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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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329件,办结42739件,同比分别增加3.9%、0.7%。其中,
中院受理案件2165件,办结1769件;此外,还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627件。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多
次转发简报,推广枣庄法院工作经验;省法院及市有关领导先后29次对枣庄法院工作作出批示,予以
肯定;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也在头版头条,宣传报道了枣庄法院的经验做法。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47件, 判处犯罪分子
3412人。其中,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涉毒案件240件,判处犯罪分子383
人。审结以刘方为首的涉黑犯罪案件,对13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2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审结贪污贿
赂、渎职犯罪案件125件,判处犯罪分子141人。审结李洋受贿案,审理郎庆田、孙正启等系列贪污受
贿案件。准确把握死刑案件定案标准,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适时召开公判大会,扩大
布告张贴范围,有力震慑犯罪。坚持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员出庭制度,落实缓刑听证、缓
刑“禁止令”规定,实行轻罪记录封存,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事和解、附带民事
调解工作,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均达到80%以上。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公示制度,
促进了罪犯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加强了对管、缓、免及假释人员的跟踪帮教。

【商事审判】 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847件,标的额11.5亿元。其中,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
件882件,化解金融债务3.7亿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0件,标的额1.1亿元。审结虚报注册
资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168件,判处犯罪分子267人。围绕工业转型振
兴,审理破产案件19件,化解企业债务5.6亿元,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手段,依法引导落后产能有
秩序、“无震荡”地退出市场,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其中,加强民间借贷监管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等
奖。围绕市南工业区改革,做好4家破产终结企业的职工稳定工作;依法做好资产处置及职工安抚工
作,市化肥厂、天鹅地毯厂破产案件已进入终结程序;指定市中区法院管辖市属下放企业破产案件,
市肉联厂破产清算程序已顺利启动。

【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751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664件。
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伤、 医疗和交通损害赔偿案件2553件,标的额1.2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344件。妥善审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1861件,依法支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型
农村社区建设。围绕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棚户区改造,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党政决
策提供预警信息和参考依据。指导滕州法院扎实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为民诉法的修改积累了经验。
设立交通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专门合议庭,统一了多发性民事纠纷的裁判标准。加大诉讼调解工作
力度,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4.7%,同比上升2.4个百分
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38件,审结134件,收结案数量连续8年
持续上升。青岛红领集团诉某企业商标侵权案,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
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扩大了知识产权案审判的社会影响。主动与台儿庄国家版权
贸易基地对接,提供法律服务。

【行政审判】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0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和解撤诉率达75.2%,高于全
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行政审判、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了与行政机
关的良性互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件,促进了行政行为的有效执行。配合中心城区、区(市)
驻地、小城镇建设,做好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工作,帮助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开展法律宣传,引导群
众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使得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同比减少82.7%。成
立专门合议庭,化解了多起因拆迁补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8件,保障了公民的求
偿权利,促进了公权力的依法运行。

【执行工作】 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用准用好查封、扣押、拍卖、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采取执行对话、公告督促、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等办法,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力
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33人刑事责任,司法拘留210人。全年受
理执行案件6289件,执结6281件,执结率99.6%,实际执行率92.5%。中院和滕州、薛城、市中法院,被
表彰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信访申诉和审判监督】 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接待处理群众信访1000余人次,办理申诉、申请再审
案件75件,依法保障了合法诉求。落实院长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加强与上访群众的沟通交流,对
重点案件进行督导办理。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化解率80.9%。与社团组织、
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相互配合,形成化解矛盾合力。推行司法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处置
预案,落实化解措施,预防和化解执法办案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审结各类再审案
件7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0件,为当事人提供补充司法救济。

【审判管理与改革】 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6%,二审服
判息诉率达99.9%,同比均上升0.4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0.4个百分点。完善绩效评估、
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庭审、裁
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高了案件质量,全市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达到了99.5%,高于全省平均水
平0.4个百分点。规范审判流程,强化节点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办案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缩短
了办案周期。强化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267件。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定期分析和沟通交流制度,
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了基层审判水平。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拍卖事项中院统一管理,拍卖信息上网发
布,拍卖活动统一进行,维护了司法拍卖秩序,实现了拍卖资产价值最大化。

【便民服务】 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诉讼材料、法定手续、诉讼风
险一次性告知。落实网上立案、法律文书电子签章等便民措施,推广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做法,方
便了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特困群众减、免、缓诉讼费187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刑事
被害人、申请执行人、信访群众发放救助金149万元。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943
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18%。坚持司法公开,87%的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
上网发布;完善庭审旁听制度,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基层基础工作】 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发挥中院的宏观指导、审判监督、干部协管作
用。加强“两庭”建设,滕州、峄城、台儿庄法院新建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科技
法庭数量增至36个,提高了办案效率;建成部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降低了押解风险。2012年,45名
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法官褚夫课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人物。
(周永恒 魏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