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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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东营市地势平坦,海陆交换风大且频率高,不易形成逆温,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
散,大气有较大环境容量。东营市处在滨海地带,地势较低,地下水受海水侵袭,地
面水纳上游污染水,流入渤海及莱州湾,水环境问题较多。胜利油田指挥中枢及诸多
二级单位驻东营市城区,沟通南北的干线公路辛(河)河(口)路又从西城穿过,重型车、
特种车较多,加之城市整体规划不够完善,噪声污染较重。
空气
大气污染源东营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燃烧和工业生产
废气及汽车尾气等。1990年,全市排放废气237.25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废
气227.39亿标立方米, 工艺废气排放量为9.859亿标立方米。1995年,全市废气排放
总量为249.59亿标立方米,比1990年增加5%;其中燃烧废气排放185.4亿标立方米,
工艺废气排放3.41亿标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东营市1990年开始监测环境空气质量。1991年前,环境空气质量属
清洁级。1992年起,由于胜利发电厂的投产,燃煤量剧增,对环境空气污染较大,环
境空气质量降为轻污染级,但不超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二级标准。3种主要
空气污染物年平均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二氧化硫和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均低于全
省平均水平,氮氧化物

1991~1995年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年均值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表
表12-9
单位:mg/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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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大气总悬浮颗粒 ┃
┃ 年度 ├────┬────┼────┬────┼────┬────┨
┃ │ 东营市│山东省 │东营市 │山东省 │东营市 │山东省 ┃
┠────┼────┼────┼────┼────┼────┼────┨
┃1991 │0.021 │0.072 │0.038 │0.032 │ │ ┃
┠────┼────┼────┼────┼────┼────┼────┨
┃ 1992│ 0.064 │0.090 │0.038 │0.036 │ │ ┃
┠────┼────┼────┼────┼────┼────┼────┨
┃1993 │ 0.034 │0.089 │ 0.030 │ 0.037 │ 0.208 │0.311 ┃
┠────┼────┼────┼────┼────┼────┼────┨
┃1994 │ 0.037 │ 0.094 │ 0.026 │ 0.026 │ 0.217 │0.319 ┃
┠────┼────┼────┼────┼────┼────┼────┨
┃ 1995 │ 0.045 │ 0.092 │ 0.025 │0.038 │0.238 │0.328 ┃
┠────┼────┴────┼────┴────┼────┴────┨
┃ 国 标│ (二级):0.06 │(二级):00000000│(二级):0.30 ┃
┃ │ │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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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2年以前未开展大气总悬浮颗粒物项目的监测。国标采用《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82)。
自1993年后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也低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的季节
变化是冬季污染重,春秋次之,夏季污染最轻,大体与东营市燃料燃烧季节变化规律
相一致。未出现过酸雨。

工业废水东营市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有机污染物,以化学需氧量污染和石油类
污染最为严重。主要来源于胜利油田各采油厂排出的废水和地方的造纸废水以及石油
炼制、化学工业有机废水等。这些废水对东营的地面水、地下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
染。

1987~1995年东营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统计表
表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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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 1995┃
┠─────┼───┼───┼───┼───┼───┼───┼───┼───┼───┨
┃排放量(万│1717.7│2287.7│1828.1│1540.5│2353.3│1887.0│1792.0│2067.0│1989.0┃
┃吨/年)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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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995年东营市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统计表
表12-11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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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 油类 │ 挥发酚 │生物需氧量┃
┠────┼─────┼────┼────┼────┼─────┨
┃ 1987 │ 3960.80 │9458.00 │1278.00 │ 46.07 │ 871.60 ┃
┠────┼─────┼────┼────┼────┼─────┨
┃ 1988 │ 50162.50 │5596.95 │1324.57 │ 7.13 │ 1455.70 ┃
┠────┼─────┼────┼────┼────┼─────┨
┃ 1989 │ 44711.27 │7341.88 │3514.41 │ 35.69 │ 1502.70 ┃
┠────┼─────┼────┼────┼────┼─────┨
┃ 1990 │ 30994.98 │3956.51 │2546.40 │ 5.35 │ 2363.55 ┃
┠────┼─────┼────┼────┼────┼─────┨
┃ 1991 │ 13976.70 │4125.70 │3187.70 │ 27.85 │ 1456.70 ┃
┠────┼─────┼────┼────┼────┼─────┨
┃ 1992 │ 17204.00 │11365.50│2629.00 │ 40.12 │ 1094.50 ┃
┠────┼─────┼────┼────┼────┼─────┨
┃ 1993 │ 18340.00 │6057.50 │ 415.40 │ 38.37 │ 846.30 ┃
┠────┼─────┼────┼────┼────┼─────┨
┃ 1994 │ 17879.10 │7498.40 │ 151.20 │ 45.26 │ 1803.90 ┃
┠────┼─────┼────┼────┼────┼─────┨
┃ 1995 │ 16793.00 │8427.50 │ 217.30 │ 56.73 │ 123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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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境内河流主要有广利河、溢洪河、挑河、神仙沟等。其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造成的。 1990年以前,广利河、挑河、溢洪河、神仙沟水质低于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V类标准。 1995年,广利河、溢洪河污染已比较严重,属严重污染
级。过境河流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等。黄河水质尚好,无明显恶化现象。支
脉河1988年以前属清洁级或轻污染级, 1988年,水质开始受到外来客水污染,至199
5年, 水质已属严重污染级。小清河建市时污染就相当严重,历年的污染程度基本持
平,均属严重污染级。

1991~1995年小清河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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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监测项目年均值(mg/I) │水质│综合│污染 ┃
┃断面名称│年度├─────┬─────┬───┤级别│指数│程度 ┃
┃ │ │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 │ ┃
┠────┼──┼─────┼─────┼───┼──┼──┼────┨
┃ 辛 │1991│100.90 │31.3 │4.90│〉V │7.14│严重污染┃
┃桥 │1992│114.6 │17.03 │1.34│〉V │6.35│严重污染┃
┃断 │1993│141.0 │46.53 │2.07│〉V │5.00│严重污染┃
┃面 │1994│231.3 │22.92 │3.00│〉V │4.76│严重污染┃
┃ │1995│1147.0 │34.40 │0.84 │〉V │10.5│严重污染┃
┠────┼──┼─────┼─────┼───┼──┼──┼────┨
┃三 │1991│264.1 │45.27 │4.48│〉V │5.54│严重污染┃
┃岔 │1992│201.6 │34.93 │0.53│〉V │4.83│严重污染┃
┃断 │1993│230.4 │35.12 │2.14│〉V │4.93│严重污染┃
┃面 │1994│381.1 │33.02 │0.38│〉V │4.27│严重污染┃
┃ │1995│131.3 │50.73 │5.97 │〉V │6.63│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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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5年广利河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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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要监测项目年均值(mg/I) │ 综合 │ 污染 ┃
┃断面名称│ 年度 ├─────┬─────┬────┤ │ ┃
┃ │ │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 指数 │ 程度 ┃
┠────┼───┼─────┼─────┼────┼───┼────┨
┃ 小 │1991│ 97.84 │4.04 │0.782 │〉V │重污染 ┃
┃ │1992│109.90 │10.02 │0.341 │〉V │重污染┃
┃ 赵 │1993│131.90 │1.79 │2.000 │〉V │严重污染┃
┃ │1994│75.26 │2.06 │0.223 │〉V │中污染┃
┃ 家 │1995 │292.90 │4.13 │0.122 │〉V │严重污染┃
┠────┼───┼─────┼─────┼────┼───┼────┨
┃ 广 │1991│144.7 │ 3.61 │0.654 │〉V │严重污染┃
┃ │1992│287.70 │4.63 │1.106 │〉V │严重污染┃
┃ 利 │1993│263.10 │1.72 │1.177 │〉V │严重污染┃
┃ │1994│107.80 │ 1.84 │0.325 │〉V │重污染 ┃
┃ 港 │1995 │214.90 │6.30 │0.482 │〉V │严重污染┃
┠────┼───┼─────┼─────┼────┼───┼────┨
┃ │1991│194.90 │8.37 │1.016 │〉V │严重污染┃
┃ 沙 │1992│275.60 │12.43 │3.280 │〉V │严重污染┃
┃ │1993│209.20 │2.97 │3.138 │〉V │严重污染┃
┃ │1994│123.00 │5.80 │0.500 │〉V │严重污染┃
┃ 营 │1995 │232.90 │11.01 │0.287 │〉V │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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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 小清河以北地区生产、生活几乎全靠黄河水,小清河以南主要靠地下水。
历年来饮用水质较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黄河水:通过对黄河利津水文站历年监测资料的分析,黄河水水质年际变化不大,
PH值在7.84~8.32之间,总硬度在228~376mg/L范围内,挥发酚、砷、氰化物等均
未检出。黄河水质污染较轻,对引黄水库中的辛安水库和一号水源进行抽样监测,结
果表明其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地下水:通过对广饶县酒厂、五金厂、自来水公司等深层地下水的监测,其总硬
度在143~189mg/L之间,PH值在7.8~8.0之间,氟化物在0.327~0.630mg/L之间,
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砷、铅、镉等均未检出。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
噪声
东营市自1987年开始噪声监测。主要监测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
噪声。
功能区噪声噪声功能区即根据城市某区域主导功能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而确定的区
域。在功能区内所测得的有代表性的噪声,称为功能区噪声。1991年,对市区的西城
区域、东城区域和石油大学区域等进行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功能区划分总面积为
66.22平方公里。是当时建成区面积的157.08%,其中,居民文教区3个,一类
混合区2个,二类混合区3个,工业集中区1个,商业集中区1个。1991年,功能区超标
较为严重,仅二类混合区符合标准。1993年,只有工业集中区噪声符合标准。1994~
1995年,功能区噪声有所减轻,仅居民文教区超标,其余功能区均符合标准。历年功
能区噪声年际变化不大,有下降趋势。
城区道路交通噪声东营市城区道路交通干线集中,监测道路主要包括泰山路、泰
安路、胜华路、济南路、青州路、海河路、府前街等。除1987、1988、1992年未超过
国家推荐标准(70分贝)外,其他年份均超标。随着车辆的逐年增多,道路交通噪声日
趋严重。

1987~1995年东营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表
表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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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
┠────┼───┼───┼───┼───┼───┼───┼───┼──┼───┨
┃等效声 │69.42 │66.21 │82.01 │76.37 │75.10 │69.23 │78.03 │78.1│72.6 ┃
┃级(dB)│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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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噪声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东营市城区网格划分按500×500划分,
由于城区面积及各功能区变化较快,每年进行一次区域划分,分别进行测定,监测方
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市区所测100个网点,覆盖人口数45万人,总面积30平方公里。
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由1991年的65.5dB降到1995年的57.2dB, 背景噪声降到4
8.7dB。市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交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所
占比重不大,工业集中区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功能区噪声污染在居民文教区较明显。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重, “八五”期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超标4.4分贝;至1995年
有所下降。区域环境噪声主要指标呈现逐年降低趋势。

1991~1995年东营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
表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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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网格大小(m)│网格数│网格覆盖│ Leq │L10 │L50 │L90 ┃
┃ │ │ │人口数 │ │ │ │ ┃
┠───┼──────┼───┼────┼───┼───┼───┼───┨
┃ 1991 │ 500×500 │ 109 │59874 │ 65.5 │ 67.7 │ 61.8 │ 55.7 ┃
┠───┼──────┼───┼────┼───┼───┼───┼───┨
┃ 1992 │ 500×500 │ 35 │23450 │ 58.6 │ 68.9 │ 57.4 │ 51.3 ┃
┠───┼──────┼───┼────┼───┼───┼───┼───┨
┃ 1993 │ 500×500 │ 105 │71420 │ 60.4 │ 62.7 │ 55.0 │ 50.5 ┃
┠───┼──────┼───┼────┼───┼───┼───┼───┨
┃ 1994 │ 500×500 │ 80 │76382 │ 58.9 │ 60.3 │ 53.8 │ 50.9 ┃
┠───┼──────┼───┼────┼───┼───┼───┼───┨
┃ 1995 │ 500×500 │ 101 │91231 │ 57.2 │ 57.6 │ 51.7 │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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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放射性污染在油田开发建设中,地质勘探部门已广泛应用放射源技术,在提高勘
探数据可信性和可靠性的同时,也引进大量的放射源;现代化医疗设备也对周围环境
造成一定的放射污染。 主要放射性核素有:137Cs、60Co、133Ba、226Ra等,同时还
应用241Am-Be型中子源及中子强度为7-10×107n/s的中子发生器等,由于产生
的核废料都得到统一贮存和合理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但具有潜在危害。
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弃物堆放量逐年增多,广阔的盐碱荒地能容纳较多的
固体废弃物,还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但随着工业的发展,各种有毒有害的固
体废弃物大量增加。特别是油田自备电厂的粉煤灰、钻井泥浆、燃煤锅炉炉渣等逐年
增加,至1995年底,堆积面积已达112万平方米。

第二节 环境监测与科研

机构队伍
1984年, 筹建东营市环境监测站。 1985年6月7日,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
[85] 020号文批复成立环境监测站,定编10人。1989年10月20日,东营市编制委员
会以东编发[89]79号文批复成立环保科研所,与环境监测站合署办公,定为副县级
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0人,隶属市环保局领导。1991年6月8日,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以
东编发[1991]17号文批复,所、站内设办公室、综合室、研究室、水质室、大气室
等5个科室。1993年4月,东编发[93]60号文批复环保科研所下设东营市环保服务中
心。1995年,所、站共有在编人员40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7人;中专以上
学历13人。
监测
1986年,监测站正式展开工作,监测对象主要是水质。1987年,已能对地面水、
饮用水、废水、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大气等进行监测,开展监测项目40多项。
1989年,新开汽车尾气监测。1990年,新开展大气(so2NOX)连续监测。
1995年,监测站已能开展80多个项目的监测工作,通过认证项目有76个,其中,地面
水和地下水31项,废水24项,环境空气7项,废气6项、环境噪声3项、噪声源5项,能
承担东营市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监督监测和服务性监测等。至1995年
底, 监测用房面积达3000平方米;监测仪器总值430多万元,其中,1995年接受德国
一期项目援助仪器设备价值84万马克(合人民币400多万元) ,主要有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纯水制备器、大气采样器等;有监测车辆3辆。
监测站科研所仪器设备已基本满足大气、废气、废水、噪声等多环境要素的监测需求,
装备为全省先进水平。
地面水监测监测范围:市控河流共14条,其中小清河的石村、三岔断面,广利河
的东营村、东赵、广利港断面属省控点。监测项目:河流必测项目有水温、PH值、悬
浮物、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性酚、五日生化
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流量
测定与采样同步进行, 方法参照《水文测验试行规范》或按面积-流速进行。自行测
量困难,请当地水文部门提供。各县区站对所辖区的省控河流选1~2个有代表性的监
测点测流量。 监测频率和时间:地面水在4、5、7、8、10、11月各监测1次,全年共
监测6次, 全市统一在每月5日采样,枯水期提前到3月采样。因河流断流在规定时间
无法采样则如实上报,并在一旦有降水形成径流后立即采样测定,上报时注明采样时
间。 评价标准根据功能区划按国家标准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标准执
行。东营市海洋环境监测按国家海洋网要求执行,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报数据。
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测点位:为城市综合整治定量化考核布点方案中的点位及各县
区的主要饮用水源。饮用水源地(水库)必测项目:水温、PH值、总硬度、氨氮、硝酸
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镉、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大肠菌群
等。 监测频率和时间:地面水源地每年采样6次,分别于2、4、6、8、10和11月各采
样1次。 地下水源地每年采样2次,4月或5月、8月或9月各采样1次。评价标准:饮用
水源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GB3838-88中Ⅲ类
水质标准评价。大肠菌群评价标准:(1) 地面水饮用水源地按10000个/升进行评价;
(2)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1000个/升进行评价。
城市大气监测监测点布设: 市区布设监测点3个:西城市环保局服务公司院内、
东城环保局新院内、耿井村(此3点亦即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点位) 。监测项目:必
测项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硫酸盐化速率和降尘。为便于应用数据,
在优化点位中选择代表性一点,测定记录并上报有关气象参数。监测频率、时间:(1)
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连续24小时采样监测,每月监测14天。原则上隔日采样。
采样日连续采样时间为24±0.5小时。(2) 降尘和硫酸盐化速度每月监测30±2天,并
设清洁对照点。 (3) 总悬浮微粒:每月在1、7、13、19、25日采样,全月共监测5天
(如果1日为节假日,采样日期顺延,但必须间隔5天)。白天采样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评价标准:按GB3095-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进行评价。
城市大气降水监测监测点设置:西城市环保服务公司院内、东城市环保局院。各
县区自定。 监测项目、 频率、时间:逢雨必测的项目为PH值、电导率。在PH值小于
5.6且雨量足够用于测定时,进行8项离子测定,不再测混合样。同时,记录当时的气
象参数。评价标准:PH值小于5.6为酸雨。
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监测范围:监测范围为市和区、县政府所在地,由所在地监测
站承担。监测项目与方法:必测项目为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监测
方法均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规定执行,如用噪声监测仪测定,间隔时间可改为1
秒。监测频率和时间:(1)功能区噪声在6、11月各监测一周期。一周期为一昼夜,连
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监测100个数据或200个数据,昼间从6~22时,夜间从22~6时,
从6时到次日6时作为一日,计算其昼夜等效声级。(2)交通干线噪声监测每年5月监测
1次,每次在白天工作时间内监测200个数,同时测量路长、路宽、车流量。数据上报
时应报每条路的路长、路宽、车流量。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平均车流量大于等于1 00
辆/小时的道路为交通干线。 监测点位即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化考核布点方案中
的点位。(3)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每年监测1次,在5月进行。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
化考核布点方案中的点位进行。评价标准:功能区噪声依照功能区划执行城市区域环
境噪声标准(GB3096-82) 。其他噪声以《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推荐的控制值作为评价
标准。
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是环境监测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环保局《工业污染源监
测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执行。废水:市环境监测站按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进
行监测。各县区按污染负荷比80%划分出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报市站备案。监测
项目: A、废水量;B、分行业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表1项目执行;C、
其他超标项目。 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评价标准:排放第一类污染物执行GB89
78-88表1的规定,第二类污染物执行GB8978-88表2中二级标准“现有”一栏标准。废
气: 监测范围与项目:流动废气按鲁环监[1995]4号文和东环发[1992]14号文实
施。 锅炉监测项目有烟尘、烟度、二氧化硫。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评价标准按《山
东省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科研
东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监测站)自1985年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建设,已能承
担东营市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评价监测、污染源监测、科研性监测、服务性监
测等多项监测任务, 已积累监测数据7万多个。不仅能够客观地反映环境质量,为环
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而且取得一批科研成果。

东营市环保科研所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表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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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成果名称 │ 成果编号 │鉴定单位│ 鉴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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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营市东营区中心城《 │ │ │1991年10月┃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91]东科鉴字│ 市科委 │ ┃
┃ │ 适用区域划分研究 │ (06号) │ │ 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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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东营市地表水环境保护 │ 东科成鉴字 │ 国 家 │ 1991年12 ┃
┃ │ 功能划分 │ (019号) │ 保护局 │ 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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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东营市西城污水土地 │(1993)东科成│ │1993年3月 ┃
┃ │ 处理工艺可行性研究 │ 鉴字002号 │ 市科委 │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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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东营市近岸海域环境 │ (1993)东科成 │ 市科委 │1993年7月 ┃
┃ │ 功能区划分研究 │ 鉴字030号 │ │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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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东营市中心城噪声污染 │ 东科成鉴字 │ │(94)东科成┃
┃ │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 │ 市科委 │鉴字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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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广利河流域水体污染现状│(94)东科成鉴│ │1994年11月┃
┃ │调查及综合防治对策研究│ 字028号 │ 市科委 │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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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广南水库现状评价及 │(94)东科成鉴字│ 市科委 │1994年12月┃
┃ │ 恶化原因研究 │ 95001号 │ │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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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滩涂渔业开发环境影响研│(94)东科成鉴字│ 市科委 │1994年12月┃
┃ │ 究 │ 95002号 │ │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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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管理与治理

环境目标责任制
1988年, 全省试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1989年7月,山东省省长与东营市市长签
定1989~1990年度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10月,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李殿魁
市长代表市政府与5县区及胜利油田的负责人分别签定1989~1990年度环境目标责任
书。 1991年3月20日,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对东营市环境目标责任制落
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综合评价为责任制落后地市。1991年6月5日,山东省召开198
9~1990年度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表彰大会, 李春亭副省长代表赵志浩省长
又与各地市签定1991~1992年度省、 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1年9月13日,东
营市市长李殿魁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及胜利油田等有关单位签定1991~1992年度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993年3月29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东
营市执行环保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项治理指标比上一届有很大进步,成为全
省八强之一。 1993年7月,山东省召开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表彰大会,东营
市环保工作获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同时,省长赵志浩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地的市
长、专员签定1993~1997年度环境目标责任书。1993年5月5~11日,东营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市属县区及有关单位执行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993年11月17日,召开全市环境目标管理总结表彰会议暨1993~1997年度责任书签字
仪式,张庆黎市长代表东营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胜利石油管理局及市直有关部门
签定1993~1997年度环境目标责任书。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修改五年的环境保护责任
目标的要求,东营市于1994年5月16日前对《东营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进行修订。
这一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正在按计划地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
增强了各级领导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加强了治理和管理环境的力度,促进了环
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环境污染治理
建市以来,市环保部门一直把治理老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外排量作为工作的重
点。1986年,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历经近一年的时
间,首次把全市工业污染源基本状况查清,编写了《东营市工业污染源调查报告》。
1988~1992年,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劳动局、市物资局联合对全市的锅炉房进行督
促、 检查、治理,进行达标升级验收,先后使全市80多个锅炉房达到一级锅炉房,2
00多个锅炉房达到二级锅炉房,处于山东省先进水平。1988年,开始实行《排污许可
证》 制度。从1990年开始,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先后投入资金2.6亿元,
对油田各采油厂的采油污水进行处理。经过5年的努力,胜利石油管理局7个采油厂中
20个联合站的采油污水全部不外排, 4个采油厂达到基本不外排,外排污水量每年减
少2000万吨, COD排放量削减15万吨,石油类削减4000吨。1993年,为落实与省政府
与东营市签定的环境目标责任制有关要求,东营市提出“南北抓两点 (大王造纸厂、
军马造纸厂)、中间抓一线(广利河治理)、综合治理、5年为限”的目标,并在广泛深
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东营市广利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市政府文件形
式颁布执行。 1994年,根据省流域治理会议精神,东营市又确定“211”碧水工程,
即抓小清河(东营段)、广利河2个流域的治理和全市11个重点污染的治理。7月,编写
《小清河流域(东营段) 水污染治理规划》,以东政发[1995]58号文件对9个小造纸
厂下达关停通知,对10个重点污染源下达限期治理任务。1994年以来,共治理污染源
29个,削减COD排放量2.5万吨,使环境质量状况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东营市是胜利油田矿区,环境污染主要来自石油的勘探开发及配套产业。石油勘
探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点散、 面广、 线长,井喷、管线穿孔等污染事故频频发生。
“晴天遍地油,雨天油一片,有鱼不能吃,有路不敢走”,是东营市某些油区早期基
本环境的写照。与石油勘探开发配套的专用化学、石油化学、机械加工等行业,也因
环境意识差,污染处理设施在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存在种种问题,污染物不能达
标外排。由于石油开发含油废水的外排,石油处理过程中轻烃气的排空,生产锅炉烟
尘,配套企业的生产污水外排,落地油的雨季冲刷等种种污染,使全市整体环境污染
较重。针对这种现状,建市以来在环境治理中重点抓了油区环境治理工作。油田开发
中的高含油污水是最大的污水污染源, 其排污量大,石油类、COD含量高、分布广,
直接影响全市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和近海水质,影响农、牧、渔业的生产和发展。
根据市和油田对环保的投资,采油污水的现有处理技术等实际,采取加强管理与技术
改造相结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各污水站、注水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采油厂强化各污水站、注水站的内部管理,减少外排。另一方
面,抓几个污染大户,强化监督,重点指导,提出技术改造和扩建意见,督促整改,
增加回注能力。 为进一步控制污水、废水等污染物外排,1988年1月以东环发[88]
第4号文印发《关于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通知》 ,在全市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核定污
染物外排量,在全省首家进行排污限量外排。至1989年,污水排放由原来每季2000万
吨, 降到1633万吨;东辛采油厂的102污水站原来每天外排1~1.2万吨,降到1~1.5
千吨;永一站、辛三站除停电、注水泵故障或压负荷等原因外,已不外排;广利站、
胜采的坨四、宁海站完全不外排,全部回注。1990年以来,石油开采在保持稳产、含
水量逐年增加(至1995年含水量平均已达95%以上)的情况下,外排污水逐年降低。至
1995年, 油田采油污水降到500万吨,回注率达97%以上。孤东联合站、东辛的广利
站、胜采的坨四、宁海站已不外排,其它污水站、联合站除停电、故障、压负荷等特
殊情况外,也不外排。
市辖区内有胜利油田的油、气、水井3万口左右,油管线11000公里,星罗棋布,
纵横交错。因作业、井下压力变化、管线年久失修、盐碱腐蚀等原因的污染事故每年
都有几百起,严重污染地面环境。针对这种情况采取两条措施:一是设计印制事故勘
察记录和处理决定书,并要求排污单位在48小时之内来人或电话报告事故的时间、地
点、 类型、面积,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并制定出治理方案,由市环保局
到现场核实,针对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意见,然后及时作出处理。对申报制度执行较好
的单位,在处理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从轻处罚,报告不及时或拒报、瞒报的单位给予
适当重罚。二是监理人员加强现场检查。至1995年底,累计查处井喷、穿孔、不法分
子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污染事故5000余起, 污染面积12000余万平方米,征收排污费27
00余万元,并督促污染单位及时治理,基本恢复原地貌,减轻了对地面环境的污染。
烟尘控制区建设
1998年起, 东营市相继建设西城区、东城区和胜利新村3个烟尘控制区,总面积
达25.6平方公里。 1991年12月~1992年1月,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山东省
城市烟尘控制区验收办法》 ,对3个烟尘控制区进行自查验收,达到省烟尘控制区验
收标准,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3.6%。1994年12月~1995年1月,河口区建成10平
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1995年5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4.6%。
1995年11月20日,东营区环保局对西城区和胜利新村烟尘控制区进行扩建,全市烟尘
控制区总面积达48.62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跨入省烟控区先进行列。
噪声达标区建设
1991年11月,东营市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结束,市环保局委托东营区环保局进行
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共建成西小区(居民文教区)噪声达标
区4平方公里,东城(Ⅰ类混合区) 噪声达标区3.75平方公里,全市噪声达标区覆
盖率达到27.7%。1994年底,新建成西城Ⅲ号(二类混合区)环境噪声达标区4.04平方
公里, 全市噪声达标区总面积达11.79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28.9%。1995
年底,新建西城Ⅳ号(工业集中区) 环境噪声达标区18.58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总面
积达30.37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3.0%。
排污收费
1984年,东营市开始征收排污费。征收工作中结合油区实际情况,坚持“依法、
全面、足额”的征收原则,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营地区的收费办法。1984年,收费
116万元,开征户10个;1988年;收费465.7万元,开征户45个;1992年,收费1106万
元,开征户277个;1993年,收费1426万元,开征户287个;1994年,收费1406万元,
开征户303个;1995年,收费1233万元,开征户310个。1994年以来,市属以上企业征
收面已达100%。
建设项目管理
建市以来,东营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
关规定,坚持建设项目“三同时” (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 制度,本着“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依法办事,在杜绝新污染的
产生方面起到巨大作用。 1985~1995年,全市共审批验收新建设项目672个,扩建项
目134个,改建项目156个,拒批不合规定项目13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86个。 共处罚违反规定项目45个,罚款额14.2万元。通报批评3个。通过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83.5%。
环境宣传教育法制工作
建市以来,市、县(区)及胜利油田环保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及
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宣传保护环境典型事例及新道
德、新风尚,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新的拓展。据不完全统计,建市至1995年,
全市订阅环保报刊5500多份,在全市重点交通路口、人口密度集地区和商业繁华地段
树立大型宣传牌190块,编发《环境简讯》185期,印制各种宣传品38万份,举办环境
征文9次, 知识竞赛49场。市环保局还先后在《东营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
体开发“环保专版”、“环保之声”、“环保之窗”等栏目。组织部分企业厂长 (经
理) 参加全省环保知识考试。油田环保处组织“厂长(经理)谈环保”论文竞赛。特别
是每年6月5日, 都要结合“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一系列重大宣传活动。其中199 2
年活动规模为最大。
1992年4月21日,省环保局组织的《吉尼斯(TNS)孔孟之乡齐鲁儿女保护环境十万
人签名绘画活动》在东营市展开,市、县领导及各行各业代表人物和各界群众纷纷签
名,活动历时月余,结束后将长卷交省环保局,再由省局交国家送斯德哥尔摩世界各
国首脑参加的世界环保会议。6月5日,全市组织环境宣传万人一条街活动,市六大班
子领导、油田所有领导带头参加活动,宣传规模和宣传规格均创建市之最。同年,参
加省环保局、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山东省首届环境保护知识电视大赛,东营市代表队
获得一等奖。
市环保局、市教育局为搞好环境教育,确定东营区三中、东营区一小、广饶县城
东中学、广饶县实验二小为东营市首批环境教育示范学校。1994年10月13日,东营市
环境示范学校挂牌仪式在东营区一小举行。
1984~1995年,东营市先后制定以下环保方面的规定和办法:《东营市征收排污
费实施办法》、《东营市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东营市环境噪声管理
暂行规定》、《东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东营市石油勘探开发环
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广利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