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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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2011年,把建设法治政府作
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积极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4月12日,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
发了《2011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形势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保增长、社会保稳定、
民生保就业的中心工作,对服务科学发展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二是紧抓依法行政关键
环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政府报告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
况。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市法制办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运河古城重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积极参与,建言献策,提高服
务,确保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紧扣执法队伍素质提高,强化《规定》、《强制法》学习贯彻。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颁布后,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将《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首先,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大动员。根据市领导
的工作要求,迅速起草并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
知》,明确了贯彻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步骤。组织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规定》、《行政强制
法》动员会议、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部署了全市法制系统的贯彻实施工作。其次,精心抓好公
务员大培训。市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1余万公务员进行一次分级、分批集中培
训。根据这一安排,迅速组织编写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释义》作为培训教材。组织经验丰富的师
资力量,在全市举办348期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区市政府负责人、市直部门负责人、
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11630人。再次,全力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大清理。全市共清理规范性
文件12176多件,废止698件,继续有效11478件。四是做好资格管理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结
合《规定》、《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对全市10098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进行审验,并建立了
电子档案和数据库,明确了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制度建设中,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带动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改
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全市出台规范性文件197件,其
中,市法制办审查修改31件,出台29件,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工作中,重点把
握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制度促进作用。结合枣庄进入高铁时代,及时出台了《枣庄市京沪高铁枣庄站
前区域管理办法》等。二是注重突出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作为文件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他们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和城市建设需要,制定了《枣庄市城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
法》等文件,解决了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三是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改革创新的精
神,认真研究解决构建和谐枣庄、生态枣庄、棚户区改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方面的立法需求,
受到省政府办的重视。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围绕执法重点,抓规范。2011年,市法制办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
开展了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城市管理上水平等执法检查。迎
接省政府对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情况检查工作。二是围绕考核,抓规范。根据国务院《纲
要》和《决定》,市委、市政府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
制定了考核办法,内容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等五个方面。考核实行“听、查、看、议、
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总体系。达
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三是围绕权力设定,抓规范。紧紧抓住权力设定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对抽象
行政行为监督,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通知》,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46件。 各区(市) 政府法制机构也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备案文件163件。备案审查中,坚持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备案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重点解决关键领域违法设
定问题,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各级行政机
关在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二是深入开
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五区一市全部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
台儿庄区向独立矿区和重点镇(街)进行延伸。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审批服务中心以
政务环境建设为核心,完善中心职能,发挥集中、整合的功能作用,提高办事效率,打造为民服务的
绿色通道,收效明显。

【推进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创新复议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敞开大门受案,认真受
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探索灵活多样办案形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创新办案方式,注重运用协调、
和解等多种手段,促进当事人相互理解和信任,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和纠纷。2011年,全市各级行
政复议机构办理复议案件376件,其中,市法制办代市政府接受复议申请58件,有19件通过调解结案,
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既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努力
维护政府形象。受政府的委托,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市办理应诉案件365件,其中,市法制办
代市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8件。对每起案件,都精心准备,认真调查取证,积极参加应诉。一年来,
撰写答辩状、代理词82份,代表市长到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和区(市)基层法院出庭应诉71次。
如在办理枣建集团起诉市政府建筑工程款诉讼案、市政府起诉杨兆勇企业产权转让合同诉讼案,都积
极出庭应诉,为市政府依法挽回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维护了政府形象。三是认真办理涉法事务,当
好政府参谋助手。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办理涉法性事务,在处理矛盾纠纷、重大决策、企业改制、
招商引资等涉法性事务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年来,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合同审查480份,提供法律意见600条,处理各类涉法纠纷470起,
参与研究房屋拆迁、参加各类协调会议473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876件等,受到市领导的
充分肯定。(王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