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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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工作】 2010年,枣庄市先后遭受了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较往年较轻,以旱灾和汛期风灾为主。全市受灾人口69.8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1985公顷,成
灾面积14622公顷,倒塌房屋14间,损坏房屋1275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2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
经济损失5312万元。面对灾情,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措
施,确保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通过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市共投入1390万元的救灾款物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其中争取省级520万元,市级安排100万,区级投
入770余万元),安排口粮救济款200余万元,安排救济粮1403吨;救济衣被1.54万人,安排衣被救济款
49万元,救济衣被1万件;救济伤病1.64万人,安排治病救济款430余万元;恢复居民住房68间,有效地
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枣庄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领
导。2010年10月下旬,组织全市81名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并开展了认证资格考试,
对合格者颁发国家灾害信息员职业五级证书,着力打造了枣庄市城乡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的职业化进
程。

【城乡低保工作】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0〕8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
到2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并在全市大力开展了提标扩面工作,
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截至12月底,全市
城市低保对象5.7万人,保障率4.27%,居全省第一;农村低保对象11.5万人,保障率4.54%,达到省内
同类市水平。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92亿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5元、农村低保
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75元。

【五保供养工作】 全市有19359名五保老人,其中13810人入住敬老院,分散供养5549人,集中供养率
为71%,全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800余万元。全市共有乡镇敬老院60处,其中有29处是省一级敬
老院,敬老院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加强对乡镇敬老院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配好、配硬院长和
工作人员,基本达到了知识化、年轻化。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也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抓好院民
的“衣、食、住、医、葬”等各个环节具体政策的落实,确保了院民的各项权益。为切实抓好分散供
养工作,更好地服务分散供养人员,区(市)、乡镇民政部门及村委会指定专人定期巡回检查,及时
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 枣庄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建制,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民政部门设支出专
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010年,全市共投入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219万元,共救助11203人;农
村医疗救助金1337万元,共救助29724人。继续开展为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活动,
对145名患儿进行了筛查,将其中符合手术条件的94名患儿送到定点医院治疗。此项工作自2008年以来,
已治愈245名患儿,为患儿家庭免除600多万元医疗费用。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632人次。
建立了贫困大学生救助制度,在全市实施了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确保了贫困家庭中
考上大学的子女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全市共救助贫困大学新生493名,每人救助4000元,累计发放救
助资金197万元。

【社区建设工作】 城市社区建设深入发展,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520万元,集中解决了社区办公和
服务用房问题,社区居委会用房空白点基本消除。全市375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平均建筑面积512
平方米,其中319个达到省政府要求的标准。继续对社区进行市级财政直补,用于社区居委会成员的
生活补贴和社会基本保险金的缴付,并按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万元核拨社区工作经费,极大调动了社
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共建成三级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175个,社
区卫生站(室)165个,社区警务室188个,社区图书室186个,社区社会保障站102个,各级社区服务网
点1000多家,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网络。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市、区(市)、乡(镇)
三级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全部完成, 按照“多村一社区” 为主的建设模式,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
160个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全市现已运行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9个,服务用房平均面积达570
平方米,覆盖行政村1230个,58%的行政村达到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全覆盖。村级自治组织工作运行机
制进一步规范,895个行政村重新修订完善了村级工作制度,679个行政村重新规范了村级财务制度。
认真开展村务公开“难点村”治理工作,全市19个“难点村”全部得到根治并彻底好转。

【双拥工作】 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年走访慰问驻军款物折合
人民币300余万元,举行座谈会、茶话会、军民联欢会、电影晚会200多场次,开通拥军车300辆。在创
双拥城期间,通过播放双拥专题片,印发双拥宣传资料,设置户外大型双拥固定标语牌、路牌、灯箱
广告、展板、过路横幅以及“军人免费”、“烈属、残疾军人优先”等标志牌,形成了立体交叉式双
拥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双拥舆论氛围。枣庄市双拥创城工作得到省检查组高度评价,顺利通过初
检。

【优待抚恤工作】 足额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全市共发放各类抚恤金、 定期定量补助金
5722.0447万元,优待金1082.068万元,投入自然增长机制资金45.755万元。搭建优抚住房保障体系,17
名优抚对象享受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优先优惠政策。采取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扶持的
办法,投入资金465.51万元,为585户优抚对象新建房屋672间,修缮房屋1084间。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保
障制度,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帮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
合” 缴费共计355万元,发放门诊费、住院费、大病救助等各类医疗补助902万元,优抚医疗报销额达
1533万元。5月份,康复医疗综合服务大楼完成装修,18名精神病退伍军人入住病房。7月上旬,市荣
军康复医院联合市立二院,在全市开展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大普查活动,全面摸清有关人员底数,建
立健全康复医疗档案,将价值近2万元的康复药物送到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家中。依托区(市)中心
敬老院推进光荣院建设,全市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全面做好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赴
省民政厅所属荣军医院轮休工作,安排专人专车护送,共组织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赴省荣军总医院、
泰安荣军医院康复疗养。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了零散烈士纪念设
施集中迁葬管理工作。

【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工作】 201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308人, 其中需留城安置的1358人。本着
“鼓励先进、区别对待、积极稳妥”的原则,对转业士官133人、荣立二等功的5人、因战因公致残被
评定为5至8级残疾的13人实行了重点安置。组织810名退役士兵进行了车工、电工等专业培训。鼓励退
役士兵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61%。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军人接待站建设达
到二级军用饮食供应站标准并正式启用,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2010年,全市福利彩票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
3.75亿元,增幅达到40%,销量居全省第九位,增幅居全省第四位,市内市场占有份额70%,为枣庄市
筹集福彩公益金3600余万元。 电脑彩票在上年增长的基础上, 保持持续迅猛的发展势头, 全年销售
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3%;中福在线即开票试点成功,销量稳步增长,年销售7210万元,在全省销
售居前列;刮刮乐即开票增长明显,全市共销售刮刮乐4300万元,同比增长53%,销量居全省第十位;
开乐彩销售375万元,电话投注40万元。结合打造枣庄城市名片,于5月15日成功举行了“天下第一庄”
彩票首发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副主任于文俊、山东省福彩中心副主任尹成历和枣庄市人大、
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莅临祝贺,并为“天下第一庄”彩票揭牌。

【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推进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设计床位406张的市儿童福利院和设计床位
120张的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经建成。有3个区建成了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其它区(市)也
已完成立项、土地征用等手续,即将开工建设。筹备召开了首届枣庄慈善大会,扩大了慈善事业的社
会影响力和号召力。接收支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捐款225万元,并全部上缴省慈善总会。接收向甘肃
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18万元。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接收捐款1859万元。
推行企业“留本付息、合同捐赠”的新型募捐形式,设立慈善认捐基金2100万元,接收中国太平洋保
险公司定向捐赠款200万元。支出1142万元组织实施了扶贫、帮困、助残、助学、扶老等救助项目,收
到良好社会效果。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市及各区(市)都依托民
政部门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方式,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319个,其
中临时党组织116个,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率扩大到22.1%。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
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枣庄先锋活动,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委、市政
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团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意见》,从制度上规范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
兼职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收费和“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促进了社会组织
健康发展。

【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加强边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在区(市)、
乡(镇)两级全面落实,完成了5条197公里县级边界线的联检任务,倡导相邻的市与市、县(市、区)
与县(市、区)、乡镇(街办)与乡镇(街办)、村与村签订并履行了睦邻友好协议书。继续推进地
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地名网站得到了更新完善。加强婚姻登记规范
化建设,市及五区一市7个婚姻登记处均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标准,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献突出单位,枣庄高新区婚姻登记处经省民政厅批准正式启用。全
年共办理涉外婚姻登记24对、国内居民结婚登记40441对、离婚登记4952对,补发结婚登记证7324份,
补发离婚登记证124份,出具婚姻关系记录证明信13738份,登记合格率为100%。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
记80例,继续按照民政部等五部委有关通知精神解决好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实现弃婴收养由
社会送养向福利机构集中送养的转变。加大殡改力度,火化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开展了“殡葬优
质服务月”活动和殡葬改革示范活动,为群众清明节出行祭扫提供服务保障,滕州市率先实施了殡葬
惠民政策。市民政局和滕州市民政局成立了殡葬礼仪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殡仪服务水平。
(邢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