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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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企业改革 原枣庄盐业公司于2006年11月15日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委托枣庄盐务局托管经营。
2007年4月6日,注册成立了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5月1日,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与枣庄盐业公司
破产清算组办理交接,并正式投入运营。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权益金额218732元,稳定
了职工情绪。同时,为五区分公司、局盐政稽查支队购置了各种用车14辆,使新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展
开。

盐业经营 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规范盐业经营,制定了《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业务经营
管理制度》、《枣庄市盐务局食盐质量管理规定》、《枣庄市盐务局食盐零售网点管理制度》、《枣
庄市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枣庄市盐务局关于区(市)盐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食盐零售网
点促进工作落实暂行规定》、《枣庄市盐务局食盐零售网点“四个一”落实管理办法》、《私盐举报
奖励办法》和《关于规范盐业批发企业经营行为防止相互冲销的规定》等多项管理规定,使全市盐业
经营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的轨道。加强了食盐销售网络建设。在全市食盐零售网点排查摸底的基
础上,一是制定了《食盐销售网络建设方案》,明确了食盐销售门店的基本条件及设立的原则和程序。
二是对全市所有网点实行了《食盐零售许可证》、《食盐零售网点标志牌》、《食盐零售标价卡》、
《食盐零售总购销登记簿》、《食盐零售网点管理制度》的“五个一”管理办法,统一制作了证、牌、
卡、簿。三是出台了网点管理方案。滕州盐业总公司根据网点设置的要求,取消了乡镇33个代批点,
加大了对网点的动态管理,对全市1200个网点建档立卡、统一编排。并利用网络平台,把食盐购销情
况按盐种、数量、流向,分类整理录入微机数据库,有效地促进了市场管理与食盐销售。四是形成了
食盐零售网点建设督导制度,不定期深入基层网点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了全市食
盐销售网点建设。强化了大包装盐的投放管理。对工业盐实行日用量考核管理,对腌制盐采取投放监
督的办法,制定了严禁区(市)之间相互冲销的规定。有效促进了小包装食盐的销售。实行了食盐配
送制。按照“市场管理、物流配送、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全市开展了送盐进村、
进厂、进店、进户的“四进”活动。推广了直属分局“划片经营、送销到户”的经验,密切了与用户
的关系,抵制了私盐的冲销,促进了食盐的销售。

盐业市场管理 全面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一是充实加强了盐业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岗位练兵与集中培
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盐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思想和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实行了执法质量、业务水平
和工作实际与工资挂钩的管理模式。通过对执法质量、业务水平和工作实际的考核奖惩,调动了稽查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对食盐市场的日常查缉和监管。以各分局为主线,以食盐零售网点为依托,
建立了私盐举报网络。加强对腌制户、食品加工、化工企业和集贸市场等重点管理,采取跟踪服务现
场监督投放的办法,有效防止了日晒盐冲击小包装盐现象。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环节的管理。实行了24
小时巡查制度,严查溜街窜巷送销私盐的不法行为,构筑了私盐的防控体系。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召
开了盐政、公安联席会议。成立了盐政、公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加大了对专项行动的督促
检查,形成了专项行动月检查制度,认真梳理辖区内私盐窝点线索,设点堵截,上路巡查,严厉打击,
震慑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案件160余起,移送公安机关5起,刑事拘留1人,逮捕2人,立案在逃2
人,没收非法盐产品237.5吨,罚款94590元,端掉3个制假售假窝点,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嫌疑人。
加强边界盐业市场的联合整治。一是与临沂市苍山县盐政稽查人员联合执法,共同对苍山县与峄城区
交界处的峨山乡三山村进行缉查,先后查获私盐500多公斤,罚款2000余元。二是与接壤边界地区达成
协议。针对枣庄市台儿庄区与江苏徐州邳州市、铜山区接壤的具体情况,两地市盐务局本着沟通信息,
相互理解,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了共同治理边界市场协议,建立了半年一次定期通报情况机制,使
边界盐业市场形成了信息共享,相互配合,联合打击私盐的良好工作局面。
(顾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