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3&rec=59&run=13

综述 在2005年的政府法制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
任务,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经济
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5年全市政府法制工
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行政复议应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政府法
制宣传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在2006年1月13日召开的全省“三五”依法
行政总结表彰大会上,枣庄市政府法制局以“强班子,带队伍,全面开创政府法
制工作新局面”为题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省政府领导和兄弟市政府法制机构的
广泛好评。

认真贯彻《纲要》,建设法治政府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任务要求,明确了政府法制机构在依
法行政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为做好贯彻工作,市政府
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广泛宣传,重点培训,并制定了实施意见。3月份召开了
全市贯彻国务院《纲要》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各区(市)长、市政府各部门主
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成立了以市长刘玉祥为组长的全市贯彻《纲要》工作领导
小组,下发了《枣庄市关于的意见》。按照《纲要》
的要求,积极进行职能转变,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政能力。
市法制局结合更换行政执法证工作,在政府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学习《纲要》活动,
编写了辅导学习材料,发到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手中,以便于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

编纂《枣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书》 围绕加入WTO和贯彻《行政许可法》,枣
庄市各级行政机关在2001年、2003年对建市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
进行了清理。两次清理后,迫切需要对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整理归类,
汇编成册。2005年初,市政府法制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建市以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
文件进行全面收集、筛选、整理,编纂成《枣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书》(1962
-2005年)。共收集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266件,约
90多万字。 其中,枣发11件、市政府令71件、枣政发137件、枣政办发47件,由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中华商务印刷厂印制,十六开烫金字、精装本。该书由市
委书记马金忠题词, 市长刘玉祥作序,并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出版发行。作为
地级市编辑出版的容量巨大、形式高档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全书,在全省是惟一的,
在全国也是少有的。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市政府各部门围绕经济调节、市
场监管、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的问题,结合枣庄实际,积极起草各项政策、措施。
市政府法制局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与市委市政府的重
大决策相结合,严格审查把关,保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全年共审
查规范性文件37件, 出台17件,办理市领导批转的各种文件9件,办理市人大、
市政协提案4件。 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市政府法制局组织举行听证会、
座谈会、论证会共37次,多方面征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部
门之间的矛盾和争议,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合理、适应发展的要求。
对全国人大、省人大、省政府转交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山东省环境评
价条例》 等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9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加强了
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地将枣庄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进行备案,审查
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3件,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
化、规范化、法制化。

强化法律知识再教育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的要求,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入手,大力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
训, 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混乱、权责不清的问题。7月份,市政
府法制局将执法证件的审验换发与贯彻国务院《纲要》相结合,编写了学习材料,
并于8月下旬,对学习《纲要》情况进行了统一闭卷考试。全市共设考场320个,
93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按高考标准进行,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
桌, 对考试不及格者,暂不予换发执法证,并于9月13日进行了补考。市法制局
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集中进行试卷的阅批和统计,并向所在
单位进行通报。这次大规模的换证考试活动,既有市几大家领导的现场巡视,又
有各新闻媒体的强势宣传,较好地扩大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使“持证上
岗、亮证执法”的理念深入民心。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严格审验,清除了
一部分临时工,净化了行政执法队伍,较好地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犯法、执法扰
民等隐患的发生。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政府形象 一是依法及时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005
年,市法制局代市政府接受行政复议申请21件,其中受理17件,不予受理及其他
4件。经审理,依法维持6件,撤销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的7
件, 未审结的3件。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依法进行审理,做出复议决
定,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05年市政府作为
被告,接受法院审判的案件24起。市政府法制局先后到省高级法院、莱芜中级法
院、市中级法院及五区基层法院出庭应诉57次,先后提供答辩状、代理辞49份。
三是及时通过《领导参阅》,向领导提供枣庄市的典型案例分析并提出建议,受
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四是积极协助政府解决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2005年对
7所中专老师上访、 东方太阳城建设、企业改制等所遗留的问题向政府领导提出
一些合理、合法的建议,为领导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把好了法律关。

执法检查 为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检查,
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专门成立了由市法制局牵头的迎检
办公室,下发了做好迎接检查的通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研讨会,查问题,定措
施。省人大检查组对枣庄市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枣庄的复议工
作讲政治、讲大局、讲法律,对当事人动之以情,做工作深入细致,实现了法律
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的目的。 2005年7月份,市法制局积极参于了市人大常委会
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讨论、现场咨询等方式,对全
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进
一步开展。
(孙高峰)