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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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监督

第一节 机构

东营市成立之前,广饶县、利津县、垦利县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由惠民地区标准计
量管理局管辖。建市后,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由市经济委员会代管。1984年,东营市标
准计量局成立,设东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东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等事业单位。
建市初,东营区、河口区技术监督业务分别由广饶县、利津县、垦利县代管。1986年
5月、 10月,东营区、河口区分别建立标准计量所。1989~1990年,广饶县标准计量
所更名为标准计量局,东营区、河口区、利津县、垦利县标准计量所先后更名为技术
监督局。 1993年3月,东营市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技术监督局。是年县区机构改革中,
县区技术监督机构分别改为广饶县技术监督服务站、利津县技术监督服务中心、垦利
县技术监督所、东营区技术监督办公室、河口区技术监督站。1995年,除东营区、河
口区外, 3个县技术监督机构又陆续恢复技术监督局。1995年底,市技术监督局内设
办公室、标准化科、计量科、质监科,下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测试检定所、
纺织纤维检验所等3个科级事业单位。全市技术监督系统共有职工209人。

第二节 计量

计量单位制度
建国后,域内各县根据1952年中央财委“执行公制、沿用市制、限制英制、废除
杂制” 的政策,度量衡单位普遍执行市制。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
计量制度的命令》,规定国际公制(即米制)为全国基本计量制度,以公制为基础的市
制可以保留使用;市制原16两1斤,一律改为10两为1斤;中医药行业可沿用原计量单
位;使用中的英制,除特殊需要外,应一律改为公制;废除杂制。60年代中期,除中
医药行业外,境内城乡普遍完成16两秤改制为10两秤的工作。衡器使用单位及换算关
系为: 1公斤=1000克=2市斤;中医药行业沿用16两为1斤的计量单位。1978年,中
医药行业计量单位进行改革,采用公制,废除旧制16两戥子秤,采用以千克(公斤)、
克、毫克为单位的新戥子秤。
建市前,社会上市制、公制并用,个别旧杂制、英制计量单位在民间和个别行业
仍有使用,计量单位不够统一。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
的命令》,规定长度以米为基本单位,废除市制丈、尺、寸;容量以升为单位,废除
市升、公升名称;质量以千克为基本单位,废除市制斤两。1985年,东营市首先从木
杆秤、案秤、地衡、木尺、直尺、卷尺等民用计量器具改制,对非法定计量单位制的
秤、尺等计量器具,令其停止生产,正在使用的限期淘汰。随后,科学技术、工农业
生产、宣传、出版等领域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至1990年,全市基本完成法定计量
单位的过渡工作。除土地面积“亩”外,境内原存上百年的旧制、市制、英制、公制
等计量单位制度,均被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取代。
量值传递
量值传递是为确保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测量的准确可靠,由国家计量基准,
通过各级计量标准,将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的过程。量值传递必须按照国家
计量检定系统规定的技术等级进行。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境内计量器具的量值先后
由桓台县中心计量检定所、 博兴县中心计量检定所传递。 1976年,利津县建立衡器
(质量)标准,设有四等标准砝码,对杆秤、台案秤等衡器进行检定。随后,广饶县、
垦利县相继建立衡器标准,开展衡器检定。1986年,东营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建立二等
克组、毫克组砝码,开展天平及三等以下砝码的检定。1987年,建二等活塞压力计,
开展普通压力表检定。1988年后,建立容量、力学、长度计量标准,设有一等金属量
器、三等测力计、测绘类、指示类、游标类标准器等,开展对加油机、材料试验机、
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至1995年底,东营市已建立长度、力学、
化学、无线电、声学等计量标准16项,可对35种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所建计量标准的
量值均由省计量科学研究所传递,基本完成境内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和企事业单位部分
计量标准器的量值传递任务。全市共计检定计量器具4.5万台件。
1985年始,在全市进行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规定各类计量检定
人员必须经过上级计量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检定员证书方可上岗。至1995年底,全
市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员共有195名(不包括胜利油田) ,其中,计量部门65名,企
事业单位130名。
计量器具的生产、使用与管理
建市前,境内生产计量器具主要有木杆秤、定量砣、增砣等。其中广饶县菜园采
用铸铁工艺生产定量砣, 规模较大,年产量达200余吨。木杆秤加工各地均有,大都
是个体工匠和家庭制作,规模不大。建市后,计量器具的生产不断扩大,品种增多。
1987年,东营军分区胜利仪表厂开始生产普通压力表,后增加氧气表、乙炔表等品种。
1988年,东营市电子仪器厂试制生产弯管流量计。至1995年底,全市有计量器具生产
厂家8个,主要产品有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弯管流量计、
智能计量仪、定量砣、增砣等。
1985年后,加强了境内计量器具生产的管理。1987年始,对生产和修理计量器具
的厂家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在生产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素
质、检测手段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计量产品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
才能生产和销售。同时对境内生产的压力表、定量砣、杆秤等计量产品进行定期监督
检查。至1995年底,累计发放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8张,抽查计量产品2014批次。
建市后,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科技进步和计量制度的改革,通用计量器具不断
更新。如市场原通用的木杆秤逐步被台案秤、双面度盘秤、电子秤代替,出租汽车也
开始使用电子计价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规定对涉及贸易结
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经检定不合
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1987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共55项1
11种。其中东营涉及贸易结算的有出租车计价器、水表、电能表、秤等22种;涉及安
全防护的有汽车里程表、锅炉压力表等14种;涉及医疗卫生的有心电图机、X光机、B
型超声波诊断仪等9种; 涉及环境检测的有声级计、有害气体分析仪、水质污染检测
仪等9种。 随后对上述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按周期进行检定。县区计量部门
也加强商贸计量器具(主要是衡器)的管理,对商店粮所、集贸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实
行检定合格证,合格印记制度。没有检定证和合格证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1995年,
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1万件,强检覆盖率达95%以上(注:强检覆盖率是指已强制
检定的计量器具数与列入强制检定范围计量器具总数的百分比)。
计量管理
建市前,境内计量管理仅局限于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建市后,随着《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量法》的颁布实施,计量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商业贸易、企业管理、
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商贸计量管理1987年,东营市首批3名计量监督员经省标准计量局培训考核发证,
依法负责商贸计量监督管理和计量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理。此后,市县区标准计量机构
对境内商店、 集贸市场经常进行计量检查, 查处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1995年,全市计量监督员88名,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5起。1986年始,市标准计量局与
物价部门联合在商业系统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简称“双信”)活动,当年评出市
级“双信”单位5个。1995年,全市“双信”单位已达26个。
工业企业计量管理1984年,按国家计量局颁发《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办法 (试
行) 》的有关规定,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整顿验收活动,对全市县属以上工业企
业计量工作进行整顿验收。 1985年9月,首先在广饶县播种机厂、胜利油田总机械厂
试点,取得经验后于1986年5月在全市(包括胜利油田) 展开。1988年后,胜利油田企
业计量定升级工作由油田标准计量处组织进行。 至1995年底,东营市有148个企业通
过考核评审,其中,计量一级2个、二级16个、三级105个,达到单项计量合格的企业
25个。

第三节 标准化

标准化管理
建市前,除胜利油田和市属少数机械加工企业产品有标准外,其他绝大多数企业
产品无技术标准。1984年后,标准化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地方标准的制订与批准发布1986年10月28日,东营市标准计量局批准发布东营市
第一项地方标准,名称为80#繁重交通道路沥青,代号鲁Q/DYI-86。随后,陆续制订8
项地方标准。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后,规定中国标准分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地市不再制订地方标准。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自行制订企业标准报当地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
的制订发布结束。
采用国际标准建市初, 全市仅有油田用的抽油杆等2个产品参照采用国际标准生
产。1985年后,按照山东省“七五”、“八五”期间采用国际标准计划要求,东营市
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至1995年底,全市23种产品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有5个企
业生产的6种产品取得省级采用国际标准验收证书, 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或国际先
进水平。
新产品鉴定标准化审查1986年,东营市标准计量局正式开展新产品鉴定标准化审
查工作。对新产品的设计、制造、规格型号、产品性能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
术标准进行全面审查, 对审查不合格的不准批量生产和销售。至1995年底,先后对3
6种新产品进行投产前的标准化审查。
企业标准化
1986年,市标准计量局对全市县属以上企业和有定型产品的乡镇企业执行标准情
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县属以上企业和主要乡镇中,有标准和按标准组织生产
的企业仅占42%。市标准计量局会同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制订消除无标准生产规划,
对全市重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标准生产和产品质量不符合标
准的企业进行通报。至1995年底,全市县属以上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0%,乡镇企
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80%。大部分企业建立标准化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1989年起,对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实行企业自订标准,并由市技术监督
局审查备案,至1995年底,共审查备案企业标准360项。
1989年,进行企业标准水平考核工作,内容包括企业标准化机构、人员素质、标
准体系的建立、产品执行标准等。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16个企业通过考核,取得山
东省企业标准化合格证书。
标准资料的收集与利用
1985年,市标准计量局办公室资料室兼管标准资料。当年收集各类标准100余个,
包括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标准。1986年,标准资料由局标准化科设专职人员管理,对收
藏标准进行分类、 建档立卡, 并开始向企业提供咨询。至1995年底,收藏各类标准
13500个, 其中国家标准9500个;行业、部门标准3550个;原省市地方标准90个;市
内企业标准360个。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
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形码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1993年,国家颁布《全国企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
办法(试行)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制度在全国广泛推行。6月,东营市成立统一代码
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技术监督局, 县区技术监督局也成立相应机构,开始办理
“统一代码证书”,并由银行、统计、税务、公安、计划等部门强制执行。至1995年
底,全市有9800余个单位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建成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该
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商品条形码198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加入国际物品编码
协会的请示》,并成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随后设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山东分中心。
东营市于1992年开始推行商品条形码。当年,有杨康生物肥料有限公司、东营市第二
食品厂等10个厂商进行条形码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形码成员,获准使用特定的商品
条码标志。 至1995年底,全市共有40个厂商进行条码注册,使用条码标志的产品达1
20余个。

第四节 质量监督检验

质量监督管理
建市前, 境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985年9月,成立东营市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所。1988年,开展食品、饲料产品检验业务。1990年,建立化工、轻工机械、电
器产品检验手段, 分别于1992年、1994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验收。该所可对13大类1
15种产品进行检验和出具数据,并具有法定效力。1995年底,该所有技术人员16人,
主要仪器设备55台件。 1990年后,各县区标准计量部门也相继建立质量检验机构。1
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全市各级质检所随之开展企业产品定
期检验、市场商品日常监督和质量仲裁、委托检验等工作。
定期监督检验1986年,市标准计量局与市经委联合下达《1986年东营市受检产品
目录》。《目录》涉及12种产品、34个企业。到年底共监督检验产品12种,109批次,
平均抽查质量合格率仅7.7%。
1987~1992年,随着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能力的增强,受检产品范围逐年扩大,
累计检验产品900余批次。
1993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执法走向正规。
至1995年底,先后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55个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同时,市技术监
督局组织人员,帮助企业建全标准、质量体系,完善质量检测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整
体水平的提高。
市场商品的日常监督1988~1995年,市技术监督局先后开展对食品、饮料、面粉、
食用油、酱油、食醋、油毡、涂料、燃油、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汽车配件、化肥、
农药、 燃气热水器等十几类商品的日常监督检验。累计监督检验商品670余批次,依
法查处一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单位和个人。
质量仲裁检验质量仲裁检验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争议双方直接向技术监督部门申
请,由质量检验机构对争议产品进行鉴定、检验,作出是否符合仲裁依据的技术结论;
二是受法院或经济仲裁机构委托对争议产品进行检验。至1995年底,全市技术监督部
门和质检机构共受理仲裁检验30余起,涉及争议金额80余万元。
纺织纤维检验
建市前, 广饶、利津就设立了棉花检验机构,承担外运皮棉的检验签证工作。1
986年, 东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成立,承担全市纤维和纺织品检验任务。于1992年通
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 至1995年底,该所工作人员9人,仪器设备36台件,
可对5类、52种棉花、纱线、布匹、服装等产品进行检验。
棉花检验1986年,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开始承担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的仿制任务。每
年夏季仿制一次,经省纺织纤维检验所验收合格后,发放各棉花收购站、经营单位和
加工厂,棉花收购、调拨、加工按该标准定级论价。同时,开展对棉花收购质量、棉
花加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和棉花调拨过程中的出证检验工作。至1995年底,累计仿制
标准1560套、10920盒,检验棉花64534吨(代表重),对遏制棉花收购中压级压价、抬
级抬价的违法行为起了重要作用,监督检验成品棉5100吨(代表重);出证检验125批,
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纺织产品的监督检验自1989年起,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先后开展了纱线、服装、布
匹、化纤、毛及其制品、皮革及其制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至1995年底,累计检验产
(商)品624批次。
纺织纤维检验执法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职能。1992年,东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开展纤维检验行政执法工作。至1995年底,共
处理棉花违法案件72起, 其中立案处理5起,现场处理10起,业务处理54起,移送案
件3起。打击了棉花收购、经营中抬级抬重、压级压重、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生产许可证
1984年4月, 国务院颁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1990年,东营市开
始定期发布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和产品目录,组织对取证产品和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处。至1995年底,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27个,取得生产许可证
的产品31种,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企业6个。
打假治劣
1988年,市标准计量局开展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查处一批
违法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随后,在全市展开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低压电器
活动,共检查经营单位118个,查获伪劣低压电器13余种、4万余件、价值60余万元。
1989年下半年,全市开展大规模查处活动,涉及商品有洗衣粉、肥皂、奶粉、饮料、
白酒等食品和生活用品。
1992年,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东营市成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市标准计量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和查处工作;成立专职打假稽查队伍。至
1995年底,累计查获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2166起,假劣商品价值3650余万元,
其中立案查处较大案件137起。 1994年,查获广饶县商贸城路保国制造假冒劣质白酒
大案,没收假冒劣质白酒20余种、7000余瓶,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第五节 优质产品评选与管理

1988年,成立东营市创优评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标准计量局,负责组织协调
和日常管理工作。1991年,全国停止创优工作。
市优良产品评选
市创优评优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组织各企业主管部门,每年下达创市优良产品
计划,经企业申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严格检验、创优办综合考核平衡,确定市
优良产品,向企业颁布市优良产品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至1991年,共评出市优良产
品38个。
省部优产品推荐
1985年前, 全市仅有省级优质产品2个,即利津麻纺织厂生产的6635型麻袋和广
饶县花边厂生产的青州府花边大套。1988年始,开展省部优产品推荐工作。至1991年,
全市省部优产品达22个,1个企业获国家质量管理银质奖。
优质产品管理
1985~1991年,市标准计量局负责优质(良)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标准计量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省市优产品每年复查一次,对质量稳定提高的优质产品予以
保留,对质量明显下降、经济效益差的产品,报请原评优部门批准,取消其优质产品
称号。对优质产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获得优质产品称号的企业正确使用、
印制优质标志,检查处理滥用、冒用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