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
建市后,东营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广泛开展以“五
讲四美三热爱” (“五讲”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
即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
中国共产党)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1984年3月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
建设。 全市共组织治理“脏、乱、差”大型活动246次,参加人员84万人次,清运垃
圾37.6万余立方米, 填整路面6万平方米,疏通污水沟320条,植树120万株,造林24
1亩,栽种花木20万株,建花坛100多个;建立学雷锋、学张海迪小组、为民服务队、
义务助耕队、 包产小组等8684个。同年12月,中共东营市委、市政府表彰了172个在
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1985年,按照中央关于将文明礼
貌活动经常化的要求,不再搞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了“振兴中华”读书演讲活动、
“战士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和“树理想、爱岗位、爱油田、爱黄河三角洲”等
教育活动,开展卫生大检查和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1986年,在“窗口”服务行业
推广“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10字文明礼貌用语;开展创“三优” (优
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调查。
1987年1月, 中共东营市委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七五”规划。是年,精神文
明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注重将精神文明建设同基
层工作相结合,同群众生产和生活相结合,具体操作以抓好移风易俗工作为主。同年,
市委提出“抓好移风易俗工作,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的要求,市委宣传部随即发出
“关于在春节前后加强移风易俗宣传的通知”,提出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
明建设的突破口来抓。 5月,在利津县汀河乡裕后村召开移风易俗现场会,推广裕后
村建立民务理事会义务为群众操办婚、丧事务的成功做法,至年底,全市1783个村中,
有1763个村建立民务理事会,建会率为98.88%。1987年12月和1989年12月,2次召开
全市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强调在“破”字上做文章(破旧) ,在“立”字上下功夫(立
新) 。1988年初,编写《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为改革开放
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宣传材料,在全市农村宣讲。1989年初,表彰了
27个移风易俗先进单位和23名移风易俗先进个人。1990年起,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市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中。
进入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1)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从创建文明单位、
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先进县发展到创建文明个人标兵、文明班组、文明科室、文明乡
镇、文明系统,又发展到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卫生机关大院、文明卫生贸易
市场等。始于1989年、以“三优一推广两提高” (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
推广普通话,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社会效益) 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
较大发展。 1989年,全市有19个行业的6万名职工参赛,至1995年底,参赛范围扩大
到32个行业、近10万名职工。1992年12月,在广饶县李鹊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李
鹊乡家庭文明建设中“五提倡、五反对”(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
大操大办;提倡并推行火化,反对并制止土葬;提倡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反对早婚
早育和超计划生育;提倡学科学、用科学、讲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提倡
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反对聚众赌博和传看反动、 淫秽书刊、录像) 的系统教育。
1994年8月~1995年12月,先后在全市开展了两届评选五十佳(十佳文明单位、十佳文
明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新事) 活动。1995年,在农村开始实
施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基础工程,即:广泛开展一项创建“十星 (五爱星、致富
星、文教星、计生星、法纪星、团结星、新风星、济助星、勤俭星、卫生星) 级文明
户”活动,普遍制定一套村级工作和村民管理制度,集中建设一个集政治教育、科技
文化教育、文体娱乐、群团组织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大院。至1995年底,全市共
创建各类省级文明单位30个、 市级文明单位139个,“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普及率在
60%以上,建成文化大院457个,普及率为37.4%。(2)思想道德建设。利用多种形式,
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社会风气好转。1993年,将精神文明建设活
动同学习优秀民警聂士兴烈士结合起来,以英模的高尚情操感召人,弘扬艰苦创业、
勇于奉献的精神。1994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东营
市委下发贯彻意见,编写了《爱我中华,爱我东营》一书。1995年,确定“东营市历
史博物馆” 和“黄河的渡过”水体纪念碑2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布首批共20
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 精神文明产品生产工作。1991年,全国开始实施“五
个一工程”,即: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片)作品,一部好的电影作品,
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篇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199 3年8月,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精品工程”的意见》,确定
在实施“五个一工程”基础上,增加文学、新闻、外宣3个项目和新闻、出版、文艺、
理论方面的“十佳”个人。1994年,在全省首次“精品工程”评选中,东营市市长李
殿魁的理论文章《抓住机遇,加速实施跨世纪工程》获“精品工程入选作品奖”,卢
得志获“十佳理论工作者”奖。1995年,在全省第二届“精品工程”评选中,东营市
有1件广播新闻获入选作品奖, 1本画册获外宣入选作品提名奖,2人分获“十佳”理
论、 文艺工作者奖。同年7月,下发《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精神产品生产扶持
奖励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在3年内从市财政筹措200万元,形成专项固定资金,滚动
发展,作为奖励基金,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宣传文化系统先进
个人实施奖励; 8月,下发《关于举行全市优秀精神产品和优秀宣传文化工作者首次
评选的通知》,在与省委“精品工程”接轨的同时,增加优秀宣传工作奖、东营新闻
奖和报道东营贡献奖,全市共有202件作品、65人参选,至1996年5月,共评出优秀精
神产品58件、先进个人35名。
第八节 纪律检查工作
违纪案件查处
建市后,各级纪委把执纪办案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中心环节,陆
续展开查办党内违纪案件工作。 至1987年底,全市共立案检查党内违纪案件447件,
其中,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有18起;涉及县(处) 级党员干部7人、乡(科)级党员干部
49人; 共处分违纪党员346人。1988~1992年,重点查处贪污受贿、弄权勒索、以权
谋私、奢侈浪费案件,共查处党内违法案件1444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有53件;
涉及县 (处) 级党员干部12人、乡(科) 级党员干部93人;共处分违纪党员1347人。1
993年起, 各级纪委发挥与监察局合署办公的优势,按照中共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
统一部署,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经济管理部门) 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重以权谋
私的案件和发案率较高、 大案要案比较多的领域, 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 1993~1
995年底, 全市纪检机关共立案539件,结案533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6起、
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5起、“三机关一部门”的违纪案件119起;共处分违纪党
员3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5人。
1983年10月~1995年12月,全市纪检机关共立案调查党员违纪案件2430起,审理
2069起,共处分党员2069人,包括开除党籍的304人、留党察看的770人、撤销党内职
务的48人、党内严重警告的525人、党内警告的4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
(科)级干部135人。
案件甄别复议
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和“文化大革命”前历次运动所处理案件的复议审理工作
始于1979年, 各级纪检组织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参加案件复议工作。至1
984年, 全市共复议历史遗留案件2555件。经复议,取消原结论和处分的690件,为5
49名党员恢复了党籍;改变原处分的313件;维持原处分不变的1552件。
1985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三种人” (即在“文化大革
命”中跟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搞打砸抢的人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
的工作。全市涉及清理的“三种人”对象共有31人(起) ,经核查清理,有3人受到党
纪处分, 其中,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对属于犯严重错误
的5人和犯一般性政治错误的23人亦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983~1985年,全市纪检机关受理审核复议党内违纪案件28件;经复议维持原结
论和处分不变的有14件,撤销原结论和处分的有8件,改变原结论和处分的有6件。
打击经济犯罪
1984年2月起,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作为各级党委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办事机构,
集中主要精力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至1987年4月,全市共揭露并立案审查各类
经济犯罪案件1315起, 其中,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12起,万元以上的有58起;
共涉及2173人,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73人,受党纪处分的有134人;追回
赃款和赃物折款共计1166.44万元。1987年4月,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移交市委政法委。
纪检信访
1983~1986年,纪检信访围绕端正党风、维护党纪、保护党员合法权益开展工作,
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858件(次);其中,有检举控告类1415件(次)、申诉类
323件(次)、其它类120件(次);处结率为91.2%。通过对申诉类案件的处理,解决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前某些受到错误处理的案件。1987~1988年,围绕提高信访
案件处结时效与质量、发挥信访工作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开展工作,并在全市健全
县(区)、乡(镇)、村三级信访网络,落实了有关制度。两年内,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
来信来访126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42件(次)、申诉类108件(次)、其它类118
件(次);处结率为98.8%。1989~1990年,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的《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和国家监
察部发布的《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
题的通告》,全市纪检机关开展受理专项举报的工作,信访量大幅度上升,全市共受
理来信来访2502件(次) ,包括检举控告类2104件(次)、申诉类65件(次)、其它类333
件(次),处结率为98.3%。1991~1992年,纪检信访工作贯彻服务于深化改革、促进
发展、保持稳定的指导思想,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市共受理来信来
访2503件(次),其中包括检举控告类2038件(次)、申诉类40件(次)、其它类425件(次),
处结率为99%。1993~1995年,围绕反腐败斗争,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开展
受理专项举报工作。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2664件 (次) ,其中,检举控告类有2598件
(次),占97.5%;申诉类有15件(次),其它类有51件(次),处结率为96.5%。
1983~1995年,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0795件(次) ,包括检举控告类91
97件(次) ,占85.2%;申诉类551件(次),占5.1%;其它类1047件(次),占9.7%;
处结率为96.8%。
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1984年12月~1987年3
月,各级纪委抽调力量参加全市整党工作。结合整党狠刹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等
歪风,清理党员干部拖欠公款和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建房、住房等问题,收回党员
干部拖欠的公款逾13万元,清退70名党员干部多占和超标准住房770平方米。1986年,
市纪委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路线、工作干劲、团结合作以及党风责任制落实
情况为重点内容,检查分析了全市82个县级以上单位的党风状况,并着重解决违反规
定搞“农转非”等问题。1987~1988年,党风建设以保证党政机关清正廉洁为中心开
展工作。市纪委起草《关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若干规定》;各区县及市直各部门普
遍签订“廉政公约”;重点解决少数党员、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财产问题,全市共清
理贪污、 挪用公款和实物折款731.1万元。1989年政治风波后,市纪委及时向全市发
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
维护安定团结的模范;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党风党纪现状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开除党籍的19名,劝退28名,除名56名,限期改正
的192名。 1990年,市纪委组织力量对全市农村党风党纪现状进行调查;学习郯城、
昌乐廉政建设经验,健全并落实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约束机制;检查全市贯
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情况;响应
市委“当公仆、办实事、挑重担、留脚印”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为群众排
忧解难;组织全市党风大检查,抽调130名干部组成28个检查组对56个乡镇和100个市、
县(区)直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1991~1992年,党风廉政建设以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清理整顿公司、
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清理农村财务等项工作为重点,同时清查用公款供子
女上学、乱着装、“三招一转”(招生、招工、招干、“农转非”)等舞弊问题。全市
共查出违反规定用公款供自费生子女上学的干部职工115人,收缴违纪金额20余万元;
清理乱着装金额82.59万元。 1993~1995年,贯彻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
项规定和制度,制定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若干制度、规定和实施办
法,规范领导干部在乘车、住房、接待及收受礼品等方面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结合
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通过专项治理,处理超标准
小汽车92辆,监督检查并清理公款吃喝玩乐、住房以权谋私、婚事大操大办等违纪现
象,清理公款私借金额423.11万元。199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始向基层延伸。
针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清理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无偿占用
企业财物、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突出的不正之风及党政机关办经济实体中存在的问题。
至1995年底, 全市共废止乱收费项目64个,减轻企业、农民负担339 9万元;收缴出
国(境)旅游罚没款15万元。
党风党纪教育
全市各级纪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
纪检工作的全过程。1983~1987年,配合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贯彻中央整党的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
侵蚀的反腐蚀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党的政治纪律教育。1988~1989年,把“党
风党纪”教育作为整纪刹风的根本措施,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开展党的基本路
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89年,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1990年始,除经常
性教育外,以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作风、基本知识为教育内容,集中开展专题教
育活动, 细化、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1990年,开展“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
1991年,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1992年,开展“反腐防变”教育活动;1993年,开
展有关改革开放纪律规定教育活动;1994年,突出运用反腐败成果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1995年,突出廉洁自律规定、民主集中制教育。1993年始,党风廉政教育以领导干部
和“三机关一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同时,强化教育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党风廉政
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党纪教育形式。(1) 采取举办知识竞赛、戏剧演出、有奖征文、演讲会、巡回宣
传等生动活泼的传统教育形式。1983~1995年,举办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培训班259期,
2940名党员干部(其中有县级干部250名) 参加学习;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机关、工
厂、农村和学校宣讲85场,听讲人数达7000余人次;举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69场,举
办电视抢答赛5场,发放试题答卷3.1万份;发表电视讲话30次,举办党风党纪专题教
育广播讲座72次; 出动宣传车146次, 建宣传栏2494处,散发公开信28200份;编发
《纪检监察信息》1200余期。(2) 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统一播放党纪电教片。至1995年
底,共播放党纪电教片50部、3.3万多场次,受教育人达25万人次。(3)发挥案例教育
的优势, 用案件事例震慑违纪行为。1993~1995年,先后剖析典型案例253起,印发
案例通报468期,其中有4篇案例剖析材料被省纪委编入案例教育教材。(4) 及时发现
并表彰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至1995年底,先后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582名。(5)
建立纪检工作宣传阵地。市纪委于1984年创办《东营纪检》(1994年1月,更名为《方
正之声》),至1995年底,共刊发59期。
1983~1995年, 全市纪检组织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宣传稿件840篇;28篇
典型经验材料被省、市纪委有关会议采用,其中17篇被省纪委编入全省党风廉政教材;
有3篇论文被全省纪检系统理论研讨会采用,并编入《党风党纪建设论文集》等。
第九节 统战工作
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
建市初,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东营市无基层组织,只有少数成员,共30人,其
中,石油学院(华东)有16人,胜利油田有14人。1985年,中国民主同盟始在石油学院
(华东)建立民盟小组。其后,九三学社、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相
继在东营建立基层组织。1989年,东营市工商联成立。至1995年底,有成员在东营市
分布的民主党派有7个, 即: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
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和中国民主促进会,共有成员222人;
全市有工商联合会员750名。
随着东营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不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长期共
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两个文明
建设服务的积极性。1988年起,根据中央关于切实重视加强对统战、政协工作的领导,
逐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的指示精神,组织各
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就东营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协商监督,
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
按照“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在实施之中”的要求,切实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
内容、形式和方法,并逐步形成制度。1989年政治风波后,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
派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维护安定团结。是年,中共中央下发《关
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翌年2月, 中共东营市委专门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
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的《意见》。1990年10月,市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
义的前提下,实行最广泛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
务。1992~1995年,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对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决策、东营市一
系列改革开放的新举措及全市社会和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向各民主党派和
无党派人士通报,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实施互相监督。协助民主党派认真做
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机关建设,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先后协助民盟
成立6个支部, 发展12名盟员,召开10余次全委扩大会和专题座谈会;协助民革、民
建等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协助成立胜利油田九三学社支社、石油大学民革小组和胜
利油田民革小组。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先后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学习邓
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会议精神,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
活动。推荐民盟等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税务、物价大检查和市人大、
市政协组织的调查、视察活动;协助中国农工民主党东营小组开办“医疗咨询服务部”;
帮助黄埔同学会东营联络组召开了“建校七十周年座谈会”等。
落实统战政策
建市初,全市各级党委以检查落实各项统战政策为重要工作。至1984年底,全市
需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问题805件, 落实785件,占97.5%。其中,改正错划右派分子3
12人;改正结论或批复中留有“尾巴”的208人,去掉“尾巴”的203人;在“文化大
革命” 期间被扣发工资的7人,全部补发工资,合计1.5万元。全市共有原工商业者2
8人,1980年,划定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3人;有1人未作结论;区别为“三小”(小商、
小贩、小手工业者) 的24人,为有政策问题的3人落实了政策,其中2人为60年代精简
下放的职工, 因生活有困难,每人每月补发救济费25元,另有1人属于干部身份,补
发退休金1000元。全市有起义、投诚人员85人,其中,20人有政策问题,为18人落实
政策; 并协助外地市为7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
对象被挤占私房和查抄财物问题,其中,落实私房问题共10户、32间。全部落实1 67
件台属政策问题、 28件非党知识分子政策问题、8件四级政协委员政策问题。落实民
族、宗教、侨务政策,建立少数民族饭店、清真副食糕点加工厂,解决了清真肉食供
应问题;1986年,在青州建立回民公墓,并成立伊斯兰教协会组织。
非党知识分子工作
建市初,全市(包括胜利油田) 有非党知识分子1.2万多人。各级党委在做好非党
知识分子统战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 发展24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入党,
占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30%;为4500多名非党知识分子发书刊补助费;为4000多名非
党知识分子浮动一级工资;为2200多名非党知识分子的家属办理“农转非”;给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以粮油和其它一些紧俏商品供应的优待;解决多名非党知识
分子夫妻两地分居的困难。 1987年,市委召开5次党外知识分子“双月”座谈会,研
究非党知识分子工作。是年,全市有中专以上学历的非党知识分子共10159名,其中,
322人有中级以上职称。 1988年,制定《关于加强非党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各县
区分别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做了大量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
强教育,进一步消除对知识分子--特别是对非党知识分子“左”的偏见,营造“尊重
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对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
了一批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名单;建立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聘请一批非党知
识分子联络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与
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协商对话活动,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1989年政治风波
后,各级统战部门及时了解非党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相应地向党
委、政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召开非党知识分子座谈会,学习中共中央的一系列
指示,澄清模糊认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留学人员、海外知识分子及其家属多
做宣传和解释工作。1990年10月,市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库”、“智囊
团”的作用,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开发建设黄河三角洲作贡献。1992~1993年,
对全市知识分子分布结构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建档;选择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市电视
大学、师范学校、垦利炼油厂等单位作为市、县(区)统战部重点联系点,从科技、教
育、文化、卫生等部门选聘26名德才兼备、有一定知名度和代表性的非党知识分子为
联络员,制发《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实施意见》,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并两次向他们
发出征求意见书,了解新形势下非党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探索新时期非党知识分子
工作的运行机制。1994~1995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知识分子
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1995年,全市26名非党知识分子
联络员递交“征询意见书”53份,通过其它形式提出意见、建议46条。1995年11月,
召开全市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座谈会, 表彰5名优秀联络员,向12名新聘联络员颁发
证书。同时,及时解决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
工作积极性。
非党干部工作
建市初,非党干部的培养、推荐、安排工作相对滞后。1984年,根据中央及省委
有关指示,切实抓紧对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在县级机构改革中,中共利津县委在非
党知识分子中安排了1名副县长、 1名人大副主任、3名政协副主席;同时,在政府职
能部门实职安排非党干部13名,其中2人担任一把手。至1985年6月,市级人大、政协
政治安排党外人士7人,县级领导班子中实职安排党外人士33人,市、县(区) 各部门
实职安排科级非党干部55人。1988年,全市县级以上职务非党干部只有2名。1990年,
非党干部安排工作有了新进展。是年,全市考察党外干部177名,确定后备干部55名,
实职安排党外干部7名, 其中,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5名。1991年,研究制定统战
工作十年规划,召开了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强调加强党外干部安排工作。是年,
全市共推荐科级以上党外后备干部198名,其中,市级2名、处级58名、科级1 38名;
实际安排179名, 其中,政治安排副处级以上非党干部35名,实职安排副处级以上非
党干部6名, 实职安排科级干部138名。1992年,又安排非党副县长1名、市直副县级
干部3名、 科级干部66名。1993年,以人大、政协换届为契机,做好党外人士安排。
共举荐安排市人大非党代表52名,其中常委4名;安排市政协非党委员138名,其中,
常委26名、 副主席6名;推荐全国人大非党代表2名、全国政协非党委员1名、省政协
非党委员10名。 同时,利用各级政府换届之机,在安排245名党外副科级以上干部的
基础上,走访30多个市直单位,重点考察各部门提名的中、青年干部,确定了一批党
外后备干部名单。1994年,党外人士安排工作注意考察、推荐企业家政协委员候选人,
增补7名经济界市政协委员; 推荐3名经济界非党人士为市政协常委人选、5名港商为
市政协委员人选。对党外后备干部加强考核和培养,有25名党外干部被列为副处级以
上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并向市委推荐了5人,有1人得到安排。为保证党外后备干
部队伍的稳定,市委统战部同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做好劝留工作的意见》。1995年,
走访市直有代表性的党外干部,召开全市副处级非党干部座谈会,对政绩突出者进行
表扬。 至1995年底,市直有70个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有9个部门配备了党外干部,
占12.86%;3县2区共有130余个政府职能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有21个部门配备了党
外干部,占16.15%;全市65个乡镇和办事处中有5个乡镇配备了党外副乡(镇)长,占
7.69%;市直部门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9名,其中党外干部有9名,占2.82%;市直
部门有科级干部761名, 其中,党外干部有214名,占28.12%;3县2区担任实职的处
级领导干部共有169名,其中,党外干部有1名,占0.59%;3县2区任实职的科级干部
共有1035名,其中,党外干部有26名,占2.51%。
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1988年起,各级统战部门组
织各界人士对服务经济建设进行有益的探索。如:发挥民主党派、各界人士“人才库”、
“智囊团”的作用,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各界人士深入农村、工厂开展专题
调查研究,进行技术指导;总结、推广发展经济、劳动致富的先进经验,各级统战、
政协部门分别召开专门会议,交流、推广先进经验。1990年,中共东营市委要求各级
党委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围绕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咨询服
务,培养各类人才。1992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有较大发展。(1)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积极开展“三引进”(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工作,通过牵线搭桥,直接参与经贸活动。1993年10月,成立东营市海外联谊会,与
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名工商界人士建立联系。至1995年底,全市统战部门共引进
利用外资项目67个,合同利用外资1944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30万美元。(2)推动民
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及各界人士兴办经济实体,并开展科技、经济咨询和办学培训活
动。 至1995年底,共兴办经济实体36个,注册资金1600多万元,年产值500 0万元。
1995年,开展经济咨询服务活动21次,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86名,为经济建设
服务献计献策42条。(3) 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993年,市委统战部联合
东营市工商联召开私营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考察部分私营企业,帮助解决一些实际
困难。1994年,对建市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基本特点、存在的问题和非公有
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心理动态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对发展非公
有制经济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了60
余名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的带头人,1995年建立起60名积极分子档案。(4) 搞好国有
企业的统战工作, 深入国有企业进行调查研究。1995年,聘请4名国有企业负责人为
市统战理论研究会会员。
对台工作
1983年,全市有去台人员1030人,其中32人旅居国外,11人移居香港、澳门;全
市有去台人员在大陆的眷属1061户、 3846人,台属中有职工34人、人大代表1人、政
协委员4人。
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1988年,印发对台宣传材料4200多份,举办广播讲座26场。
1990年,成立市级对台宣传报道组,撰写对台宣传稿件,并指导县区的对台宣传报道
工作。 1992年5月,成立东营市台属联谊会,组织台属学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19
94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部等5家新闻单位组成的“山东黄河行”记者团
到东营市采访,发表《黄河之治,始于河口--访东营市委书记李殿魁》、《黄河大桥》、
《黄河两岸花果香》 等3篇文章。同年,接待台湾《工商时报》记者亓乐义对东营的
采访。先后编印《黄河三角洲之珠》一书和画册《黄河三角洲八大景观》,制作电视
专题片《黄河尾闾上的明珠--东营》,通过各种渠道在台湾广泛传播。聘请厦门大学
台研所教授李强为东营市涉台工作顾问,并多次为市直机关干部作台湾形势报告。通
过到党校、大中专院校作台湾形势报告等形式,做好党员干部及青年人的涉台教育工
作。
对台经贸1991年10月,全市首家台资企业南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开业后,台商纷
纷到东营考察、 投资。1994年8月,东营市建立台商恳谈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听取台商意见,通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至1995年底,全市共批准台资项
目37个, 项目总投资12839.73万美元,合同利用台资2870.43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
1106.9万美元。
两岸人员交往建市初, 去台人员与大陆亲属有信汇联系的共188人,全市台属共
收到台胞汇款折合人民币39608.37元。1987年11月,台湾当局放开台湾民众赴大陆探
亲的禁令, 当年接待台胞9人次。至1995年底,共接待台胞1789人次。1989年,大陆
台属开始赴台探亲, 是年共有6人次。至1995年底,共赴台75人次。1985年,省台办
批准广饶籍台胞赵泽生来大陆定居。 1988年,又批准4名台胞来大陆定居。至1995年
底,共批准13名台胞来大陆定居。
帮助台属发展经济1986年, 全市涌现出台属专业户、重点户20多个、联办企业6
个。 1989年,为台属扶持解决化肥118吨、柴油131吨。1992年5月,东营市台属联谊
会成立后,帮助台属发展经济、勤劳致富。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台属企业14个,年
产值2035万元。
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
视图
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
建市后,东营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广泛开展以“五
讲四美三热爱” (“五讲”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
即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
中国共产党)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1984年3月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
建设。 全市共组织治理“脏、乱、差”大型活动246次,参加人员84万人次,清运垃
圾37.6万余立方米, 填整路面6万平方米,疏通污水沟320条,植树120万株,造林24
1亩,栽种花木20万株,建花坛100多个;建立学雷锋、学张海迪小组、为民服务队、
义务助耕队、 包产小组等8684个。同年12月,中共东营市委、市政府表彰了172个在
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1985年,按照中央关于将文明礼
貌活动经常化的要求,不再搞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了“振兴中华”读书演讲活动、
“战士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和“树理想、爱岗位、爱油田、爱黄河三角洲”等
教育活动,开展卫生大检查和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1986年,在“窗口”服务行业
推广“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10字文明礼貌用语;开展创“三优” (优
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调查。
1987年1月, 中共东营市委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七五”规划。是年,精神文
明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注重将精神文明建设同基
层工作相结合,同群众生产和生活相结合,具体操作以抓好移风易俗工作为主。同年,
市委提出“抓好移风易俗工作,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的要求,市委宣传部随即发出
“关于在春节前后加强移风易俗宣传的通知”,提出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
明建设的突破口来抓。 5月,在利津县汀河乡裕后村召开移风易俗现场会,推广裕后
村建立民务理事会义务为群众操办婚、丧事务的成功做法,至年底,全市1783个村中,
有1763个村建立民务理事会,建会率为98.88%。1987年12月和1989年12月,2次召开
全市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强调在“破”字上做文章(破旧) ,在“立”字上下功夫(立
新) 。1988年初,编写《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为改革开放
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宣传材料,在全市农村宣讲。1989年初,表彰了
27个移风易俗先进单位和23名移风易俗先进个人。1990年起,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市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中。
进入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1)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从创建文明单位、
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先进县发展到创建文明个人标兵、文明班组、文明科室、文明乡
镇、文明系统,又发展到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卫生机关大院、文明卫生贸易
市场等。始于1989年、以“三优一推广两提高” (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
推广普通话,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社会效益) 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
较大发展。 1989年,全市有19个行业的6万名职工参赛,至1995年底,参赛范围扩大
到32个行业、近10万名职工。1992年12月,在广饶县李鹊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李
鹊乡家庭文明建设中“五提倡、五反对”(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
大操大办;提倡并推行火化,反对并制止土葬;提倡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反对早婚
早育和超计划生育;提倡学科学、用科学、讲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提倡
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反对聚众赌博和传看反动、 淫秽书刊、录像) 的系统教育。
1994年8月~1995年12月,先后在全市开展了两届评选五十佳(十佳文明单位、十佳文
明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新事) 活动。1995年,在农村开始实
施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基础工程,即:广泛开展一项创建“十星 (五爱星、致富
星、文教星、计生星、法纪星、团结星、新风星、济助星、勤俭星、卫生星) 级文明
户”活动,普遍制定一套村级工作和村民管理制度,集中建设一个集政治教育、科技
文化教育、文体娱乐、群团组织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大院。至1995年底,全市共
创建各类省级文明单位30个、 市级文明单位139个,“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普及率在
60%以上,建成文化大院457个,普及率为37.4%。(2)思想道德建设。利用多种形式,
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社会风气好转。1993年,将精神文明建设活
动同学习优秀民警聂士兴烈士结合起来,以英模的高尚情操感召人,弘扬艰苦创业、
勇于奉献的精神。1994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东营
市委下发贯彻意见,编写了《爱我中华,爱我东营》一书。1995年,确定“东营市历
史博物馆” 和“黄河的渡过”水体纪念碑2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布首批共20
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 精神文明产品生产工作。1991年,全国开始实施“五
个一工程”,即: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片)作品,一部好的电影作品,
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篇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199 3年8月,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精品工程”的意见》,确定
在实施“五个一工程”基础上,增加文学、新闻、外宣3个项目和新闻、出版、文艺、
理论方面的“十佳”个人。1994年,在全省首次“精品工程”评选中,东营市市长李
殿魁的理论文章《抓住机遇,加速实施跨世纪工程》获“精品工程入选作品奖”,卢
得志获“十佳理论工作者”奖。1995年,在全省第二届“精品工程”评选中,东营市
有1件广播新闻获入选作品奖, 1本画册获外宣入选作品提名奖,2人分获“十佳”理
论、 文艺工作者奖。同年7月,下发《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精神产品生产扶持
奖励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在3年内从市财政筹措200万元,形成专项固定资金,滚动
发展,作为奖励基金,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宣传文化系统先进
个人实施奖励; 8月,下发《关于举行全市优秀精神产品和优秀宣传文化工作者首次
评选的通知》,在与省委“精品工程”接轨的同时,增加优秀宣传工作奖、东营新闻
奖和报道东营贡献奖,全市共有202件作品、65人参选,至1996年5月,共评出优秀精
神产品58件、先进个人35名。
第八节 纪律检查工作
违纪案件查处
建市后,各级纪委把执纪办案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中心环节,陆
续展开查办党内违纪案件工作。 至1987年底,全市共立案检查党内违纪案件447件,
其中,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有18起;涉及县(处) 级党员干部7人、乡(科)级党员干部
49人; 共处分违纪党员346人。1988~1992年,重点查处贪污受贿、弄权勒索、以权
谋私、奢侈浪费案件,共查处党内违法案件1444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有53件;
涉及县 (处) 级党员干部12人、乡(科) 级党员干部93人;共处分违纪党员1347人。1
993年起, 各级纪委发挥与监察局合署办公的优势,按照中共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
统一部署,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经济管理部门) 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重以权谋
私的案件和发案率较高、 大案要案比较多的领域, 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 1993~1
995年底, 全市纪检机关共立案539件,结案533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6起、
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5起、“三机关一部门”的违纪案件119起;共处分违纪党
员3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5人。
1983年10月~1995年12月,全市纪检机关共立案调查党员违纪案件2430起,审理
2069起,共处分党员2069人,包括开除党籍的304人、留党察看的770人、撤销党内职
务的48人、党内严重警告的525人、党内警告的4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
(科)级干部135人。
案件甄别复议
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和“文化大革命”前历次运动所处理案件的复议审理工作
始于1979年, 各级纪检组织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参加案件复议工作。至1
984年, 全市共复议历史遗留案件2555件。经复议,取消原结论和处分的690件,为5
49名党员恢复了党籍;改变原处分的313件;维持原处分不变的1552件。
1985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三种人” (即在“文化大革
命”中跟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搞打砸抢的人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
的工作。全市涉及清理的“三种人”对象共有31人(起) ,经核查清理,有3人受到党
纪处分, 其中,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对属于犯严重错误
的5人和犯一般性政治错误的23人亦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983~1985年,全市纪检机关受理审核复议党内违纪案件28件;经复议维持原结
论和处分不变的有14件,撤销原结论和处分的有8件,改变原结论和处分的有6件。
打击经济犯罪
1984年2月起,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作为各级党委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办事机构,
集中主要精力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至1987年4月,全市共揭露并立案审查各类
经济犯罪案件1315起, 其中,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12起,万元以上的有58起;
共涉及2173人,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73人,受党纪处分的有134人;追回
赃款和赃物折款共计1166.44万元。1987年4月,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移交市委政法委。
纪检信访
1983~1986年,纪检信访围绕端正党风、维护党纪、保护党员合法权益开展工作,
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858件(次);其中,有检举控告类1415件(次)、申诉类
323件(次)、其它类120件(次);处结率为91.2%。通过对申诉类案件的处理,解决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前某些受到错误处理的案件。1987~1988年,围绕提高信访
案件处结时效与质量、发挥信访工作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开展工作,并在全市健全
县(区)、乡(镇)、村三级信访网络,落实了有关制度。两年内,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
来信来访126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42件(次)、申诉类108件(次)、其它类118
件(次);处结率为98.8%。1989~1990年,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的《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和国家监
察部发布的《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
题的通告》,全市纪检机关开展受理专项举报的工作,信访量大幅度上升,全市共受
理来信来访2502件(次) ,包括检举控告类2104件(次)、申诉类65件(次)、其它类333
件(次),处结率为98.3%。1991~1992年,纪检信访工作贯彻服务于深化改革、促进
发展、保持稳定的指导思想,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市共受理来信来
访2503件(次),其中包括检举控告类2038件(次)、申诉类40件(次)、其它类425件(次),
处结率为99%。1993~1995年,围绕反腐败斗争,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开展
受理专项举报工作。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2664件 (次) ,其中,检举控告类有2598件
(次),占97.5%;申诉类有15件(次),其它类有51件(次),处结率为96.5%。
1983~1995年,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0795件(次) ,包括检举控告类91
97件(次) ,占85.2%;申诉类551件(次),占5.1%;其它类1047件(次),占9.7%;
处结率为96.8%。
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1984年12月~1987年3
月,各级纪委抽调力量参加全市整党工作。结合整党狠刹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等
歪风,清理党员干部拖欠公款和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建房、住房等问题,收回党员
干部拖欠的公款逾13万元,清退70名党员干部多占和超标准住房770平方米。1986年,
市纪委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路线、工作干劲、团结合作以及党风责任制落实
情况为重点内容,检查分析了全市82个县级以上单位的党风状况,并着重解决违反规
定搞“农转非”等问题。1987~1988年,党风建设以保证党政机关清正廉洁为中心开
展工作。市纪委起草《关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若干规定》;各区县及市直各部门普
遍签订“廉政公约”;重点解决少数党员、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财产问题,全市共清
理贪污、 挪用公款和实物折款731.1万元。1989年政治风波后,市纪委及时向全市发
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
维护安定团结的模范;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党风党纪现状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开除党籍的19名,劝退28名,除名56名,限期改正
的192名。 1990年,市纪委组织力量对全市农村党风党纪现状进行调查;学习郯城、
昌乐廉政建设经验,健全并落实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约束机制;检查全市贯
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情况;响应
市委“当公仆、办实事、挑重担、留脚印”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为群众排
忧解难;组织全市党风大检查,抽调130名干部组成28个检查组对56个乡镇和100个市、
县(区)直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1991~1992年,党风廉政建设以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清理整顿公司、
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清理农村财务等项工作为重点,同时清查用公款供子
女上学、乱着装、“三招一转”(招生、招工、招干、“农转非”)等舞弊问题。全市
共查出违反规定用公款供自费生子女上学的干部职工115人,收缴违纪金额20余万元;
清理乱着装金额82.59万元。 1993~1995年,贯彻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
项规定和制度,制定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若干制度、规定和实施办
法,规范领导干部在乘车、住房、接待及收受礼品等方面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结合
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通过专项治理,处理超标准
小汽车92辆,监督检查并清理公款吃喝玩乐、住房以权谋私、婚事大操大办等违纪现
象,清理公款私借金额423.11万元。199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始向基层延伸。
针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清理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无偿占用
企业财物、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突出的不正之风及党政机关办经济实体中存在的问题。
至1995年底, 全市共废止乱收费项目64个,减轻企业、农民负担339 9万元;收缴出
国(境)旅游罚没款15万元。
党风党纪教育
全市各级纪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
纪检工作的全过程。1983~1987年,配合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贯彻中央整党的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
侵蚀的反腐蚀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党的政治纪律教育。1988~1989年,把“党
风党纪”教育作为整纪刹风的根本措施,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开展党的基本路
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989年,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1990年始,除经常
性教育外,以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作风、基本知识为教育内容,集中开展专题教
育活动, 细化、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1990年,开展“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
1991年,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1992年,开展“反腐防变”教育活动;1993年,开
展有关改革开放纪律规定教育活动;1994年,突出运用反腐败成果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1995年,突出廉洁自律规定、民主集中制教育。1993年始,党风廉政教育以领导干部
和“三机关一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同时,强化教育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党风廉政
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党纪教育形式。(1) 采取举办知识竞赛、戏剧演出、有奖征文、演讲会、巡回宣
传等生动活泼的传统教育形式。1983~1995年,举办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培训班259期,
2940名党员干部(其中有县级干部250名) 参加学习;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机关、工
厂、农村和学校宣讲85场,听讲人数达7000余人次;举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69场,举
办电视抢答赛5场,发放试题答卷3.1万份;发表电视讲话30次,举办党风党纪专题教
育广播讲座72次; 出动宣传车146次, 建宣传栏2494处,散发公开信28200份;编发
《纪检监察信息》1200余期。(2) 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统一播放党纪电教片。至1995年
底,共播放党纪电教片50部、3.3万多场次,受教育人达25万人次。(3)发挥案例教育
的优势, 用案件事例震慑违纪行为。1993~1995年,先后剖析典型案例253起,印发
案例通报468期,其中有4篇案例剖析材料被省纪委编入案例教育教材。(4) 及时发现
并表彰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至1995年底,先后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582名。(5)
建立纪检工作宣传阵地。市纪委于1984年创办《东营纪检》(1994年1月,更名为《方
正之声》),至1995年底,共刊发59期。
1983~1995年, 全市纪检组织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宣传稿件840篇;28篇
典型经验材料被省、市纪委有关会议采用,其中17篇被省纪委编入全省党风廉政教材;
有3篇论文被全省纪检系统理论研讨会采用,并编入《党风党纪建设论文集》等。
第九节 统战工作
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
建市初,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东营市无基层组织,只有少数成员,共30人,其
中,石油学院(华东)有16人,胜利油田有14人。1985年,中国民主同盟始在石油学院
(华东)建立民盟小组。其后,九三学社、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相
继在东营建立基层组织。1989年,东营市工商联成立。至1995年底,有成员在东营市
分布的民主党派有7个, 即: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
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和中国民主促进会,共有成员222人;
全市有工商联合会员750名。
随着东营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不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长期共
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两个文明
建设服务的积极性。1988年起,根据中央关于切实重视加强对统战、政协工作的领导,
逐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的指示精神,组织各
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就东营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协商监督,
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
按照“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在实施之中”的要求,切实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
内容、形式和方法,并逐步形成制度。1989年政治风波后,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
派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维护安定团结。是年,中共中央下发《关
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翌年2月, 中共东营市委专门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
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的《意见》。1990年10月,市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
义的前提下,实行最广泛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
务。1992~1995年,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对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决策、东营市一
系列改革开放的新举措及全市社会和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向各民主党派和
无党派人士通报,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实施互相监督。协助民主党派认真做
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机关建设,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先后协助民盟
成立6个支部, 发展12名盟员,召开10余次全委扩大会和专题座谈会;协助民革、民
建等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协助成立胜利油田九三学社支社、石油大学民革小组和胜
利油田民革小组。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先后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学习邓
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会议精神,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
活动。推荐民盟等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税务、物价大检查和市人大、
市政协组织的调查、视察活动;协助中国农工民主党东营小组开办“医疗咨询服务部”;
帮助黄埔同学会东营联络组召开了“建校七十周年座谈会”等。
落实统战政策
建市初,全市各级党委以检查落实各项统战政策为重要工作。至1984年底,全市
需落实各项统战政策问题805件, 落实785件,占97.5%。其中,改正错划右派分子3
12人;改正结论或批复中留有“尾巴”的208人,去掉“尾巴”的203人;在“文化大
革命” 期间被扣发工资的7人,全部补发工资,合计1.5万元。全市共有原工商业者2
8人,1980年,划定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3人;有1人未作结论;区别为“三小”(小商、
小贩、小手工业者) 的24人,为有政策问题的3人落实了政策,其中2人为60年代精简
下放的职工, 因生活有困难,每人每月补发救济费25元,另有1人属于干部身份,补
发退休金1000元。全市有起义、投诚人员85人,其中,20人有政策问题,为18人落实
政策; 并协助外地市为7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
对象被挤占私房和查抄财物问题,其中,落实私房问题共10户、32间。全部落实1 67
件台属政策问题、 28件非党知识分子政策问题、8件四级政协委员政策问题。落实民
族、宗教、侨务政策,建立少数民族饭店、清真副食糕点加工厂,解决了清真肉食供
应问题;1986年,在青州建立回民公墓,并成立伊斯兰教协会组织。
非党知识分子工作
建市初,全市(包括胜利油田) 有非党知识分子1.2万多人。各级党委在做好非党
知识分子统战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 发展24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入党,
占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30%;为4500多名非党知识分子发书刊补助费;为4000多名非
党知识分子浮动一级工资;为2200多名非党知识分子的家属办理“农转非”;给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以粮油和其它一些紧俏商品供应的优待;解决多名非党知识
分子夫妻两地分居的困难。 1987年,市委召开5次党外知识分子“双月”座谈会,研
究非党知识分子工作。是年,全市有中专以上学历的非党知识分子共10159名,其中,
322人有中级以上职称。 1988年,制定《关于加强非党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各县
区分别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做了大量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
强教育,进一步消除对知识分子--特别是对非党知识分子“左”的偏见,营造“尊重
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对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
了一批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名单;建立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聘请一批非党知
识分子联络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与
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协商对话活动,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1989年政治风波
后,各级统战部门及时了解非党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相应地向党
委、政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召开非党知识分子座谈会,学习中共中央的一系列
指示,澄清模糊认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留学人员、海外知识分子及其家属多
做宣传和解释工作。1990年10月,市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库”、“智囊
团”的作用,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开发建设黄河三角洲作贡献。1992~1993年,
对全市知识分子分布结构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建档;选择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市电视
大学、师范学校、垦利炼油厂等单位作为市、县(区)统战部重点联系点,从科技、教
育、文化、卫生等部门选聘26名德才兼备、有一定知名度和代表性的非党知识分子为
联络员,制发《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实施意见》,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并两次向他们
发出征求意见书,了解新形势下非党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探索新时期非党知识分子
工作的运行机制。1994~1995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知识分子
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1995年,全市26名非党知识分子
联络员递交“征询意见书”53份,通过其它形式提出意见、建议46条。1995年11月,
召开全市非党知识分子联络员座谈会, 表彰5名优秀联络员,向12名新聘联络员颁发
证书。同时,及时解决非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
工作积极性。
非党干部工作
建市初,非党干部的培养、推荐、安排工作相对滞后。1984年,根据中央及省委
有关指示,切实抓紧对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在县级机构改革中,中共利津县委在非
党知识分子中安排了1名副县长、 1名人大副主任、3名政协副主席;同时,在政府职
能部门实职安排非党干部13名,其中2人担任一把手。至1985年6月,市级人大、政协
政治安排党外人士7人,县级领导班子中实职安排党外人士33人,市、县(区) 各部门
实职安排科级非党干部55人。1988年,全市县级以上职务非党干部只有2名。1990年,
非党干部安排工作有了新进展。是年,全市考察党外干部177名,确定后备干部55名,
实职安排党外干部7名, 其中,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5名。1991年,研究制定统战
工作十年规划,召开了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强调加强党外干部安排工作。是年,
全市共推荐科级以上党外后备干部198名,其中,市级2名、处级58名、科级1 38名;
实际安排179名, 其中,政治安排副处级以上非党干部35名,实职安排副处级以上非
党干部6名, 实职安排科级干部138名。1992年,又安排非党副县长1名、市直副县级
干部3名、 科级干部66名。1993年,以人大、政协换届为契机,做好党外人士安排。
共举荐安排市人大非党代表52名,其中常委4名;安排市政协非党委员138名,其中,
常委26名、 副主席6名;推荐全国人大非党代表2名、全国政协非党委员1名、省政协
非党委员10名。 同时,利用各级政府换届之机,在安排245名党外副科级以上干部的
基础上,走访30多个市直单位,重点考察各部门提名的中、青年干部,确定了一批党
外后备干部名单。1994年,党外人士安排工作注意考察、推荐企业家政协委员候选人,
增补7名经济界市政协委员; 推荐3名经济界非党人士为市政协常委人选、5名港商为
市政协委员人选。对党外后备干部加强考核和培养,有25名党外干部被列为副处级以
上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并向市委推荐了5人,有1人得到安排。为保证党外后备干
部队伍的稳定,市委统战部同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做好劝留工作的意见》。1995年,
走访市直有代表性的党外干部,召开全市副处级非党干部座谈会,对政绩突出者进行
表扬。 至1995年底,市直有70个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有9个部门配备了党外干部,
占12.86%;3县2区共有130余个政府职能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有21个部门配备了党
外干部,占16.15%;全市65个乡镇和办事处中有5个乡镇配备了党外副乡(镇)长,占
7.69%;市直部门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9名,其中党外干部有9名,占2.82%;市直
部门有科级干部761名, 其中,党外干部有214名,占28.12%;3县2区担任实职的处
级领导干部共有169名,其中,党外干部有1名,占0.59%;3县2区任实职的科级干部
共有1035名,其中,党外干部有26名,占2.51%。
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1988年起,各级统战部门组
织各界人士对服务经济建设进行有益的探索。如:发挥民主党派、各界人士“人才库”、
“智囊团”的作用,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各界人士深入农村、工厂开展专题
调查研究,进行技术指导;总结、推广发展经济、劳动致富的先进经验,各级统战、
政协部门分别召开专门会议,交流、推广先进经验。1990年,中共东营市委要求各级
党委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围绕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咨询服
务,培养各类人才。1992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有较大发展。(1)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积极开展“三引进”(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工作,通过牵线搭桥,直接参与经贸活动。1993年10月,成立东营市海外联谊会,与
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名工商界人士建立联系。至1995年底,全市统战部门共引进
利用外资项目67个,合同利用外资1944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30万美元。(2)推动民
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及各界人士兴办经济实体,并开展科技、经济咨询和办学培训活
动。 至1995年底,共兴办经济实体36个,注册资金1600多万元,年产值500 0万元。
1995年,开展经济咨询服务活动21次,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86名,为经济建设
服务献计献策42条。(3) 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993年,市委统战部联合
东营市工商联召开私营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考察部分私营企业,帮助解决一些实际
困难。1994年,对建市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基本特点、存在的问题和非公有
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心理动态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对发展非公
有制经济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了60
余名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的带头人,1995年建立起60名积极分子档案。(4) 搞好国有
企业的统战工作, 深入国有企业进行调查研究。1995年,聘请4名国有企业负责人为
市统战理论研究会会员。
对台工作
1983年,全市有去台人员1030人,其中32人旅居国外,11人移居香港、澳门;全
市有去台人员在大陆的眷属1061户、 3846人,台属中有职工34人、人大代表1人、政
协委员4人。
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1988年,印发对台宣传材料4200多份,举办广播讲座26场。
1990年,成立市级对台宣传报道组,撰写对台宣传稿件,并指导县区的对台宣传报道
工作。 1992年5月,成立东营市台属联谊会,组织台属学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19
94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部等5家新闻单位组成的“山东黄河行”记者团
到东营市采访,发表《黄河之治,始于河口--访东营市委书记李殿魁》、《黄河大桥》、
《黄河两岸花果香》 等3篇文章。同年,接待台湾《工商时报》记者亓乐义对东营的
采访。先后编印《黄河三角洲之珠》一书和画册《黄河三角洲八大景观》,制作电视
专题片《黄河尾闾上的明珠--东营》,通过各种渠道在台湾广泛传播。聘请厦门大学
台研所教授李强为东营市涉台工作顾问,并多次为市直机关干部作台湾形势报告。通
过到党校、大中专院校作台湾形势报告等形式,做好党员干部及青年人的涉台教育工
作。
对台经贸1991年10月,全市首家台资企业南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开业后,台商纷
纷到东营考察、 投资。1994年8月,东营市建立台商恳谈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听取台商意见,通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至1995年底,全市共批准台资项
目37个, 项目总投资12839.73万美元,合同利用台资2870.43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
1106.9万美元。
两岸人员交往建市初, 去台人员与大陆亲属有信汇联系的共188人,全市台属共
收到台胞汇款折合人民币39608.37元。1987年11月,台湾当局放开台湾民众赴大陆探
亲的禁令, 当年接待台胞9人次。至1995年底,共接待台胞1789人次。1989年,大陆
台属开始赴台探亲, 是年共有6人次。至1995年底,共赴台75人次。1985年,省台办
批准广饶籍台胞赵泽生来大陆定居。 1988年,又批准4名台胞来大陆定居。至1995年
底,共批准13名台胞来大陆定居。
帮助台属发展经济1986年, 全市涌现出台属专业户、重点户20多个、联办企业6
个。 1989年,为台属扶持解决化肥118吨、柴油131吨。1992年5月,东营市台属联谊
会成立后,帮助台属发展经济、勤劳致富。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台属企业14个,年
产值2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