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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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市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
府依法行政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决定》和《意见》),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贴紧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服务,着眼大局,扎实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取得新成绩,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推进统筹协调。以贯彻国务院《决定》、《意见》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
会议精神为重点,积极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2月份,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围绕市
委、 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对服务科学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印发了
《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形势发展的要求,从7个方面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
任务。强化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细化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
度。按照《纲要》的要求,督促各区(市)和市政府各部门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
行政工作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
政府决策行为的规范,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
36项重大决策及时提出审查建议,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强化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力
度。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规定,起草了《2010年度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就
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多次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
力求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实绩,以考核为手段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
作上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围绕纪念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6周
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成就,营造了良好的舆论
氛围。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对2009年未更换山东省IC卡行政执
法证的部分执法人员,重新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班46期,培训执法人员2718名。在
此基础上,办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2476个,并建立了电子档案和数据库,明确了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
格,确保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落实。

【加强制度建设】 在制度建设中,注重政府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影响
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切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
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市法制办审查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出台21件,办理省政府、市人大转交
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10件。
一是突出围绕中心。坚持政府立法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台了《枣庄市棚户区
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工作指导意见》《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
理办法》等文件,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二是注重以人为本。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作为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他们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了《枣庄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枣
庄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文件,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三是坚持效能原
则。及时反馈立法建议,如办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刑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等
10件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都结合枣庄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受到省、市
人大的充分肯定。四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根据省、市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对
建市以来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00余件,经审查继续有效238
件,废止35件,修改19件,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在全市推行了行政
执法责任制,开展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工作,确定执法主体资格90个,执行
的法律、法规、规章共1507部,确认行政执法职权7663项。56个部门公布了行政执法依据,54个部门完
成了执法职权分解和监督考核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二是开展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加大了对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研究,积极开展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执法、文明
执法等方面向纵深推进。坚持在行政执法统一管理、监督的前提下,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
建制镇延伸。五区一市都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向独立矿区和重点镇
进行延伸,开辟了行政管理新途径。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
必纠的原则,加强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地向省政府进
行备案。审查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1件,其中,区(市)政府26件,市政府
部门15件。建立了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认
真纠正“红头文件”中的越位、错位问题,确保了政令畅通。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组织
了全市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检查。配合水利局、执法局、审批中心、监
察局等部门开展了城市管理、审批制度改革、水利执法、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
查,检查执法部门83个,执法现场217处。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全市四五依法行政5年规划实施情况
检查工作,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认真开展复议应诉】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76件,其中,市法制办代
市政府接受复议申请42件,受理31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
着力点,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管理、审查和归档等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有案必受。在办案过程
中,注重运用协调、和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相互理解和信任。在市政府作出决定的
2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有20件通过调解结案,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既化解了矛盾,又维
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市法制办代市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5件。对办理的每起应
诉案件,都能精心准备,认真调查取证,积极参加应诉。撰写答辩状、代理词69份,代表市长到省高
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和区(市)基层法院出庭应诉93次,维护了政府形象。三是积极办理涉法性事务。
市法制办在处理矛盾纠纷、重大决策、企业改制及其他涉法事务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服务。全
年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合同审查16份,提出供领导决策参考的法律意见120条,处理各类涉法纠
纷42件,参与研究拆迁调解听证会等协调会36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或法律咨询162起,这些法律事务
涉及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要决策、国企改革、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如依法审查青岛北方投资有限公
司与市政府经济纠纷案件等,市法制办提出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采纳,为政府涉法事
务的办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王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