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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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工作】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坚持首要标准,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市司法局党委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专业人员对监所安全生产、干警值
班备勤等情况进行大检查,组织监狱劳教单位进行监管安全应急演练,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
活动。枣庄监狱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物品的管理,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制度,
规范现场管理、区域管理和封闭管理,加强对罪犯的监控;加强安全形势研判评估,落实三级狱情分
析、危重罪犯集体会诊和罪犯危险程度评估制度;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创新,与枣庄学院联合举办了心
理咨询师培训班,设立了枣庄学院社会实践基地;加强监区文化建设,修建了监区文化长廊,组织了
第九届育新文化节,罪犯心理漫画作品展、工艺书画展获得社会各界好评。截至2011年底,枣庄监狱
已实现连续10年10个月无监管安全事故,连续8年8个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劳教所实现连续13年
安全生产无事故,创全市监狱劳教史上最长监管和安全生产周期;枣庄监狱金庄生建煤矿开展“安全
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巩固发展双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建设成果,推进转方式、
调结构,新上电脑数据线、电子变压器线圈和矿用导风筒等三个加工项目,整合劳务加工车间,推行
现场6S管理,提升了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获“机电运输安全示范化”矿井称号;枣庄市劳教所每月
召开研判会,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3月,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4月,开展百日安全排查
整改活动,完善了场所安全稳定风险研判机制。集中开展红色文化进场所系列活动,举行了第三届劳
教人员文化节和唱红歌比赛活动。落实省劳教局滚动式教育方案,发挥心理咨询师在教育矫治中的作
用,开办了电脑、电气焊培训班,举行了理论与实践技能考试,推动了教育矫治质量的不断提高。以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四步走”战略为重点,完成了劳教人员综合楼的内外装修工作,新的综合服务楼
即将投入使用,所容所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在
全市总结推广市中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配合卫生等部门筹备成立全市医疗纠
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指导薛城区、台儿庄区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开拓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领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
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20个,人民调解员991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031人,占80%。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分别于3月和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4月,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先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一系列活动。,全市共排
查调处矛盾纠纷9246起,调处成功9079起,成功率达98.1%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7起;制止群体性械
斗29起、534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69起、857人次。进一步深化了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制度。
探索创新了“点、线、联、评”四位工作法,通过建立民情监测点、设立矛调热线、实施矛调联动、
健全矛调工作评查机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1
月,在全系统推行“田”字型网格化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社区矫正管理网络;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区(市)、镇(街)三级的数据直通。全年全
市各级社区矫正组织累计接收矫正对象5100人,累计解除矫正2854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在全市开展了对重点人员、“三无”人员的集中排查活动。2011年,安置刑释解教人员913人,安置率
达86%以上,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009人,帮教率达95%以上。全市178家企业司法办,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依法管理,依法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枣庄”建设。3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枣庄建设的意见》
(枣办发[2011]6号),明确了法治枣庄建设工作重点,规范了督导评估体系。大力推进“法律六进”
活动,指导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联户普法、教民普法、船上普法、送法下乡、法制图
片展、法制文艺节目演出等层次化、多样化的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推
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9月,完成了“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起草
工作,在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枣庄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枣办发[2011]12号)。由市普法办
与市人民银行、市纠风办、市金融办、市仲裁委共同主办的枣庄市金融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仪
式在市人民银行成功举行。2011年全市普法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山亭区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先进
区,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先进单位,王金鸥、王其民两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先进个人。
做好“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总结,起草了题为《延伸触角,强化主体,深入推进基
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典型发言材料,在全省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工作者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
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一是加强对律师的管理。1月,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整改了
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月,调研、推介了滕州市重大工程建设和拆迁实施
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做法和经验,鼓励和引导律师参与城市建设改造,做好拆建工程不同阶段矛盾纠纷
化解工作。3月,举行了全市律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活动启动暨“龙头女律师志愿团”授旗仪式,开
辟了全市律师服务民生工作的新阵地。7月,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推荐的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苑法
奎律师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选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全市律师共为
946家政府、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同比增长20.86%。二是指导做好公证工作。4
月,鲁南公证管理处代表市司法局接受社会各界现场评议,获得总分第三名。5月,指导台儿庄区公
证处拓展业务领域。创新开展了交通事故协议公证,及时解决轻微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最大限度地
节约了社会资源;介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当事人解决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产权归属及分配趋向问题,
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6月,举办了全市公证业务培训班,组织力量对各公证处公证业务档案管
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提高公证工作的规范化水平;10月,对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梳理,办理公证援
助案件数全省第一,在全省公证法律援助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截至11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9298件,业务收费4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滕州市公证处张建昕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证员,鲁
南公证处崔培山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2月,市司法局在一楼建成了
“枣庄市综合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派专业律师轮流值班;3月,在
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法律援助宣传月暨律师赶大集活动”活动,方便了
受援人就近获得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5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做到“临街、落地”,
在村(居)显著位置张挂《法律援助公示牌》。7月,经省厅批准,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山东法
扬律师事务所、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
9月,出台《枣庄市法律援助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以第129号市长令的形式印发。10月,组织全市各
法援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司法部“中东部省份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山东省培训班。2011年,全
市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99件,同比增长18.8%,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900多万元。四是做
好司法鉴定工作。3月,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成为全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三合一”认证认可的鉴
定机构。4月,承办了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司法部司鉴局局长霍宪丹等先后专程到前来调研,
菏泽市、滨州市司法局同行也先后前来参观学习,对枣庄市的司法鉴定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五是
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民生问题, 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中区开展了
“两个中心”建设,即在乡镇(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真正让
群众得到了实惠。台儿庄区在运河古城恢复建设工作中,抽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在拆迁赔偿款领
取、分配过程中容易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晁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