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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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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 一是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机制。2007年,市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平安
建设工作。2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入开展平安枣庄建设大会,市委书记刘玉祥讲话,市长
陈伟主持会议,对深入抓好平安枣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按照市委、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成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召开市、区(市)常委会议和党政领导班子成
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
措施。二是健全完善执行责任机制。按照全市平安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市)和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与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与各村居(社区)、市直各部门与系统
内部各单位(企业),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
分解,逐级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人员。三是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市综治委、市委政法
委采取召开调度会、汇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平安建设检查督导力度,采取
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的办法,通过明查暗访、评估问卷、
统计分析、公众调查、领导述职、专项考核、综合检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
情况的检查考核。四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奖惩机制。坚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政绩
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07年,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9个,先进个人63名,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11名。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普法和法律援助经费,确保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需要。

优化发展环境 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经济领域的各类犯罪,妥善
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23起,办理律师、公证
等法律服务事项4.4万件,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国家、集体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对各
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企霸、市霸、
村霸、路霸、街霸等流氓恶势力,依法进行重点打击,全市共破获各类“三强五霸”案件385起,抓
获人员694人,打掉团伙139个。严厉打击侵吞企业资产、金融诈骗、制假贩假、偷税骗税等严重危害
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国家、集体和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严打”斗争 2007年,在全市先后组织开展春季“严打”、夏季“严打”、秋季“严打”、“打霸
治痞”和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10余次,共立查各类刑事案件8339起,破
获16794起(含旧存) ,破案率同比提高11.7%,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53人,其中批捕1955人,起诉
2317人,作出有罪判决2285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

重点治理整顿 2007年,围绕平安枣庄建设,主要抓了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的治理整顿。对
全市排查出的123个治安后进村(居),派驻工作组进行了集中整治。结合“严打”集中整治行动,
全市组织大规模的治安统一清查行动4次,共受理治安案件9298起,查处违法人员12950人。加强对出
租私房、暂住流动人口、监外执行人员治安检查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严厉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依法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企业、学校、输油管线和医疗机构
周边治安环境的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党政首脑机关及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复杂场所的安
全保卫措施,加强对互联网、报刊与信息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全年共组织开展治安清查和专项检查活
动16次,检查、整治治安复杂部位392处,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402名。全市共破获自行车被盗
案件38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58人,打掉盗窃自行车团伙189个,捣毁非法交易窝点676处,收
缴自行车8000余辆,电动车1100余辆。打掉非法传销窝点292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1300名,为国家、
集体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破获“三电”案件224起,其中,涉及电力设施案件36起,电信设
施案件120起,广电设施案件66起。查获各类涉烟案件6956起,其中3万元以上案件27起,查扣非法卷
烟3135件,市场标值525万元,依法拘留涉烟违法犯罪人员29人,判刑9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
动,共检查各类企业5300余家,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18056条,下达整改指令1526份,现场整改12615条,
限期整改5441条,停产停业单位76家,取缔关闭非法经营业户21家。加大对铁路、高速公路、光缆传
输、电力设施、输油气管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设施保护和专项治理力度。开展了“平安校园”、
“平安商场”、“平安厂企”、“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对人流、物流、资金流相
对集中的校园、商场、企事业单位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

社会治安防范 一是社会面巡逻防控网建设。在城区,建立了以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等警种和联
防人员、保安队员等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巡逻防范网络,市、区(市)分别由政府拨出专款,组建100
人至150人规模不等的专职防暴队,建立30人至50人的城区专职巡逻队,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在农村,
建立以派出所、村级群防群治组织相结合的巡逻防范网络,推行“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和“治安双
保(保险到户、保安驻村)”工作新机制,全面加强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全市共建有城乡社区警务
室282个,落实包村民警728人、驻村保安2695人,基层派出所警力达到1028人,占各区(市)公安局总
警力的50.8%。全市共有2059个村(居)、40余万户参加了“治安保险”,分别占村(居)和村(居)
民总户数的83%和70%。二是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管区,合理设置警务室,实行
一区一警,辅以专职联防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守护。全市已建城市社区警务室235个,
配备社区民警358人。三是单位内部防控网建设。在重点要害部门和大型企业,建立健全了内保组织,
对党政首脑机关、金融、邮电、供水、供电、供气和城市各类学校等重点部位,实行保安服务,昼夜
值班备勤,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发生。全市共设立内保组织468个,其中企业护卫队42个,保卫工
作人员达2160余人。深化警企共建活动,开展以防火、防爆炸、防盗窃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周
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四是卡口堵控网建设。在全市重要路段和部位,
科学合理地布建堵截卡点、治安查暴站和警务工作站,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配齐值班备勤力量,实
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加强对过往车辆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堵控。全市共建立警务工作站、治安检查站
和治安堵截卡点161个。五是科技防控网建设。加强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在大型居民小区、金融部门、
集贸市场、医院、商场、物资仓库和公共复杂场所,全面推行安装电视监控设备和红外线报警系统,
在出租车、巡逻出警车和运钞车上,积极推行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建设,
建立健全了集110综合报警服务、情报信息处理、图像监控、应急指挥、GPS卫星定位、计算机辅助调
度和信息查询六大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指挥系统,健全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实战指挥调度机制,增强了
指挥调度、应急处警和救援能力。全市共安装电子监控点3435处,电话自动报警332处,周界报警111
处。采取治安承包、店户联防、村民联防、治安保险等办法,运用市场手段,多渠道解决群防群治经
费问题。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确
保了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全市社会的持续稳定。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期间,超前工作,主动防范,措施
得力,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事件。枣庄市治安防控工作的成功做法,有些已在全省得到推广。其
中, “民警包村、 保安驻村” 的做法被省委、省政府列入2006年平安山东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
2007年又被中央综治委写入《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国推广。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是调解组织网建设。 市委、 市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在各区
(市)、乡镇(街道)、村居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庭,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工作第一
道防线。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化解
各类不稳定因素相结合,加强教育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法及
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3月和9月,在全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活动,全年全
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71起,化解3910起,处结率达98%以上,避免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群体性
事件27起。三是涉法涉诉上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
公室,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先后多次召开汇报会、调度会、案件处理协调会,对部分
重大疑难案件,逐案进行研究、协调和督办。全年全市共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42起,处结509起,
结服率达94%。

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村居一级的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全
市6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综治办,配备了专职副科级副主任,共有专职人员263名,平均每
乡镇(街道)4人,村(居)建立健全了治保、调解、普法、巡逻、帮教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共有治
保、调解人员8648人,治保、调解主任2721人。二是“两个一”工程建设。推行“两个一”(为每村
培养一名法律大专生村干部、为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工程建设,全市2481个行政村(居)中有
1943人取得了法律大专学历,41.8万人被命名为法律明白人。三是农村合同监管工作。全市乡镇(街
道)普遍建立了农村合同监管中心,2007年共监督合同履行和修改合同12.8万余份,为农民挽回直接
经济损失5200余万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这一经验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
定,并在全省推广。

宣传调研工作 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仅在3月份开展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中,全市共有4600余
名政法干警和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宣传,设立宣传站26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和制作宣传板面1110
个,散发传单22.8万余张,出动宣传车64辆(次),制作展板2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2178人次,为群
众现场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80余件, 直接受教育群众达30万人。 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市、区
(市)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部开辟了专栏和专题节目。全市共向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投
寄新闻稿件3350余篇,被采用1360余篇,其中被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420余篇,被省部级新闻媒体采用
940余篇,用稿量同比增加200多篇。市委政法委与市电台继续联办《市民热线·法制版》节目,2007
年共编播《市民热线·法制版》节目84期,组织250余名政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律师公证人员走
进电台直播间,接听群众热线电话670余个,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
关心的涉法问题690余个。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在全省“综治好新闻”
评选活动中,枣庄市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组织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四五”普法、
“三五”依法治市以及“法律进万家”、“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在全市各村(居)、
社区,

部建立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法制教育中心、党校、农村法制夜校等多种途径,加大法
制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各中小学普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教育课,通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图片展、组织服刑人员到学校进行忏悔演讲等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全市各中小学共聘请
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1645名,覆盖面达到100%。
(宋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