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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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 2007年,在成功实现枣庄监狱“整体搬迁、武警上岗、正式投产”三大历史性突破之后,
市司法局大力开展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活动,通过了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和省级“双基”
建设规范化矿井验收。生建煤矿扩能工作圆满完成,生产能力扩大到60万吨。积极推进监管设施改革,
继续加强监管设施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国家武警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主要领
导的高度评价。7月10日,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在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武警山东省
总队总队长戴肃军、政委冯金安,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程辉等领导
的陪同下莅临枣庄监狱视察。深入推进平安场所创建活动,开展了“反脱逃警示教育”、“监管秩序
整顿”、“打黑除恶专项整顿”等活动,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反管抗改行为,确保了监管场所的
持续安全稳定。健全完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有效地消除
了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枣庄监狱连续实现了6年零2个月无脱逃和连续3年零10个月无生产安全事故;
市劳教所实现连续10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创枣庄监狱劳教史上最长监管和生产安全周期。坚持“法德
结合、文明改造”,不断提高改造教育质量;狠抓以政治、法制、文化、道德和专业技术“五位一体”
的教育,大力开展监管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罪犯心理工程,注重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在押人员
改好率达98.3%以上。发展监狱劳教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监狱生产原煤50.47万吨,实现
销售收入1.96亿元。劳教所完成劳务创收106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实施新一轮普法、 依法治市规划。结合“法律五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
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
考试考核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了200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17000余名股、
科级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村“两委”干部参加了考试。按照“配好一个辅导员,稳定一个校园”的
思路,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先后组织“送法进校园”、“忏悔演讲”等活动10
余次。深化“两个一”工程,抓好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建设,建
立村级法律事务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全市共建普法一条街1942个,231个村建起了
普法长廊。抓好“一团”、“一队”、“一会”建设,成立普法讲师团,区(市)、镇(街)成立普
法宣讲队,开展“农村法律法规宣讲村村行”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
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扎实、措施落实得力、社会成效显著的70个村进
行了表彰命名,市中区孟庄乡峨山口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召开行业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联席会,建立行业普法联络员制度,建立企业法制办公室,成立企业法律事务协会,开展诚信守
法企业评选等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针对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服务 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
题实践活动,通过实施“法律服务进园区”和“四项服务进农村”等系列举措,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制定了律师工作的季例会和主任例会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
律师诚信建设,加大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律师执业纪律。举办了“首届枣庄律师辩论赛决
赛”,在争创“全省十佳青年律师”、“全省十佳女律师”活动中,枣庄市有2名律师入选。开展了
“公证制度建设年活动”,逐步完善符合“一法三规”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公证管理部门配套
规章,探索建立科学、客观、准确的公证质量量化评估体系,完善业务流程、业务研讨、质检等制度,
从制度上保证公证质量,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2007年,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63家,代理刑辩、
民诉、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2912件,业务收费同比增长8.87%。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
813 9件,完成业务收费3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代理社会敏感案件的指
导协调,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信访部门的固定联系,协助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积极办理职
工下岗分流事务公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城市拆迁安置协议公证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公证事项,
维护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全力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争取省和地方配套资金42万,对司法
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市89%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的占90%。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山亭区在村(居)设
立司法行政协理员经验,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专题播出了山亭区的做法。镇(街)调解中心得到不断加
强,通过实行“110”与“148”联动、联调,设立“司法所驻派出所调解室”,司法所建立“流动调
解庭”等新的举措,发挥了调处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先后五次组织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共调解各类纠纷7092件,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2件、322人。健全了安置帮
教工作“五个体系”,联合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四部门,出台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衔接工作意见》。开展了对服刑在教人员送温暖活动,举办
了全市帮教安置管理人员培训班,收到了明显成效。对全市30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
查。2007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99人,安置率达92%,帮教率达99%,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9%以内,
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建立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争取财政拨付专项经费40余万元用于社区
矫正工作,认真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对全市8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
行了专项核查。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人民网介绍了枣庄市社区
矫正做法。先后有12个市的司法局270多人次到枣庄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
企业司法办工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6000次,提供法律帮助320件,通过法律服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
失3000余万元。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出台了《枣庄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市基层
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检查和行业整顿。创新服务方式,在乡镇建立农村竞标项目
服务中心、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派驻法律指导员、实施“护农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合同监管等新举
措,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 改进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上门服务、缩短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时间、实行“绿色通道”,提
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采取代书、诉讼指引、非诉讼调解等服务方式,节约维权成本,节省
法律援助资源,为更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7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6件,接
待社会来电、来访咨询4553件。以创建一流的知名司法鉴定机构为目标,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
定了“规范、发展、监管”的工作方针,推动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发展。经省司法厅批
准, 枣庄市第二家司法鉴定机构——正平司法鉴定所于3月份正式揭牌。全年全市鉴定案件数量超过
2000件,同比增长100%,保持了较高的鉴定准确率和采信率。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年活动,指导各机构
健全相关制度,基本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与市仲裁委联合成立了医疗纠纷
调解中心,为医患赔偿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市司法局和金剑司法
鉴定中心分别在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枣
庄市顺利召开。2007年,先后有省内外17家单位100多人次来枣庄市参观学习司法鉴定工作。积极参加
法学论坛学术交流, 选送33篇论文参加全省“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论坛” , 16篇获奖。圆满完成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工作,共通过101人,创历史新高。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资
格证书的申领、备案、发放工作,建立了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人才数据库。
(高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