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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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市民族宗教局争取协调各级帮扶资金163万元、落实到18个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
设和民生改善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扎实推进,21个场所
被评为省级和谐场所。百村帮扶和“二日游”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深入扎
实开展,成效显著。多次在关键时刻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
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明显提高。继续健全管理网络,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了民族
宗教工作规范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市民族宗教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
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组织协调工作】 针对民族宗教方面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将民
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目标责任。
市人大将关于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建议列为年度内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市政协通过专题调研和
跟踪协调,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的落实。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都把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摆上了议事日程,继续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
度。组织、统战、民族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力度,全年提拔正县级职务1人、
副县级2人,使枣庄市少数民族在职县级干部达到15人;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委、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或部门正职的达到5人。枣庄市面向社会公开推荐副县级后备干部,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
推荐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从全市8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中认真筛选推荐,经过复核审查和面试谈话,
有2人被确定为副县级后备干部, 占全市公推确定的后备干部总数的6.67%。 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和科
(室)的同志多次主动过问民族村(居)的帮扶工作,到民族村调查了解情况。市交通局把民族村基
础设施建设作为份内工作,投资27万元,帮助东古回族村解决了村内道路硬化问题。市林业局的有关
领导多次专程到民族村考察林业发展情况,年度内“戴帽”下拨了15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市航管局对
口帮扶台儿庄区小李庄回族村,年度内投资13万元建成一处肉牛养殖场。市农村信用社专门制发文件,
安排对少数民族发展养殖业的信贷扶持工作。市工商局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多次会同有关部
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促进了清真食品经营的规范化。
注意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近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
少数民族经济长足发展、生活明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民族节日、商贸往来、文化活动
等各方面,对清真餐饮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这方面的服务设施发展滞后问题逐渐突出,为此,滕
州市依托滕州民族大厦与北京正才国际餐饮集团公司协作,引进资金、人才和先进工艺,投资1000多
万元对原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1处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清真餐饮服务设施——御膳食府,
填补了枣庄市乃至周边地区多年来缺少高档清真餐饮服务设施的空白。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到来,少数民族社会养老需求与日俱增。现有社会养老设施多因布局和功
能的局限,难以满足少数民族老龄群体在民族宗教习俗方面的特殊需求。为此,市局指导市中区有关
部门支持当地少数民族人士投资300多万元,在市驻地回族社区建成1处民族老年公寓,较好地满足了
当地少数民族社会养老的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为枣庄市民族宗教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设立发展资金】 按照市人大关于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建议案和陈伟市长、赵联冠副市长的有
关批示精神,积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根据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枣
庄市财力状况,决定自2009年开始,市财政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递
增。同时,要求各区(市)结合当地少数民族实际状况,设立本级财政扶持资金。到目前,大多数区
(市)都已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区(市)两级发展资金已达到70多万元,少数民族人均35元
以上。

【助推民族经济发展】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影响,通过深入的专题调研,发现
了农副产品价格走低、食品服装类产品定单减少、农村少数民族返乡劳动力增多、城镇少数民族就业
难加剧等四个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影响突出的问题,研究并实施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帮助民族村居、
民族企业积极应对挑战,实现化危为机。先后两次组织部分民族村(居)、民族企业以及少数民族代
表人士到南方和西北地区考察,帮助他们开拓视野,了解市场,学习经验,增强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的
信心。多次深入到民族村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他们利用金融危机发生后返乡劳动力相对增加、建筑成
本相对较低的时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山亭区米山顶村投资26万元修成了一条2600米长的生产路;
台儿庄区小李庄村投资13万元,建成了一处规模化养殖场;滕州市位庄村先后投资13万元进行了清真
寺扩建改造、投资70万元进行了村庄道路硬化;东古村加快实施荒山绿化,新栽植生态树5万余棵,
同时引资100多万元建成一处农资超市。全市四家肉牛养殖合作社,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克服
困难, 稳步发展, 累计注册资金达到900万元,入户社员52户,肉牛存栏量3000余头,实现销售收入
2600多万元。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居)的资金帮扶力度。市政府及时转发了市人大、市政协关于
民族工作情况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不失时机地筛选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4个,
逐一对接了帮扶部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2009年落实到位养殖业贷款700多万元、贴息12万
元,各项帮扶资金总计到位163万元,完成了东古村道路整治、造林绿化,位庄村水利设施改造、道
路硬化,新风里社区道路硬化、危房加固等一系列少数民族民生工程,使民族村(居)的生产生活条
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了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枣庄的实际,开展了“四个一”主题
活动。一是在市、区(市)两级主流媒体发表了一组宣传稿件,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
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民族宗教常识等,这些稿件政策性强、贴近实际,引起了良好的反响。二是邀
请市政协部分委员到民族村(居)开展了一次走访调研。三是在国庆节、开斋节期间,在市驻地回族
社区举办了一次“双节”庆典。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出席典礼,并为新落成的枣庄
回族社区标志性建筑——“老枣庄街”牌坊剪彩。赵联冠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做了重要讲话。庆
典活动中,枣庄清真寺阿訇发表了以“爱国爱教、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吾尔兹演讲。四是举办了一场
民族宗教形势报告会。市委、市政府邀请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长马文艺来枣庄市作了一场关于当前
民族宗教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题报告。这个报告以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引起很好的反响。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
督促检查全市面上创建工作。制定了全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和组织领导。加强调度,严格督查各区(市)的活动进程,要求每月月底前,各区(市)要将创建活
动的实施情况上报。市《民族宗教信息》开辟了“创建迎检”专栏,报导进度,交流经验,反映问题,
推动创建迎检工作积极、有序开展。通过宣传动员、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将
创建活动逐步引向深入。全市有21个场所被评为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教育培训】 经过认真的筹备,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市、区(市)两级爱国宗教团体领
导班子成员、部分重点教职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的授课,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从理论、
政策、时事、实践和情感等五个层面与学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解决了一些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
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明确了相关的政策界限,总结交流了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
努力方向,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反映到民族宗教领域,
使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纠纷呈高发态势。对此,坚持防范与调处并举的方针,妥善处理好各种矛
盾和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大局的稳定。首先,深入贯彻国办发[2008]33号《关于严
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市范围内的车站、宾馆、饭
店、商场、出租汽车公司、医院、学校等领域和场所进行检查,宣传党的政策,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有效地防止了违反民族政策的现象发生。其次,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按照在实践中总结出
的“反应灵敏、定性准确、坚持原则、讲究方法、防患未然”的20字工作对策,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
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有效地防止了一些突发事件事态的扩大,维护了民
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