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民 政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1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9/article/1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9/article/1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 政
【救灾救济】 2012年,全市受灾人口104.27万人,饮水困难人口2.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37万公顷, 成灾面积4.95万公顷,绝收面积0.23万公顷;倒塌房屋1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亿元,其中农 业经济损失1.78亿元。针对灾情,全市各级不断加大救灾工作力度,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46.3 万元,救助人口8.27万人,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进一步规范救灾减灾工作,建议市政府调整 了枣庄市减灾委员会,修订了《枣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减灾工作整体发展。 【城乡低保】 2012年,经市政府同意,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和每人每年2000元。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7862人、农村低保对象130627人,平均每月领取城市低保225元、 农村低保120元的补助,并享受物价补贴、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和各种优惠减免政策。同时, 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城乡居民家 庭经济核对办法》。 【五保供养】 2012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 每年2000元、2800元。高度重视乡镇敬老院冬季供暖问题,会同市财政局实地调研,根据敬老院的实 际情况和乡镇经济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助方案,落实320万元福彩公益金为12处乡镇敬老院配备了 锅炉、为部分敬老院添置了取暖用煤,切实保障了在院五保老人温暖过冬。全市现有乡镇敬老院60处, 其中38处为省一级敬老院。全市1.9万名五保对象,有1.3万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为71%。 【社会福利】 2012年,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区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并鼓励城镇“三无”人员到社会福利机构集 中供养,全市606名城镇“三无”人员均得到妥善供养。对全市具备“三无”、“五保”和低保身份 且自身无力安装(或更换)假肢的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为符合救助条件的327名残疾人免费安装矫 形器具。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孤儿保障体系, 全市2229名孤儿得到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 全年发放孤儿保障资金1600余万元。正式启用市儿童福利院,该院拥有床位300张,养育孤残儿童75人, 并对全市孤儿养育工作提供指导。连续第4年开展了为城乡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治疗活 动,治愈患儿103名,累计治愈患儿441名,为患儿家庭免去手术治疗费1100余万元。 【社会养老】 2012年,制定并开始实施阳光计划、月光计划、霞光计划、星光计划、幸福计划、爱 心护理工程、助康计划等“敬老爱老助老工程”七大计划,起草《枣庄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及《关于建立枣庄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基层政权】 2012年,举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工作座 谈会。指导村(居)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村(居)普遍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修订完善 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村级管理制度,全市90%以上的村(居)在 财务管理、经济发展等方面有了较大起色。 【社区建设】 2012年,采取召开现场会、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邀请市人大视察等一系列有效措施, 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15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宣传和应用“中国社区”标识, 引导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率先应用统一标识,逐步扩大标 识应用范围。组织开展以文明礼仪宣传、文明礼仪志愿者劝导、文明礼仪常识普及、“邻里节”等为 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了城乡社区居民文明礼仪素养,增强了社区认同感、 归属感。 【双拥工作】 2012年新年春节和“八一”期间,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济南军区空军、山东省军区、 山东省武警总队机关及驻枣各部队,全市共落实各项拥军慰问资金300余万元,召开拥军座谈会、茶 话会80余场次。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枣庄市首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并与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继续保持“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山亭区也首次实现“全省双拥 模范城”创建目标。7月份,隆重召开庆祝建军85周年暨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表彰大会,总结成 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经验,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新一轮双拥创城工作任务。 【优抚工作】 2012年,按照“城乡一体、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要求,为全市2011年 底入伍的2015名义务兵落实家属优待金1625.16万元。将驻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金增至每人 每月400元,为127名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45.72万元。认真做好给部分退伍老兵及部分烈士子女发放 定期生活补助工作,为57284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514.68万元,为433名烈士子女发放生 活补助费101.32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政策,组织157名重点优抚对象赴省荣军总医院、泰 安荣军医院轮流休养。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待遇,为重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选配经济适用房85 套、廉租房114套,为197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维修住房516间。 【烈士褒扬】 2012年清明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全市悼念烈士的干部群众、青 少年学生以及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达20余万人次,举行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会40余场次,18岁成人宣誓、 入党、入团重温誓词活动100余场次。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按时完成年内全市 零散烈士墓集中迁建率达到80%的工作目标。 【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 2012年,本着“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培训”的原则, 全市统一培训退役士兵2001名。其中,在全省首创退役士兵网络培训模式,以此培训530人。全面落实 城乡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争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 确市级财政承担省里补助后剩余部分的20%。按照《枣庄市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考试考核安置暂 行办法》,市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稳妥有序进行。落实军休人员住房政策,完成住房货币差、维 修补助、住房补贴等数据的测算、公示,将各项审批表按时上报省安置办。根据省里下达的计划,全 年接收精神病残退役士兵2人、4级残2人、5至8级伤病残52人,接收退休干部3人、精神病退休士官1人, 并落实了相关待遇。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 到65%, 并选派党建指导员143人, 指导暂时不具备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295个,党的工作覆盖达到 100%。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通知》,规定 公益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降低注册资金要求,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业务指导 和事后监督。进一步清理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问题,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 担。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及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 【区划地名】 推进依法治理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行政区域界线“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在区(市)、 乡(镇)两级全面落实,枣庄市牵头的5条县级边界线以及省际边界中枣庄市与徐州市4条边界线的联 检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完成了《政区大典·山东卷》枣庄部分初稿编撰工作,并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依据《办法》规定对枣庄市“三区合一”后中心城区部 分道路名称进行了重新规范,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获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彰显了地名管理工作的 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市及区(市)地名数据库全部升级,重新开通了枣 庄地名网站。 【婚姻登记】 指导滕州市、市中区和台儿庄区婚姻登记处做好标准化建设国家3A级等级申报工作。 网上预约婚姻登记开始试行,婚姻颁证服务全面推行。积极筹建鲁南婚俗文化博览馆,委托山大民俗 研究所、省民俗学会撰写了博览馆布展大纲并顺利通过评审。 【殡葬管理】 深入开展墓地清理整顿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枣庄市墓地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将其列入生态枣庄建设目标考核范围,年底前基本实现“一园三区两线”范围内无坟化。大力推进公 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各区(市)统一规划布局, 在满足清理整顿坟墓迁移和居民骨灰安葬(安放)需要的同时向生态节地方向发展。以市政府名义出 台《关于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意见》,使重点救助 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社会救助】 实现了在线实时办理儿童收养登记,进一步规范收养条件和程序。加强流浪乞讨救助 工作,深入开展“接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街面无流浪儿童目标,有效维护了流浪乞 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2012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83亿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1.56亿元,群英会彩 票1.29亿元,刮刮乐即开型彩票7283万元,中福在线1.22亿元,电话投注平台310万元,开乐彩36.5万元。 共筹集福彩公益金4549.06万元。 (萧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