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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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以枣庄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
《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副市长王亚作了重要讲
话。会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宣讲团,采取分区(市)、分层
次、分类别办班的形式,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
区(市)、乡(镇)、村(居)干部和宗教界人士5000多人次。同时,指导各区
(市)结合实际深化学习贯彻工作。山亭区率先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
并以会代训对与会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市中区成立了宣讲团到宗教活动场所、
村(居) 做专题报告36场次、召开座谈会42场,张贴标语600幅,印发宣传材料
1000余份。滕州市民宗局把《条例》寄发给各乡镇主要领导;同时依据《条例》
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维护某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个案工
作经验。薛城区在搞好本系统人员培训的同时,将培训工作扩展到区委党校的其
他班次,并对各乡镇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台儿庄区把学习条例与
管理网络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了基层宗教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峄城区在抓好培
训的同时,注重解决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理顺佛教事务管理体
制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按照年检办法的规定,认真扎实地组织实施
了2004年度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按照社团管理法规参加
年检, 配合社团管理部门做好了相关的审查工作。169个应检场所全部按要求参
加了年检,合格率为100%。结合年检开展了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
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年检主管部门,采取座谈会、报告会、
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举办了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或教职人
员参加的防火安全报告会,邀请市消防部门专职教员授课,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消
防安全意识和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的能力。向各区(市)转发了省局有关
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就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防火安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
落实措施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有
关部门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三)宗教事务管理与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
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秩序。台儿庄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劝阻了一名河北籍神甫在
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区某教堂主持弥撒活动的要求。滕州市对某镇有
关人员擅自在露天摆放的十八罗汉石雕像提出了先封存、后妥善处置的处理意见。
市中区依法取缔了一起200余人参加的非法聚会活动, 对该私设聚会点负责人作
出行政拘留处罚。滕州市南门里天主教房产纠纷问题,先后到省有关部门汇报请
示,并赴京征求了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负责人的意见。指导该市有关部门,做好调
处工作。年内没有发生超出登记场所范围的大型宗教活动。佛教界的两次野外放
生活动安全有序。
(四)宗教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工作。2005年,山亭区民宗局升格为一级单
位,薛城区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滕州市为民宗局增配了工作用车。
指导台儿庄区积极进行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的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在该区
召开了现场会,使全市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得到加强。
适应《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需要,注重加强宗教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水平,有1个单位和1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
人。
(五)宗教团体和代表人士工作。会同市委统战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后备
人选的物色考察工作,向省委统战部推荐了10名人选。先后安排8名佛教、道教、
基督教人士参加了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举办的读书班。
指导市基督教爱国会按照程序按立了5名牧师、7名长老。发现、培养了一批
“相适应”的典型,充实了“展板”内容,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回展览,进一
步深化了“爱国爱教奔小康”活动。该团体于年底举办了全市基督教义工人员培
训班。
在天主教牛善良神甫患病就医期间,组织捐款5000元对其进行资助,局主要
领导专程赴青岛看望了该神甫。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宗教界代表人士,并向他们
发放了生活救济金。
(六)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工作。在全国、省、市三级人大、政协会议
和国庆期间,认真排查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矛盾,协助党委、
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了全市宗教方面没有发生不稳定事件。年内办理群
众来电、 来信、来访50余件次,承办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批示9件。会
同市委统战部,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抵御渗透”工作座谈会,通报情况,分
析形势,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七)宗教调研等工作。召集部分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对贯
彻《宗教事务条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反复认真的研讨,草拟
出《关于宗教事务管理中几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各宗教团
体中征求了意见。 组织撰写了2篇理论文章。在全市基督教义工培训班上就这一
问题,做了专题报告。
结合《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组织部分区(市)民宗局长、宗教团体负
责人赴云南考察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按时办复了市政协委员关于健全基层
宗教事务管理网络问题的第73333号提案,办理结果达到了提案人的满意。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