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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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

境内地方公安机构建置历史悠久。东营油区的公安保卫工作,始于60年代胜利油田勘
探开发之初。30多年来,油区公安保卫工作一直是由地方公安和油田公安保卫部门共
同负责。油、地公安保卫部门之间有分有合,共同协作,维护和保持油区社会治安秩
序的稳定,保障了胜利油田的勘探开发和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3年7月, 在境内油区建立广饶县公安局东营分局,下设秘书股、政保股、治
安股。 1964年9月,原广饶县公安局东营分局改建为东营公安局,直属惠民专署公安
处领导。 1966年7月,东营公安局与垦利县公安局合并,建立新的垦利县公安局,下
设政治处、秘书科、政保科、治安科、预审科,下辖永安、民丰、西张、董集、新安、
胜坨、辛店、宁海、高盖、下镇、辛庄、郝家、西宋、建林、史口15个派出所。
1967年1月, 在“文化大革命”夺权风暴和“彻底砸烂公、检、法”的风潮中,
垦利县公安局被群众组织夺权, 建立“垦利县公安局革命委员会”。1968年2月,垦
利县公安局被军管。 1973年5月,军管组撤销,恢复惠民地区东营公安局建置,下设
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检察预审股。
1974年2月,东营公安局组建基地、红卫、胜利、八分场4个派出所。1976年,正
式组建交通民警中队。1981年,成立刑警队。
1964年1月,石油会战指挥部政治部设立保卫科。同年7月,扩建为保卫处。“文
化大革命”中,保卫处名存实亡。1969年,油田革命委员会设立保卫组。1972年,恢
复保卫处。1977年,以保卫处为基础建立胜利油田公安处,直接受省公安厅、油田党
委领导,具有对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权,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拘留权和执行逮
捕权,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的治安处罚权。
1983年10月建立东营市后,以胜利油田公安处为基础组建东营市公安局,实行一
套机构、两个牌子的特殊体制。原惠民地区东营公安局改为东营区公安局。市局下设
政治部(副处级,辖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纪检组、局办公室、保密室、政保科、
内保科、治安科、警卫科、预审科、技术保卫科、行政科、法律研究室、刑警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消防大队、经济民警大队和看守所。下辖东营、河口、牛庄3区公安
分局(1987年牛庄分局撤销)和广饶、利津、垦利3县公安局,有公安派出所75个。
1985年4月,市公安局成立公安干部学校。8月,成立国家安全科 (1990年与技术
保卫科合并成立国家安全局,独立办公) 。从1986年到1993年,市公安局又先后组建
通讯科、信访科、技侦科、消防科、外事管理科、经济民警管理科。原消防大队改为
消防支队,法律政策研究室更名为法制科,刑警大队改名为刑警支队。各区县公安局
刑警队改为刑警大队。
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
发[1994]19号)精神,1996年7月16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
厅字[1996]30号文件通知市委、市政府和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胜利石油管理局,
东营市公安局和胜利油田公安处分设。 7月29日,省委、省政府派出以省委政法委员
会常务副书记高新亭任组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赵景祥、省公安厅副厅长吕玉明、政
治部主任张龙沼为副组长的34人分设工作组来东营,主持市和油田公安机关分设工作。
1996年8月6日,东营市公安局与胜利油田公安处分别举行挂牌仪式,正式结束“一套
机构、 两块牌子” 的特殊体制,各自分设办公。分设以后的市公安局,下设政治部
(副处级,辖政治部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纪检委(副处级)、办公室、政保科、
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刑警支队、警卫科、外事科、信访科、行政科、财务装备
科、经济民警管理科、综合治理办公室、法制科、户政科、通讯科、技侦科、交警支
队、公安干校、看守所、消防分局、边防分局、武警支队共计28个部、委、科室、队、
校,下辖东营、河口2区公安分局,广饶、利津、垦利3县公安局,75个公安派出所。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刑事案件侦破
60年代石油勘探开发会战以来,当地公安和石油保卫部门始终把刑事案件侦破作
为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任务。1973~1995年,境内 (建市前
为境内油区)共发生刑事案件14224起,侦破11147起,查获作案分子18106名,逮捕、
拘留13366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656.54万元。
1964~1973年,境内油区发生的刑事案件侦破分别由广饶县和垦利县公安局承担。
1973年,恢复东营公安局以后,境内油区发生的刑事案件,由油田保卫部门协同东营
公安局侦破。 1973~1976年,境内油区共发生刑事案件1287起,破获622起。其中,
1975年侦破以许成然为首的100多人的流窜犯罪团伙, 盗窃抽油杆1200多根,价值20
多万元。其中,41名成员被东营公安机关批捕,首犯许成然被判处死刑。
1977年,油田公安处建立,具有对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权,对刑事犯罪
分子的拘留权、 逮捕权和治安处罚权。至建市前,境内油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6
8起。 主要针对盗窃井架钢丝绷绳、抽油机变速箱机油和各种油管及设备零件等犯罪
活动突出的问题, 集中力量组织破案会战。1979~1982年,先后开展5次大规模的破
案会战, 共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868起。1982年,广饶县、垦利县破案30起,挖出
以崔建干、 贾培京为首的120多人盗窃倒卖油管的团伙,其中18名主犯被依法逮捕,
收缴油管840多根。 1980~1983年上半年,油区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犯罪案件18
7起。 严重破坏油田生产秩序。对此,油地两家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连续破获一批大
案。其中,公安处在垦利县公安局配合下,破获老试采地区连续发生的强奸采油队值
班女工及抢劫、盗窃公私财物系列案,从垦利县高盖公社中苟村挖出强奸、盗窃惯犯
胡明玉。 破案20多起,其中强奸采油女工案3起,抢劫、盗窃案19起,稳定了该地区
治安秩序。
1983年,东营市公安局成立后,形成市公安局与油田公安处统一领导、内外配合、
整体作战、 共同对敌的公安保卫工作新格局。1983年8月~1986年底开展“严打”斗
争,打击一大批犯罪分子,使油田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1987年后,各种犯罪
活动又有回升,特别是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油田物资设备等犯罪不断增多。建市
以来,公安保卫部门根据东营市和油田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研究破案的重点:(1) 狠
抓杀人、 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1984年6月,侦破垦利县永安中心村发
生的无名女尸案; 1985年5月,侦破供电公司发生的罪犯张仁和强奸杀害女学生案;
1988年, 侦破石油大学女会计被杀抛尸案;1989年2月,侦破现河采油厂胡宾杀人抢
劫案;同年10月侦破油田运输农副业公司职工宿舍发生的民工姜宝林入室抢劫杀人案;
1992年,连续侦破河口区六合乡后毕村“5·24”哑巴被杀案,利津县“7·25”抢劫
摩托车杀人抛尸案,广饶县“6·19”盗窃杀人案和“8·23”投毒杀人案,东营区
“8·28” 白天入室杀害母子案;1993年侦破钻井总公司卫志远杀人焚尸案;1994
年,侦破油建二公司“5·31”杀人碎尸案;1995年,侦破1994年东城发生的“12·8”
入室抢劫、强奸案和擒获“1·15”付连杰持枪杀人案。(2)重点侦破盗窃破坏油田生
产设备案, 挖出一批影响大、破坏严重的盗窃犯罪团伙。1988年4月,侦破六户镇割
盗油田电泵电缆案, 挖出50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 破获重大破坏电缆案件7起。
1988年7月,侦破号称“飞虎队”的抢劫、盗窃油田物资犯罪团伙,一举破获1 987年
以来发生的30余起案件,26名主犯被逮捕;1989年侦破埕东、渤南、义和油区40台变
压器被拆盗, 数千米电力线被盗割的大案。1993年,侦破“7·13”特大破坏输油管
线案件。(3) 狠抓盗窃公私财物案件的侦破。1984年以来,市区家属区、办公区撬门
破锁入室盗窃案件不断发生。 1985~1987年,此类案件占刑事案件的60%。1 989~
1990年, 平均每年发案600起以上, 每年破获此类案件500起以上,破案率达80%。
1987年9月, 市公安局仅用10小时破获集输公司办公室、资料室6557元现金被盗案;
11月, 破获测井公司一职工在石油大学农贸市场被盗1.1万元集体工资案。1991年,
市局与利津县公安局联合破获以高志广、李俊为首的来自5省7县的专门撬盗保险柜的
流窜团伙案。自1987年至1991年1月,这一特大团伙先后在内蒙、北京、山东、山西、
河南、河北、宁夏、青海等12个省、市、自治区,45个县作案63起,撬保险柜62个,
盗窃现金226636.48元, 国库券115493元, 各种有价证券134395元, 金银首饰折款
2643元, 其他物品折款14238元。此案的侦破,使这一全国罕见的特大案犯团伙宣告
灭亡。
严打斗争
1983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同年9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之后,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
的方针,展开声势浩大的3年“严打”斗争。
第一战役, 1983年8月~1984年7月。 成立由公、检、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
“严打” 联合指挥部。此次战役共集中组织8次统一行动,共收捕各类犯罪分子1120
名,收缴各种枪支25支,子弹186发,炸药54公斤,其他凶器197件,收缴赃款赃物折
款24.1万元。经过第一战役严厉打击,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
1 984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比1983年下降50%。
第二战役, 1984年8月~1986年1月。 全市公安机关有重点、有目标地组织开展
“打流窜、追逃犯、攻死角、破积案”的统一行动,深挖一大批犯罪分子。同时,全
市公安机关还采取张贴“通告”和“规劝书”等形式,促使犯罪分子坦白自首。此战
役共打4仗,搞7次集中打击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92起,
收捕各类犯罪分子625名,打掉团伙33个。
第三战役, 1986年2月~1987年1月。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3次
专项斗争。1986年5~6月,开展反盗窃斗争,破案265起,抓获盗窃分子309名,挖出
盗窃团伙25个, 成员134名。7月20日~9月10日,集中50天时间开展“反破坏社会秩
序”斗争。10月以后,开展“打击流窜犯罪”的斗争,抓获流窜犯罪分子31名。这次
战役共搞6次集中打击统一行动,收捕和打击处理犯罪分子539名。
1983年8月~1987年1月, “严打”斗争历时3年多,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
事案件4120起。 其中,重大恶性案件298起。共收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266名,摧毁
团伙256个, 抓获团伙成员734名,经审理依法逮捕1451名,劳教、少管376名,有23
名罪犯被判处死刑,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共300余万元。3年中,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
检举揭发犯罪分子材料3500多份,向公安机关扭送犯罪分子310多名,有300余名犯罪
分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专项斗争
从1983年开始的“严打”斗争战役行动结束后,各级公安部门继续贯彻“依法从
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从1987年起,针对治安出现的新问题,组
织开展专项斗争,运用统一打击行动的形式保持“严打”斗争势头和声威,巩固和发
展严打成果。 1987年下半年先后连续开展“打现行、 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
“打击流氓滋扰”、“打击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等
5次专项斗争, 每次斗争为期1~2个月,突出整顿治安问题多、发案多的部位。先后
破获各类现案、 积案400多起,其中大案100多起,打掉团伙60多个。组织7次统一行
动,收捕犯罪分子500多名。
1988年1月、4月、8月、11月,公安机关连续组织开展4次专项斗争。在夏季开展
的为期40天的“严厉打击盗窃、 流氓滋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斗争中,组织4
00余名干警参战,共破获刑事案件329起,其中重大案件36起,查获作案分子520名,
依法逮捕136名,打掉团伙62个,追回在逃犯30多名。
1989年,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油田物资”、“打流窜、挖团
伙”和“扫除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赌博、拐卖妇女儿童、贩毒吸毒、利用封建
迷信坑钱骗财”等“六害”为内容的3次专项斗争。全市组织1500名公安干警搞7次集
中统一行动,抓捕犯罪分子804名,破获刑事案件730起。
1990年初, 组织一次为期40天的“除六害、打团伙”专项斗争;5月至年底,搞
“破案件、挖团伙、打流窜、抓逃犯”的历时7个月的专项斗争,搞5次集中打击统一
行动, 共查破案件800多起,隐案积案1400多起,收捕犯罪分子600多名,打掉团伙1
25个,抓捕流窜犯和在逃犯380名。
1992年, 针对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在“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先后组织2次
“破案会战” 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打掉犯罪团伙214个。抓获在逃犯
18名,流窜犯100名。抓获人贩子31名,解救受害妇女儿童42名。
1993年上半年,开展“打击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反走私、反盗车”等专项
斗争, 依法严惩车匪路霸115名。破获走私案件3起,案值814万元。破获拐卖人口案
件2起, 抓获人贩子5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5名。挖出盗车团伙5个,缴获被盗汽
车20余辆,价值1050万元。下半年开展“破大案、追逃犯”会战,共破获各类刑事案
件1361起, 其中重特大案件526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093名,逃犯34名,流窜
犯490名,打掉犯罪团伙159个,抓获成员764名。
1994年3月15日,市公安局在侦破一起轿车被盗案中,收审3名重大嫌疑犯,获取
大量线索。 4月7日晚,组织100名干警集中统一行动,一夜抓获案犯15名,而后全面
开展取证工作,查实是一起涉及10个省(市)、60多名成员、盗窃40多辆汽车的盗车团
伙。抓获团伙成员48名,缴获被盗轿车39辆及赃款一宗,总价值达6000万元。全市公
安机关还在3、 4、5月开展以打击“村霸、路霸、街霸、市霸、厂霸”为重点的“扫
浮除恶” 统一行动。共扫掉流氓霸头342名,查破刑事、治安案件1100余起,缴获土
猎枪、匕首、斧头、菜刀等凶器100余件。
1995年,全市组织开展“春季严打攻势”、“夏季严打整治斗争”和“冬季百日
破案会战” ,侦破隐积案件2500起,打掉犯罪团伙238个,抓获犯罪分子1750名。缴
获赃款赃物折款680余万元。

第三节 预审 看守

案件预审
建市前,东营公安局和各县公安局都设有预审股(科)。1977年胜利油田公安处组
建时,设有预审科。东营市公安局建立后,预审科研究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有
《预审科长、副科长工作制度》、《内勤、预审员工作制度》、《严禁一人提审和过
后提审人犯制度》 、 《大要案提前介入制度》、《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制度》、
《审结案件领导签字把关制度》等。预审科既直接受理东营地区的案件,又指导各分
(县) 局受理的案件。1984年以后,案件预审主要由各分(县) 局、分处办理,公安局
(处)预审科主要负责面上指导,并参与重、特大案件的审理。建市以来,全市各级公
安预审部门与刑侦部门密切配合,1984~1995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827起,人犯
6 519人, 平均结案时间大案为20天,一般案件为30天。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
占预审案件总数的97%,退查率为3%。
在案件预审中,各级预审部门审结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体现
“稳、准、狠”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通过预审深挖余罪,扩大战果,追破积案、查破案中案。1983~1995年,全市各
级预审部门通过深挖, 扩大案件线索1000多条,追破案件1500余起,抓获犯罪分子1
208名, 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04万元,并给刑侦部门每年提供300多条有价值的侦察线
索。 1991年,市公安局预审科在审理黄广清、李前清等4人盗窃变压器案件中,抓住
疑点,立足深挖,一举破获一个内外勾结,甚至包括油田钻井队队长、指导员在内的
4个团伙35名违法犯罪分子,盗窃价值从2.89万元上升到20余万元,并由1起盗窃案件,
追破到31起盗窃、破坏和销赃案件。
对大案要案的审理各级预审部门始终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发案后提前
介入,积极参加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受案后抓紧审理。1983年“严打”斗争
开始后仅两个月, 各级公安机关就将332名案犯全部初审一遍,并根据情况及时提请
逮捕191名,劳教、少管46名,其他处理8名,占收审案犯总数的76%。1991年,市局
预审科加强对大要案的宏观控制和指导,或集中力量会诊、会审,或派员帮助审理,
从而加速案件审理, 全年共审理大要案270起535人。1994年,全年共审理大要案252
起535人, 审结245起,477人,审结率97%。1995年,全市预审部门把危害大、影响
大的严重犯罪、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列为重点,先后审理付连杰持
枪杀人案、 东城“12·8”抢劫、强奸杀人案、特大系列盗窃轿车案等重大案件。东
营分局预审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一年加班加点610小时,及时审结大要案,无1起延
期审理。
看守管理
建市前, 广饶、垦利、利津3县都设有看守所。油田公安处看守所始建于1977年
10月, 位于公安处院内西南角,占地约600平方米,有监室10间。1980年,迁址至海
河中路107号新建监室13间, 1983年又增建监室10间。建市后,市和油田看守所实行
一套机构两个牌子,警戒工作由市武警支队负责。1987年,建立河口看守所,建监室
10间,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看守所5处,监室86间。1984~1
995年,共羁押人犯10132人。
人犯管理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规颁布
实施后,看守所对人犯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严禁打骂、体罚、虐待,
先后制定《人犯收押制度》、《看守员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物品信件
检查制度》、《押解制度》等10种规章制度。1987年以后,全市各看守所又先后制定
所长、副所长、指导员、内勤、卫生员、炊事员、财会员岗位责任制,要求每个看守
员做到“三包六知”,即包教育、包管理、包安全;知人犯姓名代号、知人犯家庭住
址和成员、 知人犯社会关系、知人犯体貌特征、知基本案情、知人犯思想动态。从1
988年起,市局每年组织2次看守所检查评比活动。市和油田看守所1989年被评为山东
省先进看守所,受省公安厅表彰,被荣记三等功。1961~1995年,利津县看守所连续
34年安全无事故,1992年被评为全省先进看守所,1993年和1994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1995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教育改造
看守所每年都采取多种方法对人犯进行政策、法制、形势和前途教育。采取的方
法主要是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人犯亲属规劝教育等。集体教育主要是采取上大课的
方法,将人犯集中起来,由预审、看守负责人给人犯上课,一般每半月进行一次。个
别教育,主要是看守员有针对性地对人犯进行个别谈话。每个看守员每年找人犯谈话
都达360多人(次)。同时,看守所还组织人犯收听广播、读报、看书等活动。1987年,
市看守所还组织人犯自编自演一台“迎春自新汇报”文艺节目。人犯用文艺节目形式
汇报自己犯罪经历和改造自新的决心,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生活管理
看守所都设有犯人专用伙房,配备炊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供应粮油副食等。
1983年,各看守所都相应地制定《人犯生活管理制度》。1987年以后,制定《炊事员
岗位责任制》、《财会员岗位责任制》。预审部门还定期对人犯伙食管理情况进行检
查,研究改善人犯伙食办法,保证人犯吃足定量。对监室内外卫生,派专人定期进行
清理,对人犯使用过的被褥、餐具定期进行清毒,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1994年,全
市各看守所都配备医生,建起医务室,做到小病不出所,大病送医院,专人看管,有
效地配合看守和审讯工作。
事故
1984~1995年,全市看守所共计发生事故10起:犯人自杀2起,逃跑8起。
收审管理
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收容审查权是从1983年开展“严打”斗争开始的,主要是对那
些流窜作案,有多次作案重大嫌疑的不报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
审查。东营市和油田公安局(处) 正式建立收审所始于1986年2月,从看守所划出10间
监室作为收审场所。1989年4月,财政拨款50万元在看守所西邻新建收审所400平方米,
监室20间, 总建筑面积980平方米。1986~1995年底,先后关押收审人员6951名。通
过对收审人员思想教育,成功地防止多起自杀、外逃事件,并通过被收审人员的交待
和揭发,查破案件多起。1995年4月9日15时,市公安局收审所关押的特大盗车团伙主
犯丁连江等8名被收审人员, 劫持公安干警,抢夺枪支,集体暴狱。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克谦、市长阎启俊及市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领导赶赴现场,坐阵指挥,制定出
周密的平暴方案, 于4月10日凌晨0时40分,果断平暴,丁连江等3名首犯被击毙,其
他人员被生擒。市公安局对平暴有功人员进行表彰,高复兴立二等功,张士博、傅洪
昌立三等功。

第四节 治安管理

建市前,各县公安局都设有治安股(科)。1977年,油田公安处成立,治安和刑事
侦察分设,成立治安科。1983年,市公安局成立后,由治安科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油区治安管理
胜利油田是中国第二大油田,分布范围广,多数单位在野外作业,大量物资露天
堆放,难以看管。由于外来务工经商人口不断增加,情况复杂,治安问题突出。地方
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难以承担油区大量的治安管理任务。从1964年油田会战以来,油
田各级公安保卫部门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共同负责油区治安管理工作。
建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贯彻“油区治安重中之重”的方针,不断加强油区治安
防范和治安案件查处,1983~1995年,全市共查处盗窃、哄抢油田生产物资设备案件
2957起,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6300多人。
油区治安管理和防范重点主要为3个方面:(1)盗窃油田财物案件。此类案件占案
件总数的32.8%。作案人员多为油区农民和少数农村妇女。他(她)们被称为“包袱队”,
成群结伙在油田各家属区、办公区和生产单位以捡破烂为名,无人即偷。有的在家属
区撬门扭锁行窃,有的到办公区顺手牵羊盗窃物品。1980~1982年,共发生盗窃少量
公私财物案件421起,平均每年发生130多起。1983~1986年,由于开展“严打”斗争,
案件明显减少。 1987年后又有回升,平均每年发案200起左右。1988年发生31 8起。
(2) 少数油区农民在“靠油田吃油田”的思想支配下,不断偷窃哄抢油田物资。80年
代初,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油田物资被视为“找米下锅”的原材料来源。少数油区
农民成群结伙赶着马车、开着机动车到油田野外生产岗位,围攻、殴打油田工人,进
行哄抢。 1973~1977年,全油田共发生盗窃、哄抢案件529起,直接经济损失59 7万
元。(3) 私建土炼油炉。一些农村社队和农民将盗窃油田器材物资,如钢管、钢板、
闸门、压力表等加工焊制成土炼油炉,土法炼油卖钱。至80年代初,土炼油炉遍布油
区,屡禁不绝。
针对上述情况,全市公安机关每年都有重点地进行治理整顿。1984年,全市组织
干警2387名, 对全市油区进行治理整顿,共收捕各类犯罪分子83名,摧毁盗窃团伙4
个, 成员16名。1985年3月,市公安局会同垦利县公安局查处垦利镇、西宋乡、郝家
乡等80余名农民非法收购、 倒卖油田生产物资988.96吨案,依法作处理。7月,查处
河口区义和镇梁家村200余名农民哄抢河口采油厂价值达4万元生活物资案,对为首的
7名犯罪分子予以行政拘留,对20名主要参与者予以罚款。1986年3月,市政府发出通
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盗窃、哄抢油田物资器材,破坏油田生产建设的违法活动。
5月10日, 全市共出动公安干警268名,分成38个行动小组,抓获盗窃分子309名,挖
出团伙25个, 破获各类案件265起。1987年4月,全市开展专项斗争,1个月内破案47
起, 查获作案成员231名;缴获物资折款11.5万元,堵截、抓获盗窃和非法收购油田
物资的违法人员217名,缴获物资价值达16万元。1988年3月,六户镇田庄村50多人割
盗油井电泵电缆的犯罪团伙受到打击处理。 8月13日,号称“飞虎队”的抢劫团伙被
依法逮捕。 1989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流窜犯罪和盗窃破坏油田
生产设备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先后组织2000名干警,设堵截点79个,组织治安巡
逻队108个,破案360起,查获犯罪分子398名,打掉团伙41个,抓获成员222名,缴获
赃物折款91万元。199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年初集中40天进行整顿治理,打击处理
犯罪分子345名。 11月开始,在严密控制社会面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反盗窃、全面
整顿治理油区治安” 的专项斗争,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查处非法人员1700多名。1
993年上半年,市公安局在垦利、利津北宋、汀河、广饶的乐安等5个油区重点区块,
及时破获垦利境内6口油井被破坏导致2口气井井喷、利津境内4000米刚竣工的输油管
线被盗挖、广饶县境内内外勾结盗窃原油1005吨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7~9月,集
中开展整顿油区治安的专项斗争, 共破获案件823起,抓获犯罪分子1044名,打掉犯
罪团伙110个,清理取缔“小炼油,小轧钢,小化工和非法收购点”697个,缴获赃款
赃物折款700余万元。 1994年,市公安局及时发出《关于继续加大措施整顿油区治安
的通知》,共破获案件500起,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812名,打掉团伙60余个,清理
取缔“三小一点” 260处,发案数和经济损失数均比上年下降30%左右。1995年,全
市油区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共查处油区治安案件214起,通过连续大规模
的整治活动,整个油区治安秩序相对稳定。
公共场所管理
建市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油区文化娱乐场所不断增多,社会流动人口猛
增,饭店、旅馆和服务行业迅速发展,社会治安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治安管理
由各分(县)局派出所与油田各单位保卫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贯彻
“管理从严”的方针,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在公共场所建立治安办公室,由派
出所负责抽调保卫干部进行巡查整顿。各级公安机关还建立巡警制度。每逢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以及治安案件高发季节,进行治安巡逻,在复杂路段设置治安警区和报警点。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平均每年在公共场所查处治安案件260多起,处罚350多人,尤其
是对发生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调戏和侮辱妇女、偷摸扒窃等治安案件,做到发生
一起查处一起。各级公安保卫部门结合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集中整顿一大批治
安问题较多的饭店、旅馆、舞厅、咖啡厅等场所。仅1989年就查处赌博案件16起,处
罚98人; 查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16起,处罚128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7起,处理卖
淫窝主、暗娼和嫖客111人。1990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2次扫除“六害” (即卖淫嫖
娼、传播淫秽物品、赌博、拐卖妇女儿童、吸毒贩毒、利用封建迷信坑骗)专项斗争,
共抓获犯罪分子24人, 查获卖淫嫖娼人员16名,挖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2个,成
员7人。 1991年,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对录像放映点、旅馆、饭店,特别是“路边店”
的管理, 多次组织专项治理,全年查获卖淫嫖娼案件20起,取缔卖淫窝点3处,查获
赌博案件11起。 1992年8月,对全市1500多个“路边店”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共查获
暗娼40名,嫖客96名,取缔卖淫窝点52处。1993年,继续查处“路边店”90余个,取
缔卖淫窝点22处,取缔非法录像放映点19处。1994年,全市贯彻《山东省公共场所治
安管理办法》,大力整顿旅店业和文娱场所,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旅馆、饭店292个。
收缴淫秽录像带17盘,非法出版物3955册,治安处罚33人。1995年,公安机关加大力
度,查处卖淫嫖娼案151起,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74名。
枪支、爆炸物品管理
市公安局建立后,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安部有关枪支、爆炸物品的
管理规定,不断加强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1984年,公安局(处)制定枪支年度
验审制度,做到人、枪、证三对照。1987年,对全市和油田保卫自卫枪支进行一次彻
底整顿,收回不应配置的及应予报废、淘汰枪支,登记建卡,输入微机管理。公安局
(处)又与持枪单位和个人签订责任合同证书。1990年,建立枪弹痕迹档案,换发持枪
证。对于社会上的猎枪、气枪、体育射击运动枪支的管理,严格控制枪支购买证的签
发, 广泛宣传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1990年,全市登记在册猎枪、气枪和体育用枪2
400支, 收缴不符合规定枪支31支。1991年,全年共收缴各种非法枪支31支,子弹42
发, 炸药15.4公斤,雷管418枚。并对爆炸物品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培训,
印发《爆破员培训教材》1万册。对全市烟花爆竹厂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1992年,
集中收缴各类非法枪支305支, 子弹2000发。1993年,收缴非法枪支100余支。199 4
年7~9月,全市集中开展查缴非法枪支行动,登记4141支,收缴2249支,取缔非法制
枪窝点和经销点22个, 查处违法犯罪分子26名。1995年,全市共收缴各种枪支280 1
支,捣毁非法制枪窝点3处,抓获不法分子7名,共办理各类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使
用证、运输证120余件。
治安案件查处
1977年,治安与刑侦部门分设。1979~1982年,境内共受理治安案件2003起,查
处1914起,查破率为95.6%,治安处罚2773人,劳动教养106人。
1983~1995年底,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8347起,查破率为100%。

1984~1995年东营市治安处罚情况
表22-1
┏━━━┯━━━━┯━━━━━━━━━━━━━━━━━━━┓
┃ │ │ 处 罚 人 员 数 ┃
┃ 年度 │ 案件查 ├────┬────┬────┬────┨
┃ │ 处起数 │ 警 告 │ 罚 款 │ 拘 留 │ 合 计 ┃
┠───┼────┼────┼────┼────┼────┨
┃ 1984 │ 129 │ 32 │ 57 │ 57 │ 146 ┃
┠───┼────┼────┼────┼────┼────┨
┃ 1985 │ 71 │ 26 │ 17 │ 109 │ 152 ┃
┠───┼────┼────┼────┼────┼────┨
┃ 1986 │ 454 │ 36 │ 342 │ 548 │ 926 ┃
┠───┼────┼────┼────┼────┼────┨
┃ 1987 │ 691 │ 72 │ 839 │ 443 │ 1354 ┃
┠───┼────┼────┼────┼────┼────┨
┃ 1988 │ 844 │ 80 │ 1113 │ 464 │ 1657 ┃
┠───┼────┼────┼────┼────┼────┨
┃ 1989 │ 698 │ 100 │ 976 │ 435 │ 1511 ┃
┠───┼────┼────┼────┼────┼────┨
┃ 1990 │ 552 │ 149 │ 487 │ 339 │ 975 ┃
┠───┼────┼────┼────┼────┼────┨
┃ 1991 │ 1010 │ 155 │ 960 │ 552 │ 1667 ┃
┠───┼────┼────┼────┼────┼────┨
┃ 1992 │ 1036 │ 501 │ 364 │ 501 │ 1366 ┃
┠───┼────┼────┼────┼────┼────┨
┃ 1993 │ 819 │ 460 │ 790 │ 588 │ 1838 ┃
┠───┼────┼────┼────┼────┼────┨
┃ 1994 │ 983 │ 83 │ 771 │ 785 │ 1639 ┃
┠───┼────┼────┼────┼────┼────┨
┃ 1995 │ 1060 │ 493 │ 587 │ 625 │ 1705 ┃
┠───┼────┼────┼────┼────┼────┨
┃ 合计 │ 8347 │ 2187 │ 7303 │ 5446 │ 1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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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户口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建市前, 广饶、利津、垦利3县户口管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管理。境内油区的户
口管理由惠民地区东营公安局管理。 设4个派出所,负责惠民地区派驻东营所属机构
和油田职工的户口管理。
建市后,由市公安局治安科负责全市的户口管理工作。在东营、河口两个分局增
设10个城区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城镇户口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民和
油田职工户口的迁出、 迁入、出生、死亡等4项变动登记制度。1985年,全市城镇农
村实行家庭户口簿制度, 重新建立户口簿。1989年4月,市公安局正式设立户政科,
各县(分)局设立户政股,各派出所设立户籍室,专司户口管理工作。从1992年起,全
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开始尝试用微机管理户口。
1993年,全市又对农村户口实行户口本、门牌号、方位图“三位一体”模式管理。
1994年底,全市开始审批、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至1995年底,全市存在以下几种
户口管理类别: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地方城镇户口、大庆式户口、农场户口、渔民
户口。
暂住人口管理
随着东营市的建立和胜利油田发展,外来包工和经商的暂住人口逐年增多。建市
前,对于暂住人口管理一直处于失控状态。1985年,市政府颁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
管理的通知》,将全市暂住人口纳入正常的户口登记,依法进行管理。各地派出所也
都相应地成立暂住人口管理站。1986年,市政府颁布《东营市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1988年以后,市政府陆续颁布《对劳务团体人员治安管理暂行规定》、《暂住人口租
赁房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使全市暂住人口管理走上正规。
90年代以来, 暂住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1990年21055人,1991年47576人,199
2年49702人, 1993年56312人,1994年65741人,1995年61700人。在1995年暂住人口
中, 男、女各占比例为82%、18%;从留居时间看,1个月以下的占22%,1个月至1
年的占57%, 1年以上的占21%;从人口来源看,来自省内的占72%,来自省外的占
28%; 从留居处所看,住旅店的占16%,住居民家中的占8%,住所工作单位的占28
%,住施工工地的占33%,租房屋住的占8%,住其他地方的占7%。1990~1995年,
通过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查获犯罪分子1366名。
“大庆式”户口管理
“大庆式”户口指胜利油田会战初期,仿照大庆石油会战的做法,把部分老职工
的家属从农村接到油田,就地安排农业劳动,农村户口性质不变。1966年起,油田各
单位陆续接来一批批家属开荒种地。本着“先老后新、先远后近、先特殊后一般”的
精神, 公安部门分期分批地为油田职工家属解决一部分“大庆式”户口。1966~197
8年, 办理“大庆式”户口13500户、40631人。1979~1983年,办理21000户、63646
人。1984~1990年,办理18784户、43140人,至1990年底,全油田已有“大庆式”户
口53284户、147417人,建立农业点170个。随着油田的开发和建设,国家为解决油田
职工后顾之忧,市公安局每年根据省公安厅下达的农转非指标,办理油田职工家属子
女农转非。1990年,向国家计委和山东省申请专项农转非指标3000名,使1956年以前
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子女每户农转非1人。 1990年以后,每年都有专项指标解决农转非
问题。至1995年底,油田已基本解决“大庆式”户口“农转非”问题,农业居民点已
基本撤销。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全市全面开展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颁发居民身份证领
导小组, 全市共建立各级颁证办公室112个,抽调工作人员4100多名,填制常住人口
登记表300余万份。 到1989年8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发证1067350人,占应颁发证人数
的95.9%。 1989年8月10日,市政府召开首批颁证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市公安局及市
颁证办公室等8个先进集体和46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13名先进个人受到国
家表彰。
1989年9月, 市公安局与检、法、司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使用、
查验工作的通知》,同时,召开有金融、邮电、供销系统、旅店行业、人事劳资、教
育、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部署居民身份证的使用和查验工作,加强和完善
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第六节 道路交通管理

组织机构
1976年底,惠民地区东营公安局交通民警中队组建。1984年底,东营市公安局以
原惠民地区东营公安局交通民警中队为基础,组建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队。1987年,
将原属市交通局管理的交通监理所划归市公安局后,市公安局将交通监理所与交通民
警大队合并,组建交通警察支队,下设办公室、政工科、交通管理科、交通肇事处理
科、交通设施科、车辆管理所、直属交通警察大队,并管辖广饶、利津、垦利、河口
4个交通警察大队。 1991年6月,成立东营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中心。1995年7月,成
立巡查大队(隶属交管科管理),年底,筹建直属警察二大队,专司东(营)红(花埠)一
级汽车专用公路的交通管理。
交通秩序管理
1988年3月, 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市公安交警支队即
开展一系列的学习、 宣传活动。1988年,举办培训班25期。1989年8~11月,在全市
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印制交通安全竞赛活动标志32000张,发放致驾驶员信件70
000余份, 举办知识竞赛19场,文艺演出11场次。1990年,按照公安部、团中央的部
署, 开展全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学习手册48300本,录像带220盒,挂图2
250套, 组织19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1991年,在全市开展以整顿客运车辆为重点的
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整顿客运驾驶员队伍。1992年5~6月,市公安局交警支
队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顿交通秩序活动, 共纠正违章2万人次。8月,开展沿公
路创办安全村活动, 全市沿路160个村庄开展这一活动。1993年3~6月,在全市开展
“百日反违章、 降事故”活动,出动宣传车178车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8场次,组
织广播电视讲座56次, 印发宣传材料16万份,纠正各类违章逾18万人次。9月,在城
区开展“反违章, 整顿出租车秩序”的活动。1994年3月,集中警力对无牌、无证、
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转借公安专用车辆牌号等违章进行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拆除
警灯、警报器26套。7~10月,在全市对“四小”(小拖拉机、小货车、小机动三轮、
摩托车)机动车专项治理活动,登记清查无牌“四小”机动车11303辆,办理“四小”
车驾驶证2677个。1995年,市、县(区)、局签订交通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交通巡查
大队,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在公路上乱查车、乱收费、乱罚款) ,1995年8月,全
市交警开展学习济南交警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好转。
事故处理
1987年5月~1995年底, 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493起,死亡1432人,受伤42
76人,直接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其中,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355起,侦破252起,
破案率为70.9%。

1987~1995年东营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表
表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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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 1987 │ 1176 │ 147 │ 576 │ 130.8 ┃
┠────┼────┼────┼────┼──────────┨
┃ 1988 │ 1165 │ 187 │ 616 │ 162.8 ┃
┠────┼────┼────┼────┼──────────┨
┃ 1989 │ 1047 │ 168 │ 559 │ 150.5 ┃
┠────┼────┼────┼────┼──────────┨
┃ 1990 │ 950 │ 155 │ 439 │ 171.6 ┃
┠────┼────┼────┼────┼──────────┨
┃ 1991 │ 880 │ 149 │ 448 │ 167.1 ┃
┠────┼────┼────┼────┼──────────┨
┃ 1992 │ 670 │ 166 │ 458 │ 286.7 ┃
┠────┼────┼────┼────┼──────────┨
┃ 1993 │ 551 │ 167 │ 392 │ 258 ┃
┠────┼────┼────┼────┼──────────┨
┃ 1994 │ 537 │ 138 │ 379 │ 255.9 ┃
┠────┼────┼────┼────┼──────────┨
┃ 1995 │ 517 │ 155 │ 409 │ 253 ┃
┠────┼────┼────┼────┼──────────┨
┃ 合计 │ 7493 │ 1432 │ 4276 │ 1836.4 ┃
┗━━━━┷━━━━┷━━━━┷━━━━┷━━━━━━━━━━┛

1987~1995年东营市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统计表
表22-3
┏━━━━┯━━━━┯━━━━┯━━━━┯━━━━━━━┓
┃ 年 度 │逃逸起数│侦破起数│未破起数│破案率()%) ┃
┠────┼────┼────┼────┼───────┨
┃ 1987 │ 51 │ 36 │ 15 │ 70.6 ┃
┠────┼────┼────┼────┼───────┨
┃ 1988 │ 51 │ 33 │ 18 │ 64.7 ┃
┠────┼────┼────┼────┼───────┨
┃ 1989 │ 89 │ 70 │ 19 │ 78.7 ┃
┠────┼────┼────┼────┼───────┨
┃ 1990 │ 42 │ 30 │ 12 │ 71.4 ┃
┠────┼────┼────┼────┼───────┨
┃ 1991 │ 16 │ 12 │ 4 │ 75 ┃
┠────┼────┼────┼────┼───────┨
┃ 1992 │ 29 │ 16 │ 13 │ 55.2 ┃
┠────┼────┼────┼────┼───────┨
┃ 1993 │ 27 │ 17 │ 10 │ 63 ┃
┠────┼────┼────┼────┼───────┨
┃ 1994 │ 25 │ 21 │ 4 │ 84 ┃
┠────┼────┼────┼────┼───────┨
┃ 1995 │ 25 │ 17 │ 8 │ 68 ┃
┠────┼────┼────┼────┼───────┨
┃ 合计 │ 355 │ 252 │ 103 │ 71 ┃
┗━━━━┷━━━━┷━━━━┷━━━━┷━━━━━━━┛

车辆、驾驶员管理
1988年8月, 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正式成立,担负起全市机动车挂牌、年审及驾
驶员考试、培训工作。1988~1995年,共计年审机动车累计46万台次,年审驾驶员累
计51万人次,考试、培训驾驶员7万名。至1995年10月,全市换发各类机动车“九二”
式车牌46890付。
交通安全设施
1988年8月, 交警支队设施科成立。先后购进东风随车吊工程车、高空操作平台
车、国产划线车等特种作业车辆,1987年5月~1995年7月,先后建起交通市府岗等交
通岗亭15个,设置标牌2025处,画线437公里。1993年5月~1995年底,先后在市区主
要繁华路段济南路、 泰山路、八分场路口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共计11180米,有效地维
护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节 消防

机构装备
建市前,各县公安局都建立消防股。胜利油田消防队组建于1964年,至1979年底,
油田已有9个消防中队,41台消防车,350余名消防员。1983年建市后,油田消防队归
市公安局领导。1987年,市公安局在消防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消防支队,市公安局设消
防科(副团级) 。东营、河口公安分局设消防股,连同3县消防股一并纳入东营市武警
支队编制序列。 1989年7月,建立武警东营市消防大队,大队下设政秘科、防火科、
战训警务科、 装备后勤科4个科室,一个直属消防中队。1990年12月,东营市公安消
防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个名称: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营市消防支队” (正团
级)和“东营市公安局消防分局”,下辖东营、河口2区公安分局和广饶、垦利、利津
3县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消防分局从1987年成立至1995年底,配有消防车、指挥车、
照明车、保障车共28辆。
火灾扑救
建市前,东营地区及油区内的消防任务一直由油田消防队完成。1973~1990年,
油田共发生火灾1095起,其中重大火灾64起,直接经济损失999万元,烧伤121人,烧
死52人。1987~1995年底,东营市消防支队累计接火警290次,出动车辆615车次,参
战官兵3377人次,成功地扑救1992年8月12日人民商场大火和1994年6月23日义和集油
站等重、特大火灾。

1987~1995年东营市火灾情况表
表22-4
┏━━━┯━━━┯━━━━┯━━━━┯━━━━━━━━━━┓
┃ 年度 │ 起数 │死亡人数│烧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 1987 │ 27 │ 2 │ 7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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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24 │ 9 │ 30 │ 2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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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22 │ 4 │ 7 │ 1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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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26 │ 1 │ 2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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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37 │ 9 │ 8 │ 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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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33 │ 1 │ 16 │ 17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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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37 │ 5 │ 20 │ 14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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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9 │ 4 │ 19 │ 28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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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27 │ 7 │ 9 │ 8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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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62 │ 42 │ 118 │ 85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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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
建市以来,全市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消防的
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防火检查和监督。1987年,为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市
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关于实行〈建
筑设计防火审核证书〉的暂行办法》。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管理,市政府于
1988年12月颁布《东营市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1993年,市公安局消防分
局共进行防火检查760人次, 审查工程项目106个,提出整改意见424条,督促全市各
级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1994年,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5次防火安全检查活动。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古文物馆(室)的消防安全作专项检查。并对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
爆化学危险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发放化学物品运输证1100个、储存证180个、
经营证250个。在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中,对市、县(区)499个单位进行检查,发现
火灾隐患1346处、重大隐患305处,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55份,停业整改7个,警告
49人次。 罚款12人次,传唤10人次。1995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
公共场所专项治理。 全年共审核颁发消防安全许可证432份。确定消防重点保卫单位
185个。其中,一级重点单位61个,二级重点单位77个,三级重点单位47个。
特大火灾案例
1992年8月26日21时47分, 市人民商场发生火灾,大火烧毁大宗家具、家电、五
金、自行车、文体用品,过火面积800多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08万元。起火原因是
商场内电工违反电气安装操作规程,不通过四楼空气开关,直接从主线上接电缆线穿
过吊顶时用铁丝将其捆扎在轻钢龙骨上,并将余下电缆盘在一起,置于通风管道上,
由于电缆安装不合格,产生漏电与钢龙骨短路,引燃通风管道周围的装饰材料,酿成
火灾。
1994年5月29日1时许,东营区大华饭庄因违章安装使用电器,电线接触不良,电
线过热引起绝缘层破坏,漏电短路引燃装饰材料,引起火灾。烧毁大小房间45间,过
火面积1760平方米, 烧毁空调11台, 电视机14台, 其他物品一宗, 直接财产损失
98.77万元。市消防分局和油田消防支队接警后出动消防车18辆,于29日3时40分将火
扑灭。

第八节 边防管理

市公安局边防分局成立于1986年6月,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1990年3月,
定为正团级单位,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下设广饶、利津、垦利、东营、河口
5个边防工作站, 担负全市350.34公里海岸线的边防保卫工作。辖内有渔船1696只,
渔民6394人,22个边防村,居民53594人。1994年,成立海上保安公司,下设5个分公
司,9个船管站。
1986~1995年, 海上共发生治安纠纷案件84起,其中1987年1起,1988年1起,1
989年8起, 1990年11起,1991年10起,1992年22起,1993年9起,1994年12起,1995
年10起。 查处率为100%。案发原因主要是因撞船、抢占网地、酒后失态引起的打架
斗殴案件。 1986~1995年,海上共发生刑事案件6起,其中1987年1起,1988年1起,
1992年2起, 1995年2起;其中杀人案1起,伤害案1起,盗窃案5起,全部破获。自建
局以来, 查获走私案1起。1992年,不法分子从河口区桩西码头走私汽车、摩托车、
轮胎等价值200余万元,被边防分局依法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