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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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人大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
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238件,审(执)结42210件,同比分别上升9%和8%。其中枣庄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29件(不含减刑假释案件),审(执)结2155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7%。中
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
验介绍。

【刑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148件,判处犯罪分子3155人,同比分别增长5%和13%,
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534人,占判处总数的17%。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杀人、绑架、
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各种职务犯罪,
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5件,判处犯罪分子108人。对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浙江省委原常委、
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院高度重视,由分管院长和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
审理此案,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院严守司法程序、规范驾驭庭审、确保办案质量的做
法受到了中纪委、最高法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使量刑更加公正、透明。
继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促使被告人认罪悔过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落实刑事被害人救
助制度,中院先后为7名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9万元。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公示制
度,对认罪服法、认真改造的2146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商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591件,标的额13.7亿元。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中引发的企业
破产案件,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和支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全市
法院本着这一指导思想共审理破产案件22件。配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依法审结借款、企业融资等
案件5164件,维护了合法的金融债权和融资行为。妥善审结买卖、租赁、承揽、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
件3031件,对相关行业依法进行调节、引导和规范,鼓励市场交易,加快经济流转。加大对知识产权
的保护力度,审结涉及著作权、商标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59件,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其
中快速调解审结的12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知识产权案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依法审理涉外、涉台、涉港
澳一审商事案件7件,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

【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普通民事案件18711件。注重提高对民间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
结合法律精神、国家民生政策和社会风俗习惯慎重作出裁判,努力使案件裁判结果既合乎法理,又合
乎事理、情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共审结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
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等案件967件,涉案标的额968.5万元。准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
判结合” 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8.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7.9个百分点。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法官联系点、巡回办案点、委托调解等方式,搭建诉调
对接平台,保障和支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
形成了整体合力,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行政审判】 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方案的研究论证,主动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提供司法建议和法律
咨询,协助完善各项拆迁制度和措施,促进了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对涉及棚户区改造、京沪高铁
征地搬迁、“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建设、东湖工程建设的案件,成立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加强
与有关部门、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14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讼行政
案件182件。 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 强调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以和解撤诉等非判决方式结案的占
60.2%。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的不足,认真负责地提出60余条司法建议。认真
做好国家赔偿工作,积极稳妥地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

【执行工作】 继续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威慑
机制、联席会议等制度,综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格局更加完善。推行执行对话制度,案件受理后,
先与申请执行人见一次面,与被执行人谈一次话,召开一次由案件承办人、双方当事人参加的执行对
话会,并将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录入执行信息系统,供当事人随时点击查询。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各项
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规范执行、
文明执行,大大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713件,执结5743件(含旧存),
标的额2.73亿元。

【信访申诉和审判监督】 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等手段处理涉诉上访问题,对诉求合理的解决
处理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全市法
院共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83件次。围绕全国、全省“两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举办做
好信访稳控工作,没有发生较大的涉诉非正常上访事件。大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审结各类再审案
件7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9件,依法纠正了错误裁判,为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济。

【审判管理与改革】 通过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发回改判查究、临近审限案件通报、“三
零”竞赛活动等引导、督促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审判工作
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电子卷宗,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全部在网上运行,对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进
行实时在线监控。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了0.9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发回率下降了4.8个
百分点。积极强化审级监督,通过审理二审案件、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对基层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指导。中院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520件,对11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便民服务】 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理念,大力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继续推行
网上立案、法律文书电子签章等便民措施,做好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等工作,完善假日办案、巡回审
判、预约开庭等制度,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特困群众和企业减免缓
诉讼费、执行费32.5万元。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为陪审员参与审判提供各种便利,全市人
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600余件。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张贴公告、
组织旁听外,还把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发布,最大限度地做到“阳光司法”。健全民
意沟通表达机制,通过设立便民信箱、热线电话、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法官走进直播间等形式,加
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增加了司法亲和力。

【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发挥中院在宏观指导、审判监督、干部协管、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全面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帮助解决基层经费紧张、人员不足等问题,基层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全面完成基层法庭建设
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关审判法庭、科技法庭建设,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远程视频提讯系
统,省法院周玉华院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

【队伍建设】 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
干警以“三个至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中院干警分两批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了为期8天的
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法官论
坛、开展文体活动、汇编调研成果、规范司法礼仪、办好内部刊物等形式,引导广大干警把“公正、
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
50个基层单位和6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在司法能力建设方面,积极抓好法官在职学习和教育培
训工作,并通过理论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业务技能比武、办案能手评选、“法官教法官”
等途径,着力提高法官妥善处理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市法院全年共组织法官参加各类业务
培训1800余人次;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人才,把新进法院干警安排在信访等窗口部门学习锻炼,
并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干警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
方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在每个庭室配备了1名廉政监察员,及时发现问题,
改进工作;通过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展览等形式,加强正反两方面
教育;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廉政谈话、警示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管理制度,开展争当廉内助、给
干警家属的一封信等活动,号召干警家属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进行亲情提示和廉政监督;坚持对
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和基建、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
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直接、实时监督,并通过明查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法官办
案情况进行监督,提高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周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