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老年活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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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把利用农村闲置集体房屋建设老年活动基地,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
抓,下发了专门通知,组织了调查摸底,先后两次召开区(市)老龄办主任会议
进行部署。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多种形式兴建老年活动基地的思路,并
在滕州市、薛城区进行了试点。各区(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突出方便实用和
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财政支持、集体补助、社会赞助、老年人自筹等办法,多
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了老年活动基地建设的力度。至2005年底,全市已建设老年
活动基地和老年活动室7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