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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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枣庄建设工作】 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稳准狠地打击各
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83人,起诉3003人,同比分别上升14.7%和5.6%。
其中, 批捕“涉黑”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87人,起诉
828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品行调查以及刑事和解等制度,对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尽力教育
挽救,对285名法定刑三年以下或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刑罚,且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
微犯罪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处理。坚持制度创新,试行对不起诉、不抗诉、不上呈、不批捕“四
不”案件说理制度,推行选择性量刑建议等工作创新,改进执法作风,以服务的姿态,平和的态度,
文明的语言释法说理,减少对立情绪,努力实现和谐执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3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0人,渎
职侵权犯罪35人,所办案件大要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办案质量居全省前列。围绕
推动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措施的实施,开展了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
办了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司法、行政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25件,保证了国家重点投资项目
顺利进行。围绕保护企业改革发展,突出查办了36件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部署,突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
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6人,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危害
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院作为全国市级院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
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的改革规定,强化对基层院的办案监督,
批捕13人,不捕1人。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在两级院和枣庄监
狱、滕州监狱等地建立了12个警示教育基地,受教育人数达11万余人(次);开展行业预防和个案预
防, 推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提供咨询941次,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63份;滕州市院
“深化农村土地流转中法律监督和预防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新华社《高管专供》转发,省院国家
森检察长、市委刘玉祥书记先后批示肯定。

【诉讼监督工作】 刑事诉讼监督。共依法建议执法机关移送立案39件,监督撤案3件;追捕追诉漏
犯234人,不捕不诉473人。认真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把强化对法院中止审理案件的
监督作为重点,监督恢复审理13件15人,法院已判决11件13人,使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
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9件,法院已改判、调解或发
回重审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4件,法院采纳42件;创新“民行息诉工作室”模式,对法院正确裁
判帮促息诉104件,维护了司法权威。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监狱清查事故
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检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95件146人(次),对51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
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提出了不予报请的建议,均被采纳;消除安全隐患10个,确保了监管安全。强
化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142人(次),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社会矛盾化解及“维稳”工作】 2009年,针对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的实际,开展了检察环节
全运安保、维护稳定等专项工作。建立了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机制,及时分析排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妥善做好“涉检”上访工作,开展了不稳定因素
大排查大化解和“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共排查和化解积案7件。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
推行了信访评估预警、下访巡访等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1737件(次),检察长接访168件(次),
并全部妥善处结,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服务民生】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时刻心系群众冷暖需求,努力多做好事、
多办实事、多解难事,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头。开展了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三问”活动,两级院
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近万人,收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围绕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的现实问题,依法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共批捕、起诉制售伪劣商品、非法行医等直接危害群众生命健
康安全的犯罪4人;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渎职犯罪3人。开展了服务三
农“六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严肃查处了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
等领域,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6件。深入开展“三帮两扶”主题活动。以处(科)室为
单位,帮助企业、村居(社区)、学校建章立制,优化环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扶持困难家庭脱
贫致富、 失学儿童完成学业。 全年共帮助企业32家、 村居(社区)21个、学校35所,捐款捐物价值
12.7万余元,扶持困难家庭47户、学生56人。认真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按照“有限职责、无
限服务”的要求,建立了以问询民意、诉求办理、落实反馈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共受理解决群众
诉求1800余件,法律咨询1580余件,获得了各界的广泛好评,被群众誉为“和谐线、连心线”。

【检察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以“一二三四”的总体工作思路为指引,着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上下功夫。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方面:扎实开展了“素质工程建设年”活动,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
讨、竞赛论辩、技能训练等,深化岗位练兵,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7期,培训728人(次);
开展了“枣庄、临沂两市公诉人案例对抗赛”和全系统公文写作、反渎业务素能等11场竞赛。加强了
培训设施建设,筹建了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枣庄分校。加强了司法考试辅导,全系统过线24人,创
历史新高。加强了法学理论学习研讨,举办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知名
教授举办专题讲座。加强了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新招录本科以上检察人员43名,17名干警在读法律硕
士、法学博士。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上,枣庄市获11个奖项并作典型发言,市院公诉处处长王伟被评
为“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内部监督,强抓班子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按
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从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承诺,实行干部述
职述廉,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等制度;创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两级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案件管
理中心,实现了对所有受理案件办理的全程监控;完善自侦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等制度,加强
办案动态监督;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对执行“禁酒令”、值班制度等执行情况明察暗访28次;坚持廉
政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廉政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析理活动,深刻剖析“涉检”上访
典型案例,以案明理,时刻警醒;在干警职务晋升和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在接受
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方面: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先
后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观摩庭审,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在检察文化建设方
面: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检察职业道德为根本,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核
心,以树正气、比奉献、讲团结、增效率、求发展、保一流为重点的检察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具有鲜
明枣庄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培育检察文化品牌;成功举办了庆祝建国60周年“颂祖国、唱检察”专
题文艺晚会,承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乒乓球比赛等,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检察人
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团队归属感。滕州市院“正廉容和实”五字文化理念被全省推广。
2009年,全市两级院15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奖励;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
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
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滕州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王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