
基本要求是“一通二平三无”。即防汛抢险道路畅通,坝身和坝面完好平整,无乱石,
无杂草,无冲沟浪窝。至1995年底,共有16处护滩工程,其中,10处被山东河务局评
定为达标工程。

第四节 防洪

决溢灾害
黄河来水量年内分配不均, 7~10月来水量占年总水量的60%左右,形成伏秋大
汛,加之河口泥沙淤积,泄水不畅,极易出槽漫溢。河口位置与全河相比,处在高纬
度地区,封河早,开河晚,尾闾河道浅窄,冰凌易卡塞阻水,造成凌汛漫溢。东营地
处黄河尾闾,历史上防洪工程简陋,水患尤为严重。据旧《利津县志》记载,自清咸
丰五年(1855年)至光绪八年(1882年),27年间即有11个年份在姜家庄、扈家滩、大田
家、杨沟崖、阎家庄、张窝庄、孟家庄、韩家垣、辛庄、十六户、永阜、陈家庄、南
岭庄、北岭庄、盐窝、北关、西滩等17处决口成灾。至1938年,东营市辖区有23个年
份决溢70处, 口门达80个,其中,1883~1911年28年间,有15个年份决口51处,191
2~1938年27年间,有8个年份决口19处。韩家垣、北岭、薄家庄、吕家洼、纪冯、合
龙处等决口,还导致入海流路迁徙改道。
上述决口或河口改道,给东营人民乃至沾化、滨县、无棣、博兴、寿光等地人民
带来深重灾难。《再续行水金鉴》记载:“光绪九年(1883年)齐河至利津沿黄七县决
溢五十三处,……利津近海村庄死伤居民甚众,有一家全毙者,有淹死仅存数口者,
有房屋倒塌压死者,惨苦情况不堪言状,……已救出数千口,唯无安身之处,大半露
宿荒郊。”《利津县志》记载:“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六月二十三日吕家洼河决。
田庐坟墓尽皆淹没,甚有挟棺而走骸骨无存者,灾民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号哭之声
闻数十里。”“民国10年(1921年) 7月19日,宫家决口后,利津、滨县、沾化三县淹
没5400平方公里, 340余村庄受灾,无家可归露宿大堤者达六万余人。”“民国18年
(1929年) 2月2日,利津东岸王家院至常家庄(今垦利县),长约五华里大堤,有6处漫
溢决口成灾, 淹没70余村,河东一带尽成泽国。”同年2月20日,利津扈家滩大堤漫
溢决口,水势浩荡,当年未堵。12月凌汛又至,附近各村尽成泽国,房屋倒塌,人畜
冻馁溺水而死者不计其数, 穴居堤顶者饥寒交迫,惨不忍睹。1937年7月26日,蒲台
正觉寺(今东营区麻湾) 3.5公里大堤被冲决后,蒲台、利津、博兴、广饶、寿光等五
县数百村庄被淹,泛水夺小清河入海,因决口未堵,泛区水灾至黄河改道入淮后方止。
建国初期,1951年、1955年凌汛,因未发现原堤防隐患,薄弱堤段未加固,加之
凌洪异常,水位暴涨,利津王庄、五庄堤段在深夜狂风之际,出现漏洞,抢堵无效,
溃决成灾,使利津、沾化和滨县计480余村庄受灾,冻淹死者80余人,淹地133万亩,
受灾人口26万余人。省、地、县党委、政府极为重视,各级领导亲临查看,调集车船
和医务人员抢救安置灾民,分发救济粮款,供给熟食、衣物,安排生产自救,积极筹
措堵口复堤。王庄决口历时64天堵复,五庄决口44天内合龙。此后40年间,各级党委、
政府以确保黄河安澜为宗旨,在加强人力防守的前提下,强化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依
靠堤防和人防战胜历年的洪水凌汛,创造出连续40年不决口、不成灾的奇迹,改变了
黄河多灾多难的局面。
防洪任务
黄河洪水涨发时,民众上堤防御,称为防汛。河工部门按季节划定汛期名称,冬
季称凌汛,春季称桃花汛,夏季称伏汛,秋季称秋汛。其中伏汛、秋汛洪水量大,且
常常二汛相连,俗称伏秋大汛,为主要防洪汛期。东营地处黄河尾闾,河道浅窄,容
洪能力低,水位偏高,洪水漫滩偎堤机遇多,防洪任务艰巨。
东营段的洪水,由中、上游暴雨汇集而来。洪峰传递时间,自河南花园口至利津
水文站约六七天。沿途经自然蒸发,河床渗漏,滩地滞蓄,人为引用等,洪量逐步递
减。利津水文站实测记录,自1949~1989年,最大流量1.04万立方米每秒(1958年);
最高水位14.71米(1976年),比背河地面高3.10米。
清代至民国期间,受技术水平限制,没有明确的防洪指标。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
府把黄河防洪列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保证大堤不决口为基本目的,并采用现代科学
技术,依据黄河水位和河道变化情况,规定防洪指标。1949年和1950年,黄河下游以
陕县站18000立方米每秒洪水为防御目标,保证泺口流量8500立方米每秒不
1949~1989年各站汛期最大洪峰流量及相应水位表
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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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泺 口│麻湾水 │ 利 津 │ │ │ │ ┃
┃ ├───┬─────┤ ├───┬─────┤一号坝│罗家屋│西河口│十八公┃
┃ 度│水位 │流量(立 │位(米)│水位 │流量(立 │水位 │子水位│水位 │里水位┃
┃ │(米)│方米/秒) │ │(米)│方米/秒) │(米)│(米)│(米)│(米)┃
┠──┼───┼─────┼────┼───┼─────┼───┼───┼───┼───┨
┃1949│ 30.70│ 7410 │ 15.77 │ 13.47│ 7350 │ │ │ │ ┃
┠──┼───┼─────┼────┼───┼─────┼───┼───┼───┼───┨
┃1950│ 29.34│ 6300 │ 14.68 │ 12.57│ 6210 │ │ │ │ ┃
┠──┼───┼─────┼────┼───┼─────┼───┼───┼───┼───┨
┃1951│ 28.97│ 5800 │ 14.45 │ 12.53│ 5900 │ │ │ │ ┃
┠──┼───┼─────┼────┼───┼─────┼───┼───┼───┼───┨
┃1952│ 28.80│ 5100 │ 14.25 │ 12.56│ 5210 │ 11.25│ │ │ ┃
┠──┼───┼─────┼────┼───┼─────┼───┼───┼───┼───┨
┃1953│ 30.00│ 6860 │ 15.20 │ 13.30│ 6860 │ 11.53│ 8.89│ │ ┃
┠──┼───┼─────┼────┼───┼─────┼───┼───┼───┼───┨
┃1954│ 30.37│ 7290 │ 14.91 │ 13.05│ 7220 │ 10.77│ │ │ ┃
┠──┼───┼─────┼────┼───┼─────┼───┼───┼───┼───┨
┃1955│ 29.09│ 5880 │ 14.02 │ 12.00│ 5760 │ 9.84│ │ │ ┃
┠──┼───┼─────┼────┼───┼─────┼───┼───┼───┼───┨
┃1956│ 29.30│ 6080 │ 14.30 │ 12.34│ 6050 │ 10.06│ │ │ ┃
┠──┼───┼─────┼────┼───┼─────┼───┼───┼───┼───┨
┃1957│ 31.26│ 9630 │ 14.80 │ 13.25│ 8500 │ 10.70│ │ │ ┃
┠──┼───┼─────┼────┼───┼─────┼───┼───┼───┼───┨
┃1958│ 32.09│ 11900│ 15.69 │ 13.76│ 10400 │ 11.24│ 8.71│ │ ┃
┠──┼───┼─────┼────┼───┼─────┼───┼───┼───┼───┨
┃1959│ 29.30│ 7370 │ 14.67 │ 12.67│ 7180 │ 10.69│ 8.11│ │ ┃
┠──┼───┼─────┼────┼───┼─────┼───┼───┼───┼───┨
┃1960│ 28.13│ 3520 │ 13.32 │ │ 3500 │ 9.39│ 7.60│ │ ┃
┠──┼───┼─────┼────┼───┼─────┼───┼───┼───┼───┨
┃1961│ 29.23│ 5550 │ 14.60 │ 12.69│ 5350 │ 10.49│ 8.32│ │ ┃
┠──┼───┼─────┼────┼───┼─────┼───┼───┼───┼───┨
┃1962│ 28.69│ 5820 │ 14.21 │ 12.50│ 5610 │ 10.29│ 8.47│ │ ┃
┠──┼───┼─────┼────┼───┼─────┼───┼───┼───┼───┨
┃1963│ 30.34│ 5420 │ 14.02 │ 12.58│ 5590 │ 10.43│ 8.65│ │ ┃
┠──┼───┼─────┼────┼───┼─────┼───┼───┼───┼───┨
┃1964│ 30.34│ 8400 │ 15.27 │ 13.57│ 8650 │ 11.13│ 8.97│ │ ┃
┠──┼───┼─────┼────┼───┼─────┼───┼───┼───┼───┨
┃1965│ 28.46│ 5320 │ 14.37 │ 12.78│ 5250 │ 10.60│ 8.55│ │ ┃
┠──┼───┼─────┼────┼───┼─────┼───┼───┼───┼───┨
┃1966│ 29.66│ 7600 │ 15.39 │ 13.49│ 7070 │ 11.20│ 9.00│ │ ┃
┠──┼───┼─────┼────┼───┼─────┼───┼───┼───┼───┨
┃1967│ 29.95│ 7170 │ 15.58 │ 13.84│ 6970 │ 11.44│ 9.47│ │ ┃
┠──┼───┼─────┼────┼───┼─────┼───┼───┼───┼───┨
┃1968│ 30.01│ 7140 │ 15.27 │ 13.51│ 6900 │ 11.03│ 8.94│ │ ┃
┠──┼───┼─────┼────┼───┼─────┼───┼───┼───┼───┨
┃1969│ 27.94│ 3100 │ 13.79 │ 12.09│ 2950 │ 9.80│ 7.84│ │ ┃
┠──┼───┼─────┼────┼───┼─────┼───┼───┼───┼───┨
┃1970│ 29.75│ 5750 │ 15.21 │ 13.47│ 5720 │ 10.83│ 8.91│ │ ┃
┠──┼───┼─────┼────┼───┼─────┼───┼───┼───┼───┨
┃1971│ 29.13│ 3890 │ 14.78 │ 12.98│ 3790 │ 10.60│ 8.71│ │ ┃
┠──┼───┼─────┼────┼───┼─────┼───┼───┼───┼───┨
┃1972│ 29.53│ 3790 │ 14.94 │ 13.14│ 3760 │ 10.65│ 8.72│ │ ┃
┠──┼───┼─────┼────┼───┼─────┼───┼───┼───┼───┨
┃1973│ 29.76│ 3880 │ 15.12 │ 13.32│ 3670 │ 10.77│ 8.91│ │ ┃
┠──┼───┼─────┼────┼───┼─────┼───┼───┼───┼───┨
┃1974│ 29.76│ 3470 │ 15.09 │ 13.34│ 3180 │ 10.91│ 8.71│ │ ┃
┠──┼───┼─────┼────┼───┼─────┼───┼───┼───┼───┨
┃1975│ 31.55│ 6470 │ 16.29 │ 14.52│ 6500 │ 11.88│ 9.28│ │ ┃
┠──┼───┼─────┼────┼───┼─────┼───┼───┼───┼───┨
┃1976│ 32.14│ 8000 │ 16.59 │ 14.71│ 8020 │ 11.81│ 9.63│ │ 6.00┃
┠──┼───┼─────┼────┼───┼─────┼───┼───┼───┼───┨
┃1977│ 30.27│ 5400 │ 15.19 │ 13.37│ 5280 │ 11.01│ 8.60│ │ 5.84┃
┠──┼───┼─────┼────┼───┼─────┼───┼───┼───┼───┨
┃1978│ 30.32│ 4660 │ 15.38 │ 13.66│ 4550 │ 11.31│ 9.04│ │ 6.82┃
┠──┼───┼─────┼────┼───┼─────┼───┼───┼───┼───┨
┃1979│ 30.57│ 4870 │ 15.57 │ 13.85│ 4090 │ 11.43│ 9.34│ │ 6.88┃
┠──┼───┼─────┼────┼───┼─────┼───┼───┼───┼───┨
┃1980│ 30.20│ 3310 │ 15.14 │ 13.22│ 3300 │ 10.90│ 8.58│ │ 6.48┃
┠──┼───┼─────┼────┼───┼─────┼───┼───┼───┼───┨
┃1981│ 31.41│ 5750 │ 15.91 │ 13.98│ 5560 │ 11.24│ │ 8.90│ 6.58┃
┠──┼───┼─────┼────┼───┼─────┼───┼───┼───┼───┨
┃1982│ 31.69│ 6010 │ 15.86 │ 13.71│ 5810 │ 11.39│ │ 9.04│ 6.62┃
┠──┼───┼─────┼────┼───┼─────┼───┼───┼───┼───┨
┃1983│ 31.24│ 5740 │ 15.59 │ 13.71│ 5760 │ 11.15│ │ 8.88│ 6.81┃
┠──┼───┼─────┼────┼───┼─────┼───┼───┼───┼───┨
┃1984│ 31.47│ 6420 │ 15.71 │ 13.78│ 6470 │ 11.33│ │ 9.20│ 6.91┃
┠──┼───┼─────┼────┼───┼─────┼───┼───┼───┼───┨
┃1985│ 31.59│ 6510 │ 15.90 │ 14.02│ 6380 │ 11.57│ │ 9.08│ 7.04┃
┠──┼───┼─────┼────┼───┼─────┼───┼───┼───┼───┨
┃1986│ 29.55│ 2820 │ 14.00 │ 12.27│ 2400 │ 9.97│ │ 8.32│ 6.24┃
┠──┼───┼─────┼────┼───┼─────┼───┼───┼───┼───┨
┃1987│ 29.60│ 2650 │ 14.22 │ 12.58│ 2730 │ 10.21│ │ 8.55│ 6.31┃
┠──┼───┼─────┼────┼───┼─────┼───┼───┼───┼───┨
┃1988│ 31.23│ 5810 │ 15.81 │ 14.01│ 5740 │ 11.51│ │ 9.25│ 7.13┃
┠──┼───┼─────┼────┼───┼─────┼───┼───┼───┼───┨
┃1989│ 31.16│ 5000 │ 15.35 │ 13.86│ 4620 │ 11.40│ │ 9.5 │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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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口。 1951年,提高为防陕县站23000立方米每秒洪水。1954年,改为防秦厂站2500
0立方米每秒洪水。 1963年,改为艾山下泄洪量12000立方米每秒,下游堤防按13000
立方米每秒排洪标准加培。 1967年,改为艾山以下按10000立方米每秒做准备。山东
黄河河务局每年根据上级所定目标,并据河道冲淤、水位升降等情况,预先推估、公
布到达各站的防洪水位。东营段各县,根据预估水位,修筑防洪设施,制定防守方案,
连年完成防洪任务,1947年以来伏秋大汛未决口。
防汛制度
清代至民国时期,县官对于河防责任重大,防守谨慎,各时期均定有大堤巡守制
度。解放以后,执行有备无患、防重于抢的方针,公坝与民坝均按“水到人到”的要
求, 哪里大堤偎水, 哪里开始设防。平工堤段按行政区划分段划界,由堤段所在乡
(社)、村(大队)负责防守。险工、护滩、涵闸以修防工人为主,加派民工协助防守。
东营市及沿黄各县(区)每年汛前建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党委、政府、驻军及胜利油田
负责人分任正副指挥,统一领导黄河防汛工作。各乡(社)、村(队)组织防汛班、基干
班等,随时听调上防。全市每年组织18万人左右。滨州地区沾化县每年组织5000人的
预备力量待命参加利津和河口区抗洪。
设防标准按洪水偎堤水深和堤防强度,由市、县防汛指挥部下达设防命令。警戒
状态每华里堤防设0.5~1个基干班(每班12人) ;紧张状态(堤根水深1~2米)每华里1
~3个班;严重状态(堤根水深2米以上) 每华里设4~6个班;危险状态每华里按500人
配置。
报警方法,小险吹哨,大险左岸敲锣,右岸击鼓。抢险标志,白天挂红旗,夜间
挂红灯。
防汛所需工具料物准备,贯彻国家、社会团体、群众三结合的原则,由治黄专业
机构和交通运输部门按上级下达的储备定额备足,定点存放;供销、商业部门所备料
物,根据数量落实存放地点,以备急需;机关团体和农村群众所备料物,事先登记、
估价、落实数量和地点,平时自存,用时随到随取,工后按价赔偿。
全市每年防汛储备常备料物一般存量是: 石料8.5万立方米,铅丝58吨,麻袋22
万条,发电机组23台(197千瓦) ,木桩1.6万根。群众备料:柳枝25万公斤,麦秸450
万公斤,提灯3000盏,草捆3.6万个,木桩6万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