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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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7年,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全面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在改革与创新中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全年,全市法院共
受理各类案件29351件,审、执结29227件,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66件,审、执结1537件(含旧存),
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中院全年无一起案件因错判而被省法院改判、发回。
中院连年在省法院考核中名列前茅, 连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被最高法院表彰为
“全国优秀法院”,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刑事审判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建设“平安枣庄”的重大部署,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
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有力地维护
了社会治安秩序。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660件,判处犯罪分子2285人,其中判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328人。一审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
件40件,及时为国家、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0件131人,
推动了全年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省法院,认真做好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

商事审判 2007年,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683件,标的额5.55亿元。其中,审结借款合同案件3309件,
为全市金融部门清理逾期贷款2.61亿元;审结买卖合同案件1795件,依法为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审结
涉及著作权、商标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38件,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结各类涉
外、涉港澳台案件24件,标的额7.2亿元,维护了涉外企业的合法权益;审理破产案件15件,涉案债务
总额40.85亿元,盘活了企业资产,促进了企业改制。

民事审判 一审审结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屋宅基、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各类民事案件8640件,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共审结下岗职工追
索工资、医疗保险、养老金、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03件,标的额38.48万元。
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行政审判 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土地、城建、公安、工商、环保、质检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31件,
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讼案件987件,标的额3.33亿元,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了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共办理
国家赔偿案件7件,依法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逐步建立起执行工作
联动机制、威慑机

制等“执行难” 的社会机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09件,执结5281件(含旧存),标的额
3.7亿元,“执行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审判指导和审判监督 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97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7件;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73件,
改判和发回重审64件,确保了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司法服务 结合审判工作,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普法教育、专项治理等方式,积极
参与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设立“少年法庭”,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
员制度,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管、缓、免”人员进行回访
帮教,对认真接受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1008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开展平安创建宣传
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
积极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隐患,防止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制定落实《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为全市重
点项目建设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增强了司法保障和服务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

队伍建设 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政治方向,指导司法实践。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发挥上级法院协管职能,全市法院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继续推进人才强院战略,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使用力度,全市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3%。开展“作风建设年”活
动,以审判作风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官作风,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
学校,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健全完善具有法院特点的自律、防范、惩治、保障等反腐倡廉
工作机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进一步健全了促使法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廉政
建设惩防体系,促进了司法廉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院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层
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他们征求意见;组织院、庭
长多次走进电台直播间,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接受市民热线投诉;通过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回访当
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市法院没有出现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影响
稳定的群体事件和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法院管理与改革 围绕“管理定位科学化、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审
判考核系统化”的审判管理思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审判组织管理,进一步理顺了
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强化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院(庭)
长审判管理职责与合议庭内部的监督制约,完善了合议制度。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推行“阳光审判”
和庭前证据展示、证据交换制度,实行判前评断、判后答疑,规范、完善裁判文书制作,邀请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增加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开展“民心工程”活动,创新司法为民机制,采取网上立案、传真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全
时空”立案措施,实行导诉制度,推行“速审五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体
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案件审理,对促进司法公
开、弘扬司法民主发挥了积极作用。

基层基础工作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帮助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解决干警职级待遇、人员断层、
经费不足等问题。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先进经验,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全面发展。加强法庭建设,规范法庭管理,所辖
法庭全部达到了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标准,
中院被省法院表彰为“五化”法庭建设先进单位。积极争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
的关心和支持,以“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公、交通、通讯等
条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田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