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5&rec=123&run=13

综述 2008年, 全市合法生育率88.5%, 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15.0,同比下降
1.4个比数;与届初相比,现有一孩比52.9%,同比提高10.28个百分点,二孩比35.01%,同比下降2.68个
百分点,双女户占二孩户比14.24%,同比提高5.85个百分点,多孩比7.38%,同比下降7.12个百分点。

领导保障 2008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专题工作
会议,分析人口形势,研究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市级领导联系区(市)人口计生
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级领导联系区(市)责任分工,完善了市级领导联系点制度,6位副市级领
导分别到所联系的区(市)开展专题调研,强化督促指导;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决策目标、执行
责任、 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之中,严格执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与6个区(市)和高新区、
58个部门签订了届期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对4个镇给予黄牌警告,对6个镇(街)给予通报批评。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定期谈话通报、实行届期考核、建立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目标管理考核
档案、召开人口形势分析现场会等制度,推动各级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就免费婚
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两办”开展了3次专项
督查,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经费投入 各级坚持把经费投入情况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狠抓组织协调和
督促落实,保证了人口计生投入逐年递增。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财政、人口计生部门关于人口
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情况汇报,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予以保证。建立了“年初查预算、全年查执行、年终
查决算”的“三查”监督机制,推动各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优化经
费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支出,集中财力保证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奖励扶助、免费服务和事业
发展等重点经费支出。

队伍建设 各级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乡级重点岗位计生干部由区(市)人口
计生局垂直管理和交流使用;对区乡两级计生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健全“严格准入、全员聘任、定岗
定责、服务承诺”的管理机制;对村(居)计生专职队伍,落实“竞聘上岗、工资统筹、绩效联酬、
津贴补助、养老保障”的职业化管理机制。注重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以“干
部进村听诉、工作入户服务、事务点题公布”为主题的“大练兵”活动,取得了锻炼队伍、改进作风、
树立形象的良好效果。坚持在政治上关心爱护人口计生干部,各级在推荐选举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时,都有一定比例的人口计生干部;对政绩突出的人口计生干部,在提拔使用、评先树优、学
习深造、岗位锻炼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政绩突出的区(市)人口计生局长,优先予以提拔重用。
在2007年以来的各级换届调整中,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有26人被推荐选举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有102人得到提拔重用,其中1人提拔为正县级,1名区(市)人口计生局长提拔到副县级岗位。
认真落实重奖村(居) 干部政策, 对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任职达到一定年限且村
(居)无违法生育的,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现金奖励;对村(居)计生专职主任发放每月60至100元的
计生特岗津贴。市人口计生委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带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
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口计生委先后被授予全市文明机关、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平安枣庄建设先进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称号。

综合治理 为适应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达到58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
见》,构建了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经费保障、政策推动、技术服务、组织保障六大责任体系,进一
步明确了牵头部门,界定了相关部门职责,分解了目标任务,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将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了部门垂直负责体系,
做到了有部署、有督导、有检查、有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定期议事、联席会议、信
息互通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了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3次召开会议,学习贯
彻上级精神,研究部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市委、市政府“两办”对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2次专项督
查。人口计生、卫生、药监、民政、财政、国资、经贸、劳动保障等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免费婚检、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等热点难点问题。公安、卫生、民政、人
口计生部门每季度通报一次出生入户、接生登记、婚姻登记等人口信息。58个市直相关部门立足职能,
发挥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在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
格局。

宣传教育 各级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坚持宣传部门牵头,强化部门协作,
引导社会参与,在全市开展了“关注人口安全、共建和谐枣庄”的“大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大型启
动仪式、传统文艺展演、奖励扶助金集中发放、上街集中宣传、彩车巡回宣传、专题培训、辅导报告
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全市举办文艺演出1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5万余份,制作计
划生育宣传展牌1600余块,培训党员干部47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10余万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
新闻媒体,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枣庄市人口计生
工作。市人口计生委、枣庄日报社、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了“30年人口计生工作”和“一线领导谈人口”
专栏24期;区(市)党报党刊、电视台等媒体也开辟专栏,动态刊播人口新闻、专题报道、领导访谈
等168期。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双十双百”创建活动的实施
意见》,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城市开展了婚育新风进社区、进广场、进校园、进企
业、进商场、进医院、进家庭的“七进”活动;在农村开展了奖励发放、文艺演出、典型演讲、三优
宣传、专项服务的“五进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控制违法生育反弹 坚持将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检验人口计生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通过强化孕
情管理、 重抓“四术” 落实、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处罚力度等多项措施,集中整治生育秩序。按照
“措施要实、孕情要准、指导要细”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孕前管理。积极开展“三查一治一落实”
服务,落实分类查体、随访服务制度,促进管理服务关口前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知情选择,继续坚
持一孩放环、二孩结扎制度,扎实开展以落实“四术”为重点的冬春夏季集中服务活动,提高了长效
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全市共落实“四术”43026例,同比增加3505例,其中长效避孕节育措
施增加3793例。市委组织部、市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五个凡是、四个不准”的社
会制约措施及党纪政纪处理规定,加大了依纪依法处理违法生育的力度。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
查处违反计生政策党员干部170人,给予党纪处分的165人。其中党内警告57人,严重警告75人,撤销
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1人,开除党籍11人。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对有经济能力而拒不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55起违法生育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结126.35万元;全市征收2000年以来
拖欠的社会抚养费5473.51万元,对违法生育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基层基础建设 指导各级以“管理合同化、服务系列化、阵地标准化、队伍职业化、日常工作制
度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村级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建设,
强化村“两委”责任,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推进了“村为主”战略的实施。同时,在村民自治“五
个一”的基础上,探索推行“章程公约合法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合同纠纷仲裁化、
责任追究程序化、奖惩兑现公开化”的“六化”村民自治新模式;重新修订村规民约,依法制定自治
章程,全面落实合同管理,提升了村民自治水平。开展了新一轮薄弱村帮促活动,全市薄弱村转化率
达到91%,推动了工作平衡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改进考核方法,对乡镇(街道)推行季考核与年终
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工作过程和工作质量的考核,加大信访调查、平时督查的力度,落实随
时重点管理、黄牌警告制度,把乡村两级工作重点引导到抓好经常性工作、服务群众上来。协调各方
力量,开展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调研,出台加强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增城市社区
计生办公场所68处、办公经费132万元、计生专职主任46人,着力解决社区计生管理服务机构、经费、
场所和人员配备等问题,夯实了工作基础。全面推行全貌划片数字化、户况显示动态化、准租准住合
同化、联合服务经常化,基本实现了城市计生管理服务的无缝覆盖。整合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
生等部门资源,实行计生服务、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等信息共享,对下岗失业等特殊人群落实重点随
访服务,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共赢。加强企业计生协会建设,大力推行“厂企自治”,强化宣传引
导、调研指导、检查督导,推动了企业计生责任制的落实。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各级坚持把该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职
责,积极开展优生宣传,提供孕前检测,搞好随访服务,加强优生指导。针对新《结婚登记条例》实
施后,婚检率明显下降、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抬头的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免费婚前
医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宣传引导、政府买单、群众自愿、社会服务”的原则,由区(市)
财政列出专项经费280万元,实行人口计生、民政、卫生联合办公,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婚检率明显
提高,全市平均达到75%左右。人口计生、卫生医疗、妇幼保健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出生
缺陷干预措施的研究和推广,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完善优生信息监测、统计和分析机制,
大力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全市共发现肉眼可见缺陷
儿89例,同比减少8例。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将该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和“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实行重点监控,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打击力度。针对B超检查和人
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孕产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完善并落实十项制度,堵塞了
工作漏洞。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通过落实重奖政策、结对帮扶、项目扶持、优先落实普惠政策等
措施,完善了有利于女孩家庭的社会政策和激励机制。学习借鉴湖北省黄岗市的经验做法,各级均成
立了由纪检监察、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机构,坚持开
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采取有奖举报、倒查线索、明查暗访等办法,重拳打击“两非”行为,出生
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8起,处理处罚11名相关责任
人员,取消生育资格360人。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促进
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及相
关部门的管理服务责任,建立健全了信息互通、责任互担、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新机制。对流出人
口,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及时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协助流入地落实相关措施。对外来人口,严格落实
属地管理,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免费提供宣传咨询、避孕节育、
便民维权等服务。全市流入育龄妇女登记建档率、信息通报率分别达到98%和99.7%,流出育龄妇女登
记建档率、办证率、信息通报回执率分别达到98%、96%和98%。

新机制建设 在依法管理方面,各级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增强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意识,做
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做到“咨询一口清、办证一次
成、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公示、
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投诉等制度,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
生育证撤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撤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查验、社会抚养费征收、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方面的程序和文书。全面推行了“三化五制”的依法行政新机制和
“两卷管理、两次见面、一案一议”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
罚执行、“两非”案件查处等问题。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内部监督、外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信访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开设行风热线,强化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对
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连续多年无计划生育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市、区
(市)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连续三年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名列前茅。在优质服务方面,各级以满足群
众需求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伴我行、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全市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网络为平台,建立健全了优质服务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了周到的优生优育、避孕
节育、生殖健康等系列化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管理、证
件办理、视听宣传、信访接待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推广应用育龄妇女孕情检测指纹识别系
统,实现了信息采集的数字化、规范化。2008年,全市对28个乡镇服务站进行了标准化改造,新增凸
振B超、全自动数字血液分析仪等先进设备76台(套),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既符合
技术服务标准,又体现了人性化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工程,采取选派进修、专项培训、鼓
励深造等形式,对区乡两级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全市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技术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得到明
显提高。在利益导向方面,坚持将法定计生奖励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专项督查力度,确
保及时拨付到位。2008年,全市共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560万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
助金149.4万元;市财政兑现186名市直破产终结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96.2万元、
市直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82万元、市直企业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4.96万元。为使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进一步扩大计生奖励扶助制度的覆盖范围,
在全省率先设立了“节育奖”,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妇,除发给2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费和一次性2000至5000元的现金奖励外,每人每月享受5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享受
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对接;对双女户自愿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施术方,除给予一次性2000至3000元的现
金奖励外,每月享受5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对接。为加大政策
落实效果,全市普遍实行晚婚晚育奖、独生子女奖、奖励扶助奖、特别扶助奖、女儿家庭奖、养老补
助奖“六奖同发”。2008年,全市共奖励晚婚晚育家庭6464个,奖励推迟生育家庭4686个,共发放奖
励金110.5万元;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免除特困独生子女学杂费18万元,免除独生子女医疗费69万元,对
7151名独生子女升高中给予加5分的照顾。
(周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