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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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体制

机构
1983年10月,东营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 成立,内设7个科室,行政编制26
人。1985年9月,设立农业区划办公室和国土规划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行政编制5
人,副县级单位,隶属市计委;市经济研究中心并入市计委,为副县级单位。1986年
8月, 设立金属回收办公室,与市计委物资科合署办公。1987年11月,设立项目规划
设计处, 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计委。1989年2月,设立经济信息计算中心,科级
事业单位;10月,设立东营市农业综合开发实验项目办公室,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
市计委。 1990年6月,市经济研究中心改制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从计委析
出;设立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与工交计划科合署办公。1991年10月,市项目规划设
计处加挂东营市工程咨询处的牌子, 仍为一个机构。1992年5月,成立东营市建设投
资公司,正县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
加挂东营市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东营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公司的牌子,挂靠市计
委; 撤销市农业综合开发实验项目办公室,其管理职能归市计委农业计划科。199 4
年7月, 成立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归口市计委,原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撤销。
1995年底,市计委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37人,下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固定资
产投资计划科、工交计划科、农业计划科、财贸计划科、物资计划科 (金属回收办公
室)、信息计算中心、农业区划办公室、国土规划办公室、东营市项目规划设计处(东
营市工程咨询处)、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和东营市建设投资公司。
计划体制
建市初期及“七五”计划时期1983年,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仍按惠民
地区的安排执行。1984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
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管理工作重点从年度计划转向中、长期计划,逐步建立
以五年计划为主,中、长、短期计划相结合,全面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的计划体系。
农业生产计划。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关系国计民生,需要全省统一平衡
的农产品,收购和调拨量实行指令性计划,县以下由收购部门通过经济合同逐级到户。
其它农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
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计划。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的社会总产量,原则上实行指导性
计划。产量实行指令性计划。主要对石油、天然气、原盐等实行指令性计划,指令性
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地方交通运输实行指导性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通过经济或行政手
段,控制总规模。省计委下放审批权限,省预算内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广播电视等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各市地的部分,下放各市地管理。全民所有制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生产性项目限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市计委审批;1000万元以
上、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计委审批;3000万元以上的报国家计委审批。县以上集体所
有制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不需要全省平衡产销的,由市计委审批,
需要全省平衡产、供、销的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报省计委审批。
商业、外贸及利用外资和外汇使用计划。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
柴油、煤油、汽油、润滑油和省统一安排的化肥、农药(主要品种)等重要农业生产资
料的收购调拨,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外贸出口商品总值和出口创汇总额实行指导
性计划。利用外资总额度报省计委核定。生产建设项目,凡属资金建设条件、生产条
件能够自行平衡、 产品有销路,不涉及出口配额,又能自己偿还的,市计委可审批3
00万美元以内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凡属主要利用外资,自筹材料和进口器材建设,
自借自还,不需要省平衡的,不论投资额多少,均由市计委审批,但利用外资建设的
项目,均报省计委备案。外汇使用,实行指令性计划。
物资计划。统配物资,主要有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煤炭等。其余由市物资
局管理。以上物资,凡分配调拨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市场调
节。
科技、教育计划。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及中等专业生人数和毕业分配人数,
实行指令性计划;委托培养、成人高等教育实行指导性计划;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和普
通中小学各项指标实行指导性计划。人口发展实行指令性计划。文化、卫生、出版、
广播、电视、体育等各项事业实行指导性计划。科技计划,以科委为主进行管理。
“八五”计划时期1992年加快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职能。加强和
改善宏观调控。年度计划工作主要通过市场和经济走势的分析预测进行国民经济总量
和结构的平衡,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精简指令性计划。工业生
产,除石油、天然气安排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安排指导性计划;农产品生产,只保留
粮、棉、花生的产量实行指导性计划指标,取消播种面积指标;物资分配指标改为省
级订货。放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权限,原由省审批的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符
合产业政策的自筹资金项目,改由市级审批。同时,简化审批程序。
1993年后,计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调
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
点建设。市计委职能随之转变为: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产业结
构,培植主导产业,抓好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
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第二节 计划编制

年度计划
198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延续惠民地区的安排,主要由广饶、垦利、利
津3县执行。1984年,市计委开始编制建市以来第一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包括:农业生产计划;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收入计划;
主要商品收购调拨计划;外贸商品收购计划;主要物资分配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经
济效益计划;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卫生事业发展计划;人口计划
及1985年人口规划。1985年,省计委下放部分计划管理权、基建审批权、物资分配权、
利用外资权, 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主要对农副产品收购、调拨量和1 0种工
业品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计划中农业生产重点压缩棉花生产,增种其他经济作物;
工业生产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增
加了经济技术协作计划。
1986年,计划工作重点是加强和改善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继续进行农业生产结
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服务油田、面向社会,发挥两个优势,发展横
向经济联合,推进技术进步,发展工业,振兴东营经济。1987年,计划安排的重点是:
加强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以搞活企业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进
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全面安排好工业生产;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搞活流
通,扩大出口,进一步活跃城乡市场。自1987年开始,制定能源节约计划和农村能源
计划。198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总方针是:“经济要进一步稳定,改
革要进一步深入”;“收紧财政和信贷规模,控制需求、稳定物价,保持经济上的平
衡和稳定发展”。农业,抓好商品粮基地建设,大面积开发浅海滩涂资源。工业,深
化企业改革,扩大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严格控制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先续建、后新建、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集中力量进
行重点建设。建设重点主要是东城区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989年,针对当时出现的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货币投放过多的情况,
中央提出“治理、整顿、调整、改革”的要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是加
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总需求,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积
极增加有效供给,努力缓解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
计划工作对全民基建和技改项目实行省、市两级指令性计划管理,不再层层切块,而
是自下而上申报项目,由省里审批;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等实行
专营;对重要物资实行最高限价等。
1990年,计划工作按照“积极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稳
定发展”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社会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整顿经济秩序,控制物价
上涨,开展“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
推进技术进步。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内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新开
工项目由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
1991年,计划工作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把提高效益,提高产
品质量,增加有效供给作为安排计划的出发点;正确处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保持适
当的速度,争取最好的效益。优化投资结构,重点保农业、能源、交通、通信、教育、
卫生、市政等建设项目和重要原材料及出口创汇项目。对“七五”续建项目,集中力
量保证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投资效益;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引
导投资导向,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利用外资项目审批手续,为三资企业的发展创造良
好的条件;组织好市场供应,安排好人民生活;大力发展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业。
1992年,针对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利用外资工作
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缓慢,部分工业原材料紧缺等问题和困难,国民经济计划重点突出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开放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事关改革发展大
局的重大调整。
1993~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
神为指导,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新的计划管
理体系。转变计划管理职能,计划工作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建立以中长期
为主体的计划体系;加强对经济走势的监测与预警、预报;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
间相互配合制约机制。
1995年,在分析经济走势的基础上,结合“八五”计划与“九五”计划的衔接,
确定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目标,主要有: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地方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规模21亿元,增长23%;零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15%以内;城镇居民
人均生活费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1995
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重点:加快农村产业化步伐,努力增产增收;坚持
改革、改造和管理相结合,加速发展地方工业;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集中力
量抓好重点建设;坚持“三外”(外贸、外资、外经)齐抓,推动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发
展;加快科技进步与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抑制物价
过快上涨;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中长期计划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其指导思想是:
发挥油、气、水资源丰富和土地、滩涂广阔的优势,坚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
以建设现代化的、外向型的、多功能的新经济区为目标,服务油田,面向社会,综合
规划农业、石油工业、地方工业、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和城乡建设等各项事业;重点
抓好水利建设、水产养殖、畜牧业、乡镇企业以及市、县重点企业的建设和技术改造,
初步形成一批骨干企事业单位,为后十年经济振兴积蓄力量,为逐步将东营市建成石
油工业基地、石油化工基地和农牧渔业基地打下基础。主要发展目标:至1990年,国
民生产总值达到15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8.4亿元,其中石油工业60亿元,农业9
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5559万元;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46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
额达到8.5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1‰以内。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其指
导思想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稳步前进的原则,正确处理速度和效
益的关系,按照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和安排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比例关系,
保持全市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各自的和相互间的基本平衡。主要任务是:按照中
共十三届七中全会要求和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使国民
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20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石
油工业持续稳定发展,石油加工、石油化工、盐化工、纺织工业具有较大规模生产能
力,粮、棉、肉、渔、果等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能力,到20世纪末建成能源基地、
石化基地和农牧渔业基地;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投资环境,为21世纪初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后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达到新的水
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发展目标是: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国民生
产总值,1995年达到45.5亿元,2000年达到70亿元。国民收入,1995年达到33.5亿元,
2000年达到48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65.5亿元,2000年达到109亿元。其
中地方工农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27亿元,2000年达到4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八
五” 期间,陆上油田规划总工作量安排250亿元;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除重点建设项目外,控制在27亿元以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13%。地方
出口商品收购总值年均增长15~17%;出口创汇额年均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年均
增长8~10%。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2%,各项贷款年均增长9%。“八五”末,全市普
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覆盖面达到50%以上;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年均人口
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重要专题规划
《黄河三角洲综合国土规划》是国家计委批准的第一批、山东省确定的第一个国
土规划试点项目。 1985年2月,由山东省计委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东营市、胜
利油田及齐鲁石化、 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的136人组成规划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石
油、石油化工、农林牧、水利、水产、电力、城建、地方工业、邮电、交通运输、黄
河流路等11个专题组。通过国土资源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和综合论证,经过由下而
上、由上而下的反复酝酿,1985年底完成黄河三角洲12个专题规划和综合国土规划。
1986年1月中旬, 召开有省内外80余名专家、学者、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审会。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省计委的意见,1988年,由市计委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黄
河三角洲综合国土规划》 重新进行全面修改,1989年5月,省政府以鲁政发[1989]
65号文同意综合国土规划正式印发。 1993年3月,《黄河三角洲综合国土规划》获全
省国土规划科研一等奖。
《东营市综合农业区划》 是山东省农业区划委员会1989年下达的课题。1990年2
月,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组织市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气象局、
乡镇企业局、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的80多名科技工作者,在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社会
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农业发展的历史、 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综合分析后, 编写完成
《东营市综合农业区划》。该《区划》重点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进行了综
合评价;分析了农业生产的现状、特点及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制定了农业分区的原
则、指标和方法;把全市农业分为Ⅰ.南部山前冲积平原粮、菜果区,Ⅱ.西部黄泛平
原棉、粮、副区,Ⅲ.东部滨海平原牧、林、粮区,Ⅳ.现代黄河三角洲林、牧、养护
区,Ⅴ.沿海滩地鱼、盐、贝区;提出了全市农业发展战略构想。1993年6月,该《区
划》获全省农业区划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东营市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研究》是山东省农业区划委员会1991年下达的课
题。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在完成资源调查
及评价的基础上,1992年12月编写完成。该《规划研究》重点调查评价了农业开发后
备资源的优势与潜力;划分了农业开发区域;提出全市开发整治的方向、目标、措施;
选出重点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产品、重点建设项目等。1993年6月,《东营市农业区
域开发总体规划研究》获山东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