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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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服务新举措。先后制发了《“十二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
发展规划纲要》 、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
《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派出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意
见》、《群众工作日制度》等16项意见措施,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立足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行政执法
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
项行动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行动”等多个专项工作。先后立查了市建设局原
党委成员陈玉才、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奚朝晖、台儿庄区公路局原局长秦兴华、滕
州市物价局原副局长吕学永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件19件27人,从快批捕了生产40余吨泔水油进行深加工后销售给他人用于生产食用油,涉嫌生产、销
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侯洪良和明知他人用于生产食用油仍大量出售金额达3200余万
元“地沟油”,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丁善军、高西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三是延伸监督触角,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执法着眼为民,办案考虑民生,监督促进民利。一、稳步推
进基层院派出检察室建设。按照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
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院部署,把加强基层院派驻检察室建设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化三项
重点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群众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支持,强力推进,率先建成“一室三区四点”
的全省样板派驻检察室——滕州市检察院驻南沙河检察室。高检院张常韧副检察长、省检察院国家森
检察长等领导视察后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派出检察室工作座谈会在枣庄市召开。年内,全市基层
院11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建成使用,共接待群众来访80件230人次,进村入户下访、巡访310次,移交涉
农案件线索12件,配合立案查处6件。二、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先后建立完善了检察官引导
调解,农民工、残疾人维权,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处置和预防农村群体性案件等20余项制度建设,
经验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两级院均成立涉检网络舆情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任命了22名网络评论员,着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取
得了积极效果。三、用心帮扶,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扎实开展“两个联系”活动(一名党员联
系一名帮扶对象,一个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30余件,化解各类矛盾400余起,
帮扶案件当事人200余人次,赢得了一致好评;深化“四帮两扶”活动(帮助一个企业、一个乡镇、
一个村居、一个学校,扶持一个困难家庭、一名失学儿童),全系统累计捐款28.5万元,救助困难家
庭150户,联系帮扶乡镇11个、企业106家、村居(社区)71个、学校64所、困难学生120名,13名受扶助
的困难学生考上了大学。

【法律监督】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起诉了公安
部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犯罪嫌疑人沈凯等14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犯罪嫌疑人李小刚等4
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案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及时办理了犯罪嫌
疑人王爱民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非法经营1亿余元案,犯罪嫌疑人武峰、马涛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8000余万元案,犯罪嫌疑人魏有兴等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等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新型案件。
公安部挂牌督办,市中区依法批捕起诉的被告人李召等12人非法经营私彩一案,李召一审以非法经营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重大责任事故所涉犯罪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意见
(试行)》,提前介入薛城区“7.6”防备煤矿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从快批捕起诉了8名涉案犯罪
嫌疑人,协助政府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二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
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由省院交办,市院立查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郎
庆田(正厅级)、总会计师潘福华(副厅级),山东能源集团原副总经理孙正启(副厅级)等10人贪
污受贿亿元特大窝案,是枣庄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案件,得到了省委、省院
的高度评价。缜密查办的市中级法院法官陈训贵,滕州市法院法官郝云雁、侯勇滥用职权、受贿案,
有效促进了全市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民生利益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查办大要案和影响国计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并重,查办涉及南水北调(枣庄段)、京
沪高铁(枣庄段)、枣临高速公路、枣临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人,保护了公共资
金安全。二是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深入开展个案预防、重大工程项目专
项预防、行业系统预防的同时,深入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结合办案,强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
原因、特点和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滕州
市检察院创作的职务犯罪反腐倡廉情景剧在全省巡演10余次。率先在全省建成了数字化预防展室,全
省检察机关数字化警示教育展览室建设现场会在枣庄市检察院召开。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
义。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等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制定措施,
务求监督实效。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做好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犯等工作,对判决不当的
刑事案件提出刑事抗诉。薛城区检察院针对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不出庭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在全省
检察机关率先实行专人办理、集中出庭公诉办案机制,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专门批示肯定。滕州市检
察院探索建立了“事先约谈、敦促复垦、组织验收、兑现政策”工作机制,敦促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
属复垦被毁农地,维护国家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做法,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市检察院制定了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办理危险驾
驶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实施后有效加强了诉讼监督力度。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民
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工作,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职务违法犯罪线索3件3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
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现场会在枣庄召开,高检院姜建初、张常韧副检察长对该做法均批示肯定。
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326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检调对接实现和解。
在积极努力下,促成中国财保枣庄分公司与农行枣庄市分行成功和解了历时9年、涉案金额4600余万元
的299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依法确认了纠纷资产的归属及追偿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三、强化刑
罚执行监督。坚持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坚持做好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执行工作。立查滕州监狱监管人员朱强玩忽职守案,朱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滕州市检
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考评中,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与法院、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考核奖惩监督暂行办法》,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工
作室,在枣庄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现场会上,推广了经验,省检察院检察长国
家森对此专门作出批示,省委《调查与研究》、新华社高管信息《法制专供》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均
转发了经验。四是化解办案风险,促进社会和谐。一、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
道,认真做好“24小时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和视频接访工作,深化“送法进万户,息诉在农家”活动,
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接受求助为主动上门服务。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年内全部处结。市检察院
告诉服务中心和市中、薛城区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
接待室”称号。二、积极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所办案件全部进行了办案风险分析评估,
提前化解矛盾。在办理一起涉农诈骗案件中,依托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促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
人及家属退还所欠31户农户小麦款2.1455万元,有效防止了聚众上访事件的发生。该案在烟台举办的
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作为典型案例采用。

【自身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
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内部执法活动监督。认
真执行高检院《关于强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监督的若干意见》,职务犯
罪立案、逮捕、撤案和不起诉等,均报上一级院备案或批准;深化案管中心工作,集中受理并分流案
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超期羁押、案件流失和久拖不决等现象的发生。纪检监察、检务督察、警务等
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执行“一案三卡”规定、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治理“小金库”、讯问犯罪
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
察工作先进单位”。二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把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
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及时地向党委、人大汇报,
争取领导的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配合市、区人大组织的法律监督、反贪污贿赂、反
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市检察院
和滕州市检察院、峄城区检察院、台儿庄区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均获得高度评价和全票通过。制发
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代表定员联系制度,开展了“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联系月”和听百庭活动,主动加强联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
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改进检察工作。三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召开工商联人士座谈
会,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新聘任36名人民监督员,对符合
监督范围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启动了监督程序;深化检务公开,扎实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
接受媒体监督,在市电视台开通并播出《枣庄检察》专栏19期;检察长走进大众网“请问检察长”网
络问政访谈与网民对话,网友跟帖183条,现场回答问题117个,吸引10万余名网友参与,创该栏目开
办以来参与人数的最高记录;在枣庄市电台“市民热线”栏目“零距离”与听众交流,接受咨询;滕
州市检察院在新浪网开设微博作为宣传“窗口”,得到了网民踊跃支持,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滕州市检察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先锋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
公诉一处、滕州市检察院公诉一科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业
务竞赛中,1名同志获得第三名。(李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