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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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市老龄办被全国老龄委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市老龄办主任杜桂亮被
全国老龄委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市老年学学会被评为全国老年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5
月26日,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莅临枣庄调研,对枣庄的老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空巢老年人关爱工程】 2010年,市老龄委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根据空巢老年人逐年增多、
日常生活多有不便的实际情况,决定将“空巢老年人关爱工程”作为2010年“老年人关怀工程”的主
题工程,集中精力解决空巢老年人的日常难题。工程主要工作有:为20名行动不便的特困空巢老年人
赠送轮椅; 新组建100支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为1000名困难空巢老年人赠送爱心呼叫器;集中帮扶
1000户特困空巢老年人;为2万名困难空巢老年人免费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10年10月,“空
巢老年人关爱工程”已顺利完成,惠及全市4万余名空巢老年人。自2007年枣庄市实施“老年人关怀工
程”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390余万元,救助和帮扶了8.6万名老年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
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老年人关怀工程”已成为全市具有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品牌形象、精品
工程。

【养老保障工作】 2010年,各级普遍采取把老龄工作列入目标考评、开展不定期督查、提请人大政
协视察等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优待和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在省、市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的
基础上,各区(市)均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至150元,并将区(市)级
财政发放高龄补贴的范围扩大到90岁以上老年人。各级积极推动实施农村集体发放养老补贴制度。乡
镇(街道)、村居对老年人优待照顾逐步提高标准,降低年龄段,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全市共有43个
乡镇(街道)将长寿补贴金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47%的村居发放了养老补贴。市、
区(市)两级共同努力对1500余户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实行重点救助。区、乡财政共拿出700余万
元资金,免除了13万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和69岁以下列入低保范围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减免了24万余
名60~69岁老年人50%的参合费用。各级政府投入资金的增加、减免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全市
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枣庄市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市级医院为龙
头、区级医院为枢纽、乡镇(街道)卫生院为保障、村卫生室为基础、社区医疗服务站(点)为补充
的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机构网络,并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
工作,为广大老年人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奠定了基础。稳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按照省里的部署,
结合枣庄实际,动员和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采取单位赠送、企业赞助、儿女购买等形式,为老年人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全市投保金额达126.5万余元,有10.8万老年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老年人构筑了又一道健康保障安全网。枣庄工作成绩突出,此项工作被省老龄办评为二等奖。另外,
经积极争取,枣庄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又出新规,自2010年10月1日起,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年
龄从70岁以上放宽至65岁以上(64岁以下老年人半价乘坐),线路扩大到市内的所有使用同诚卡的公
交线路及BRT快速公交。公交优惠新规的实施,使老年人享受到了“快、准、捷、廉”的优质服务,
得到了全市老年人的热烈拥护和广泛好评。

【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落实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年”活动安排,3月份,市老龄委印发了《关
于2010年市级奖励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奖励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条件。为促
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市里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择优扶
持。市中区晓青老年公寓,通过检查验收,被省财政厅、省老龄办确定为省级财政扶持的养老服务机
构,扶持资金20万元;继市中区晓青老年公寓、峄城区福乐园托老中心两个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受到奖
励扶持之后,市中区民族公寓被市老龄委确定为2010年市级扶持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了3万元奖励扶
持。全市共有老年人住养机构373个,床位19031张。其中,乡镇敬老院60家,床位14714张,“五保”
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2%以上;老年公寓(托老所)149个,床位2400多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6家,
床位数达到1917张,养老服务机构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市中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
单位”。

【基层老龄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市级规范化村居的验收工作。4月下旬,市老龄办分成两个检查验
收组,在对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进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佳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和110
个“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并下发了《通报》、制作了牌匾、实施了奖励,有力地调动了基层
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市中区创建“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
的数量已达村居总数的25.6%。全市“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已达203个。二是继续实施了目标考
评。 在总结2009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根据《枣庄市2010年度老龄工作要点》 ,制订了
《2010年度区(市) 老龄工作目标考评表》 , 考评表客观细化、操作性强、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2010年12月中旬,市老龄办组织各区(市)老龄办主任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对圆满完成2010年度老
龄工作目标的区(市)给予了通报奖励,峄城区连续三年获得目标考评第一名。全市形成市考区、区
考乡、乡考村,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基层老龄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

【老龄宣传调研】 2010年,枣庄市老龄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老龄信息工作,被省老龄
办评为一等奖,老龄宣传工作被评为二等奖,滕州市老龄信息工作被评为突出奖;《枣庄市老年人生
活状况调查报告》被省老龄办、省老年学学会评为一等奖。一是依托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围绕老龄
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报道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先
进经验和各类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宣传信息工作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2010年,全市老龄系统
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及信息1060篇(条),比2009年增加了45%。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月”
活动。2010年10月是全国设立的首个“敬老月”,重阳节前夕,枣庄市召开了庆祝老人节暨模范老人
事迹报告会,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陈兆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敬老月”期间,全市老龄系统
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市政大厦电子显示屏连续3天滚动播放老龄宣传标语;市级报纸、电台、电
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敬老月”开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集中报道;各区(市)政府驻地、主要
交通道路、中小学校、街道社区、公园、广场都悬挂了庆祝标语和宣传挂图;各乡镇(街道)、涉老
部门普遍设立了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单,全市上下形成了
敬老爱助老的浓厚氛围。三是筹建开通了枣庄老龄网站。为扩大枣庄市老龄工作的对外宣传,加强政
府、社会各界与老年人的沟通,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经过3个多月的精心筹备和
调试,枣庄市老年人的第一个网站——枣庄老龄网(枣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于2011年1月
1日正式开通。“枣庄老龄网”开设了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基层老龄、政策法规、权利保障、为老
服务、银龄风采、健康生活八大版块,成为广大老年朋友及老龄工作者了解老龄政务信息、查询政策
法规的重要窗口,也成为了获得生活、娱乐、养生、保健等方面知识的便捷通道。网站的开通,标志
着枣庄市老龄工作已经进入全方位的信息网络化时代,老龄宣传工作增加了新阵地,老年文化生活增
添了新载体。

【老年文体活动】 2010年5月24至26日,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会议在滕州召开,国家体育总局、全国
老龄办、中国老年体协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等各行业老年体协
主席或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了全国老年人健身展示大会及“滕州杯”健身秧歌交流活动
开幕式。9月30日、10月17日,滕州市分两个阶段组织举办了全国中老年骑游活动,来自北京、河北等
省(市、自治区)及省内各市的700余名中老年骑游爱好者,兴致勃勃地游览了微山湖湿地、台儿庄
古城、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冠世榴园等景区。在全省老年人才艺大赛中,枣庄市选送的三个节目分获
舞蹈类一等奖和戏曲曲艺类两个二等奖,市老龄办获优秀组织奖。在“银龄之家”建设方面,经市老
龄办推荐,市中区东各塔埠村、薛城区铁佛村、峄城区大官庄村通过了省老龄办的检查验收,每个老
年人活动中心获得资助金8000元。为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联合枣庄康辉旅行社推出了“夕阳
红——长沙、韶山、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珠海九日游”活动。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活动开展有序,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积极组织“十佳敬老企业”、“孝亲敬老之星”、“敬老好
文章”评选推荐工作。在全省模范老人评选中,枣庄市推选的9位老人被评为“山东省模范老人”,
韦宗峰荣膺“山东省十大感动齐鲁老人”。台儿庄区创新开展的老年人来料加工致富项目活动,开辟
了围绕中心、积极组织农村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受到省老龄办的充分肯定。
(朱宗顺 闫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