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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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2010年,枣庄市年初总人口386.7万人,年末总人口391.0万人,年增加人口4.3万人;全
市出生人口41775人,人口出生率10.74‰;死亡人口21338人,死亡率5.49‰;自然增长人口20437人,自
然增长率5.25‰。
计划生育
【概况】 2010年,枣庄市各级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不动摇,抓重点、攻难点,抓基层、
打基础,重民生、强服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落实
村(居)计生专职主任待遇、实施“十百千”工程、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打击“两非”行为、推
行利益导向“两免一优”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全面完成了省下达枣庄市的各项人口计生责任目
标,获得全省人口目标考核一等奖。

【领导保障】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
体规划,纳入重大事项督查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并认真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
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对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对13个乡镇(街道)
给予了通报批评,并纳入重点帮促范围。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
安排部署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及时调度了解情况,并对人
口计生工作专门做出批示要求,为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市人大组织了村(居)计生专职主任待
遇落实情况专题视察,市政协开展了计生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促进了人口计生政策措施的落
实。各区(市)党委、政府都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出台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了人口目标责任
制的落实。

【综合治理】 各相关部门坚持人口计生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计生
管理服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提拔任用中,严格执行
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公安、卫生、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通报制度;纪检、监察、卫生、
药监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综治、工商、住建等部门,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
务;财政、国资、经信等部门,认真解决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问题;各级党校,将人口计生工作
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对独生子女考生给予加分照顾;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宣传教育】 各级各相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媒体宣传、部门宣传、阵地宣传、主题宣传,营造了有
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市电台、市电视台播出《人口之声》、《人口视窗》专题栏目24
期,《枣庄日报》刊发《人口与计生周刊》26期,刊发区(市)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局长专题文章28
篇。全市各级大力加强村(居)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更新计生宣传一条街2612条,制作固定永久性墙
标路标30710幅,计生公益广告牌、展板、灯箱9.28万个;整建人口文化大院2067个,人口学校2309个,
计生文化书屋1757个。

【遏制违法生育反弹】 坚持把查体服务作为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关口,制发了《枣庄市计划生育
查体服务工作规范》,把生殖保健、宣传咨询、信息核查、利益导向等融入查体服务全过程。引进身
份证识别和虹膜信息识别系统,开发育龄妇女查体服务软件,提高了查体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查体责
任追究制度,实行“三方四人”签字,并对查体质量进行复查和责任倒追,保证了查体工作质量。全
市共开展免费查体服务及生殖健康检查344.3万人次。把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制定奖励政策,提高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坚持市级指导、区级主导、分级分类落实,建立数据分析、
监控预警、质量核查制度,对查体服务和“四术”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及时发现和
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查体服务督导组,随机抽取乡镇(街道)、村(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督促整改。将育龄妇女查体服务到位率、违法生育倒查处理到位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等指标,
纳入人口责任目标考核,引导各级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控制,不断提高计生工作质量。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调整充实市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综合治
理职责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纳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考核范围。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执
法等制度, 定期召开调度会议, 通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任务,指导措施落实。采取市、区、乡镇
(街道)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的B超使用、违规药品销售情况,进
行清理检查。采取有奖举报、明查暗访、案件倒查等办法,深挖“两非”线索,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
的及时立案调查,对典型案例实行联合办案,对查实的“两非”案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给予严
肃处理。全市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22起,处理处罚相关公职人员18名,其中刑事拘留10人,取消
生育资格190人, 查处假手术、 假证明、输卵管吻合术等案件98起,没收B超机5台,没收流引产药物
430盒,行政罚款92.17万元。

【利益导向】 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机制,让广大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打造民生计生、和谐计
生。全市共奖励晚婚晚育家庭23931个,奖励推迟生育家庭2707个,发放奖励金214.95万元。共兑现独
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542.356万元,兑现率达到100%,共向3214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励扶助
金220.275万元,共向131名符合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11.24万元。市直单位下岗失业人
员(领取失业金或生活保障金)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的347人;市财政局列支专项资金41640
元,依法兑现了市直单位下岗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依法兑现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费439人,资金26340元。市财政拨付210余万元,依法兑现市直破产终结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
次性养老补助325人。

【基层基础工作】 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主线,着眼夯实农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定
代表人计生责任制“三块基石”,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推动各项任务
措施落实到基层。 出台《关于全面规范深化计划生育村(居) 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
“六化”工作模式,即章程合同民意化、监督落实制度化、责任追究程序化、合同争议仲裁化、奖惩
兑现公开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在推行村(居)民自治过程中,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三项
工作重点”,即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签订合同、奖惩兑现、公开监督,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男女平等、
强化集体经济内部利益导向。以上措施,提升了村(居)自治水平,增强了群众自治能力。全市2110
个行政村,全部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群众自治合同签订率达到95.6%。出台《关于实施
“十百千”工程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举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和群众自治培训班,计划利用5
年时间(2010~2014年),每年在全市滚动实施10个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提升工程、100个示范村
(居)创建工程和1000户计生贫困家庭帮扶救助工程。市政府把“十百千”工程作为100件惠民实事之
一,列入调度督导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投入164万元,区(市)、乡镇(街
道)两级落实配套资金,用于乡村计生服务站(室)和宣传阵地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计
生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级计生专职主任的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监督约
束和保障激励等内容,并在全省率先规定村级计生专职主任享受村(居)支部书记工资待遇的80%。
结合新农保制度的实施,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为所有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办理
养老保险,推进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保护和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计生技术服务】 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21处,添置技术服务设备218台(套),
总投入规模达3036万元,初步实现了区乡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查体服务信
息系统,完善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电子档案,实现了身份识别、在线查体监控、数据汇总分析等查体
管理服务功能。全市共举办市、区、乡三级技术服务专题培训班46期,参训人员22714人次。开展全市
技术服务人员练兵比武活动,比武项目包括输卵管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和基础护理技
能操作,共有59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推选省级技术服务能手2人,评选表彰市级技术服务能手10人。全
市计生技术人员591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586人,占99.2%;中级以上职称169人;具
有医学执业资格423人。全市免费查体服务共157.4万人次,试纸查孕19.5万人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60
万人次。全市共开展孕前优生检测4.97万人次,术后随访服务27.2万人次,上门咨询11.6万人次,门诊
咨询10.4万人次,遗传病高危家庭和病残儿再生育家庭监护率达到了100%。
(周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