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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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枣庄仲裁委员会不断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新设发展联络科,新进工作人员4名,
其中通过公务员招考录用3名。组织选考领导干部10名。设有综合科、仲裁一科、仲裁二科、发展联
络科4个科室,构筑了仲裁大发展的组织格局。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以省、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
心工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转变仲裁发展方式,创新仲裁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仲裁制度,狠抓办案
质量效率,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仲裁的服务保障作用日益显著。

【仲裁宣传工作】 按照“发展枣庄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
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仲裁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的影响力宣传仲裁法
律制度,通过典型案例、传经送宝、律师说法等形式宣传仲裁;同时积极走访、回访企业,宣传、推
广仲裁法律制度。联合市工商局、滕州市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走访40余家规模企业,查看合同1000余
份,其中帮助企业规范合同70多份。在枣庄日报、滕州日报、枣庄电台等多家报纸、刊物及广播上累
计刊登宣传信息10余篇,5篇仲裁信息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市机关工委采用。重视加强了仲裁信息
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枣庄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仲裁工作机构设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仲裁动态等,
建立了广大市民了解仲裁的平台。抓住时机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枣庄房地产、汽车
展览会等活动,宣传仲裁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近3000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场次,仲裁宣传教育
达3000余人次。突出重点及时宣传。积极借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约束力,深入有关企业和相关行
业讲授仲裁法,积极向有关行业推荐用仲裁手段解决纠纷。

【仲裁业务工作】 2009年, 枣庄仲裁委员会共受理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10件,涉案标的额达
1.3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仲裁案件受案数量、涉案标的额分别较2008年增长38%、8
%。案件类型涉及到市场经济各个主要领域,共包括普通买卖、房屋买卖、金融借贷、保险、民间借
款、建筑施工、合作开发、加工承揽、租赁、委托等20余类合同及侵犯财产权益纠纷。秘书处联合市
保险行业协会、市司法鉴定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等行业协会和单位分别设立保险、医疗、工商、
金融等纠纷调解中心等仲裁外办机构,经过一年多的运转,合作双赢初步显现了成效,特别是金融、
保险2个调解中心运行良好。
2009年,枣庄仲裁委围绕公正、快捷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公正办案,突出
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了以下几个
方面:一是严把组庭关。注重组庭环节,组好每个庭,指定优秀独任仲裁员和首席仲裁员,确保案件
审理活动的公正和高效。二是注重与仲裁员就新的仲裁理念和仲裁办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的交流
和沟通,落实庭前准备制度,强调庭审工作的计划性,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
地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三是办案中始终强调和谐办案,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努力提高仲
裁案件的“三率”,即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及自动履行率。坚持庭内审理和庭外调解相结合,
认真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着力强化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仲裁案
件的咨询指导和仲裁制度建设的指导作用,对大案、疑难案件,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全面阅卷,保证案
件审理方向不会出现偏差。全年共审结仲裁案件199件,审结案件中当事人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或申请不予执行冲裁裁决书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1件,裁定撤销0件,撤销率为0,充分说明冲裁
案件公平公正。
(侯钦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