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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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以来,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央、省、市党代
会、人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年初确立的“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服务枣庄经济又好
又快发展这一中心、突出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和合同文本规范两个重点、实现仲裁办案数量、办案
质量及仲裁员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的新突破,以提高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公信度为出发点,以
提高仲裁队伍素质和仲裁案件质量为着力点,以作风建设、素质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
紧紧围绕城市转型战略的部署,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抓宣传、打基础,推动了
枣庄仲裁工作的茁壮成长,枣庄仲裁的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高。

【仲裁宣传工作】 坚持“发展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
方针,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仲裁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扩大新闻报道宣传和信息工作
的普及面。2010年,共有2篇稿件被《枣庄日报》采用,4篇稿件被《滕州日报》采用,还参与了枣庄
广播电台的《走进直播间》法律栏目,与市民直接交流相关仲裁法律制度。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被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科采用4篇,被人大、纪委、机关工委、法制办公室等单位采用5篇,另编发
《枣庄仲裁信息》1期,扩大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社会影响力。密切与企业的联系,走访了60多家
大中型企业,就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沟通,积极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好务。同时,与市中农联
社、滕州农联社等金融机构进行了联合调研,针对信用社经营、发展与改革中的金融风险防范问题,
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共帮助金融系统解决纠纷190余起。多方位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广泛普及仲裁
及相关法律知识。组织有关专家,举办仲裁法及相关实体法讲座,进一步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在滕州
农联社举办了“物权法与金融风险防范仲裁研讨会”,利用对企业走访时机进行仲裁法培训并发放宣
传材料。积极筹备“枣庄仲裁工作理论研讨会”,征集到14个论文课题,进一步夯实了仲裁事业发展
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服务城市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将仲裁服务融
入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试行了律师仲裁员顾问单位联系点,调动和发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仲裁员
的积极性,积极开展走访活动,使仲裁宣传和推行工作在律师和企业中取得新突破。

【仲裁业务工作】 2010年,枣庄仲裁委员会共受理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10件,涉案标的额1.8
亿元, 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仲裁案件受案数量、涉案标的额分别较2009年增长47.62%和
38.46%,持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实现了仲裁工作新的发展。案件类型涉及到市场经济各个主要领
域,共包括普通买卖、房屋买卖、金融借贷、保险、民间借款、建筑施工、合作开发、加工承揽、租
赁、委托等20余类合同及侵犯财产权益纠纷。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司法鉴
定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等行业协会和单位进一步巩固保险、医疗、工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
仲裁外办机构的基础工作,合作继续保持了双赢态势。同时,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实施,将仲
裁工作延伸到城市建设、煤化工、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等产业,增强法律服务作用。2010年,枣庄
仲裁委员会围绕公正、快捷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这个中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加大队伍建设,规
范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一是推出了“首席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扩大和
提升了社会知名度。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初枣庄仲裁委员会建立并推行首席仲裁员制度,并
将此作为提升骨干仲裁员素质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坚持“不搞平均、不定数量、不搞形式主义”
的前提下,根据历年来仲裁员的工作情况,在符合条件的仲裁员中择优选聘了17名政治素质高、法律
基础扎实、品德高尚的首批首席仲裁员,并及时举行了首席仲裁员聘任仪式暨仲裁座谈会,其中,主
任律师、高级律师占13名,政府部门1名,司法系统2名,工商系统1名。首席仲裁员制度的建立,进一
步促进了枣庄仲裁委员会公正、廉洁、高效地处理仲裁案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积极宣传仲
裁法律制度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实现了枣庄仲裁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快速推进,推动
枣庄仲裁员队伍的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充分发挥了仲裁工作在服务枣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调研推行网上案件审批和办公自动化,
参加了在浙江绍兴举行的仲裁软件推行座谈会,对东营仲裁委仲裁软件进行了观摩,完善仲裁业务信
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还向上海仲裁委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并获得了仲裁秘
书办案制度、仲裁队伍培训光盘等学习资料。三是严把程序关。严格仲裁程序,更新仲裁理念,将案
件审理工作重心前移,按照个案跟踪、微观管理的工作模式,试点推行书记员负责制,引导和督促仲
裁庭及书记员对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排查并严格执行。坚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在仲裁程序
中抓好调解,以提高仲裁案件的“三率”,即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及自动履行率,努力实现当事
人之间的合作与双赢。同时积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着力强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咨
询指导和仲裁制度建设的指导作用,对大案、疑难案件,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全面阅卷,保证案件审理
方向不出现偏差。四是强化内外部监督力度,抓住自律和他律两个关键。完善内部督查机制,采用部
门负责人谈话、阅卷、介入参与办案、考核仲裁庭等多种形式,由相关科室定期对仲裁审结案件进行
“回头看”,强化案件仲裁全程的动态监督,牢固树立无时、无处、无事不接受监督的意识,,形成
由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构成的廉政建设体系,杜绝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强化社会监督,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杜绝暗箱操作,主动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增加仲
裁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对每个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表》,跟踪调查当事人对仲
裁的满意度,征求当事人对仲裁委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从反馈的信息来看,97%的仲裁主体对
我单位的仲裁服务是满意的。加强与市中级法院的联系,经常主动地就司法对仲裁工作的监督交流情
况和意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卷工作,并对案件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定期分析程
序管理、实体审理、司法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适时调整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增强仲裁的执行力和公信
力。2010年以来,在审结案件中,当事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1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1件,裁定撤销0件,撤销率为0。枣庄仲裁委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枣庄中
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纪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