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6&rec=54&run=13

【监狱劳教工作】 2009年,监狱劳教单位一手抓监管教育,一手抓生产经营,大力加强与驻狱武警
的“三共”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水平。截至2009年底,枣庄
监狱实现连续8年11个月无监管安全事故,连续6年9个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劳教所实现连续12
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创枣庄市监狱劳教史上最长监管和生产安全周期。9月,金庄生建煤矿作为全省
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企业代表接受了省委常委、王军民副省长的视察指导;11月,枣庄监狱监管设施
和勤务改革“四防”一体化工作的典型经验被誉为“枣庄模式”在全国推广。同时,监狱劳教单位认
真落实“首要标准”,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监狱教育改
造工作会议和全省劳教工作会议精神,试点推行5+1+1教育改造新模式,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感
恩教育和黄丝带帮教工作,并采取监所内培训与监所外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使80%的在押罪犯
和在教学员学到了1-2门技能,为重新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罪犯劳教
人员改好率达98%以上。积极发展监狱劳教经济,通过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和营销,经济运行
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造利税1亿多元,入股运河古城建设7000万元,金
庄煤矿生产原煤50万吨,实现利税8096万元,上交市财政3850万元;市劳教所2009年完成劳务创收200
余万元,同比增长9%,为枣庄市城市转型和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了“法治枣庄”创建活动,基本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联
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法治城市、法治区(市)、法治乡镇(街道)
三个层面和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村居、法治社区五条主线的法治创建格局。不断拓
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
作用,采取集中宣传、设立法律咨询热线、编印法制宣传读物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
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城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性。实施了以
“每月一法、每局一员、每年一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111”工程和“两员一单”个体工商户
普法、“两市一考三帮扶”社区普法、学校法制辅导员规范化管理等普法机制创新,打造出富有枣庄
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体系。9月,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联合组织2004年以来467名市直新提任副县级
干部在枣庄职业学院进行了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注重发挥“12·4”法
制集中宣传日的带动效应,通过举办法制文艺一台戏,免费印发法制对联,举办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
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挂图等举措,营造了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办法制
讲座20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在全社会树立了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与市法
学会联合举办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研讨会暨“第一届鲁南求正论坛”,枣庄市法学研究工
作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推广了滕州市“司法所驻派出所调解室” 、市中区“三调对接”、薛城区
“110”与“148”联动联调、台儿庄区“跨省邻边”联合调处等创新做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与社会
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突出排查重点,增强了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
质量。滕州市、市中区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在医患纠纷调解、涉法涉诉信访和其他社会矛盾调处化
解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
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三
级“两会”期间,以及“全运会”、国庆60周年等特殊敏感时期,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工作
会议,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2009年,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79
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942起,调处成功6923起,成功率达98%,防止民转刑案件178起,切实维护了
全市基层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
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搞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切实把非监禁刑五类罪犯接收好、管理好、教育好,年内解除矫正的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刑释
解教人员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顺利召开了全
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圆满完成了市基协的换届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继续在
全市总结推广市中区实施“三减负、二减半、一援助”的基层法律服务惠农护农活动,滕州市在乡镇
建立农村竞标项目服务中心及山亭区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派驻法律指导员等典型做法。全市基层法律
服务所共办理各项业务10200余件,同比增长11%,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律师及公证工作】 围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认真办理经营风险评估、
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为市场主体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顺利召开了全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全市第二届公证员代表大会,成功
完成了市律协、公协的换届,进一步理顺了律师、公证员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律师系统正式成立了枣庄市律协党委,律师党建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后盾。大力加强诚信建
设,认真组织广大律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全市律师事务
所负责人暨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发挥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和驻地企事业单
位,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赴省进京上访事
件的发生。全市公证系统积极与房产、土管、金融、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
2009年,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9914件,涉及标的额23亿元,同比增长19.5%,业务收费414万元,
同比增长15%。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公证生命线工程”活动,促使公证质量明显提高,公正工作得
到社会各界好评。

【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民生中的特殊作用,扩大援助覆盖面,积极为城市
下岗职工、农村困难户提供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当前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无钱打官司的实际,改进和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
构架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服务网络,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
系统共援助弱势群体1700人次,办理各类案件1283起,为受援助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在司法鉴定监管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司法鉴定人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全年共
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963件,同比增长10.5%。同时积极开展鉴定援助活动,全年共为当事人减免各类
司法鉴定费用8万余元,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高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