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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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
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心,
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总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平安枣庄建设,取得
了显著成效。2010年,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8%、7.53%
和20.63%,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
全完善决策目标机制。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平安枣庄建设大会,市委书记刘玉祥、市长陈伟
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与各区(市)签订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书》。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
政法工作、综治基层基础、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等各类会议15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等12份文件。市综治委与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了各级
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把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参与活动及取得
成绩的全面情况,收集归档,作为个人晋职评先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各级干部抓好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市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市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提拔干部,办理干部评先、奖励、晋级时,按规定征求市综治委的意见。二是
健全完善执行责任机制。按照全市平安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市、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
区)、市直各部门与系统内各单位(企业)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把平安建设任务目标和
责任层层量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人员,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
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采取召开调度
会、汇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平安建设检查督导力度,对全市的平安建设工
作,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的办法,采用明查暗访、
评估问卷、统计分析、公众调查、领导述职、专项考核、综合检查考核等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各级平
安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四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奖惩激励机制。坚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
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10年,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平安建设先进集
体共80个单位,先进个人81名。市综治委对4个工作不到位的乡镇(街道)给予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
改。对全市发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险柜、机动车辆被盗等10起重大防范责任案件给予查究
通报,对8个单位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同时,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各级党委、
政府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普法和法律援助等经
费。加大对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资金投入,确保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需要。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0年,
全市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侦破重大恶性案件、反恐怖、反邪教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
罪、破坏“三电”设施犯罪、赌博违法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假发票犯罪等专项行动20余次,全
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635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7个,判决团伙成员126人,命案破案率达到100%。

【重点治理整顿】 一是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3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
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全市各级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宣传,发
动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排查出治安重点区域和问题78处,重点人员45名。市综治委对
省拟挂牌督办的4处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对其他12处治安重点区域实施拟挂牌督办。年
底,市综治委对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
治安问题全部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去年五月份以后,按照
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市委、市政府
专题召开5次校园安保工作会议,调整充实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
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办学、谁管
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校园安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全市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
治。各级各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830多万元,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必要装备和治安视频监控设施。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综治委组织7次明查暗访,全市各
级明查暗访累计达120多次,涉及学校幼儿园1700多所,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2400多处,已基本整
改。目前,全市1782所中小学幼儿园成立了内部安保队伍,共配备专职安保人员5280多名。校园均实
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来访接入制、入校安检制等制度。认真落实“三见”要求,实施“警灯闪烁”
工程,全市162所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246所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1224所校园安装了治安视频监
控设施。三是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由市综治办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进一步推进扫黄打
非、打击无照经营、烟草市场秩序整治、打击走私、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 精神病患者服务管理、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专项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060人
(次),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300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1993户,引导补办营业执照452家,立
案1108起。查缴各类盗版及非法出版物9517件,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4194盘(张);删除、屏蔽网络
有害信息200多条。开展了乳制品、面粉等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企业1020家(次),发现和消除食
品安全隐患243起。查处违规销售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网点10家、设备1000余套。查获各类涉烟案件
3402起,查扣各类非法卷烟2473.32件,案值936万元。筛查疑似病人7349人,确诊7311人,干预各类高危
人群6109人(次),完成自愿咨询检测3266人,累计治疗病人13例。

【社会治安防范】 按照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
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社区治安防控、单位内部防控、卡口堵控和科技防控“五大网络”体系建设,全
面建成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平台,以巡逻卡点民警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基
础,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市、区(市)、
乡镇(街道)三级建立了治安视频监控平台并联网,全市共建警务室231个、警务工作站12个、治安检
查站25个、治安堵截卡点51个,建成视频监控平台56个,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17757个,整体防范和
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明显增强。

【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首问责任、情况报告、台帐管理、信息反馈、交办督
查、部门承办、联动联调等工作制度,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积极调动信访、维稳、民政、经贸、妇联
等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教育、协商、听证、调解、仲裁等方法,及时
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0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72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433起,
调处成功6306起,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5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9起525人次,制止群
体性械斗11起272人次。二是切实加强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开
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
见》。重点加大了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去年,省里交办给枣庄市94起信访积案,已结案92起,结案
率98%。各级各部门制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13次公开接访、下访,与涉军人员进行座谈对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把涉军
人员上访问题控制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市直已有47家困难企业与市社会劳动事业保险处
签订了缓缴或补缴协议,涉及军队退役人员280余人。为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城乡低保1000余户、3210人,
拨出100余万元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人员进行了救助,对符合条件的5268名参战和涉核退役人员发放了
生活补助。一年来,共组织市级政法机关联合接访活动12次,接待群众来访496人次。全市共排查涉法
涉诉信访积案142起,息诉98起。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市各级共拿出407万
元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30余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43件,办结1537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
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央交办的枣庄市13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率100%。

【社会管理创新】 在坚持严打、严防的同时,注重严管、严治,全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重点加强
对各类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管理,主要抓了输油管道安全保护与治安整治、打
击传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
理、铁路护路联防、公共消防安全、看守所安全管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和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32652起,行政拘留6137人,逮捕2122人,劳
教267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8名,捣毁传销窝点35个,遣散传销人员707名。
为加强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
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区(市)、街道(乡镇)、村(居)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
机构和完善的运行机制,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95%以上。2010年新摸排登记28977人,新办
暂住证16522份,发现犯罪线索69条,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对监外执行机关执法情况进行认真监督,
对发现的6起问题案件进行了及时纠正。建立健全了市、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
企业四级安置帮教组织, 全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22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92人,安置率达
86%以上,帮教706人,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3月,市5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
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共有1775名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
之0.5以内,远低于国家和全省规定的最低标准。

【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9月1日,市委、市政府在峄城区
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议。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
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各区(市)、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新建一站式综合大厅或调整集中办公的形式,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
建工作平台。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牵头,整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建立健全了综治工
作中心的工作流程和“九项”工作制度,推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
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五联”机制,形成了党政领导、条块结合、上下联
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目前,全市64个乡镇(街道)建起了综治工作中心。二是切实加强
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狠抓了区(市)、乡镇(街道)、村(居)
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治和平安建设领
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规范和完善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各区(市)综治办配备了综治办主任、副
主任。各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了综治委(办)人员,综治委(办)主任分别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
任,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落实了2~3名工作人员。综治办有力完善基层政法组
织,全市法庭省级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100%,县级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有专项经费、有工作制度、有
工作规划、有工作日志、有工作记录。各级派出所达标率为100%。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
新路子。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的路子,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模
式,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配齐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健全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
驻村保安“六位一体”的村级综治组织。目前,全市2460个行政村(居),均设立了村居(社区)综
治办,工作人员共计7840人,村居(社区)治保调委会人员6897人。大力推进民警保安“五驻”和司
法行政协理员工作机制,全市驻村保安人数达到2962人,90%的村居配备了司法行政协理员,共2432人,
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0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
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枣庄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司法
部长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等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在全国、全省加以推广。

【宣传调研工作】 3月份,全市开展了综治暨“平安枣庄”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建设平安
枣庄,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组织大型上街宣传活动。期间,共设立宣传站点190个,组织流动
宣传车84辆,喷涂永久性标语2700余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余万份,大张旗鼓地进行集中宣传,营
造出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强大舆论氛围。为充分展示广大政法干警精神风貌,
枣庄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会同枣庄市广播电视台,对2010年初评选的“感动枣庄十佳政法人物”在
枣庄电视台进行集中宣传。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市民热线·法制版》节目,
累计组织2700名(次)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律师公证人员,走进电台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
线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涉法问题。全年播出1008期,接听群众热线
电话7900多个,来信来访3800余人(次),答复率达97%以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在广播、
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和专题节目,同时,以枣庄政法网为主平台,加强网络等新兴媒
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去年,全市共向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投寄新闻稿件2600余
篇,被采用194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60余篇,被省部级新闻媒体采用1800余篇。市、区
(市)两级共编发政法、综治简报400余期,中央政法委(综治办)《政法动态》《综治工作专报》
和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山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山东政法》简报转发枣庄市经验材料累计达26
份。以“法治枣庄”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
律进校园”和“法律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各村(居)普遍建立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一条
街,利用法制教育中心、党校、农村法制夜校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
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普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共
聘请法制副校长1700余名,覆盖面达到了100%。
(宋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