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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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2009年,枣庄市年初总人口3832380人,年末总人口3867066人,年增加人口34686人,
人口增长率9.05‰。 2009年, 全市出生人口40617人,人口出生率10.55‰;死亡人口21779人,死亡率
5.66‰;自然增长人口18838人,自然增长率4.89%。
计划生育
【概况】 2009年,枣庄市各级面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繁重任务,按照“四个坚持”(坚持党政主导、
政策支持两大工作力度不减弱;坚持多策并举、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控制违法生育、治理出生人口性
别比偏高两大重点工作不放松;坚持重心下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薄弱环节整治
两大基础工作不松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务实,着力加强队伍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两大基础建设不
怠慢)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人口计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2009考核年度(2008
年10月至2009年9月),全市共出生39806人,同比减少3232人;人口出生率10.37‰,同比降低1.02个
千分点;合法生育率89.8%,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114.2,同比降低6.8个比数。

【领导保障】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中去认识,
摆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去考虑,摆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去落实,走人口与发展
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之路。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8次专题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
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等
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
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之中,严格执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6
个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7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撤销了4个单位优质服务先进乡
镇(街道)的牌子,增强了各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定期谈话通报、实行
届期考核、建立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目标管理考核档案、召开人口形势现场分析会等制度,推动各级
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市委、市政府“两办”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和要求,有力促进了各项
工作任务的落实。

【综合治理】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提拔任用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市委宣传部、
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开展了“关注人口安全、共建和谐枣庄”集中宣传月活动。市委党校将人口计生工
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对7596名独生子女考生给予加5
分的照顾。市公安局在户口清理整顿中,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市人口计生、卫生、药
监、财政、国资、经贸、劳动保障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问
题。市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每季度通报一次户籍、孕产妇和新生儿登记、婚姻登记
等信息。市综治、公安、建设、房管等部门,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市工会、共青团、妇
联等单位,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各相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认真履行计生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
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格局。

【计生队伍建设】 按照建立一项制度(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协助下级党委、政府管理计生干部),落
实双重管理(乡镇[街道]计生办统计员、微机员等重点岗位由区(市)人口计生局配合组织部门双
重管理),打破三个界限(打破身份、地域、层级的界限,公开竞聘乡镇(街道)计生办除主任以外
的职位),遵照四项标准(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独生子女化的标准公开选聘村级计生专职
主任)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全市人口计生队伍的内部活力。
全市共有乡级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2701名,在编工作人员138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8.1%,39岁以
下的占83.2%。

【稳定低生育水平】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合法生育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指标进行
调整,要求区(市)科学合理地分解下达人口责任指标,不得层层加码,鼓励基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实事求是上报数据,认真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活动,实行签字具结制度,落实核查责任。2009
年,全市补报往年出生人口29090人,进一步澄清了人口计生工作底数。狠抓孕前管理服务,以季度
健康查体为总抓手,以落实“四术”为重点,变事后处罚超生为事前搞好孕情监测、减少意外妊娠;
采取查体任务落实到人、漏查人员限期补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调度、纳入计生村民自治等办
法,深入推进孕前管理服务。市委组织部、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
生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对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党纪政纪处理规定,
加大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处罚力度。全市共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249人,
给予党纪处分240人,其中党内警告119人,严重警告6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53人,开除党
籍6人; 政纪处分13人, 其中给予警告5人,撤职8人;党政纪双重处分4人。全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
10644.36万元。 卫生、 药监、公安、监察等7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手重拳打击
“两非”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63起,处理处罚相关公职人员37名,其
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9人;取消生育资格299人;没收B超机11台,罚金57.45万元。

【宣传教育】 《枣庄日报》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21期,电视台开办计划生育专题26期。在《人
民日报》、《大众日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主流媒体加强对枣庄人口计生工作的通讯报道。全市
共有2115篇计生新闻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各级共投入1370.8万元用于计生宣传环境和阵地建设,
建立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2544条,建立村(居)人口文化大院2067个,占行政村(居)总数的90.4%。
全市广泛开展“关注人口安全、共建和谐枣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人口计生成果展、计生文艺展演、
彩车巡回宣传、专题培训班、人口形势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人口计生工作
的浓厚氛围。 全市举办各类人口计生文艺演出500余场次, 组织各类培训班30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
120万份。全市连续五年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双十双百”创建活动,区(市)分别组织开展了“三下
乡”、“七进村”、“五进农家”、“八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涌现了一批新型生
育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基层基础】 在农村,探索建立“六化”(章程合同民意化、监督落实制度化、责任追究程序化、
合同争议仲裁化、奖惩兑现公开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引导育龄群众自我管理、
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有效地解决了计划外怀孕补救、健康查体不到站、外出躲生等问题。在城市,
着力构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小区物业、市场管理机构等有关方面的责任体系,健
全社区计生组织网络,实现社区计生管理服务全覆盖。建立“四化”(全貌划片数字化、户况显示动
态化、准租准住合同化、联合服务经常化)模式,协调公安、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人口
清理清查,实行户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救助等信息资源共享,对流动人口、下岗失业等特殊人
群落实重点跟踪服务,进一步堵塞了城市人口计生工作漏洞。对流动人口,注重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
台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责任互担、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新机制。2009年共查明3600余人的流向
和婚育问题,使流出情况不明人员数量减少到81人。

【依法行政】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紧紧围绕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依法行政“两个底线”不出问题的
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防止简单执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执法程序, 统一执法文书,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了
“五位一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信访监督)的执法监督体系,推行政务
公开,开设行风热线,不断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计划生育行政违法、
行政侵权案件逐年减少,全市连续多年无计划生育重大恶性案件发生。把信访作为反映人口计生工作
的“晴雨表”,强化措施,超前预防,及时处置,通过“一封信、一次访,调研解剖一个村”,做到
“五个不转化”(即有问题的不转化成信访,信访不转化成来访,初访不转化成重访,本地访不转化
成越级访,个体访不转化成群体访),收到了良好效果。特别是针对省反馈的信访问题,认真分析原
因,限期整改落实,及时化解矛盾。

【优质服务】 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新建、改建、扩建区乡两级计生服务
站55处,乡镇服务站基本实现了B超等重点设备的更新换代,基本达到了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布局
规范的总体要求。全市区乡计生技术人员575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565人,占98.3%;
中级以上职称136人,占23.7%;具有医学执业资格419人,占72.9%。扎实推进优质服务“三大工程”。
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网络为平台,建立健全优质服务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周到的优生优育、避孕节
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全市共开展免费查环查孕205.9万人次,随访服务28.3万人次,优生检测5.7万
人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54.2万人次;遗传病高危家庭和病残儿再生育家庭监护率达到了100%,出生
缺陷发生率降至6‰以下。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计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节育
手术质量管理监控,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全年没有发生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质量事故。深化
和拓展计生优质服务,开展“为万名妇女送健康”活动,财政投入专项经费近120万元,为1.5万名已
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及跟踪治疗服务。

【利益导向】 全市普遍实行晚婚晚育奖、独生子女奖、奖励扶助奖、特别扶助奖、女儿家庭奖、养
老补助奖“六奖同发”,社会反响良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涵盖了奖励、优待、保障扶持、社会制约4大类、22个方面、72项政策,
使广大计生家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帮扶1000户困难计生家庭活动,作为“百件
惠民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困难计生家庭的生育、生产和生活困难。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人
口计生公益金、“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等,为帮扶救助困难计生家庭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坚
持政府支持和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办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独生子女福利救助保险、计生双女
家庭养老保险,为广大计生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强化对计生女孩家庭的养老保障,枣庄市在全省率先
设立了“节育奖”(即农村终生只要一女孩家庭享受双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由财政发放不低
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夫妇双方提前享受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农村计生双女家庭,由财政
办理不低于2000元的养老保险,女方提前享受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全市共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费1813.528万元;发放“奖励扶助金”177.576万元,3024名群众受益;发放“特别扶助金”103.73万
元,320名群众受益;发放农村计生独女家庭“节育奖”247.4万元,901个家庭受益;发放农村计生双
女家庭“节育奖” 229.8万元, 2100个家庭受益;发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
541.8万元,1069名职工受益。
(周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