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最现实、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大社会
就业,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多地关爱困难和弱势群体,全力维护社会公平
和正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快构建平
安枣庄、和谐枣庄。
(一)努力扩大就业,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把提高
就业水平和降低失业率纳入宏观调控目标,并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
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促使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和良性互动。一是
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个体、
私营经济,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进一步
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
活就业,重点解决“4050”人员、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二是完善多层次的培
训体系。充分利用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加强就业指导,促进劳务输出,积极拓
展与市外、省外和国外的劳务合作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就业前培
训、在职职工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
为就业再就业创造条件。实施“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力争城镇新增劳
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移出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三是
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作用,大力促进劳动力供求
信息交流,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健全劳动争议处理
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开展对劳动力市场的监
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步伐。探索建
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机制,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引导和服务协调,促进
更多的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龙头企业招收
农民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
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按照“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
平、提升统筹层次、逐步实现社会统筹”的思路,加快健全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两个确保”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将未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尽快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保障对象
扩展到所有从业人员。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和失业保险
预警制度,加强失业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
保险覆盖面,确保退休职工医疗保障的落实,完善企业参保办法及个体从业人员
参保办法,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职工家属和子女医疗保障
解决方案。二是全面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
低保标准和覆盖面,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以区(市)级统筹为主,积极推行与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形成城乡社会
保障一体化体系。三是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
保障基金,依法对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结余和管理运营进行全程
监督。
(三)建立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收入公平分配。从困难和弱势群体最关心、
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扶助困难弱势群体,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加大城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互助,健全扶
贫济困、助残助病、安老敬老、优抚安置等社会服务网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
基本生活。增加对农村敬老院建设与改造的投入,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和救灾
救济工作。企业依法破产改制后,要尽量多安排职工再就业,确实安置不了的,
要积极做好失业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
以及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参保问题。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解决好中低
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
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全面推行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保障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加强对各类企业执行工资分配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
和管理,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完善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职务消费,
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三是保护企业职工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清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抓紧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长效
机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按照补偿政策,合理安排农民征地补偿标准,逐步
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四是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
题。加快落实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调节过高收入;健全法治和
加大反腐败力度,取缔非法收入。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
文化需求为核心,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开展群众
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教育人民,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
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凝聚
力和向心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以铁道游击
队、鲁南战役、运河支队等主题,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
教育,强化诚信意识,构建诚信平台,形成全社会关心诚信建设、人人参与诚信
建设的良好局面。以政府信用为关键、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建立
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政法各部门及工商、税
务、物价、城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持之以恒地治理整顿经济环境,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偷漏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市霸”和各种欺
行霸市现象,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建设平安枣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
有效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超前预测、超前工作,抓早、
抓小、抓苗头,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和制度,切实处理好新形势
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行政调节,着力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
改制和破产过程中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和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
行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打得狠、防得牢、管得严”的
治安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
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打击行动,构建覆盖社会各个角落的防控
网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继续抓好对治安后进村(居)和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
会丑恶现象,依法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
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
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全方位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六)加强国防教育,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依法
保护军事设施,加强人防、民兵、预备役建设。认真做好征兵工作,妥善安排转
业干部和退伍军人,落实伤残军人、烈军属的各项优抚政策。深入开展拥军优属
活动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活动,搞好军民共建工作,进一步
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好局面。以体制建设和指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
提高快速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国防动员任务。突出抓好民
兵防空分队、应急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三支队伍”建设,加快人防指挥所建设
步伐,完善人防通信专用网,确保人防指挥系统平时能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服务,
战时能迅速发挥战备指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