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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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 境内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37.4亿元, 增长20.2%。地方财政收入76.7亿元,增长
26.2%。地方财政支出128.9亿元,增长27.6%,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增幅均高于总支出增幅。实现
了连续第26个财政收支平衡年。全年财政运行有以下特点:一是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全市一般预算收
入连续10个月超过上年同期增幅,且始终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二是收入质量逐步提高。地方财政
收入中税收比重为78.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的比重为5.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三是收入结构得到优化。税收收入中,来自二产的税收
占58.8%,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二产中的煤炭采掘、建材等资源型产业提供的税收占29.5%,比上
年下降1.4个百分点;来自三产的税收占41.2%,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四是民生支出得到重点保障。
2010年全市仅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住房、农林
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就达到65.42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50.8%,同比增长32.4%。五是争取上级
资金成效明显。争取中央、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1.6亿元,各项专款21.7亿元(含政府基金专款),
共计43.3亿元,比上年增加8.7亿元,增长25.1%。

【支持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城市转型】 一是管好用好转型资金,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争取中央、省
2010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3.15亿元,比上年增长38.2%;下发了《枣庄市资源枯竭城市财力
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严格筛选转型扶持项目,发挥资金集聚效益,切实推进城市转
型。争取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1.2亿元,从2010年开始连续3年给予扶持。二是落实积极的
财政政策,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市级安排产业调整专项资金9000万元(已累计安排1.4亿元)、服务
业发展引导资金1300万元、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270万元、 风险创投资金2000万元、外贸发展资金
500万元、名牌奖励资金380万元,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转方式调结构促财源的支持力度。发挥
市担保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为28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1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
困难税源企业给予财源建设资金借款8700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
拨付市商行增资扩股股本金2650万元,审核返还枣庄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税收留成增长部分1295万元。
落实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和监狱劳教、数控机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政策性退税6.87亿元,办理出口
退税3.71亿元。三是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城市建设。通过资产划转、土地收储、资产注入等途径,做
大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规模,提高投融资能力。拨付城建资金和融资资金13亿元,
用于新城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和老城道路大修、供热管网改造及BRT快速公交等重点工程建设。同
时,帮助有关区(市)融资,支持区(市)重点城市建设项目。

【加强税费征管】 一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开展了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
根据国家调整增值税、利息税和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的相关政策及经济发展形势,调研测算对枣庄市
财政收入的影响。二是建立完善调度分析机制。严格执行财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财税库
银联网,认真做好财政旬月报和重点税源企业纳税快报编制工作,建立了与重点税源企业经常性直接
联系制度,开展了对煤炭、水泥、化工、焦炭等行业进行专题调研,为财政经济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
了可靠依据。三是加强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强化
财政扶持措施,着力支持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有效增加地方收入。挖掘“两税”增收潜力,开
展了采煤塌陷地耕地占用税集中征收工作, 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5.2亿元, 占年度预算的
251%,增长120%。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突出抓好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性收入管理,继续实行“非
税收入专管员”制度,在非税收入周调度、月分析的基础上,实行季度考核。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100件惠民实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一是加大
惠民政策实施力度。全市共拨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0694万元。认真做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兑付补贴资
金20711万元。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了基层财政惠农服务大厅36个,集中办理惠农业务。二是加强农业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12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增加18898万元,增
长20.1%(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35.9%,下同)。其中市级支出11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
同比增长23.3%,拨付2462万元,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拨付1000万元,支持优
质商品粮、特色农产品两大基地和“四化”建设;拨付830万元,用于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拨付442万元,用于畜禽疫病防治等;拨付300万元,扶持土地流转合作社项目建设;
拨付800万元,支持“双十双百”工程。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220
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200元,全市拨付城市低保资金954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9532万元;拨付
3815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拨付7279万元,落实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
在市中区、滕州市纳入全国试点县,峄城区纳入全省试点县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补助5511万元,在全
市实现了新农保政策并轨,统一了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落实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政策,将
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提高到110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月人均440元。四是大力支持教育事
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55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增加50548万元,增长24.7%(同比增长29.1%)。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体化,拨付中央和省、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补助18794
万元,教科书补助3987万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体化,农村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
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城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扎实做好高校、中职和
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市级拨
付7182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教学仪器更新和“211”工程;拨付3400万元,用于市十五中
西校重建;拨付3000万元,支持新建、扩建幼儿园,解决入园难问题;安排4000万元,用于新城实验
幼儿园和新城高中建设。稳步推进农村教师工资统筹发放,逐步缩小县乡教师工资差距,基本实现了
县乡教师工资统筹发放。五是健全完善基本卫生医疗制度。年内2次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80
元提高到120元,各级政府拨付27316万元,参合率达到99.4%。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各级政府拨付2286万元;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
费4682万元,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15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六是进一步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继续执行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减轻了企
业负担。审核认定90家困难企业的33912人享受为期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共支付失业金6700万元。
开发公共服务岗位164个,继续实施“技能扶贫就业”和“5992”等培训工程,累计支付资金1263万元,
共培训9820人。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发放各项补贴828万元,促进就业再就业。
支付资金279万元,大力推进就业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一点登录,全市查询”。支持返乡农民工再
就业引导性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促进农村劳动
力转移和创业。七是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控体系。市级提高了机关事业人员津补贴标准和住房公积
金缴存比例,人均月增资220元。各区(市)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津贴补贴标准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例,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津补贴调控管理制度。八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4935
万元,完成预算的132.6%,增加6305万元,增长73.1%。其中市级支出5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38.5%,增
长49.6%;拨付棚改奖补资金3570万元,拨付廉租房建设资金2147万元,同时从土地净收益和住房公积
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安排16892万元,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12305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
和农村住房建设。

【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在编制财政一般预算时,同步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细化支出预算,建立完善预算动
态管理分析机制。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推行公务卡改革,细化单位用款
计划,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实现了资金拨付的安全、高效、责任明确。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融资、市政工
程建设等项目的采购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对区(市)财政体制,抓住
省财政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机遇,督促指导区(市)改善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当年争
取省奖补资金8636万元,市级配套3600万元,加大对山亭区、薛城区、峄城区的扶持力度。扎实开展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试点,争取省奖补资金2300万元。

【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印发了
《2009年枣庄市财政制度汇编》,逐步达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先有制度办法、后有资金分配”
的要求。二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加强年度评审计划的编制工作,列入评审计划的项目已涵盖市
级财政的所有投资性支出,重点开展了市委党校新城校区建设、BRT建设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评审。
全市累计完成了评审项目928个,评审总投资额20.3亿元,审减资金3.26亿元,审减率达16.1%。三是进
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检查;认真组织开
展“小金库”检查回头看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扩内
需资金监管,督促区(市)各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考
试管理和人才评价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成功组织开展了2010年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枣庄考区的考
试工作。成立了中共枣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五是加强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审批工作,认真落实《枣庄市市直行政事业
单位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针对财政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和财政
监督工作的新特点,与外地高校联合开展了3期专项业务培训;针对近三年新考入的工作人员,开展
了2期财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共培训财政干部230人次。二是大力加强财政科研工作。发
挥“两会”科研职能,积极参加省财政科研课题研究,共获得省财政科研成果奖励21项,其中一等奖
5项,在获奖总量和质量上,处于全省各市第一位;组织出版了《理财问题实践与思考》,收录了全
市财政财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
(赵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