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5&A=1&rec=163&run=13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机构

管理机构
1982年,广饶、利津、垦利3县统计局成立。1984年,东营市统计局成立。随后,
东营区、牛庄区(1987年并入东营区)、河口区统计局相继成立。县区统计局行政上受
所属县区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市统计局领导。1993年,县级机构改革,除广饶县外,
垦利县、利津县、东营区、河口区统计局均与计划委员会合并,称计划统计委员会,
履行政府统计与计划的双重职能。1994年、1995年,在贯彻落实《统计法》中,利津
县、垦利县、东营区、河口区统计局相继恢复,调整、充实了统计人员,全市形成独
立的统计管理系统。 1995年底,市统计局内设行政科室5个;辖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
位4个, 为独立的正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
39人,实有工作人员56名。
部门统计机构
胜利石油管理局统计机构胜利油田会战时期,各二级、三级指挥部及生产大队、
小队,均设有统计机构或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形成统计网络,为油田的开发建设提
供了原始的基础统计资料。1979年,胜利石油管理局计划处下设统计科,具体负责和
协调本企业主业(石油工业)的统计工作,在统计业务上受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领
导。建市后,胜利石油管理局计划处统计科与市统计局密切配合,完成多项统计调查
任务。胜利石油管理局各种统计报表在上报总公司和省统计局的同时报市统计局。
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市辖区范围内,各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统计任务,均设
立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规定的统
计调查任务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在统计业务上受其主管部门统计机构的领导和接受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的检查指导。1989年,开始推行企业统计负责人制。
乡镇统计网络
建市初,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1988年,市政府批转市统计局《关于加强
农村统计工作的意见》,乡镇统计(站) 委员会逐步建立。年底,全市有2个街道办事
处、57个乡镇建立起统计委员会(站),并做到人员、办公室、经费、交通工具四落实。
1989年,全市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统计网络,专职和兼职统计人员1913名。
1992年底,全市59个乡镇中有58个建立统计委员会(站),共配统计人员137人。其中:
国家干部31人,县以上招聘干部43人,乡镇招聘干部63人。各行政村均设统计调查辅
导员。
1993年县乡行政机关机构改革, 除广饶县15个乡镇、东营区2个乡镇统计站保留
外,其他乡镇统计委员会(站)均被撤销。农村统计工作力量削弱。
1995年5月, 市政府批转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农村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垦利
县和东营区各乡镇恢复统计委员会(站),利津县、河口区乡镇统计工作逐步加强,队
伍开始壮大,全市城乡统计网络得以恢复。

第二节 专业统计调查

统计制度
建市前,东营市区域内的各专业统计调查主要由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负责组
织实施,专业统计有农业生产统计、工业生产统计、商业物资流通供销统计、基本建
设统计等,内容比较简单。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统
计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工资、金融、民政、文教卫生、气象等各专业统
计。
建市后,全市统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1984~1991年,先后建立起农业统计 (包
括农业生产统计和农业综合统计) 、工业统计调查、商业统计调查、固定资产投资统
计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物资统计调查、综合统计报表、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建筑业统计调查、国民经济平衡统计调查、科技经济调查、对外经济贸易统计、服务
业统计调查等各项专业统计调查制度。1991年,商业统计制度改为批发零售贸易餐饮
业统计报表制度。1994年,城市基本情况报表制度与综合报表制度合二为一,统称综
合统计报表制度。期间,各部门各行业均建立起比较系统的行业或专业统计调查制度。
1995年底,全市基本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政府统计与部门即分工又协作的统计
新格局。各项专业统计调查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农村基层统计一套表
1991年,全国农村统计方法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全市推行
“农村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内容涉及农林牧副渔生产情况以及农田水利、农业机
械和农村社会、科技、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而且所有报表均由乡镇政府统计站负责
搜集审核汇总,并层层上报。1993年,停止实施“一套表”。1995年后,改为除农业
生产统计、农业综合统计由政府部门直接统计外,其他农村专业统计调查由各专门业
务部门承担,并向政府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国家新统计报表制度
1993年,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部署,推行国家新统计报表制度。即七加一基层
统计一套表,新统计报表制度由基层表和各专业综合表两部分组成,基层表由企业行
政单位填报,综合表由计算机超级汇总形成。基层表按行业性质分为:农林牧渔业企
业报表、工业企业报表、建筑业企业报表、交通运输企业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及餐
饮业企业报表、服务业企业报表、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表。在
推行实施过程中, 市统计局不再分专业布置统计报表, 而是区分不同单位性质,以
“一套表”的形式一次布置到基层单位填报,政府统计部门则对搜集到的基层数据进
行集中处理,实行超级汇总,然后划分出各个专业的综合报表。1994年后,新统计制
度的内容保留,但搜集资料的方式不再按单位性质布置“一套表”,而是按专业内容
分别进行统计调查。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199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开
始分步组织实施。新体系主要分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和经济循环帐户两大部分。社会再
生产核算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
表、 资产负债表5张基本表和人口平衡表、劳动力平衡表、自然资源平衡表、主要商
品资源使用平衡表、财政信贷资金平衡表、综合价格指数表、企业部门产出表和企业
部门投入表8套表; 经济循环帐户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帐户、国民可支配收入及支出帐
户、 投资帐户、对外交易帐户、资产负债帐户5个国民经济帐户和生产帐户、收入分
配及支出帐户、 投资及金融帐户、资产负债帐户4个部门帐户。1992~1995年,编制
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

第三节 重大专项统计调查

工业普查
建国以来, 全国进行了3次大的工业普查。建市后,参加了在1986年第一季度进
行的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内容是1985年的工业企业经济情况和1984年、1980年
的部分经济指标。 1985年3月,成立东营市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市工业普查
办公室。该次普查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配合的方式。全市成立市、县、乡
三级普查办公室63个,中央属和省属企业及市县条条办公室36个。普查经清查企业个
数、企业基础整顿、业务培训、填报普查表、数据处理5个阶段,历时3年完成。通过
普查,查清了1985年全市工业主要门类、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利税、固定资产、
职工人数、工业结构等基本情况。
第三次工业普查始于1995年。 市政府于1995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工业普
查工作的通知》,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相继成立工业普查领导小组,
设立第三次工业普查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工业主管部门均成立工业普查
办公室;各工业企业成立工业普查办公室或普查小组。普查采取对乡及乡以上独立核
算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以及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
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直接发放普查表进行调查;对年产品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工业和私营工业、 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发
放简易调查填报卡片,由乡镇普查员登门调查填报。普查的数据处理采用市县两级录
入,超级汇总模式。普查的范围为全市辖区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普查
由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组成,基本内容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财务状况、
经营行为、 技术进步等17个方面的400余个指标以及与之相应的7个目录、1个技术标
准,同时根据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设计了4种报表和1张卡片。普查的时点指标为1995
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是1995年工业企业经营情况,全部工作预计到1997年上半年完
成。至1995年底,全市第三次工业普查已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宣传动员、工业企业
基础管理整顿、工业企业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人口普查与人口调查
1949~1983年,全国共进行3次大型人口普查。原属惠民地区的广饶县、垦利县、
利津县均参加了3次人口普查。
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1989年,全市各级均建立领导班子和
办事机构。1990年6月,全市共抽调万余人担任人口普查调查员。普查时点1990年7月
1日零时, 按户口填报的项目6项,按人填报的15项,进行手工快速汇总、机器1%提
前汇总和计算机汇总。普查历时两年,1991年完成,摸清了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通
过机器汇总,从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家庭、生育、
死亡9个方面取得大量基础资料。 其中,常用的136张表分3册印刷成书,并发布全市
人口普查公报。
全市人口统计调查人口统计调查主要由几个部门以不同的时间、口径、方法和内
容进行。公安部门以每年的户籍为依据进行户籍人口统计;计划生育部门在年底或不
定期的进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抽样调查;统计部门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进行年
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定期定点的人口抽样调查。国务院决定,每两次人口普查
之间, 逢5的年度进行1次1%人口抽样调查,简称小普查。1995年,全市进行第一次
人口小普查, 共抽中河口区、 利津县、广饶县的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55个村
(居)民委员会,历时一年完成。
城镇经济及居民住户基本情况调查
城镇经济调查的主要内容:物价调查,包括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的各种价
格调查,编制各项价格指数;城镇综合专项调查,主要是根据社会热点及市场发育状
况等开展调查;居民住户调查,主要内容是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消费、
储蓄、住房、商品需求等。
1985年,根据省财政厅、统计局的通知精神,通过对全市居民基本情况摸底,抽
选出1000户居民进行一次性调查, 并从中抽选出100户居民进行长年调查,1986年初
开始正式记帐。 为确保记帐户的代表性,每隔3年组织1次性调查,重新抽选100户为
样本, 进行长年性记帐调查。1986年,3县设立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点,每县各抽50户
作为样本, 长年记帐调查。具体工作由3县城镇调查队承担。1988年,利津县城调队
成为省城镇调查点。
农村住户调查和农产量调查
50~60年代, 垦利、利津、广饶3县先后组织过多次不定期的农产量、农民家计
以及耕地面积、家畜家禽等方面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1984年,山东省
开始进行农村抽样调查,利津县被抽中。全县抽选80户做为长年记帐点,同时抽选了
18个村,每村10户作为农作物产量的实割实测点,自1985年,定期向省农调队报送资
料(1990年后,住户调查点扩至100户,产量调查点减为15个150户,其中100户与住户
调查点重复) 。1985年,市统计局在全市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村产量调查。全市在
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多阶段、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出17个乡镇的
34个行政村共340户作为长年调查点。1986年,增加到360户,其中,东营区40户、牛
庄区40户、 河口区40户、垦利县60户、利津县80户、广饶县100户。10月,农村住户
调查进行扩点增户,按5‰的比例抽选1520户为样本,年底进行一次性调查。1987年1
月开始正式记帐,其中,东营区240户、河口区110户、垦利县250户、利津县400户、
广饶县520户。
1987年,为准确反映全市1700余个行政村的收入消费情况,市统计局制定《东营
市村村抽样调查制度》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村抽样调查。按7~10%的比例以
村为样本抽选出村级网点, 计27000户。每年进行4次农作物产量调查,年底进行1次
回忆性收支调查,推算全市农作物产量及村、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消费状况。
1989年,村村抽样调查户调整为23000余户,约占行政村户数的7%。1994年,村村抽
样仅保留农产量调查,一次性收支调查取消。
1994年, 为适应农村小康监测的需要,全市农村记帐户在5‰的基础上扩大了调
查网点。 对全市各乡镇小康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其中,东营区330户、河口
区200户、垦利县530户、利津县760户、广饶县670户。在乡级网点的基础上,每县抽
选100户作为市、县调查网点,实行超级汇总。

第四节 统计监督与服务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
1987年8月24日,市统计局增设统计检查科。1988年底,配专职统计检查员2人,
兼职统计检查员4名。各县区统计局均配专、兼职统计检查员2名。市、县区各级经济
主管部门共配兼职统计检查员55名。各级专、兼职统计检查员均由山东省统计局注册
管理,并颁发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检查证》。1995年,对统计检查员进行
增补和换发新证。市、县区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检查员由省统计局审批并注册管理,
市、县区各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检查员由市统计局审批并注册管理,均颁发《统计检
查员证》 。全市在省统计局注册管理的专职统计检查员7人、兼职统计检查员36人,
持有《统计检查员证》证书。在执行任务时,持证上岗,有权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依法行使统计检查权、调整权和建议权,对统计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统计执法检查
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1989年3月, 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统计法
规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市政府同时发出关于全市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
知。 各县区、乡镇及各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班子345个。大检查经
宣传动员、 自查、互查抽查、总结处理4个阶段。经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
报, 广饶县统计局等9个单位统计数字质量高,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突出,
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出有统计违法行为的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1991年4月, 按山东省统计局部署,市统计局、市人民政府
法制局、市监察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以统计数据质量为重
点的统计执法检查的意见〉的通知》。检查的重点指标是1991年上半年各统计专业半
年报的统计数据指标。 检查以广饶县为重点,全市共抽查7个乡镇、23个商业企业、
10个劳动工资单位、10个乡镇办工业单位。对部分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内部通报。
全市统计执法检查1993年10月, 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1995年5月,开展全
市统计执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1994年乡镇企业统计年报中的销售收入、交纳税金等
主要指标。共抽查13个乡镇、32个乡镇企业。检查组共立案查处虚报、瞒报销售收入
的统计违法案件6件, 均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法定程序,分别由市、县区统
计局作了罚款处理。
统计服务
1983~1988年,东营市统计局编印出版《东营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每年1册),
共6册;1989~1995年,编印出版《东营统计年鉴》(每年1册) ,共7册。同时每年还
定期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1989年和1993年,为配合建国四十周年和建
市十周年活动,编印出版《光辉的四十年》、《辉煌的十年》和《奋进的十年》,全
面反映了东营市建国四十周年和建市1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1
988年、 1992年、1994年根据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和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以及首次第
三产业普查资料,分别编印出《东营市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东营市第四次
人口普查资料汇编》 和《东营市第三产业普查资料汇编》3套资料书。1984年,东营
市统计局开始定期印发《统计资料》,1985年开始印发《城市调查资料》,1995年,
开始增发《统计资料(内参版)》,主要内容是对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进度进行
统计分析、综合统计分析和专题分析。1987年,编发《东营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报》,
1990年改为《东营统计月报》,每月一期,主要内容包括工业、交通运输、投资、商
业外经外贸、财税、金融、保险、劳动工资、物价和人民生活等月度主要经济指标,
及时反映全市社会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