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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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入手,推进劳动关系契约化。把推行劳动合同
制,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作为理顺劳动关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监督检查、
规范劳动合同鉴证制度等措施,使劳动合同的实施范围由国有、集体企业不断向
非公有制经济延伸, 覆盖范围逐步扩大。2005年,全市共鉴证合同25975份,合
同鉴证率达95%以上。 在集体合同推进工作中,继续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机制作用,加强同总工会、经贸委联系沟通,合力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行集体
合同。 全市有7户不同类型企业新签订集体合同并依法送审,涉及职工6081人,
纠正违法条款8条,审核备案率达100%。
(二)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加大案件处理力度。市和区(市)建立了劳
动保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会议协商机制和劳动保障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处
理制度。本着“多立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指导思想,认真地处理了每一起劳
动争议案件。 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355起,法定期限结案率100%。同时重视
以非立案方式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全市案外调解劳动争议
案件59起,矛盾的快速、主动解决,及时保护了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大量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争议得以及时受理处理, 为职工追索到位经济利益
756.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同时有效避免了劳动关系双方矛盾激
化,有力促进了全市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按照“市场机
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方针,积极推进企业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公布枣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市
中区、 薛城区、滕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70元;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最低工资标准为380元。 发布了2005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指导企业按经济发
展水平和自身经营情况为职工增加工资。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通过企
业改制、制定欠薪补发计划、查处故意拖欠、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实行对重点企
业的监控,规范欠薪统计等办法,年底已基本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完
成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目标。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2005年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机构紧密
围绕全市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
秩序、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并组织实施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
险稽查。 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870户,涉及职工39.1万人次,立案查处323
起,罚款金额达87.9万元,促缴到位社会保险费3508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
工的合法权益。
(五)劳动保障现代化管理迈出新步伐。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事关劳动保障
工作现代化建设,事关劳动保障部门的能力建设,意义重大。先后建立了标准视
频会议室并投入使用,建成了劳动保障市级数据处理中心,数据库所需的小型机、
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积极做好劳动保障应用软件的本地化工作,
为下步整合养老、失业、医疗、就业等信息资源,实现五险合一、一票征缴打下
了坚实基础。
(六)争取省劳动保障资金工作成效显著。为落实好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枣庄市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2005年千方百
计积极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争取劳动保障资金。全年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无
偿资金5425万元,比2004年的4015万元增加1410万元,增长35.1%。其中,在省
里企业养老保险年度调剂金盘子缩小1亿元的情况下, 争取枣庄市企业养老保险
调剂金2000万元,约占全省资金的八分之一。争取省企业失业保险调剂金1579万
元,是2004年470万元的3.36倍。同时,争取省厅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价值300万
元计算机硬件设备。
(汤国华 佟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