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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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 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各专业统计上报数据顺利通过省局审核。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农业普查登记、质量抽查验收、数据光电录入、普查数据的分析评
估等阶段性工作。精心组织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严格执行全省调查方案,现场登记、数据
录入、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圆满完成。与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城市化监测、“妇儿两纲”监测、工业企业创新、群众安全感等二十余
项专题调查。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也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统计服务 一是及时、全面地提供《统计信息》、《枣庄统计月报》、《枣庄统计摘要》、《枣庄统
计年鉴》等资料。全年共编发《统计信息》110多期,被“两办”采用信息近220篇次,采用条数列市
直部门前列。《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被省统计局评为优秀统计分析一等奖,连续8
年获全省一等奖,被中国信息报整版刊登。二是认真做好“两会”服务工作。三是坚持每月调度情况
和定期召开会议,深入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四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统计
职能作用,承担了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的指标完成情况的调度,确保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实
现。

统计考核 配合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审核2006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2007年目标计划提出了修改意
见。认真完成了区(市)换届实绩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 (鲁发[2006] 15号)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统计局圆满完成了
2002年至2007年上半年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指标体系的确定、指标权重的选取、统计数据的搜
集、评价,撰写了5万字的实绩评价意见,得到市委组织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各区(市)局也完成
对镇(街道)的实绩评价。完成了对区(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的考核。根据《枣庄市服务业发展
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枣政办发[2006]77号)文件。市统计局对2006年区(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
中各项指标的数据进行收集、初步审查、综合计算考核等工作,对各区(市)服务业发展排出名次,
并积极向省发改委推荐枣庄市最好的区(市)。完成了对区(市)能耗的考核。

统计法制 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力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查处的重点放在拒报、
迟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上。2007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以《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为主
线,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市共检查单
位388家,立案查处137起,经济处罚43起,通报48起,警告46起,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

统计数据质量评估 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大了对GDP等重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
力度,进一步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明确GDP数据质量评估与监控的规定、监控的重点、评估的办
法、应当注意的问题。加强了市、区(市)、乡三级统计数据衔接,全程控制数据质量,切实保证了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全面推动服务业统计改革,制定了《枣庄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市政府下发
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文件,召开了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开展了服务业12个重点
行业的调查工作。健全完善了社会综合统计年报制度,增加了反映社会事业发展的价值量指标。改革
完善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制定了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和能源平衡表统计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要求,全面落实能源统计数据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对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特别是加强对重点耗能行
业、耗能企业的统计监测,发布了能源统计数据通报。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将农村非农户
投资纳入统计范围。制定了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实施方案,规范了信息产业统计口径。建立了劳动力调
查制度和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全面推行扩大范围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制定了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
度及其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行了限额以下贸易县抽样调查工作。按照新的
城乡划分标准,精心组织了城乡划分工作。
(沈道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