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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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8年1月4~8日在枣庄新城会展中心召开。370名代表出
席大会。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市长陈伟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枣庄市2007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枣庄市2007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所作
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明善所作的《枣庄市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盛昌所作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枣
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关于选举枣庄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关于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
单。大会依法选举了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枣庄市
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枣庄市出席山东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表
决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1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
开。刘玉祥、李峰分别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
会有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了拟新任职
务人员的供职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的决
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008年3月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刘玉祥、李峰分别主持
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
会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和制订情况的说明和市政府关于《枣庄市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实施纲要(草
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则》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试行)》
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查工作办法》的决
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
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的规定》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枣
庄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办法》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枣庄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个案监督暂行办法》的决定、枣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枣庄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
的暂行办法》的决定、《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枣庄市促进资
源型城市转型实施纲要》的决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5月3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李峰、孙景瑞分别主
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
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
作报告,并首次就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开始
前,与会人员向四川地震中遇难的同胞进行了默哀。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08年7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刘玉祥、李峰分别主
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贯彻情况的
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贯彻实施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情
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枣庄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
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2008年9月25~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李峰、孙景瑞分
别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
的报告》、《关于枣庄市200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
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检
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008年11月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李峰、孙景瑞分别
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六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
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
见办理工作办法(草案)》、《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2008年12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刘玉祥、李峰分别
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
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通过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
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
(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列席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范围、《枣庄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褚宏春辞去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请求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活动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法律
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围绕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常委会组织
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两官
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两院”人员断层、经费保障等问题向市委写出了报告。另外,受
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全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意见建议,督
促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省人大写出了专题执法检查报告。一年来,常委会还先后对妇女
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监狱法、民行检察、公安工作等进行了视察检查,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权
益的保障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服务科学发展。在常委会
副主任孙景瑞的带领下,内司委对社会治安、普法依法治理、监所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
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了“平安枣庄”建设的深入进行。开展了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回头看”,
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的意见建议。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政
府及其部门制定了《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等10余个殡葬改革的配套文件,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
小组,推动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围绕老龄事业发展3次开展调研,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
见建议,以调研报告的形式转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努力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经济建设方面,坚持抓住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计划、预算的审查工作,坚
持把资源型城市转型作为监督重点,大力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并通过做出决议和审议意见等形式,
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照法定程序,对枣庄市2007年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草案、 市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及报告、200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等进行了初审,并首次对审计
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并登报公示,对决议的落实积极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在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建国带领下,2008年,市人大财经委先后对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商业银行、薛城农联社等部门进行了专项工作调研。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魏建国还带领调研组,开展了资源型城市转型、财政体制改革、非税收入管理现状、节能降耗
工作、市场价格基本情况及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同时,针对枣庄当前资源面
临枯竭、城市转型迫在眉睫的现状,把资源型城市转型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政府抓住中央关于扶持资
源型城市转型的良好契机,制定了《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实施纲要》,对《纲要》进行了初审,并
建议常委会增加了议题,作出了相应决议,促进了枣庄市尽快纳入国家扶持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行列。
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重点对科技工作、卫生事业发展、防震减灾工作、体育事业、教育事业、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家谊带领下,市人大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全市
工作的大局出发,精心选择议题,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政府部门工作的难点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
不断加强监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全省目前和
今后一段时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促进人口结构更加合理,进一步提高人口质量,维护公民的合
法权益,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在枣庄市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向调研组
详细汇报了枣庄市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规范药品使用,保障广大受药人的合法权益,6月份,开展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贯彻实施情
况执法检查,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将执法检查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对节能减排、文明城市创建、人民防空事业、农村公路建设管
理养护、生态市建设《决议》落实等开展了视察检查。5月份,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家谊带领下,
常委会组织了对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10月份,积极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视察,并将省视察组反馈的意见转送市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
不断推动了工作开展。监督活动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
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节能机构队伍建设,全面加大了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
新的成效。根据常委会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视察的要求,城环委对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
视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依法推动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8月份,城环委对全市贯彻
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对全市人防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促进常委会
生态市建设《决议》落实,10月份,对生态市建设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视察,并针对
新的形势任务和制约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生态市建设年
度目标的完成。12月份,对全市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为枣庄市公路建设事业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对常委会交办的薛城永福北路环境治理和城市公厕建设两件重点建议,城环
委3次进行现场督办,加快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度,取得较好效果。认真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围绕电厂二氧化硫减排、水污染防治、绿化和林业生产、城市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主题鲜明的
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了良好氛围。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围绕林业发展、水库除险加固、信贷支农、土地流转、农业畜牧业
发展、羊庄水源地保护等内容,以增强监督实效、促进问题解决为出发点,关注弱势群体,认真开展
督查、调研和视察活动。为进一步督促《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决议》的贯彻落实,3月份,委员会在
常委会副主任魏建国的带领下,对全市林业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
议。为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开展检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
建国带领下,9月份,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信贷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枣庄
市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批转至市政府。认真开展农村土
地流转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情况的调研报告》,促进
了土地流转工作的发展。11月份,对枣庄市畜牧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枣庄市的畜牧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对王跃华等代表提出的“切实加强监测体系建设,确保
枣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王兆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岩马水库干渠进行维修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两件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督办,有力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在民族侨务外事工作方面,重点加强了对“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
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民族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08年,是市人大民侨外委新成立的开局之年。为
适应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需要,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任命了有关工作人员。
同时,两次召开全市人大民侨外工作座谈会,积极督促区(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民侨外工作机构。5
月份,在常委会副主任孙景瑞带领下,先后对台儿庄运河古镇拆迁工作、山亭火樱桃培育基地特色旅
游、甘泉寺古迹保护与周边餐饮设施规范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促进了有关问
题的解决。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瑞、徐玲带领视察组对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进行
了视察,并就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枣庄市少数民族经
济社会发展的情况,10月份,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
了较为详实的调查报告。认真督办苏伯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清真饮食业经营的建议》,促进了
全市清真饮食业的规范管理和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监督法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
任免办法》。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
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任免工作程序的要求,坚持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试和
供职报告制度,手续完备,办理及时,程序合法,运作规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
使人事任免权。200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其中任职53人,免职17
人;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3人,述职20人,供职13人,任免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党管干部与
人大依法任免的一致性,促进了政权机关的组织建设。

人大代表工作 一是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代表素质。换届后下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
初任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人大代表的初任学习培训。举办了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同志讲授了代表法及代表基本知识,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小组
和代表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履职体会。指导帮助各区(市)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重点,加强了对人
大代表初任学习培训工作的指导。密切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的培训工
作。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权奠定了
基础。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加大了重点督办代
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了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承办单位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印制了征
求意见表,调查了解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责成有关承办单位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
进行了重新办理答复。出台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进一步
规范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三是扎实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
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协助组建了1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4个省人大代表小组和35个市人
大代表小组。下发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加强了对代表小组建
设工作的督导。进一步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资源型城市转型和
重点项目建设专题调研活动。12月上旬,协调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会前集中
视察,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准备。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代表履职提
供服务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制度》,建立了代表接待
日制度。通过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确定在本届内
要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市人大代表到原选举单位述职,以加强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下发了《市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和驻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向驻枣全国、省人大代
表和全体市人大代表致信,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市人大代表中实行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坚持定
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印发了代表建
议专用邮资信封。协调市财政部门追加了代表经费预算,为代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胡学鹏 马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