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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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1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
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中
心,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总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平安枣庄建设,
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全市呈现出“五个不发生”的良好局面,即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的政治事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没有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滋事丢丑事件,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
是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机制。2011年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平安枣庄建设大会,市委书记刘玉祥作
重要讲话,市长陈伟主持会议,并与各区(市)签订了综治暨平安建设承诺《责任书》。市委、市政
府先后召开政法工作、综治基层基础、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等各类会议15次,出台《枣庄市三项重点
工作“三十大工程”工作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等12份文件。
市委、市政府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市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市组织人事部门
在考核提拔干部,办理干部评先、奖励、晋级时,按规定征求市综治委的意见。二是健全完善执行责
任机制。按照全市平安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市、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市直各部
门与系统内各单位(企业)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把平安建设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分
解,逐级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人员,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
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采取召开调度会、汇报会、现
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平安建设检查督导力度,对全市的平安建设工作,采取每季度
进行一次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的办法,采用明查暗访、评估问卷、统计
分析、公众调查、领导述职、专项考核、综合检查考核等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各级平安建设责任制落
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四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奖惩激励机制。坚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考察党政领导干
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11年,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平安建设先进集体80个单位,先
进个人81名。枣庄市综治委对10个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给予黄牌警告,对7个乡镇(街
道)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全市发生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险柜、机动车辆被盗等10
起重大防范责任案件给予查究通报,对8个单位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的1个区和1个乡镇给予一票否决。同时,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平安建
设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普法和法律援助等经费。加大对平安
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资金投入,确保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需要。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安机
关大力开展“打黑恶、反盗抢”的安民行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查处治安案件39444起,破获各类
刑事犯罪案件23363起,破获命案44起,命案破案率97.8%,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刑
事案件2687起,作出有罪判决2107起。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133案135人,为国家
挽回经济损失22784万元。

【重点治理整顿】一是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
书记任组长的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层层动员部
署,排查出治安重点区域和问题93处,逐个进行责任分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时限,落实责任单
位,制定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市综治委对全
市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得到
了有效解决。二是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召开校园安保工
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属地管
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校园安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全市
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830多万元,
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必要装备和治安视频监控设施。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市综治委组织3次明查暗访,全市各级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累计达120多次,涉及学校、幼儿园1700多所,
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2400多处,已基本整改。目前,全市1782所中小学幼儿园成立了内部安保队
伍,共配备专职安保人员5280多名。校园均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来访接入制、入校安检制等制
度。认真落实“三见”要求,实施“警灯闪烁”工程,全市162所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246所学校周
边设立治安岗亭,1224所校园安装了治安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狠抓校园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和责任追
究,各级政法系统制定了《校园安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了校园安保工作力度。目前,
枣庄市综治委已经对校园安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7个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黄牌警
告10个,通报批评7个。三是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各专项工作。由市综治办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打击无照经营、烟草市场整治、打击走私、非法卫星电视
接收设施整治、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与治安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公共消防安全、看守所安全管理、
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一年来,全市共受
理治安案件44076起,行政拘留3753人。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05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8300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1073户,引导办照1275户,立案2421起,案值608.37万元,罚(没)款720.85
万元。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24起,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7566件,行政处罚17起。以“护佑健康、
服务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组织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瘦肉精”、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等活
动, 全年共出动人员10600多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930家(次),食品经营业户6200多家
(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6个,处理涉及食品添加剂案件42起,吊销1家企业生产许可证。查处涉
烟案件2905起,查获卷烟1681.16件,总案值528.55万元,查获假冒卷烟479.91件,涉假标值138.46万元。

【社会治安防范】按照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
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社区治安防控、单位内部防控、卡口堵控和科技防控“五大网络”体系建设,
全面建成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平台,以巡逻卡点民警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
基础,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从市财政争取100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全力推进社会治安视
频监控平台建设。全市共建警务室231个、警务工作站13个、治安检查站25个、治安堵截卡点57个,建
成视频监控平台56个,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17757个。大力推行民警保安“五驻”新机制(驻村、驻
企、驻校、驻单位、驻重点部位),全市共建立村(社区)警务室287个,配备警务室民警751人,聘
用保安人员2962人,整体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增强。

【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首问责任、情况报告、台帐管理、信息反馈、交办
督查、部门承办、联动联调等工作制度,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积极调动信访、维稳、民政、经贸、妇
联等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教育、协商、听证、调解、仲裁等方法,及
时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1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246起,调处成功9079起,成功率达98.1
%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7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9起,534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69起,857人次。二是
切实加强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工作。重点加大了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2011年省交办的87起信访
积案,已结案70起,结案率80.5%。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
制的意见》,全市各级各部门逐级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机制建设。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13次公开接访、下访,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解决或解释。严格
按照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将各项涉军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执行不漏项、落实不漏人。春节和中秋节
期间,两次对510名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和560名退役人员进行了困难救助,6月份为市直510名军
转干部进行了健康查体,有效地把涉军人员上访问题控制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司法救
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在建立了80万元规模的市级专项救助资金,并形成制度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定额拨
付的基础上,又设立了50万元的市级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涉法涉诉案件64案
(人),案值262.9万多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43件,办结1537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
信访问题。全力以赴化解处置中央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截至2011年8月,全市排查录入中央案件数据
库的156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结案息诉率为100%。

【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市、区(市)、镇(街)、
村(社区)和企业四级安置帮教组织,形成了完备的组织体系。全市80%的村(社区)配备了司法行
政协理员,共2432人。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62人,安置913人,安置率达86%以上,帮教1009人,
帮教率达95%以上,全市35名重点帮教对象均已落实管控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8%以内。2246名监
外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5%以内,远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二是流
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强对出租私房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
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区(市)、街道(乡镇)、村(社
区)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各级坚持把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作为
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研究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新措施。三是加强虚拟社会管理
工作又有新举措。市综治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虚拟社会服务管理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
技术措施的工作意见》,2月18日召开全市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落
实互联网安保工作。9月下旬,市综治委组织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落实互
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共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院)校等联
网单位1464家,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1185家,完成率81%。

【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2011年9月1日,市委、市政府
在峄城区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议。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各
区(市)、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新建一站式综合大厅或调整集中办公的形式,建立综治工
作中心,搭建工作平台。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牵头,整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建立健
全了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流程和“九项”工作制度,推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
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五联”机制,形成了党政领导、条块结
合、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目前,全市64个乡镇(街道)建起了综治工作中心。二
是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狠抓了区(市)、乡镇(街道)、
村(居)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治和平
安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规范和完善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各区(市)综治办配备了综治办
主任、副主任。各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了综治委(办)人员,综治委(办)主任分别由党委书记和
副书记担任,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落实了2-3名工作人员。综治办有办公场所、
有专项经费、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规划、有工作日志、有工作记录。各级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政法组织,
全市法庭省级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100%,县级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等达标率为100%。三是积极探索
新形势下群防群治新路子。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的路子,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配齐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健全治保、调解、
普法、帮教、巡逻、驻村保安“六位一体”的村级综治组织。全市2460个行政村(居),均设立了村
居(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共计7840人,村居(社区)治保调委会人员6897人。大力推进民警保安
“五驻”和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机制,全市驻村保安人数达到2962人,90%的村居配备了司法行政协
理员,共2432人,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
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作出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司法部长吴爱英,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等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在全国、全省加以推广。

【宣传调研工作】2011年3月,全市开展了综治暨“平安枣庄”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建设
平安枣庄,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组织大型上街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站点135个,组织流
动宣传车72辆,喷涂永久性标语2500余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万余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
次。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市民热线·法制版》节目,累计组织2700人
(次)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律师公证人员,走进电台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解答群
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涉法问题。截至2011年10月31日,该节目已播出1008期,接听
群众热线电话7900多个,来信来访3800余人(次),答复率达97%以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
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和专题节目,同时,以枣庄政法网为主平台,加强网络
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2011年,全市共向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投寄新闻
稿件2800余篇,被采用199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70余篇,被省部级新闻媒体采用1900余篇。
对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利用简报、信息等形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总
结,及时宣传和推广。2011年11月以来,市、区(市)两级共编发政法、综治简报500余期,中央政法
委(综治办)《政法动态》、《综治工作专报》和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山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山东政法》简报转发我市经验材料累计达28份。以“法治枣庄”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
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在
全市各村(居)普遍建立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法制教育中心、党校、农村法制夜校等
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普遍
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共聘请法制副校长1700余名,覆盖面达到了100
%。2011年8月21日,承办了201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山东枣庄专场,广大政法干警、综治干
部听取了汪习根教授题为《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原则》的报告。为匡扶正义,弘扬正气,激励先进,
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市综治委在每年召开的平安
枣庄建设大会上,对全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今年表彰了13名见义勇为先进分
子,每人给予5000至30000元不等的奖励,在全市营造了“维护社会治安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浓厚
社会氛围。 (宋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