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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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9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枣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依托,积
极开展食品综合监管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区(市)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
具体、责任到人,从而夯实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
一、认真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成立打击违法添加非食
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枣庄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
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分别从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
餐饮消费、进出品检验检疫等5个环节进行了整治。
二、认真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3月25日~4月30日,在全市范围
内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10人(次),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74
家(次),责令限期办证企业20家,查封10家,关停6家,依法取缔1家。检查销售单位410家(次),
责令整改59家,依法取缔14家,没收不合格桶装饮用水860桶。立查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桶装饮用
水案件6起。有效规范了桶装饮用水生产环节,净化了流通市场,保证了安全消费,得到了社会各界
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支持。
三、全力做好问题奶粉赔偿工作。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按照省政
府要求,全市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并制定下发《关于尽快完成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区(市)、有关部门尽快完成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2009年3月18日,此项工作基本结束,赔
偿金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共计赔偿患儿数为1219人,发放金额共计263.4万元,全市没有出现不稳定现
象。
四、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十一运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制定了《枣庄
市十一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十一运食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
行。全系统积极行动起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狠抓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比赛专用药械检验检测,
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和“网格化”管理,对全市所有生产、批发蛋白同化制剂和肽
类激素的药品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对
辖区内“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清真食品供应的监督检查力度,并认真做好十一运动物源性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十一运期间没发生任何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从而有效保障全运期间食品安全。枣
庄市被评为全运会优秀赛区,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五、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等整治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五一、十一、中秋等
节日期间,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米、面、油、酒等重点产品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
展重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彻底纠正。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使整治成
果得到巩固。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开展了主题为“食品安全,健康和谐”的大型宣
传活动,聘请省专家现场授课。宣传周活动历时7天。制作宣传展板19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
宣传周期间还充分利用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将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营造
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全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药品市场监管】 对涉药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全市药品市场。结合全市药械市场实际,持
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2009年,全系统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了查处假药“特效筋骨康”,吉
林一心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降糖类药品、香丹注射液,贵州黔峰生物制品生产的人血白蛋白、
仿冒拜唐苹、假冒云南白药膏等专项检查;计划生育药具专项检查;制造邮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非
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打击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
员7246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521家(次),查处各类药械违法案件809起,涉嫌违法
货值金额157.06万元,罚没款合计486.76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抓捕犯罪嫌疑人7人。先后查
处了满某邮售假药系列大案、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购
进药品案等多起大要案,有力地遏制了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药品检验对药品稽查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步入良性循环。2009年,全市各级药
监部门和药检所坚持日常稽查和监督抽验相结合,充分发挥药品检验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
用,药品快速鉴别检验方法进一步推广,强化了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全市共完成药品抽验1176批次,
出具检验报告1082份,不合格199批,不合格率18.39%。配合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对定点医院的专
用药品进行了专项抽验。

【基础监管工作】 一、着力做好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杜绝药品生产质
量隐患。印发了《枣庄市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实施方案》,做好了驻厂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召开
了由有关企业参加的约谈会议,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进行单独约谈,取得了较好效果。实施药品生产质
量受权人制度。制定了《枣庄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规定(试行)》,为全市6家药品生产
企业建立了质量受权人档案。加强对质量受权人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政策水平、质量风险意识和
履行职责的能力,定期对质量受权人监督考核。强化和延伸了对药品生产企业按核查后的工艺和处方
生产的监管。严把GMP认证初审关,使全市4家药品生产企业在国家药监总局和省药监局药品GMP认
证检查工作中都通过了检查验收。加强了医院制剂和制剂品种再注册工作,全市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
再注册(换发批准文号)工作全面完成。继续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年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
应病例报告3000余份、新的严重的220份;培训了6次,约400人次。
二、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开展了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药品回购行为、药品分类管理、
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药品虚假广告等多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对北京长城制药厂利脑心片等在枣
庄电视台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了跟踪监测,并及时通报市工商局,按程序作出了对利脑心片等药品暂
停在枣庄市销售的决定,责令有关企业在原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全年共移送违法药品广告12件。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
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继续开展药品购销行为专项检查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购销行为专
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清查超方式、超范围、挂靠、走空票、体外循环、出租出借许可证等流通
环节的违法行为。在全市涉药单位开展了药品购进记录凭证式管理工作,并连续对全市药品批发销售
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和GSP跟踪管理。据统计,2009年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340人次,检查生产、
经营、使用单位2644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98起,制售假药案件6起,涉案标值1.386万元,取缔无证经
营5户。维护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器械广告的管理工作,按时调度监测报表,
全年共对9家报纸、7家电视台监测1368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上报省药品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030例,报告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了医
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5次大的抽样任务。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
方面,制定了《枣庄市2009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枣庄市2009年度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信用评级计划》。强化对重点产品和突发事件的专项检查,分别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
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全市2009年共出动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人员36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医疗单位1612家,查处各类案件4件,罚款共计0.57
万元,责令整改单位149家。
(孙守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