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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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1年,枣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4.8%,上涨4.8%,涨幅较2010年提高2.0个百
分点,与2008年所创高位持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7.8%,涨幅比2010年低0.8个百分
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6.0%)1.8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累计上涨9.4%,涨幅
比2010年低1.6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是拉动价格上涨主动力。2011年,全市CPI走势前高后低,月度
数据看,每月增长幅度均在3.6%—6.0%之间,1月份,枣庄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6%,9月份达到全年最
高值106.0%, 同比上涨6.0%,以后呈逐月下滑态势。10月份开始,CPI月同比开始下降,12月份回落至
104.3%。在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呈现“六升二降”格局,其中食品价格上升10.8%,居住价
格上升6.5%,烟酒及用品价格上升2.5%,衣着价格上升2.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升2.0%,娱
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升0.1%,交通和通讯价格下降0.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下降
0.6%。

【价格调控】全力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强化价格预警,优化信息服务。应对因自然灾害、突发事
件等使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状况时,及时启动《枣庄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特别是在日本地
震海啸、核泄漏事故后,食盐抢购脱销事件中,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严厉打击哄抬盐价违法行为,仅
用一天时间,迅速平息食盐风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2011年,枣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突
破1.56亿大关,创历史最高水平,共使用9300余万元,除用于提高低保补贴标准和追加一次性价格补
贴外,加大对粮油储备、居民采暖供热、城市公交等补贴。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
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
物价上涨而降低, 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21.6万符合发放补贴标准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
1557.7万元。

【价格管理】争取上级价格政策性支持,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争取电价补贴7043万元,年可减
少政府污泥处理财政支出2000多万元。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适时制定《枣庄市客运出租汽
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使企业和消费者合理分担燃油成本增支压力。重新核定439条公路客运票价;
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理顺
煤电价格关系,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保电力供应。及时发布限制类企业名单,加大抑制和
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监管力度,收取上调电费235.9万元。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调整政策,对国家和省公布
的3372个品规药品实施降价,年减轻患者负担约5000万元。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在维持供热价格
不变的同时,继续执行两部制热价和“多退少不补”鼓励政策,降低薛城6路公交车票价,全程原价
由2.5元下调为1.5元。

【收费管理】 采取事前防、 事中查、事后审的方式,集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注销
《收费许可证》195个,变更收费项目66个,查出违纪金额125.3万元。共取消、停止征收社团、涉企
收费项目51项。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对新增医疗项目和临时医疗价格进行备案、转正。
结合全市实际,在成本测算基础上,拟定4000余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
般诊疗费收费标准,通过规范收费,提高报销比例,加大政府投入,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同
时,降低群众医疗负担。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各区(市)驾校收费浮动幅度,避免恶性竞争和乱
收费现象。降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中小学、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
收费,查处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等乱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合
法权益。

【价格检查】先后组织开展涉农、涉企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教育、医疗服
务和药品价格、节日市场、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对保险、银行、通讯等垄断行业收费进行试点检查,
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97起,查处违法
所得41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80万元。发挥价格举报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社会、联系群众、为民
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市长公开电话、民意
通的接访工作,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2011年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630件,为群众挽回
经济损失166万元。

【价格服务】在《枣庄日报》开辟“稳物价、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专栏,在市电视台开设
“物价与民生”专题栏目,通过专栏对违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全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11篇,在
省级刊物发表文章102篇,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播报物价新闻30余次,比2011年增长一倍以上。利用
枣庄物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价格政策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名列前茅。滕州、
薛城率先开展重要民生商品(收费)价格采集公布工作,晒价格、比价格,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准确、
及时、便捷的价格信息,全面改善市场价格环境。严格按照监审程序,对新增医疗项目、经济适用房、
供热成本等55个项目进行成本监审,审减金额达6356万元,为政府定价提供准确依据。做好公、检、
法、司和行政部门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出台《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并在全省率先进驻房管交易大厅,办理房屋认定业务。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领导和省局领导专程前来
调研,并对全市认证工作给予肯定和赞扬。全年共办理鉴证案件2431件,鉴证标的额达10亿元。在市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物价窗口, 按照“一站式” 服务要求,充分授权、限时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1172件, 热情解答群众咨询700余次, 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连续多年保持了“优秀窗口”称号。
(钟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