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一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收
入稳步增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月平均已达1012.3元,比2007年增加102.9
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参保人员已达22.2万人,覆盖面达到41%。低保制度进一步健
全,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08元和50元,分别较上年增加40元和10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
金1.2亿元。全市投入资金3248万元,完成了14个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有29个乡镇敬老院通过了省一级院
标准认定。农村计生家庭养老奖励扶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财政兑现了186名市直破产企业退休职
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96.2万元。二是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大幅提高。自2008年1月起,
市级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岁再增加10元,所需资
金列入了市财政年度预算。五区一市及枣庄高新区均建立了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制度,所需资金都列
入了政府财政预算。普遍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其中,薛城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
元;市中区、台儿庄区分别由30元和50元提高到100元;山亭区由50元提高到80元。同时,还普遍提高
了95岁以上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其中峄城区的补贴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80元。各级还积极推动建立农
村集体发放养老补贴制度。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办)、村居也分别提高了养老补贴标准,扩
大了发放范围。全市有53个乡镇(街办)、1165个村居为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380元不等的养老补
贴,分别占乡镇(街办)、村居总数的82.8%、47.1%。2008年各级共发放养老补贴金650余万元。三是
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的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对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免除了14万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和1.8万余名69岁以下列入低保范围老
年人的参合费用,减免了12万余名60~69岁老年人50%的参合费用,累计减免参合费用320余万元,所
需资金由区(市)、乡镇(街办)财政解决。全市有31.9万名农村老年人参加了新农合,占农村老年人
总数的97.6%以上,农村老年人成为新型合作医疗受惠最大的群体。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全面实
施优先服务的基础上,自2008年1月起,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就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
号费,并在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项目上给予适当优待。其中,市中区齐村镇卫生院对入院就诊
的老年人减免10%的各项费用,峄城区阴平镇卫生院在实行优惠的基础上,还专门购买了轮椅、担架
等器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全程陪护就医。四是对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实行重点救助。市、
区(市)两级多方筹集资金130余万元,走访慰问了全市1800多位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和
部分退休老龄工作者。滕州市连续两年开展了“慈善爱心助老”活动,2008年又为300名70岁以上特困
老年人每人发放救助金300元。低保救助政策向老年人倾斜,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
病、重残、特困户及鳏寡孤独人员,视其困难程度再适当增发救助金额。对“三无”老年人,每人每
月增发30元低保金;对夫妻双方下岗且需赡养无收入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每月增发30元低保金;
在低保家庭中,因特殊情况,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未成年孙子、孙女(外孙子、孙女)的,
每月增发50元低保金。
组织开展“百千万”活动 一是为百名有听力障碍的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此项活动由市老龄
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组织,筹资30余万元,购置了150个优质数码助听器。老人节当天,市委、
市政府举行了“庆祝老人节暨为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仪式”。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为部分
老年人代表赠送了助听器。会后,市老龄办带领技术人员分赴各区(市)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
行了现场调试和赠送。二是助老消夏——千名特困老年人帮扶。为帮助贫困老年人度过炎炎夏日,逐
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老龄办多方筹集资金6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助老消夏”
活动。 帮扶对象为, 符合城乡低保标准、 年满80周岁、未列入2007年救助对象,特别是因病致贫的
1000名特困老年人。在帮扶过程中,市老龄办会同各区(市)老龄办工作人员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
为每位被帮扶老年人赠送了一台价值100元的电风扇和500元慰问金。三是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此项活
动由市老龄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枣庄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等部门共同举办。为搞好此次
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以枣政办字[2008]48号文件转发了市老龄委《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活动实施方案》,
专门选择了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铁道游击队影视城、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景区等10个代表枣庄特色的
旅游景点,供广大老年人免费参观游览。活动期间,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及《游览券》的老
年人给予以下优惠:景点大门票全部免费;沿途隶属市建委、市交通局的公交车、客运班车及滕州微
山湖湿地红荷景区内的游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60-69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对老年人乘车、乘
船、在景点内游览,还专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 2008年是市老龄委确定的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实年。全市各级通过积极开展
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和
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实施“五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2008年的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市
老龄办将全市虐待和不赡养老年人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5起以内。市老龄办提高工作标
准,主动提出坚决将此类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2起以内,并与各区(市)签订了目标责
任书,高标准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为“五城同创”做出了贡献。为迎接省老龄办对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前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老龄委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区
(市)进行了先期自查。为解决老龄部门自身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内司委先后两
次分别到市老龄办和部分区(市),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
政府。各区(市)也采取不同措施,对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省、市《老年人优
待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自查,并写出专题报告。其中,台儿庄区人大对全区的老龄工作进行了
视察,有力地推动了老年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的落实。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庭、老年法律援助
联络站等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滕州市又新增1条老年人免费乘坐
公交线路,使老年人优待乘车线路达到11条。各区(市)主要旅游景点、医院、城区内公交车等窗口
服务单位,均落实了老年人凭优待证优惠、优先的规定。
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老人节期间各级广泛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扶贫解困”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大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掀起了敬老活动热潮。滕州市举行了大型文体展演。薛城区
举办了“千名老年人优惠查体”活动。台儿庄区评选表彰了“十大孝星”。山亭区邀请老艺术家到凫
城乡敬老院进行了慰问演出。市中区、峄城区开展了门球、台球、太极剑、钓鱼等老年体育比赛。市
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受到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2008年3月21日,枣
庄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健身秧歌城市”,成为枣庄的城市文化活动名片。市、区(市)老
龄办继续组织开展了“夕阳红”旅游活动,为老年人外出观光创造了条件。5月23日和6月18日,分别
组织了两批老年旅游团队赴韩国旅游,参加了中韩老年人文化交流活动。10月,市委老干部局、市老
年体协、市老科协、市老龄办先后联合举办了第五届老年人登山节、老专家科普活动月等活动。同时,
着力筹建市级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已将市级综合老年人服务中心列入新城区
规划,办理了征地手续,并纳入了市政府招商项目。
(闫长忠)
老龄工作
视图
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一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收
入稳步增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月平均已达1012.3元,比2007年增加102.9
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参保人员已达22.2万人,覆盖面达到41%。低保制度进一步健
全,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08元和50元,分别较上年增加40元和10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
金1.2亿元。全市投入资金3248万元,完成了14个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有29个乡镇敬老院通过了省一级院
标准认定。农村计生家庭养老奖励扶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财政兑现了186名市直破产企业退休职
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96.2万元。二是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大幅提高。自2008年1月起,
市级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岁再增加10元,所需资
金列入了市财政年度预算。五区一市及枣庄高新区均建立了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制度,所需资金都列
入了政府财政预算。普遍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其中,薛城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
元;市中区、台儿庄区分别由30元和50元提高到100元;山亭区由50元提高到80元。同时,还普遍提高
了95岁以上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其中峄城区的补贴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80元。各级还积极推动建立农
村集体发放养老补贴制度。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办)、村居也分别提高了养老补贴标准,扩
大了发放范围。全市有53个乡镇(街办)、1165个村居为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380元不等的养老补
贴,分别占乡镇(街办)、村居总数的82.8%、47.1%。2008年各级共发放养老补贴金650余万元。三是
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的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对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免除了14万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和1.8万余名69岁以下列入低保范围老
年人的参合费用,减免了12万余名60~69岁老年人50%的参合费用,累计减免参合费用320余万元,所
需资金由区(市)、乡镇(街办)财政解决。全市有31.9万名农村老年人参加了新农合,占农村老年人
总数的97.6%以上,农村老年人成为新型合作医疗受惠最大的群体。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全面实
施优先服务的基础上,自2008年1月起,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就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
号费,并在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项目上给予适当优待。其中,市中区齐村镇卫生院对入院就诊
的老年人减免10%的各项费用,峄城区阴平镇卫生院在实行优惠的基础上,还专门购买了轮椅、担架
等器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全程陪护就医。四是对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实行重点救助。市、
区(市)两级多方筹集资金130余万元,走访慰问了全市1800多位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和
部分退休老龄工作者。滕州市连续两年开展了“慈善爱心助老”活动,2008年又为300名70岁以上特困
老年人每人发放救助金300元。低保救助政策向老年人倾斜,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
病、重残、特困户及鳏寡孤独人员,视其困难程度再适当增发救助金额。对“三无”老年人,每人每
月增发30元低保金;对夫妻双方下岗且需赡养无收入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每月增发30元低保金;
在低保家庭中,因特殊情况,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未成年孙子、孙女(外孙子、孙女)的,
每月增发50元低保金。
组织开展“百千万”活动 一是为百名有听力障碍的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此项活动由市老龄
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组织,筹资30余万元,购置了150个优质数码助听器。老人节当天,市委、
市政府举行了“庆祝老人节暨为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仪式”。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为部分
老年人代表赠送了助听器。会后,市老龄办带领技术人员分赴各区(市)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
行了现场调试和赠送。二是助老消夏——千名特困老年人帮扶。为帮助贫困老年人度过炎炎夏日,逐
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老龄办多方筹集资金6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助老消夏”
活动。 帮扶对象为, 符合城乡低保标准、 年满80周岁、未列入2007年救助对象,特别是因病致贫的
1000名特困老年人。在帮扶过程中,市老龄办会同各区(市)老龄办工作人员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
为每位被帮扶老年人赠送了一台价值100元的电风扇和500元慰问金。三是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此项活
动由市老龄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枣庄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等部门共同举办。为搞好此次
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以枣政办字[2008]48号文件转发了市老龄委《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活动实施方案》,
专门选择了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铁道游击队影视城、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景区等10个代表枣庄特色的
旅游景点,供广大老年人免费参观游览。活动期间,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及《游览券》的老
年人给予以下优惠:景点大门票全部免费;沿途隶属市建委、市交通局的公交车、客运班车及滕州微
山湖湿地红荷景区内的游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60-69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对老年人乘车、乘
船、在景点内游览,还专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 2008年是市老龄委确定的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实年。全市各级通过积极开展
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和
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实施“五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2008年的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市
老龄办将全市虐待和不赡养老年人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5起以内。市老龄办提高工作标
准,主动提出坚决将此类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2起以内,并与各区(市)签订了目标责
任书,高标准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为“五城同创”做出了贡献。为迎接省老龄办对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前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老龄委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区
(市)进行了先期自查。为解决老龄部门自身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内司委先后两
次分别到市老龄办和部分区(市),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
政府。各区(市)也采取不同措施,对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省、市《老年人优
待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自查,并写出专题报告。其中,台儿庄区人大对全区的老龄工作进行了
视察,有力地推动了老年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的落实。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庭、老年法律援助
联络站等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滕州市又新增1条老年人免费乘坐
公交线路,使老年人优待乘车线路达到11条。各区(市)主要旅游景点、医院、城区内公交车等窗口
服务单位,均落实了老年人凭优待证优惠、优先的规定。
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老人节期间各级广泛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扶贫解困”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大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掀起了敬老活动热潮。滕州市举行了大型文体展演。薛城区
举办了“千名老年人优惠查体”活动。台儿庄区评选表彰了“十大孝星”。山亭区邀请老艺术家到凫
城乡敬老院进行了慰问演出。市中区、峄城区开展了门球、台球、太极剑、钓鱼等老年体育比赛。市
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受到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2008年3月21日,枣
庄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健身秧歌城市”,成为枣庄的城市文化活动名片。市、区(市)老
龄办继续组织开展了“夕阳红”旅游活动,为老年人外出观光创造了条件。5月23日和6月18日,分别
组织了两批老年旅游团队赴韩国旅游,参加了中韩老年人文化交流活动。10月,市委老干部局、市老
年体协、市老科协、市老龄办先后联合举办了第五届老年人登山节、老专家科普活动月等活动。同时,
着力筹建市级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已将市级综合老年人服务中心列入新城区
规划,办理了征地手续,并纳入了市政府招商项目。
(闫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